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你这是扔了多远啊,都不知道收点力气!”身后一个年轻人叹了口气,道:“今日的戏算是砸了,妆都画了一半了!”
这一师傅一徒弟都是画着戏装。
师傅妆已画完,妆是花衫,身披铠甲后插旗,好一个威风凛凛女将军;徒弟则是丑角,做的小花脸儿,用白粉在鼻梁眼窝间勾画着小块脸谱,但只来得及做完一半,看起来颇为喜庆。
花衫将军扭头看了一眼年轻人,道:“做什么都要倾力而为,不要因为看不起对方就大意。”
花衫画的女装却是男人,声音温和醇厚,听着话语虽是说教,却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年轻人点头。
良久,刀马旦稍一用力,从湖中扯出一杆红缨枪,一手接住。
“红格子,天下枪首。”看着那杆红缨枪,年轻人目光有些迷离,似乎是在向往什么。
花衫没有给他多看两眼的机会,拧住枪柄一摆枪身,枪身上的水被抖得干净,然后便被放进了枪盒中。
年轻人恋恋不舍的看了盒子一眼。
花衫将枪盒背在背上,看了一眼年轻人,便知道他在想什么。
“怎的,这么快就想接我的班?”
年轻人没有一丝不好意思,狂点头。
花衫轻笑,道:“等你什么时候做的生角再说吧。我的枪在戏中,我的戏在抢中。”
年轻人闻言翻了个白眼:“就知道你要说这个,我跟了你十三年了,也唱了十三年的戏了,怎的没学到你的半点枪法?”
“那是因为你不用心学!”花衫回头敲了敲年轻人的脑袋,道:“走,回去唱戏去!”琇書蛧
年轻人看着走远的一袭花衫,急忙跟了上去。
“咱们的戏不是黄了吗?”
“他们不听,我们唱给自己听,纵是台下无人,一曲总得唱完。”
年轻人听闻这话眼中一亮,问道:“师傅,这边是你的枪道么?”
“屁话,为师收了他们的订金,总得唱完这台戏才好讨要余下的一半,不然岂不是白来一趟!”
年轻人恍然大悟。
这位远近闻名的巷子弄花衫先生突然回头看了看夜空,年轻人回头却什么都没看见。
“师傅,你这是在看什么啊,这后面什么都没有啊,莫非这样盯着就能看出朵花来?”年轻人问。
“我在看剑,很漂亮的一把剑。”
就在当夜,龙门大街所有人都能听到一声“轰隆”的震天响,惊起了无数人家。
随后无数的巡街甲士赶到时,看到的是六七具拦腰斩断的身躯,离他们最近的一位居然还有一口气在,上半身挣扎着爬向龙门大街内,内脏肠子拖了一地,身后是一串骇人的血痕。
“救救我,救,救我……”那半截身躯艰难的抬头,看向来到现场的一众甲士。
饶是那些甲士看到这诡异的一幕也是头皮发麻背后发凉,个别没见过血的甲士猛地冲到墙根吐了个稀里哗啦。
一位眼尖的的甲士看清了那人,惊呼道:“是总督府的公子!”
诸位甲士一愣,领头的甲士顿感头疼。
“快去召集所有人手,控制周围所有可疑目标,若是遇到那些持械的江湖客全部控制起来!”
他自己赶过去想要扶起那位总督府公子,却发现对方已经气如游丝,此等腰斩伤势,纵使大罗神仙下凡也救不回来了。
这伤势,若是放在自己同僚身上,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给对方一个痛快的,免受这腰斩之苦,可对方的身份让他不敢这样做。
“通知总督府的那位大人,快点,十万火急,若是来早了,说不定还能见他们儿子最后一面。”领头甲士道。
沿着河道一船向西行,其上有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大摊子酒,不是什么好酒,而是提纯过的二斤糠,入喉如刀,烈的一塌糊涂。
可船上的二人却全丝毫不介意。
绝色公子喝的是一小壶中的酒,自斟自饮,却不是二斤糠,今日的二斤糠是给对面这位准备的。
对面的人自然就是薛布衣了。
薛布衣仰头将那酒就往嘴里灌,一坛子酒少说五六斤,硬生生就全部灌入腹中,一滴都没撒出去,一滴也不剩下。
孟黄粱也不阻拦,只是问道:“你这是杀了人?”
薛布衣嗯了一声。
“杀个人弄出那么大动静,你是傻子不成?”孟黄粱却没有说是要训斥他一番的意思,甚至询问原因的兴致都没有,却是轻轻调笑了一句。
说着还指着岸上,一队队甲士披甲挂刀,满城开始搜索那刺客,可是偏偏对这河道中的一艘形迹可疑的船视而不见。
一坛子酒下腹,酒意还未上头,薛布衣问道:“你没什么想问的吗?”
