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是暑夏,邓府花园的花正开得繁艳,阮夜笙走在压花展叶的小径上,奚墨不前不后地伴在身侧,摄影机也在跟随她们的脚步慢慢推进。
在场所有人都在注视着这一对焦点。
工作人员是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目不转睛地盯着,冯唐唐则是因为花痴。她抱了一堆零食坐在伞下,撕开一袋从里面捏出片薯片来,却也不送进嘴里,只下意识拿在手上,眼睛看着那边正在拍戏的奚墨和阮夜笙,脸上看得几近痴呆,心里嗷嗷直叫唤,俨然集众粉丝之大成,登入无双境界。
阮阮和奚姐同屏搭戏,冯唐唐要哭了。
掐着剧本的时间等了一会,阮夜笙偏头看一眼旁边的奚墨,开了口:“定厄,父亲想送我入宫。”
奚墨双手交叠,笼在身前贴着,谦卑中透着几分端庄,没有说话。
早期的邓绥在定厄面前没有任何保留,定厄不善言谈,很多时候都是充当着倾听者的角色,邓绥也知道她的习惯,即便没有语言上的回应,邓绥依然可以十分自然地倾诉她知道她在认真听她说话。
于是阮夜笙看看奚墨的眼睛,接着说:“先前他着我到书房谈话,说我年岁已到,有些事也合该准备起来,言下之意是已将我的画像名册呈给陛下过目了。”
奚墨没有说别的,看着前方,声音淡淡道:“小姐,秋千在前头了。”
“那咱们快走。”阮夜笙宛然一笑,回身握住奚墨的手,牵着她往秋千方向去。奚墨脚下跌宕一下,之后有些拘谨地随了她,亦步亦趋的样子有点笨拙,阮夜笙在前面亲昵地笑话她:“你真的总是老样子,木头人。”
奚墨闻言,低了头,说:“……嗯。”
按照剧本设定,这里本来就应该表现出定厄的这种拘谨,与邓绥早期的天真烂漫做个对比,奚墨演得很到位,阮夜笙也配合得天衣无缝的,但是奚墨就是感觉到自己的那种紧张似乎已经不是按照她对剧本的理解来演的了,那种拘谨和紧张正真实地在她心底扎了根。
不知道是天太热,还是因为别的原因,她的掌心出了一层细密的汗,这种滑腻的触感让她很不舒服。
阮夜笙感觉到了,手微松了松,却再度将她抓紧了。
那种不舒服被这一松一紧,更加深了,奚墨只得硬着头皮握住阮夜笙。
很多人会认为演员只是戏子,所有的喜怒哀乐都是根据剧本需要演出来的,不过披了张假皮,这样说自然会有很多演员反驳,理直气壮地说我可是用真感情演的,角色是我,我就是角色,这种言辞简直就是侮辱云云,但是奚墨听到这种说辞,她却并不会有半点反应。
也许她早就将自己剖析了个彻彻底底,认为自己其实就是这样的,那些人只是阐述事实,不需要反驳。
她在大众面前展露出高超演技,该哭就哭,该笑就笑,该含情脉脉就含情脉脉,该歇斯底里就歇斯底里,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牵动人心。角色到了她手上就像被赋予了灵魂一样的鲜活,她虽然很多黑,那些黑却的确很少会黑她的演技。也正是她这种收放自如的演技,让她每次都能收获无数的角色粉,那些粉丝被她的演技感染,分不清现实和虚幻,即使在现实中,很多也习惯用自己喜欢的角色昵称来称呼她,大家将对角色的狂热加诸在奚墨身上,更让这种狂热的喜欢双倍了起来,爱她爱得越发疯狂。
然而奚墨知道,演戏就是演戏,她演得再真实,也只是演。不少演员因为演戏过于代入感情与对戏的演员陷入热恋的比比皆是,她在这方面却泾渭分明得过分冷静。
她将自己的演技与真正的内心感受残忍地剥出了一个骨肉分离,为了演戏,她可以随时随地精分,但是她知道,那都不是她自己。
而现在在阮夜笙面前,只不过是简单地对了个戏,还只是这种鸡毛蒜皮的小细节,她竟然都会感到内心深处真正的拘谨这些并不是她演出来的,也许是第一次尝到,于是这种陌生的感受甚至令她有点无措起来。
好在奚墨自我调整能力很强,不一会就平缓了下来,将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压盖下去,她重新回到了定厄的状态,并冷静地将定厄与她的本我切分开来,继续拍摄工作。
几台摄影机调整了拍摄位置,其中一台主要打两人特写,奚墨小心地将阮夜笙扶上了秋千。
邓绥一直十分依赖定厄,阮夜笙坐在秋千上,眉目含笑地看着奚墨:“这次推慢一点,也不要太高。”
“放心,小姐。”奚墨道。
奚墨在阮夜笙身后推秋千,天气太热,连阳光都变得透明起来了似的,又晕成许多光晕,晃得人忍不住要眯眼。秋千再度荡回来,奚墨护住阮夜笙的腰,以防阮夜笙不小心掉下去,她一低头,能看到光晕落在阮夜笙的发饰上,闪闪发着光。
冯唐唐在场外看着,心说这场景怎么看起来这么浪漫,到底哪里不对?
