“我们先到马房去,给你挑一匹合适的马。”奚墨领着阮夜笙前往马房。
马房宽敞高阔,主要以原木色和浅咖色为设计基准,透着低调的奢华,采光非常好,因为每天都有许多专人负责打理,这里面洗刷得一尘不染,也不像一些马场那样有什么比较明显的味道。
两边是分割成一间一间的马厩,中间留着宽阔的过道,阮夜笙沿着过道一路看过去,白天的时候马厩外栅门都是开放的,两边有不少的马都从马厩内门探出脑袋来。这些都是千挑万选的好马,每一匹所在的马厩上挂着马匹名字,有些马的鬃毛还被编织成各种漂亮的辫子,毛上修剪出别出心裁的标志。
这里的马过得比人好。
这是阮夜笙看过后的第一印象。
“你喜欢什么颜色的马?”奚墨在旁边问她。
“我都可以的。”阮夜笙一边走一边看,时不时很亲密地和奚墨说着话,言笑晏晏的。以往阮夜笙要是这么亲密,奚墨或多或少都会下意识拉开一定距离,这次倒是很配合,阮夜笙有时候快挨到她的身子了,她也没躲。
直到阮夜笙看到了一匹黑马,这才停下脚步。
这匹黑马实在是太打眼了,威风凛凛仿佛黑色战神,周身乌黑油亮,犹如丝绸锦缎,一丝杂毛也无,连所在马厩都比其它马厩要宽敞得多,可想这匹马在马房里的地位。
“它可真漂亮。”见到美好的事物,阮夜笙忍不住低声赞叹起来。
黑马从马厩门的口子处伸出脑袋,一直望着阮夜笙,一动也不动的,像凝固的一道黑影。
阮夜笙曾被很多人目不转睛地盯过,这还是生平第一次被马目不转睛地盯了,她除了觉得有趣之外,又感觉有点隐隐的瘆人。
“它一直在看我么?”阮夜笙低声说:“它是不是对我有意见?”
“当然是在看你了。”奚墨却并不觉得有什么:“这是我的马,跟我很久了,在它眼里,它以为你是我。”
“……我不是这个意思。”阮夜笙说:“我是说它不是在看你,它就是在看我。”
这话语言模糊,奚墨皱了下眉,或许是在思索什么,没吭声。
阮夜笙或许也觉得自己刚才那话有点绕来绕去的,沉默了。
心里那个想法却一直萦绕不去。
它可能不是在看奚墨的外貌,它好像是在看自己藏在奚墨身体里的魂。
黑马望了阮夜笙好一会,这才又转头望着奚墨,刚才那种盯阮夜笙时的肃杀压抑感顿时扫去,状似自在地喷出一个响鼻来。
阮夜笙走到这匹黑马面前,看了下旁边的名字木牌,上面写着“獬骓”。
“我可以摸一下它么?”她问奚墨。
奚墨点点头:“当然,它原本就是我的马,很听我的话,别人一般不能碰它的。不过你现在是我的形象,放心摸就是。”
阮夜笙想了想,走上前去,缓缓伸出手,试探性地去摸獬骓。
獬骓突然狂嘶一声,马房高阔,声音一下子仿佛要撕裂空气,冲出马房高顶,獬骓的马蹄也胡乱踢了起来,狂躁不已。
经过之前的猜测,阮夜笙虽然对这种情况有一定的心理准备,这下也免不了吓了一大跳。要知道马匹本来就具有某种程度的危险性,尤其是烈马,发起狂来随便一下就能踢死人,即使现在獬骓被关在马厩里,不会真出什么事,但那种突然爆发的狂躁也能瞬间勾起人心底的恐惧。
奚墨几乎是刹那间做出反应,下意识将阮夜笙往后一拉,左手往前挥了挥,打着驯马时的手势,右手往后揽住阮夜笙,将她护在了身后。
阮夜笙缩在奚墨身后,小心翼翼地探出半边脸来,盯着眼前状况。
奚墨往前挪动着步子,阮夜笙也像是软粘糕黏着她似的,脚步跟随往前动,亦步亦趋。
感觉后面像贴着个甩不掉的粘糕,奚墨有点无奈,不过事态紧急也无暇顾及,她赶紧伸手攀上獬骓的头,像往常一样轻轻安抚起来:“嘘……没事,没事的。”
獬骓感受到奚墨熟悉的手法,低头看着她,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奚墨原本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下一秒感觉身后的阮夜笙正紧紧抱着她的腰身,几乎像条蛇似的圈住了她,脸颊贴着她,她顿时又紧绷起来了。
奚墨动了动,阮夜笙却不动。
“松开。”奚墨又挣了下,甩不脱,她犹豫了一下,伸手碰了下阮夜笙,提醒她松手:“没事了。”
阮夜笙就是不松开:“我好怕。”
奚墨:“……”
“有人要来了。”奚墨说。
阮夜笙立刻松手了,从后面走过来,若无其事地伸手撩耳边的头发。
“不是好怕?”奚墨盯着她。Χiυmъ.cοΜ
阮夜笙眨了眨眼:“有人来了,人一多就不怕了。”
她说着环视了下四周,眼下这片区域其实还并没有其他人出现,她当然清楚是奚墨借此事想让她松手,但是刚才马叫声响动那么大,肯定很快就会来人了,她知道其中的分寸。
“你现在知道我之前说的话的意思吧?”阮夜笙又说。
奚墨点了点头,看脸色也知道很在意这事。
虽然验证了自己的猜想,阮夜笙对这事还是有点讶异的:“它真的认出来了,它竟然知道我不是你。”
奚墨沉默了片刻,说:“獬骓跟我的时间很长,对我特别熟悉。我想估计是你刚才在过道里和我说话的时候,表现得不像是平常的我,被獬骓看到了,它很精的。”
动物和人不同,拥有敏锐的天性,很容易发现它们觉得异常的地方。
尤其是狗和马这种,特别有灵性,又对主人特别忠诚,平常主人什么样它们是一清二楚的,一旦主人有什么异样,它们就会表现出高度的警觉。古时候很多将军都有自己的爱马,曾经有位将军被敌方奸细杀害,奸细易容成这将军的模样妄图取而代之,结果去骑马的时候被将军的爱马认出来了,那马默默等那人坐上去,行到半路才突然发狂,将那奸细摔下马去,直接踢死了他。
“刚才看到你摸它的手法,它肯定确认了你才是它真正的主人。”阮夜笙笑道:“我其实很喜欢它,但是没这福分选它了,它不喜欢我,不会让我接近的。”
奚墨见她笑意中还是有些微的惋惜,不由安慰说:“獬骓怕生,以后相处久了,它会同意的。”
阮夜笙笑看着她:“我懂了。就是久了就生情了?”
