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也是,毕竟他家里人一天就死的只剩他一个了,发生这事情,还怎么在这里生活,只怕晚上都会做噩梦的吧!”
“可是他走了清明谁给他一家三口上坟?”
“这我就不知道了,说不定他一年也可能回来一次。”
“他们家这次真的好惨啊。”
村里人在议论着,薛布衣知道他们在议论什么,但是他不想说话,这几天他都没怎么开口说话。
房子已经买了,地也卖了,余下的只有家里那匹名叫秋黄的黄棕色老马。
他这一去,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后路,若是到了长京无法报仇……那便死了吧!
连这等杀害父母兄弟的大仇若是都不能报,活着也便已经没了任何意思了。
他来到了村头的铁匠铺。
这是村里唯一的铁匠铺,专门打造一些普通的农具卖出去,也赚不了几个钱。
“刘老爹。”薛布衣站在门口敲了敲门。
“是薛六家老大吗?”门内有人轻声问。
“是。”薛布衣道
“吱呀!”门被打开了一条缝隙,一个回族昂是的中年人看了一眼薛布衣,又扫了一眼周围,确定没人看见,这才将他拉了进来。
“唉,你也别怪我不帮你,这实在是,实在是太异想天开了!”打铁匠刘老爹一进门就苦哈哈的道,“咱们都是泥腿子,怎么跟人家有权有势的城里人斗啊。”
“刘老爹你就别管这些了,只要我要的东西给我就好了。”薛布衣说着,在胸口摸出了一个二两的银疙瘩。
“嘿,你看这!我就知道你这孩子有前途!”刘老爹里面变脸,一脸谄媚的道:“晓得金钱开道这个道理,你到了长京,如果好好生活,未必不能混出一个人样!”
薛布衣不理他。
刘老爹并不介意,对他来说,只要银子到位就好。
他架起梯子,从房梁上取下来一个用长布条包裹着的物件,递给薛布衣,还叮嘱道:“出了村子,你可莫要给别人说起这东西是我给造的,要是让官府的人知道了,你我都讨不得好!”
“刘老爹放心,虽然我没读过书,但是这点东西还是晓得的。”薛布衣结果布条包裹着的长条。
他打开布条。
那是一柄剑,没有剑鞘,剑柄也是用随处可见的槐树木头做的柄,剑刃长三尺,全身都是青黑色,表面也坑坑洼洼的,长的奇丑无比。
刘老爹似乎也知道自己打造的剑并不好看,陪笑道:“着实是以前没有打造过这玩意儿,虽然长的丑了点,但是你试试,这刃锋开的可好了,削铁如泥做不到,但是砍木头绝对不会卷刃!”
“刘老爹的手艺我还是相信的!”薛布衣继续将剑用布条包裹起来,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刘老爹家。
“你千万记得,莫要跟别人谈起是我造的剑,那可是杀头的大罪!”刘老爹跟到门口,还是有些不放心,继续叮嘱道。
“我知道。”薛布衣点头,翻身上马。
背着包裹,又将布条包过的长剑绑在背后,轻轻夹了夹秋黄的马腹,薛布衣便踏出了这个前二十年基本都没出去过的小村子。
长京,大夏十三州之中州之地,大夏之国都,繁华程度远超十三州任何城池,大街小巷遍地都是小商小贩,处处张灯结彩犹如过节一般欢快,其中最有名的便是飞花巷!
之所以说这里最有名,是因为这条街道,汇聚了整个长京一半的青楼,勾栏,赌场等寻欢作乐之地。
飞花巷的长京楼,是整个长京最大的一家酒楼,每日招待的达官贵人数不胜数,听说酒楼的老板,就是某位大官,这才能在寸土寸金的长京开起一个这么大的酒楼。
“哈哈哈!王迪兄,这次去赵州可有收获?”一张桌子旁,三个锦衣华服的年轻公子哥坐在一起,点了酒菜边吃边聊,没人后边还站着三三两两的下人,各个孔武有力,一看就不是好打交道的主。
“嗨!这次去燕地,可真是憋屈死我了!”那叫王迪的白衣公子闷了一口酒,有些不悦,“说起这个来,我就来气。”
“哦,怎么了?”旁边的两位公子好奇的问。
“燕地贫瘠,那里的城池里面脏乱无比,秩序混乱,秦楼里面的姑娘一个长的比一个磕搀,简直就是蛮夷之地!”王迪道。
“哈哈,燕地交于大夏与西蛮交界,前几年战乱频发,如今咱们大夏与西蛮停战,这才几年,经济发展自然不如我长京。”另外一个黑袍的公子笑着,抿了一口酒。“哪里的盛产可不是什么美女啊。”
“话说王迪兄就没拉拢一两个侠客作为下手么?柏却兄家中可是有三位赵地的侠客作为门客,锦某可是眼馋已久啊。”第三个公子哥笑道。
相比于王迪与那黑衣的柏却,这位锦姓的公子就显得没那么傲气了,反而是靠在椅背上,懒洋洋的摇晃着酒盅里的半杯清酒。
“说我这个我就来气,那燕地的侠客,各个眼睛都长到脑袋上面去了!心高气傲得很,三百两银子招揽他们,他们瞅都不瞅一眼!”王迪狠狠地拍了拍桌子,骂道:“我可是堂堂总督府的公子!要不是在燕地,我能将他砍成三瓣!”
周围的人有些侧目了过来,不知道是被总督府公子的头衔所吸引还是被拍桌子的声音吸引。
“那王迪兄岂不是空手而归?这可不像王迪兄的为人啊。”柏却继续道。
“谁说我空手而归?虽然没有招揽到燕地的侠客,但是却在半路偶得一首好诗!那乡巴佬,我出三十两银子买他那诗,居然还敢甩我脸子。”王迪撇了撇嘴,道:“当时我正好在气头上,所以就杀了他们一家三口泄愤!”
锦姓公子皱了皱眉头,有些不悦。
他把杀人说的是家常便饭一般,没有露出丝毫的异样情绪,理直气壮的犹如那一家三口本就该杀一般。
生于大夏疆域,便是大夏的子民,王迪这番做法惹得他生厌,但是碍于对方的身份,他还不能翻脸。琇書蛧
顿时意兴阑珊起来。
王迪还要将那诗拿出来给众人鉴赏一番,锦姓公子却已经起身告辞了。
“今日稍感不适,我便先回去了。”锦姓公子起身,不顾二人的挽留,带着两位持刀随从就走出了长京楼。
出了长京楼,他还看了看里面交谈甚欢的两人,露出厌恶:“真是废物,他要不是总督的儿子,这种人,真想一刀剁了他。”
出门,他却遇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人。
那人一身粗麻衣服,牵着一匹又瘦又老的棕马,背着一个长布条包裹的物件,提着一个包裹,站在门口看着长京楼的门口。
他的侍卫却向前一步,将他挡在了身后。
“公子,这人气血蒸腾,佩戴着兵器,是个危险人物!”其中一个护卫悄悄的说。
“哦?危险?你们也不是对手?”锦姓公子问。
“那倒未必,此人气血虽盛,但是举止投足并未透漏出练过的迹象,打起来犹未可知。”
锦姓公子眼前一亮,不顾侍卫的阻拦,走上前去,对那人道:“兄台贵姓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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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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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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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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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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