孟黄粱扭头看他:“问什么?”
“问我为什么杀人。”
孟黄粱哈哈大笑:“我对这个不感兴趣,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薛布衣酒意上头,趴在桌子上鼾声如雷睡了过去。
孟黄粱看他睡了过去,收敛笑意,将酒壶酒盏放在桌上,拿起腰间挂着的蓝皮书。
蓝皮卷上书《十二册传记》五个大字,突然无风自动,翻到了最新出现的一页。
那是一篇人物传记。
薛布衣,贫寒出身,与薛家村长大,身怀绝顶天赋而不自知,以供养家弟苦读成才为愿。辛巳年,家中父母弟皆遭长京纨绔子弟杀害……
传记这一页不长,几百字,便将薛布衣前二十二年说的一干二净,其中四分之三的笔墨都用在了他在长京这段时间的过往,可想而知他之前的履历到底是有多清白,完全可以说是白纸一张。
这张白纸,在持剑入长京的那一刻开始,便不再如以前这般了。
孟黄粱合上蓝皮书,卷成筒状用红绳挂在腰间叹了口气。
拿起酒杯喝了一口闷酒,自言自语。
“刚认识的那时候便与你说过,有麻烦尽管来找我便是……怎的是个闷葫芦。”
他摇了摇头,举起酒壶就往嘴里灌去,酒浆流出,在月光下啊熠熠生辉。
“今夜的长京很是热闹啊,又是妖怪又是大水又是杀人,哈哈,热闹,热闹!”
何止是热闹,长京今夜算是翻了天了。
长京卫全员出动搜查所谓的刺客,龙门大街被人一剑削去了门扉,总督府一夜哭声不停,整个长京彻夜难眠。
有一人睡的倒是很香,一连大睡七天不醒,鼾声震天响。
这样的消息是拦截不住的,不到半日长京传遍了这样的八卦消息,文斗湖大水和龙门大街杀人案被市井小民编排出无数的版本,在各大酒楼说书人的嘴里流传出去。
“老板,来一坛二斤糠!”孟黄粱今日穿的是一身先生服,来到平日里常来的酒馆买酒,就听见一说书先生在说着一版改编过的文斗湖大水事件。
老板看他来,热情的招呼道:“哎呦,孟先生,又来买酒啊,近些时日喝酒有些快啊。”老板呵呵笑道。
“有个朋友做客,自然便喝的快些了。”孟黄粱笑道。
“好嘞,要多少酒啊。”
“今日且来两坛。”
老板便去酒窖提酒去了,孟黄粱找了个就近的座位坐下听书。
“只听那文斗湖中传来一声嘶吼,湖中蛟龙兴风作浪,掀起万丈波涛,淹没数条街道,死了上百人还不止,大水弥漫,眼看便要淹掉整个长京,到那时,世间免不得要多出一城孤魂野鬼。”
“说时迟那时快,天上一道惊雷闪过,一白须白发老剑仙持剑踏波,入了湖中,刹那平了文斗浪,与那蛟龙对峙!”
“蛟龙大喝一声:‘你是何人,胆敢拦在我面前!’那持剑的老者目光犀利,瞪着那孽蛟便道:‘本剑仙乃是三百年前除妖斩魔的曹天下,此次下山专门来斩你这恶蛟来了!’那蛟龙一听大怒。”
“原是那蛟龙也是修炼了不少时日,由蛇化蟒百年,由蟒化蚺千年,由蚺化蛟五千年,一共是修行六千一百年,处在了大蚺化恶蛟的紧要关头,欲要走水淹死一城之人以助他成功化蛟,却没想到惹得那三百年前便斩妖除魔的剑仙曹天下出手。”
“曹天下的大名恶蛟自是知道,盛名之下无虚士,恶蛟便想不与他争斗,欲遁水逃走,”
“剑仙却不给他这个机会,递剑与那恶蛟战成了一团。一人一蛟龙斗得那个天昏地暗,打了三天三夜。从水中打到天上,从天上打到地上,其间恶蛟借着五洲河势逃离三百里,却再次被剑仙拦下,一剑削去顶上角,再一剑削皮,抽筋,拔骨,终是灭掉了恶蛟,保的长京一片安宁!”
一段书讲完,内容惹得在座观众叫好不迭,尤其是前座的一个小年轻,在一个短发少女的指示下投去了好几两银子,显得很是开心的样子。
孟黄粱只当是听了一场故事,不算白来,摸出点碎银子投去台上,算是打赏。
说书老先生起身感谢打赏,一个稚子则在台上捡那些观众的打赏,看起来不亦乐乎。
“孟先生,酒来了!”
