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栖松是个十分称职的保镖。他在剧组的时候就总是守在附近,更何况陈璇只是个并不熟悉的人,出于他保镖的责任感,他需要将她时刻保持在视线范围内,在得知陈璇的想法后,他便陪同她重返休息室。
听对方是来找阮夜笙的,奚墨立刻站了起来刚休息没几分钟,精分演戏时刻又来临了。
好在她已经习惯了,切换自如。
阮夜笙也跟随站起。
“你好,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奚墨见陈璇看起来挺紧张的,当下舒缓了声音,微笑道。
陈璇抬起眼,有些怯怯地低喊:“踏……踏歌。”
阮夜笙面上一愣,完全是下意识抬眼看过去。
踏歌这个名字,对她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意义也太特别了。
当年阮夜笙的电影“踏歌声”红遍全国,她扮演的女主角踏歌成为许多影迷心中无可替代的一抹颜色。这颜色炽热明灿,和阮夜笙在电影结尾的那一段风华舞蹈一起,永远地留在了那段早已消逝的旧时光里。
如今她早已被大众遗忘。
可在真正爱她的人们心中,她的模样从未被时间消磨掉,只需要哪怕一个快速的掠影,就足以唤起那些人心中珍藏的记忆。
奚墨看过阮夜笙的踏歌声,她当然知道陈璇称呼的这个名字的意义,也猜到这个陈璇应该是阮夜笙的粉丝。
奚墨笑着说:“已经很久没人这么叫过我了。”
有些粉丝入戏太深,爱上作品某个角色,总是将饰演的演员也当做她最喜欢的那个角色,做着一个与现实不同的幻梦。
奚墨见陈璇眼睛里的光彩诚挚又炽热,不忍叫醒她的幻想,便一直保持着笑意。自己的粉丝里也有很多是直接称呼自己某些角色的昵称,虽然她演过那么多角色,却自认永远是奚墨不会变,她在戏里是角色,戏外就完全将自己剥离开了,可既然他们喜欢这样叫,那么她也希望他们开心。
“踏歌,我是……你的粉丝。”陈璇扶着门,比她刚开始来探班时似乎要紧张很多倍:“我就是想来……想来看看你,会打扰你么?就一会会。”
“谢谢。不打扰的,我现在暂时没什么事。”奚墨大方自然地走到陈璇面前,招呼她道:“到这边来。”
陈璇显得有些局促,站着没敢动,奚墨笑了笑,转身朝沙发走去,并朝她招了招手。这笑容和煦,顿时像是给了陈璇莫大的勇气,陈璇赶紧跟了上去,不过她的腿有点问题,走路有些一瘸一拐,不大协调。
走路时陈璇似乎顶着很大的心理压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这个缺陷暴露在了人前,还是在她那么喜欢的偶像面前,她下意识用挎包象征性地挡住了自己的腿。
奚墨当然也早就看到了她腿脚的问题,所以才将她引向沙发方向,方便陈璇休息。
“坐吧。”奚墨温言道。
陈璇却还是站着,双手紧紧攥着挎包。
阮夜笙默默地站在沙发旁边,打量着陈璇。这么久了,她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会有粉丝来找自己,这种感觉的确是有种奇妙的怀念,可惜现在她换了身体,不能以阮夜笙的身份与她交流。
陈璇看了看奚墨,又转头望着阮夜笙,双颊滚烫。
阮夜笙微微一笑,她寻思着眼前这个情况,或许自己不方便留在这里,正准备和奚墨低低交待一声后离开,陈璇却朝阮夜笙鞠了一躬,有些结巴道:“奚墨,你和踏歌我都特别特别喜欢。今……今天我和其他姐妹们一样,也是特地来看你的,只是我的确是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我想看看能不能碰到踏歌。但我真的不是利用这次跟后援会成员来看你的机会做别的,我是你的粉丝,喜欢你很多年了,请你相信我!”
奚墨和阮夜笙都没有料到这个陈璇会突然解释起来,阮夜笙更是觉得她这副认真又紧张的样子挺可爱的,又想到如果现在离开的话,可能还会给陈璇带来压力,让她误会,不如留下来更自然一点。
阮夜笙笑道:“我明白的,你坐吧,我给你拿点喝的,果汁好么?”
陈璇又惊又喜:“不,不用麻烦了!”
