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在下剑可斩仙>第52章 皆挂檐下兵
  一路先是西行,到了有天下兵库之称的吴州之地,已是过去了快一月,正是白露时节。

  饶是秋黄脚力再好,后面那两匹马也该是修养些时日了,不然便要废了。

  吴州之地称不得繁荣,但也绝不荒芜,入了吴州界,再行数日,便到了一座名为越城的小城池,冒充酒贩子入了城,入眼的便是满街的铁器。

  在这越城中,家家檐上挂兵器,刀枪剑戟不一而同,孟黄粱一眼望过去,道是:“刀刀皆精品,剑剑都无双!”

  薛布衣仔细望去,果然檐下刀剑样式颇多,没有一兵是完全一样的。

  不知是否是幻觉,薛布衣总感觉这些檐下剑有些奇怪。

  “他们为什么要挂兵檐下?”薛布衣问。

  “老习俗了。”孟黄粱道:“吴地多有鬼神之说,这里的居民坚信挂兵与檐下能辟邪,越是好兵器,越能镇妖驱魔,最初挂兵的原因已是不可考究,但是这挂兵终究是作为传统习俗流传了下来。”

  “这些檐下兵全都是好兵器。”薛布衣很是肯定的道。

  孟黄粱瞥了一眼他,嗤笑道:“你竟然也懂这?”

  “我不懂,只是感觉。”薛布衣回答。

  孟黄粱倒是没有反驳:“那你的感觉挺准的,这挂在檐下的兵器,不乏有千古名器,传闻当今江湖第一高手,三碑第一的晋太安手中的兵器天王槊,便是吴州樊笼城城隍庙的檐下兵。”

  薛布衣对檐下兵天王槊不感兴趣,对江湖第一也不感兴趣,自顾自地欣赏这些檐下兵。

  这些兵器有的便是普通模样,有的却千奇百怪,就比如那刚才一间卖豆腐的店铺,竟是将一杆秤挂了上去,看起来年岁不短了,还有便是那足有人粗的大木桩子,怎么看也不像是一杆兵器,但直觉告诉他那不但是兵器,而且杀人无数。

  看着这些兵器,其中不乏一些好武器,薛布衣突然问:“若是有人偷,有人抢这些檐下兵该当如何?”

  孟黄粱一笑,还未开口便已经有人替他回答了这个问题。

  出声的人是一个坐在路边茶摊饮茶的老者,听闻此言哈哈大笑:“那便让他偷让他抢,若是能带出这越城,兵器送他又何妨!”

  薛布衣愕然。

  老者解释:“哪一杆绝世好兵不想遇到一个好主人?若是遇到看上眼的,尽管拿走便是,若是出的了城,便算是你的了,绝不会有人追着讨要,这也是我们吴州的习俗。在我们这里,抢偷檐下兵这种活计也有个雅号,叫做‘掠兵’。”

  “多谢老人家解释!”孟黄粱举起酒囊做敬酒状,喝了一大口,老者也是举杯,以茶代酒,喝完之后还眯眯眼对着孟黄粱道:“小伙子,喝酒不骑马,骑马不喝酒,怎滴醉醺醺的?小心跌下马摔伤了可不好。”

  薛布衣看去,孟黄粱是那种半醉半醒,明显是喝酒过了头。

  不只是现在,在路上一直都是这样,原本被挖出来的十八坛子酒也喝了个差不多,一直处在半醉半醒的状态,薛布衣劝也不听,还说什么:“饮尽千杯酒,杀尽万般罪孽人!”

  果然,听见此话的孟黄梁突然就精神了起来,挺直腰杆道:“老人家,你看我像是醉了吗?我千杯不醉,千杯不醉!”

  老者大笑,点了点头,道:“看出来了,看出来了,小兄弟好酒量。”

  薛布衣见了直扶额。

  两人也没有在这里逗留,一路顺着马路找寻能住的客栈。

  前行了不少时间,只是转了几个弯,突然就听见了一声大喝:“你这小兔崽了,快给本大爷站住!”

