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万余骑兵,便是在战时也少有如此夸张的骑兵调动吧,这莫非是护送皇帝出城?”自己在心里揣摩,却又笑着将自己的想法推翻,赶忙朝着长京楼走去。
到了长京楼,果然槽中马草已经被吃光了,薛布衣去的时候发现秋黄躺在地上没精打采的,见了他挣扎着起身,站起来有些费力。
他上前摸了摸秋黄,然后就立马准备铡草,却发现前几日囤积的马草已经没了。
他可是囤了半个月的马草,怎么可能这几日便没了?
“嚯,是薛哥啊!”一个伙计在后院经过恰巧看见了薛布衣,立马恭敬的朝他打招呼。wWW.ΧìǔΜЬ.CǒΜ
如今的薛布衣在店中的地位不同以往,在砸店那一日,薛布衣的勇武被高管事宣传了出去,所有伙计都知道薛布衣是被老板专门请来镇场子的,可与一般人不同了。
“呃,你也好。”薛布衣稍微有些不适应对方的殷勤,然后看了看四周,感觉有些奇怪,“往日这个时间段所有人都该起了,今日怎地还不见人?”
“嗨,这不是要到中秋节了吗,如今的城中已经开始逐渐热闹了,飞花巷近几日来的人也多了不少,店里来了不少大人物,所有的伙计如今否提前半个时辰到后厨准备东西去了。”那人道。
“哦。”薛布衣点头。
立秋时分已过,不过五六日便是一年一度的中秋,每年中秋在这飞花巷中,飞云楼和聚美阁都会召开中秋诗会,是这长京最为惹眼的中秋节目了,即便是平日里不出门走动的人也会赶趟的带上家人来游一转子飞花巷。
不过每年最热闹的还是在飞花巷外那片文斗湖中进行的斗诗。
飞花巷聚美阁与飞云楼都会推举出一位花魁,乘船于那文斗湖之上,进行斗诗。
当然,斗的诗自然不是她们自己创作,而是由她们的仰慕者提供的佳作。
文人怎么会为了俩青楼女子而献出自己的诗作呢?
有的,而且不少!
虽然不见得所有文人都是两位花魁的倾慕者,但是文人都是想要将他们自己的佳作广而告之传遍天下的,所以这诗会便是一个极佳的平台。
所以其实很多献诗的文人也并不是花魁的仰慕者,但是却依旧选择了献诗。
不是为了花魁,而是为了自己!
云中历己巳年间,在这文斗湖之上就传出了一首旷世佳作,当时享誉整个长京,后来那作者便被某个大官相中成为了门客,后来更是参加科举成为了当届状元。
扬名立万,锦衣玉食,高官厚禄皆在这一首诗作之上。
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的,所以每年的中秋诗会吸引来的文人墨客那是一批又一批,络绎不绝。
当然这与薛布衣无关,他连字都认不全怎地去做诗?
不过他突然想起来了,自己弟弟的那首诗会不会出现在……
他有些晃神,是被一身大叫给惊醒的。
“李四!你死哪去了!快点将鲜鱼捞来几条!”那是后厨那位肥胖大厨的声音,听到这个身影薛布衣打了个寒噤。
急忙便是对着那人道:“你快去吧,莫要耽搁了客人。”
李四走了,薛布衣也没打算闲着,他去店里找到了高管事问了才知道,昨日客人太多,买来的柴火不够,便叫伙计先将那干马草烧了当火柴使,还未来得及重新买。
薛布衣无奈,道:“那边我自己去买些马草来吧。”
“那便劳烦你了。”高管事在柜台摸出了一百文钱,递给薛布衣,然后将这笔钱记在账上。
马草是很便宜的,一百文钱足够买上五垛马草,后秋黄和胭脂半个月的吃食了。
这些都是算在店账上的。
买马草的地方距离长京楼还是挺远的,一直在飞花巷外还要走过几条街,薛布衣想了想,还是将秋黄和胭脂拉了出来。
算是给它们散散心溜一溜,一天光是关在那么大点马厩里,也是不好的。
薛布衣拉着一匹胭脂红的高头大马,一头棕黄的老马,走在街头还是很引人注目的。
主要是胭脂,一看便是宝马,引来了太多人的注意。
这年头你有匹马很正常,但是如此健硕,而且毛皮色泽如此抓人眼球的俊马,即便是那些达官贵人也不见得能有一匹。
将胭脂拉出来这一路,居然有数人向他问胭脂的价格,最高的那人开价都已经上了三百两了,听得薛布衣心扑通扑通直跳,恨不能立马把胭脂卖给他。
但是他脑袋还是好的,知道如果买了胭脂,那自己可能就要大祸临头了,当即一口拒绝没带一丝迟疑,搞得买马那人十分不悦。
在路人注视下,薛布衣来到了东市。
长京有东西南北四市,繁华热闹非凡,若果你有什么要的东西,基本都能在这四个大市中找到。
薛布衣的目的地是东市的马场,这里专门有一家良马铺子,买卖各种马匹,也买卖一切和马挂钩的物件比如西市买辔头,鞍鞯,马鞭,马蹄铁,以及马草。
来到良马铺子,店中只有老板一人,抬眼望去依稀可见后院的马厩之中,有着各种不同样式的马匹。
那老板一看有客人来,又是牵着马来的,便以为是来卖马的客人,下意识的将目光移到了一旁的秋黄和胭脂身上。
步伐摇晃,毛发暗淡,眼神无光,身体略微有些颤抖,是匹老马,四十有余,无甚价值,最多便能买二两五百文了。
他摇了摇头,看到了一旁的胭脂,瞬间眼神一亮。
好俊的马!
毛发偏枣红却带着胭脂色,高大健硕,四肢有力,长的更是漂亮,是难得一见的绝世宝马!
如此宝马,在市面上出现千金难买,更是有价无市。
这应该不是来买马的,这样的货物,他这样的中型马铺是吃不下的。
老板神色凛然,虽然知道此人来绝对不是卖马的,但是观马知人,能牵着这样的俊马的人,要么就是达官贵人,要么背后的人便是达官贵人。
再一看薛布衣的衣着举止,老板心中便已然了解了三分。
这人的主家,绝对不是普通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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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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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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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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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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