奚墨:“……”
……你懂什么懂。
……说这话时为什么看着我。
负责这片区域的工作人员们听到马叫声赶紧跑过来了,阮夜笙淡定自如地和他们解释了下情况,就说她朋友第一次过来,不小心惊了马。本来獬骓脾性就有些难伺候,见到生人有时候是情绪波动比较激烈,那些工作人员当然深信不疑,眼看事情解决,他们便听从阮夜笙的话离开了。
幸而其它很多马都不像獬骓那样警觉,它们将阮夜笙认做了奚墨,表现得很和善,两人最后挑了一匹枣红色的马出来。
奚墨道:“待会有人带它去套马鞍,我们先去换衣服,然后直接去三号训练场。”
“好的。”阮夜笙欣然应允。
奚墨走了几步,感觉她没有跟上来,回头道:“怎么不走。”
“我腿软。”阮夜笙略微弯了腰,揉了揉腿说:“之前好怕,吓到走不动了,要是你来扶我一下就好了。”
奚墨:“……”
奚墨盯着阮夜笙的眼睛,说:“你本来就感觉到了,猜到獬骓有可能知道你不是我而反应过激,还特地要去摸一下验证,当时胆子不是挺大的?这会就腿软了?”
“当时没想到它那么烈,当然不怕了,后面才吓到腿软的。”
“不扶了。”奚墨冷笑道:“我看我还是抱你过去?”
“好啊。”阮夜笙直起腰身,更加欣然。
反正她了解奚墨,从这语气来看,就知道奚墨并不会真的过来。
奚墨径直朝她走了过去,看了她一眼,弯下腰,就要去抱她。
看这个姿势,好像还是打算拦腰抱。
阮夜笙:“……”
她瞬间呆住了,感觉到奚墨的手碰到了她的腰,只觉得腰身那里的毛孔像是突然要炸起来似的。她是喜欢奚墨碰她的,喜欢得不行了,刚才奚墨将她挡在身后保护她的时候,手也碰到了她,还有之前粉丝性质的拥抱,每一次肢体接触都让她感觉欣喜和幸福。
但是这次实在是太突然了,她根本未曾料到,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下意识就攥住了奚墨的手,说:“……停。”
奚墨停下来了,脸上的表情有些捉摸不定:“你刚不是说,好啊?怎么又停了?”
阮夜笙:“……”
奚墨道:“看起来腿并不软,也没有好怕。”
阮夜笙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开始只是惊到了,这下回过神来,恢复了笑容说:“刚才只是没想到你会真的过来,就暂停了下,现在继续。”
“我给的机会,只有一次。停了就没了。”奚墨依然是绷着脸,唇边却有了点别样的弧度,很快又消失。
“好,那我只能下次争取再创造机会。”阮夜笙故作惋惜地笑说。
她心里以为她已经很了解奚墨了。
现在才觉得,她可能并不了解。有的时候,她对奚墨的想法其实也无法确定,多是靠猜,但也怕自己猜错了。
她以为这只是奚墨针对她那番腿软的胡言所做的回敬,就像是往常那样,但现在她又有点怀疑,奚墨刚才有那么一瞬是真的想抱她么?
还是这也只是自己的希冀而已?
她希望如此,所以听奚墨的言谈,看奚墨的动作,她都难免带上这种期望,将其染色修饰一番,产生臆想?
奚墨看了她一眼,意思是要走了。
阮夜笙收拾心思,跟着她前往另外一栋楼,这栋楼是休息用的,平常也用来会客招待,二楼设了主客分用的更衣区。
工作人员给她们上完茶水点心,走开了。
奚墨领着阮夜笙进入她专属的更衣室,打开衣柜,里面一排排不同颜色样式的骑马装,全都是为奚墨专门量身定制的,几乎迷了人眼,另外一边是配套的骑马帽,马靴和手套也有专门放置的靴柜和手套柜,严谨地分门别类。
“挑你喜欢的吧。”奚墨说。
阮夜笙目光扫视了一圈,又落回奚墨脸上,声音轻飘飘地说:“你让我挑喜欢的,我去挑了,那被挑的那套骑马装就一定会喜欢被我挑么?”
奚墨:“……”
……你是不是有病。
……说这话时为什么又看着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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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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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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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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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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