  只见前方一个赤着膀子,胸口上满是胸毛的汉子大踏步向前,冲开了街上的人群,追着一个小孩。

  那孩子看起来也就十二三岁,长得也不高,一身衣服又脏又破,满身的泥垢让他显得狼狈不堪。

  此时这个小孩怀里抱着一把九环大刀,踉踉跄跄的向着城门个方向跑。

  一个十几岁的小娃,说的难听点毛都没长齐,怀里还抱着那沉甸甸的九环大刀,怎么可能跑得过那身手矫健的汉子。

  果然,那汉子三步并两步直接将那女娃衣领揪住提到了半空,咯咯怪笑道:“你这小女娃,怎的个就是不吃教训?莫非你还真以为自己能掠兵成功不成。”

  “呸!坏蛋,你快放我下来,不然我就砍去你的脑袋!”小女孩被提到半空中疯狂扭动身子,还试图用提起九环大刀去扎那个汉子,却被汉子一手捏住了刀背,便再也动弹不得。

  汉子扯过九环大刀提在手里还想训斥上两句,结果就被小女娃抓住机会在手腕上狠狠一口下去,咬的大汉立马松手,嗷嗷大叫。

  小女孩乘机就给跑路了。

  那汉子也不追,站在街上破口大骂,等不见了那小女娃的身影,这才扭头往回走,周围人见此倒是挺乐呵的,纷纷调侃那汉子:“哈哈哈,猪肉佬,这个月都第三次了吧,看来你这砍头刀果然很受那女娃喜欢啊。”

  那汉子站住脚,一脸骄傲地道:“那可不是,这刀可是我太爷爷那辈留下来的砍头刀,他的刀下亡魂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挂在檐下,万鬼避退!这也只能说那女娃眼光好。”

  看那街上的一众人侃的欢快,薛孟二人也没上前打搅,倒是孟黄梁看着那个小女娃跑掉的方向,若有所思。

  街上的人还没多侃两句,就听见街角那有人喊道:“王老二,那女娃掠走你家那杆梅花枪了。”

  原本还在听那大汉大侃祖辈光辉事迹的一人嚯地站起,往街角那边跑,一边跑一边道:“给我拦住她,可莫要让她折断了枪杆,那枪杆风吹日晒的,早就不牢靠了!”

  那人转过街角不久,远远就传来了那地方鸡飞狗跳的动静,好不欢快。m.xiumb.com

  薛布衣问:“这便是掠兵?”

  孟黄梁摇头:“该是这些家伙和那小女娃闹着玩的,掠兵这活是个技术活,若是一个弄不好,会死人的。”

  再走过一个街道便看到了进城来第一家客栈,名叫“祥福客栈”。

  许是这越城少有商贾往来,客栈的生意自然也冷清,店里小二在打着瞌睡,听到院子里那高昂的马嘶声才意识到是有人来了,急忙跑出去吆喝。

  “客官几位?是打尖还是住店呀!”

  “二人三马,住店!”孟黄梁道。

  “好嘞,两位客官且去店里歇着,这马便交给我吧!”店小二笑着牵过马缰,一拉却纹丝不动。

  小二歉意一笑,又去拉秋黄的马缰,秋黄脑袋一甩,直接将店小二甩了出去,还好被薛布衣一把接过。

  从薛布衣怀里出来的小二还是懵的,不可思议地看着那匹马,又看了薛布衣二人一眼。

  “我这伙计力气有些大,你牵着它俩去马厩,秋黄自己就跟上去了。”

  店小二不信邪的试了试,果然看见那马儿跟了上来。

  薛布衣忧心忡忡的看着秋黄的背影,道:“自那以后,秋黄变聪明了。”

  “这不是好事吗?”孟黄粱问。

  “一天三顿全是肉,移动吃我们三天的口粮,看着这胃口还在涨,日后怎地养得起。”说起这个薛布衣就感觉自己压力山大。

  孟黄梁也感觉这是个问题,不过为了宽慰薛布衣还是道:“放心,饿不死它,等我们到了魏州,找个人多点的地方开个客栈,有大把的银子赚,到时候我当老板你当掌柜。”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薛布衣暗暗记下,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两人进客栈的时候,薛布衣看了眼门面,总觉得这里似乎少了什么。

  进了客栈,一个穿着还算得体的中年人走上前来,喜笑颜开,两撇八字胡喜气洋洋的抖动着,给人看了就觉得喜庆。

  “两位可要吃点什么?”中年人一看便知是这客栈的老板兼掌柜。

  这种规模小些的客栈一般都是老板自己当掌柜的,还能盯着客栈的各种营生,绝了小二与后厨那些人的小动作。

  “先来二斤牛肉,对了,你这都有什么酒?”