她咂摸了下,没咂摸出里面她觉得不对的原因来,但是莫名地觉得激动,浑身血液都像是翻涌起来。然后她扭头又看了看,看见保镖顾栖松在不远处站得笔直,跟座眺望塔似的,便赶紧朝顾栖松招招手,让他到伞底下来乘凉。
顾栖松走过来,冯唐唐递过开了口的薯片袋子给他:“顾哥,吃点吧?”
“谢谢。”顾栖松顶着一张闷锅脸点头道谢,却没吃,眼睛再度看向那边的拍摄点。经过之前死鸡一事,他看起来浑身紧绷,片刻也不敢放松。
冯唐唐知道他工作敬业,也不好再打扰他,于是只将薯片袋放在手上,继续兴致勃勃地观看,手则随意举着,这样顾栖松想吃了也可以伸手过来拿。
那边阮夜笙背对着奚墨,还在戏中,说:“我入宫一事,定厄你作何想?”
奚墨轻缓地推着秋千,道:“我没有什么想法。小姐的想法,便是我的想法,所以小姐你现下是何感想,可以同我说。我一直在听。”
她已经从之前那种不小心真正入戏的不适中解脱出来,感觉灵魂出了窍,可以继续冷眼旁观自己与阮夜笙对戏。她演技炉火纯青,清风绕来,且在这种深处的冷静中感觉到了一些以前习惯了的自在,那种入侵心底的感受终于被她彻底抛下。
很好,她还是以前那个自己。
没有因为什么而发生改变。xǐυmь.℃òm
……更不会因为眼前的女人而发生改变。
阮夜笙嘴角依然挂着笑意,但是又偏了下头,似乎有种浅浅的忧虑:“我愿意入宫。我晓得父亲的意思,祖父仙去已久,邓家蒙其余荫,纵然一直显贵,也怕往后恩泽日薄,圣宠渐失,他让我进宫,也是为了邓家日后基业着想。如今朝廷暗潮汹涌,陛下与窦太后暗里斗得厉害,父亲如今亦不晓得站哪一方,既怕哪一日触了窦太后不悦,招致祸端,又怕招致陛下不满,夹在其中,心惊胆战。父亲说过朝廷迟早生变,只是不晓得变故到底何时来,我若入宫,也能一面侍奉陛下,一面侍奉窦太后,替父亲细察情形,倘那一日当真到来,也不至于手足无措,任人宰割的。”
阮夜笙将这么长一串台词说完了,没有半点卡顿,配合表情动作自然流露,冯唐唐看得连东西都忘了吃,心说奚姐不发脾气专注演戏的时候,简直就是女神。眼看着她一不小心就要成了脑残粉,还是个怀疑自己是斯德哥摩尔综合症的脑残粉,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来了个人,一看是等待补妆的化妆师,化妆师看得专注,还拿冯唐唐的零食吃,两个脑残粉吧唧着嘴跟两只松鼠似的在那吃,时不时交流下看戏的感想,赞叹一下那边两位的演技,旁边还杵了个木棍子似的顾栖松。
这时阮夜笙说罢,又噗嗤笑了:“定厄,我一味说着入宫之后的事将会如何如何,却不想如今八字还没一撇,是我言之过早了。”
奚墨淡淡说:“以小姐姿容气度,博闻强识,只要小姐想,入宫是必然之事。只是小姐虽愿意,却并不开心。”
两个人一来一回的,相互都能接得住对方的戏。
阮夜笙这下示意奚墨荡高点,她轻轻盈盈地坐在秋千上,像只自由的飞鸟:“我入宫是为邓家,而我与陛下素未谋面,却要侍奉在旁,又怎会开心的。不过我想着日后见了陛下,可以慢慢培养感情,若我当真爱他,自然可以开心许多。三哥不愿意我入宫,十分不满,说我此番感想不过天真而已,父亲晓得了,揪着三哥骂了一顿,也不晓得三哥现下跑去哪里了。”
秋千在奚墨的手上稳住了,阮夜笙在这一瞬的停顿中抬起头来:“定厄,你觉得我天真么?”
