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听闻他也是一路跳级到大学,觉得两人之间肯定有好多话题能聊,便主动找到了他,谁知道,他连正眼都没有瞅她一眼,更别提跟她说话了。
那天,看着他高冷的背影,她气愤地吼道:“身为学长,学妹想找你探讨一下学习方面的东西,你却不理人,这是一个学长对学妹该有的态度么?”
从那以后,她跟他就结下了梁子,她处处找他麻烦,而他永远都是不理不睬,用实际行为把“高冷”这个词演绎得精准无比。
直到后来的某一天,她和他在某个著名教授的课堂上相遇,当大家都举手赞成教授的理论观点时,只有她和他持反对意见。
一般来说,少数服从多数,偏偏他们两人都是倔强脾气,又是非常较真的人,两个人硬是拿出所学的知识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证明他俩的观点是正确的。
那之后,教授对他们俩人有意见了,但是他们两个见面冤家却成了朋友,不,当时还算不上是朋友,严格说来只是学友。
她有不懂的问题,大方向他请教,仍然高冷的他也会给她讲解,虽然话还是很少,但是态度较之前有了很大的转变。
再后来,她跟他越来越熟悉,在她面前,他也褪去了高冷的外衣,和许多男孩一样,他也会笑,但是只对她一个人笑。
大学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而他也即将结束大四的学习,就在他毕业前夕,她拿着一个扩音大喇叭,站在他每天必去的图书馆门前,当着许许多多同学的面大声喊道:“嘿,那位男同学请留步!”
当然,他并没有留步,甚至没有看她一眼,径直往图书室走去。虽然知道她是在叫他,但是她没有叫他的名字。
于是,已经对他有些了解的她知道他又在闹别扭了,她微微一笑拿起扩音喇叭再次高声喊道:“秦胤戬同学,请你留步!”
听到她喊他的名字,他终于停下了步伐,回头看着,唇角微微上扬,有掩饰不住的笑意。他就那样看着她,并没有开口问她什么事,等她继续。
她又说,声音清脆又响亮:“秦胤戬同学,我喜欢上你了,我想要做你的女朋友,我希望你能答应做我的男朋友。”
那个时候的她骄傲又自信,那种自信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又给她增添了一些无法言喻的美,而这些美他都看在眼里的。
她相信只要她开口,他一定会答应做她的男朋友,谁知道她都说出半天了,他却没有回答,当她心里开始着急时,却看到他向她走来。
他走到她的身边拿过她手里的扩音大喇叭,用比她还要大的声音大声说道:“表白是男孩子应该做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到你了。”
她:“别说那么多,我就问你到底要不要答应我的追求?”
他:“我不答应。”
她:“……”
这是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有的结果,就在她失望沮丧得想要哭泣时,又听得他说:“因为我想追求你。陆希,答应我,做我女朋友吧。”
“好呀,当然好呀。”陆希脸上的表情瞬间阴雨转晴,她笑着抢过他手里的扩音喇叭,像是宣告所有权一样大吼,“从今天开始你秦胤戬就是我陆希的男朋友了,以后不准再对别的女生好,不准多看别的女生,只能对我一个人好。”
“好。”他笑。
其实一直以来他就没有对别的女生好过,除了她。但是她喜欢对其它人宣告所有权,就让她宣告吧,反正只要她高兴就好。
不管陆希怎么闹腾,秦胤戬都没有阻止,始终微笑着看着她,尤其是看着她眼神,温柔中带着宠溺,恨不得把余生所有的宠爱都给她。
秦胤戬!
这个名字,从那天起,便成为了陆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她大学几年的生活里,他始终陪伴在她的身边。
虽然后来他毕业了,只因为她还在学校里,所以他经常会出现在学样,说是继续听课,其实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为她而来。
周末,他们偶尔会一起去天鹅湖踩单车,踩累了在湖边找一家咖啡店坐坐,即使一坐就是一天,但因为有对方的陪伴,他们都觉得幸福无比。
长假的时候,他和她会背上背包参加驴友的徒步旅行。wWW.ΧìǔΜЬ.CǒΜ
在一次次的相处中,陆希越来越发现这个男生的可靠,他话不多,一般情况下几乎不和陌生人说话,但是他的观察力又特别强,他能把跟他们一起出去游玩的每个人的性格都说得准确。
有一次,他们去野外露营时遭遇天气突变,半夜暴雨倾盆,在他们还来不及撤离时雨水已经淹没了他们的驻扎地。
当时所有人都慌了,包括她,只有他面不改色,他紧紧抓住她的手:“陆希,别害怕,紧紧抓住我,我不会让你有事。”
陆希!
陆希!
陆希!
她特别喜欢他用他低沉性感又温柔的声音叫她的名字,只是听到他的声音,她内心的恐惧便在一点点退去,让她勇敢面对突入其来的危险。
他抓着她,用力将她推到一个高地:“陆希,好好听着,现在抱紧你身边这颗树,我没来之前不许动,等我回来。”
“好,我不动,我等你回来。”陆希知道秦胤戬是先把她送到安全的地方,再去帮助其它人。这个时候她没有能力帮助他和其它人,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照顾好自己,不让自己再给他添麻烦,不要让他分心就是帮了他的忙。
秦胤戬退回危险地方,指挥慌了乱的驴友:“大家别吵,都听我说。现在所有人手拉着手,一定要把手拉紧,我们一起往上面走。安全地就在前方几步远,大家一起走出这个泥坑就安全了。”
因为秦胤戬的沉着冷静,又因为他的指挥,慌乱的伙伴们渐渐冷静下来,大家照着他的指挥有持续撤离,没有造成一人伤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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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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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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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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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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