  “哎,这位客官可算是来对地方了,我这间客栈你别看地儿小,但却是这越城一亩三分地酒水最纯,品种最多的客栈了!这也搞得我这小店每天经营收入少得可怜,没办法,谁让我家那婆娘就好这一口呢!”掌柜的哈哈哈大笑,然后依次介绍起了他这里的酒。

  “吴钩,这酒该是我不用多解释了吧,吴州特产,十年陈酿,端的滋味美妙,若是不善酒的一般人可受不得这吴钩穿肠过,伸头一刀,缩头也一刀的美妙滋味。”

  “仙人归,大北名酒,传闻五百年前有位道门仙人飞升时,提壶上青天,壶中便是这个。”

  “黄杏儿,杏子酒,这酒……”

  老板对自家店里的酒当真是了如指掌,十八般酒那是全部都给孟黄梁给介绍了一遍,更离谱的是孟黄梁竟是听得认真,让薛布衣翻了个大白眼。

  十八种酒水,听着掌柜的一一介绍,孟黄梁只觉得难以取舍。

  天下酒水何其多,孟黄梁虽是个酒鬼但喝过的酒无非就是长京里那百来种,然而这吴州一个小城中拿出的十八般酒水他也只有一两种喝过,三四种听过,其余的闻所未闻,怎的不让他心动。

  还是掌柜的眼尖,看出孟黄那难以取舍的痛苦表情,大手一挥,道:“今日便算我做上一回亏本买卖,我那十八般酒水嘛,价格不一,高至十两银子一坛,低至三十文一坛,各给你端上一碗,你只需给我二两银子如何?”

  鬼个亏本买卖,这样买酒这掌柜的简直就是赚大发了。

  但是挨不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孟黄粱当即拍板,道:“不,我给你四两,上双倍,我与这兄弟共饮!”

  容不得薛布衣拒绝一生,便被孟黄梁给拉走了,来到二楼靠楼梯的那一桌上坐下。

  “黄粱,你有没有觉得这间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薛布衣总感觉这间店似乎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却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哪里不对。

  “你管那作甚,再不对劲还能有对面那桌子豪客来的不对劲?”孟黄粱随手一指指向对面那桌客人。

  薛布衣抬头,正好与那桌人对上了眼。

  只见那桌人共三人,一人穿着粗麻制成的灰麻色衣服,怀中抱着一个坛子,表面坑坑洼洼,也未上釉,不似酒坛。

  另有一人生的尖嘴猴腮相,戴着墨绿头巾,腰间悬着一柄腰刀。

  最后一人却是个女子,说是女子也不准确,该说是位悍妇。

  那悍妇生的膀大腰圆四肢粗壮,面容凶悍宛若夜叉,一人便顶得两个薛布衣那么大,身材壮硕肥胖的不成样子,屁股底下那把椅子都发出了“吱呀~吱呀~”不堪重负的声响。

  可最怪异的地方还在那悍妇相女人背在身后的那柄比普通长柄大刀大了一倍不止的破甲刀。

  这种刀最早是出现在军队中,重量通常在百斤左右,专门为那些天生神力的将军级别人物打造的兵器,步战时一刀能将敌人劈成两半,骑战时更是恐怖,一刀之下,连人带甲带战马劈开也不是难事,被称作军队中最恐怖的杀器。

  能使得这种武器的人,在战场上便是恐怖的绞肉机器,放在江湖那也是一号子人物。

  孟黄粱给薛布衣简单的讲了一下,薛布衣便不敢再看那几人了。

  这便是江湖吗,随便出来一个人都这么恐怖,那那些能在侠客碑上留名的江湖豪杰该有多可怕,怕不是一拳能打死好几头耕地的大黄牛。

  以薛布衣贫瘠的想象力也只能要到这般地步了。

  很快牛肉与酒都被端了上来,一碗又一碗,三十六碗美酒摆满了桌子,酒香四溢惹的对面那几位江湖客也频频看了过来。

  “莫管他们,江湖有江湖的规矩,不得随意对普通人出手,不然便是魔道行为,所以一般来说江湖客不会对普通人动手,至少光天化日之下不会。”孟黄粱端起一碗酒一饮而尽,畅快地道:“好酒,吴钩穿肠过,伸头一刀,缩头一刀,爽!”

  薛布衣看孟黄粱喝的畅快,一碗接一碗都不带停的,好奇的端起那碗吴钩。

  烈酒入喉,果真如那刀剑穿肠一般,只喝了半碗,薛布衣面上表情就堪称狰狞,强烈的痛苦让他脑中灵光一闪,道:“我想起来了,这店檐下未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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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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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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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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