奚墨看着她的眼睛,看到里面闪耀的光,心里顿时一紧。
不知道为什么,她在这看似纯净实则迷离惘然的眼神中看到了青葱过去。
大学的时候,她曾说过阮夜笙天真,还是那种略带头疼烦躁的语气说的。
那时候她周身气场足以让身边人都退避三舍,而阮夜笙总是可以旁若无人地向她靠过来,她自认跟阮夜笙不熟,阮夜笙却似乎总是认不清,也许是巧合,有两次阮夜笙都在同一个路口遇到她,之后阮夜笙就时常早起,在那个路口等她经过。
然而她那时并不知情,因为某些原因换了去教室的路线,只是有一次她再度经过路口,看见等在那的阮夜笙。
那时候的阮夜笙还是那样青涩的模样,穿着雪白的裙子,天下着细雨,她还可以打着伞在雨中转几个圈,笑盈盈地踢几下雨中落花。
“天真,幼稚。”这是奚墨当时走过去对她说的话。
记忆中,她的确曾经天真过。
可是之后她就变了,在一次较长的请假之后,她再度回来,奚墨差点就要不认识她。
阮夜笙蜕变得那样的快,成长像是要饱涨到撑开她的骨骼一样迅速,只不过一段时间不见,她那些青涩彻底褪去,待人接物成熟知礼,进退有度,活着活着,活成了学校出了名的妖精。她聪明,妩媚,像戴了一张笑脸面具一样,谁也看不透她,游走在人群中,手段游刃有余。
镜头还在推进,从开始到现在林启堂都没有喊过咔,浑身上下舒爽地写着满意二字。他也不知道奚墨此刻的感受,毕竟监视器屏里所有的显示都是堪称完美的,没想到两人没怎么磨合第一次就能合作得如此融洽,林启堂高兴,其他工作员更高兴,拍摄过程越顺利,他们就越轻松,不用来回反复地折腾。
奚墨手心又像之前那样出了汗。
好在这时候剧本上是不需要有定厄的台词的,这个时候还是邓绥的台词部分,阮夜笙自嘲笑笑:“也罢,反正入了宫便会全然不同了。三哥操心我天真,也的确是不需要。”
奚墨眼中神色飘忽,她想起曾经的阮夜笙,差点就要分不清回忆和现实,那种渗透到心底的感受再一次让她无措起来。
不明真相的林启堂看着监视器里奚墨的面部表情大特写,看着她准确流露出来的表情,激动得脸部肌肉直抽搐。不过他为了自己作为导演的面子,也不好太明显地表现出自己的激动,于是在那憋着,憋得眉毛也在抖。
奚墨的手扶在阮夜笙的腰背上,轻轻又将秋千送了出去。
她缓声说:“我会陪在小姐身边,小姐在宫里,我就在宫里。即便往后诸事不可测,小姐你也可以继续在我面前天真。”
这声音清淡,却又柔和,散在夏日的光中。
我的妈呀!
冯唐唐听到这,差点就要和化妆师抱着从凳子上跳起来,摇旗尖叫。然而她哪里来的旗子,只有手里一袋子薯片,想要摇着薯片袋代替的时候,就见袋子快空了,一脸闷葫芦样的顾栖松一边从她袋子里拿薯片吃,咔嚓咔嚓的,一边看着那边对戏的奚墨和阮夜笙,虽然还是死人脸,看起来却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
冯唐唐知道她的顾哥可能也加入脑残粉阵营了。
奚墨说完这句,适逢阮夜笙又顺着秋千的节奏荡回来,阮夜笙心里砰砰直跳,忍不住又抬头看了奚墨一眼,耳根通红。
奚墨也低头看到阮夜笙微红的耳根,两人对视,她突然也有点手忙脚乱,这一下两个人都没顾得上配合秋千的节奏,秋千摇来晃去的,阮夜笙一个没坐稳,身子前倾着就要往前栽倒。
林启堂本以为这场拍得这么顺利,他都快忘记咔字怎么念了,这下看到阮夜笙往前栽,吓得差点也从凳子上翻下来,同时大喊一声:“咔!”
与此同时,片场一下从之前那种凝神静气拍摄的气氛中转为沸腾,脑残粉一号冯唐唐担心得蹭一下站起来,新晋脑残粉顾栖松沉下脸,差点就要跑过去。
所幸奚墨早已伸手去拉,眼看着拉扯不住,她下意识往前跨了一大步,从后面将阮夜笙牢牢抱住了。
阮夜笙坐在秋千上,奚墨双手从后面紧紧箍着阮夜笙,这回好歹将秋千稳住了。
阮夜笙:“……”
奚墨感觉到怀里阮夜笙的悄无声息,又看见阮夜笙几乎快要血红的耳根子,顿时也呆了。
然后才感觉到手里捏握的两团浑圆柔软的滋味,脸上白一阵红一阵的,慌忙将手从阮夜笙胸前缩了回来。
阮夜笙连忙跳下秋千,转过身,也在那站得笔直,跟个被轻薄的良家女子一样,抿着唇,眉目却又含着春似的,不说话。
奚墨:“……”
……我没有非礼你!
……那本来就是我自己的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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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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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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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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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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