“没关系的。”
“那果汁可以,谢谢,谢谢!”
阮夜笙起身去取果汁,奚墨在陈璇身边坐了下来。
陈璇感觉自己简直就在做梦她的女神奚墨去给自己拿喝的,踏歌还坐在她身边,说出去可能别人都不会相信。xǐυmь.℃òm
她恍惚了好一会,这才如梦初醒起来,从包里取出一个手账本和笔,对奚墨说:“我知道你们很忙,我一会就会走的,麻烦你……帮我签个名。”
“好。”奚墨接过那个手账本,翻开一看,厚厚的手账里面一页一页贴的都是阮夜笙,其中很多都是阮夜笙跳舞的照片,有一些是剧照,还有一些是阮夜笙舞蹈演出时的照片。
阮夜笙从小就开始学跳舞,主要是跳古典舞,在去电影学院念书之前,她就已经是一名十分优秀的舞蹈演员了,被舞蹈界里很多知名老师认为是难得一见的人才,时常会参加各种演出和比赛。后来出演踏歌声红了之后,阮夜笙身价暴涨,各种片约纷至沓来,忙得再也没有在舞蹈舞台上演出过,那些舞台照片都是陈璇搜集到的一些早期照片。
而且照片很有意思,每一张底下都标注了演出时间,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哪一时,在什么地点,因为舞蹈演出时是不允许观众私自在底下拍照的,这些照片其实就是那一次演出的宣传照片,而舞蹈演出一般都是小众向的,宣传力度不大,能收集这么多当初的宣传照很不易,显然是煞费苦心。
阮夜笙的粉丝基本上是她拍戏后才累积起来的,多是爱慕她演戏的风姿,对她曾经的舞蹈也并不是十分了解。陈璇能做到这点,要么是狂热粉,偶像红之前和红之后的所有都要搜集到,要么就是她的确对阮夜笙的舞蹈有格外的热爱。
看陈璇那样,或许是属于后者。
奚墨拧开笔,道:“你喜欢看我跳舞么?”
陈璇眼里擦亮了光彩,崇拜的神情丝毫也不需要掩饰:“是,我很喜欢!我很久以前就喜欢看你跳舞,你的很多次演出我都买票看了,不过有时候演出城市太远,时间上赶不上,我就错过了,没有收藏到票,不过宣传图我都收集到了。”
她说到这,似乎有点不好意思。
奚墨微笑道:“谢谢你。”
“是我谢谢你才是。”陈璇眼睛有点发红:“那时候我觉得跳舞太苦了,可每次看完你演出之后,我觉得我又能继续再跳下去,我想我再努力一些,或许有一天也能稍微赶上你的脚步。后来你就拍了踏歌声,那里面的舞蹈太美了,我看了好多遍,还特意去学了。”
原来她也是个跳舞的,在阮夜笙成名前就喜欢阮夜笙了。因为舞蹈而喜欢,因为踏歌声而深爱,到如今也念念不忘。
一个粉丝,她能喜欢她的偶像多久呢?
有的人几个月之后就选择爬墙。
有的人可以喜欢几年。
有的人从偶像毫不起眼时爱上,到辉煌灿烂,再到归于沉寂,那份爱慕的心始终如一。
奚墨准备给陈璇签名,又怕她坐在这紧张,一边就很随意地与她聊着天,随口问她一句:“你现在在哪个舞蹈团?”