孟黄粱提着酒走了,说书的说完书,观众自然也没坐在那里干聊的雅兴,很快便散的干干净净。
“十三,十三,快点,你怎么这么慢啊!”
“师姐你慢点,我脚崴了!”
一男一女走出了酒馆,女的长得倾国,一出来便惹得周围目光全部聚焦在了一起,男的看起来便只有十二三岁,一瘸一拐的。
短发师姐哈哈大笑蹦蹦跳跳的远去,身后师弟一瘸一拐地追,身后还背着一柄剑。
那剑三尺,通体青黑,似乎是淬火不太好的原因,剑身歪歪扭扭,表面坑坑洼洼,剑柄也是极其敷衍的用槐木制成镶嵌的,并不牢靠,似乎稍一用力劈砍,剑身与剑柄就会分崩离析。
“哈哈,你捡来的这剑可真丑!”短发师姐扭头看过去,忍不住的笑出了声。
“哎呀,丑是丑了点,不过这剑有灵,当日捡到它的时候,我真的听见哭声了!”十三很认真的道。
“是是是,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了,不过你快点,今日便要回去了,在这里好好玩了七天,总算是过足了瘾。”
“对了,你既然要带着这把丑剑,不如给它取个名字如何?”师姐笑道。
十三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想要想一个很威风的名字,却被短发师姐给抢了先。
“嗯,你看他这么丑,一定是因为太丑了所以才被丢掉的,不如就叫它阿(e)丑剑吧!”师姐哈哈大笑。
十三据理力争,反抗却无效,两人一前一后追逐,却未发现那黑剑似有似无的颤抖了一下。
此剑,可不就叫阿丑么?
孟黄粱回了藏人巷,还是上午,等薛布衣醒来已是酉时。
“呦,醒了啊,我还以为你真成了个植物人了。”进来的孟黄粱看见坐在床上发呆的薛布衣,有些松了口气。
这家伙一躺就是七八天,怎么不让人担心,若非之前请大夫看过,自己这两天也是加紧修习了地煞神通中以前看不上眼的“禳灾”神通,确信了薛布衣无病无灾,可能换做其他人,都已经在安排下葬了。
薛布衣敲了敲脑袋,道:“我头有些疼,感觉好像睡了好久啊。”
孟黄粱翻了个白眼,道:“那里是好像,你睡了这是第八天了,怎的个不算好久?”
薛布衣这才记起那天晚上的事情。
自己竟是杀了人,还灌了一大摊子酒,怎的没有醉死。
薛布衣杀了人,却不后悔,只是有些担惊受怕的问:“可有官兵来过?”
孟黄粱点头,这让薛布衣心里咯噔一下。
孟黄粱哈哈大笑:“莫要担心,他们只是进来查看一下有没有江湖匪寇刺客之流,你我二人一个教书先生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怎的也不像那等人吧。”
听孟黄粱口中那句“地地道道的农民”,知道他是揶揄自己,薛布衣还是听的心里发虚。
“好了好了,便就这样吧,你家里的事我也了解的差不多了,相信这几日也足够那些大北府尹的人查到些许蛛丝马迹了,若是长罪司那位神探出手,恐怕时间还要快些,很快官兵就要再来了。时不我待,今日晚,咱们便出城去。”孟黄粱道。
薛布衣听了个大概,只听明白了那句“官兵就要再来了”。
但他依旧有些疑惑,问道:“你怎地知道我家里的事的?”
孟黄粱嘴角翘起,开始瞎编乱造。
“那日你喝醉了酒,非要把你的是说与我听,我不听,你便抱着我的腿大喊委屈,我无法只得听下去。谁知你一说就是一整晚,说完之后大哭一场,一睡便是七八日。你的遭遇那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我也很为你难过啊,所以也便熄了把你交给官府的念头,日后你我便只能做一对亡命鸳鸯浪迹天涯了。”
薛布衣初听时只感到羞耻,恨不得拿起鞋子足衣塞住他的嘴,听到后面不禁是有些感动。
他想了想,道:“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此事不关你的事,我去自首。”
“官府可不吃你这套,抓住了你,一个包庇刺客的大帽子扣在我头上怎么也不会歪,到时候便是刑场上再见了。”孟黄粱道。
薛布衣立马就蔫巴了。
“哈哈,你便不要想那么多了,我已经变卖了家财,除了这房子之外没甚可留恋的了。”孟黄粱道:“你可是我八拜之交结义兄弟,我不陪你浪迹天涯,谁陪你去?”
薛布衣瞬间红了眼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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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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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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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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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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