陈璇头低下去,看着自己的腿:“……我有几年没跳舞了,不能跳了。”
奚墨手中的动作停住了。
她看出陈璇腿是有点问题,但是以为只是暂时性的某种腿伤,等休息好痊愈了就没事了,没想到竟然是永久性不可恢复的损伤。对于舞者来说,腿就是她的生命,她的全部,腿不能跳了,她的舞蹈生涯也就彻底终结了,看得出陈璇是十分热爱舞蹈的,那么永久性腿伤的打击对陈璇来说也是致命的。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奚墨歉意道。
她生性敬业,所以也很尊敬那些热爱自己工作或兴趣的人,听到陈璇无法跳舞了,本就有些可惜,又觉得是自己不小心触到她这个伤心事,歉疚感一下就上来了。
陈璇惶恐道:“不,不,踏歌你不要在意,我也没事的!都过去很久了的,这没什么。”
顿了顿,她又说:“那时候我知道自己腿不行了的时候,的确也消沉了很久的一段时间,然后我又重新看了你的舞蹈,看过之后,我还是觉得很开心。虽然我不能跳了,但是我依然还可以有机会看你跳,这就很好了。我需要让自己活得开心一点,这样看见美的机会也会多一些。”
她神情看上去很豁达。
奚墨也总算明白了阮夜笙在她心中究竟意味着什么。
有时候,你喜欢和崇拜一个人,这个人可以成为你的光芒。或许这个人本身并不知道你的存在,但是因为你心中存着的这份爱慕与向往所带来的安慰,你可以走得更远。
这是阮夜笙隐退多年再复出之后,第一个来找阮夜笙的粉丝,这个粉丝那么特殊,奚墨希望可以代替阮夜笙满足她的愿望。
她相信这也是阮夜笙的希望。
她突然想为阮夜笙做到。
“你希望让我签什么名字呢?”奚墨轻轻问陈璇:“踏歌,还是我的名字?”
陈璇开心地说:“都可以的。”
奚墨闻言顿时放心了。
本来她还有点担心陈璇会希望她签“踏歌”,毕竟她一直这么叫。自从换身体之后,她和阮夜笙为了不露馅,曾花费时间相互学习模仿了各自的签名,以应对粉丝或者合同签约这种需要签名的时刻,奚墨现在签阮夜笙的名字时就完全是阮夜笙以前的风格,如果签“踏歌”的话,没怎么特意练习过,她有点担心签不像。
奚墨将阮夜笙的名字签在了手账本上,正松口气,陈璇又小心翼翼地说:“可不可以再给我写一句你在踏歌声里的台词呢?”
奚墨:“……”
眼前这情况,不可以也得创造可以。
奚墨心里绷着,脸上和煦如春风,说:“可以的,我想想我最喜欢哪句。电影拍了很多年了,当初背的台词现在也不一定记得那么清楚,要是文字有偏差就不好了,我上网查查确认下,你稍等一下。”
陈璇点点头,表示理解:“是啊,很多年了,我虽然反复看了很多遍,不过一些台词也只记得大致意思。”
奚墨挪了下身子,换个坐着的方向,将手机遮了遮,装作查网页的样子,实际上是给阮夜笙发短信:“她要我写踏歌声的台词,你别的笔迹我可没学,就只会签你的名字。她那么喜欢你,肯定熟悉你的笔迹,你赶紧过来找个机会给她写了,别露馅。”
陈璇是生怕耽误她的时间,又忙不迭道:“没关系的,其实不写台词也没事,我有签名就很满足了。”
奚墨向来言出必行:“答应你要写,就一定会写的。”
陈璇大为感动,心想踏歌真是太温柔了。
“温柔”的“踏歌”现在正襟危坐,一边装作查手机网页的认真模样,一边腹诽阮夜笙怎么还不来。
阮夜笙看到短信,很快就拿着果汁过来救驾了,将果汁放到沙发面前的茶几上,陈璇受宠若惊地站起来,连连道:“谢谢女神!”
阮夜笙朝她笑了笑,转过脸看着奚墨,奚墨瞥了她一眼,阮夜笙心照不宣地走了过去,拿起那本手账饶有趣味地翻看,朝奚墨说:“这么多你当初跳舞的照片呢。”
她说这话时还朝奚墨眨了眨眼。
奚墨:“……”
一看阮夜笙拿起了手账,陈璇的注意力也一下子被转移了,她的两个女神都站在她面前,而且一个女神还在翻看她另外一个女神的照片!陈璇被突如其来的幸福砸晕了头,简直如烟花炸开,感觉现在就是让她去天安.门广场跳广场舞她都愿意!
“我能翻看下么?”阮夜笙问了一句,看似自然地坐在了奚墨另一边。有奚墨在中间,差不多可以挡掉一些陈璇的视线,坐下的同时,奚墨不动声色地塞给她一支笔。
“当……当然!”陈璇激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两个女神同框,说不出的养眼,甚至是说不出的般配。
般配这个词也是突然在陈璇脑海里冒出来的,刚开始她还有点诧异为什么是般配,然后看到奚墨和阮夜笙并肩而坐,都那么美好的模样,登时就坚定了自己的用词没错!就是般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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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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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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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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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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