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习惯梳着背头,尽管他的头都已经有些谢顶。他习惯穿着一件黑西服,尽管他的肚皮看不到脚面,西服系不上怀。但这是他的习惯,他就好这一口儿,就像段小波始终觉得,他的造型能够引领江东混子时尚的潮流,雷公也以为他这样的造型是四十岁以上的混子,所追捧的形象。
雷公,九十年代中期,就已经在H市打出了名堂,最初他只是从一个保镖干起,再后来,靠着其好勇斗狠,和手下人的勇猛,一步一步控制了多家娱乐场所,因此也逐渐在当地成名,成名后的雷公,很快就开了两家夜总会,仅仅几年的时间内,就跻身成为H市名副其实的一名大哥。
雷公活得很滋润,在H市这片土壤,他的实力绝对能列进前三,出入上下车都有人给开车门,身边总是簇拥着三、四个保镖,而且保镖各个身穿黑衣黑裤,戴墨镜,这造型,一般也只有在**电影中能看到。
雷公坐在一张春秋以上,一手抚摸着自己大拇指上戴着的一个翡翠扳指,没有抬头的对刚刚走进来的太子说:“来了?”
“干爹,你这大半夜的,把我叫来干什么?”太子有些不悦,走到了雷公的面前。
雷公抬眼看了他一眼,说:“你们刚才的事儿,我都知道了,要不是咱在江东还有些关系,你现在恐怕就让人扣在里边儿,出不来了。”
太子坐到了雷公的身边,说:“干爹,是你跟我说的,做事情为达到目的,就要不择手段,他皇朝的刘家闯,打算跟我拼一拼,那我不干出个样儿来,不也是给你丢脸吗?”
雷公轻声一笑,说:“伤敌一千,自伤八百,那不叫胜利,只能叫惨胜。而且,惨胜的代价,要么断手断脚,要么跑路,被人通缉,一辈子过得心惊胆战,兴许还要被人抓住!更何况,人家还兵不血刃,就把咱们的人一网兜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听到这话,太子就是一怔,一双眼睛直直的看着雷公,但却没有说话。
雷公随即一笑,说:“咱们能混到现在这个地步,不是小毛贼,是,地面是我让你去刨的,但是,凡事都要讲究个方式方法,不能一概而论,有时候,在咱们这行得通的事,到了江东就不一定能够行得通,这个道理,你得懂。”说着话,雷公看向了太子。
太子攥了攥拳头说:“干爹,我走的时候,也是你对我说,干出个样儿,在江东一鸣惊人。”
雷公点了点头,说:“这话没错,我到现在还是这么说,不过,跟着咱们的人,人家图什么?人家也都是有家有业的,凭什么跟着咱拼命?你一个电话可以叫来过百的人,那又怎么样?人家不跟你过招,直接警车开过来,收了你的人。照这样,你玩儿的起吗?”
太子目光闪动,磨了磨牙说:“今晚上,那只是个意外,我怀疑,我这里出了内鬼!要不然,今晚上我就能屠了他刘家闯,平了他们皇朝!”
“哦?”雷公看着太子,问道:“你说有内鬼?谁是内鬼?”
太子站起身,走到了门口,拽开门冲外面的人喊了声:“带他进来!”说完,转身走回了屋子。
很快,就见两个青年拽着傻坤走了进来。
傻坤一见到太子,立刻说:“太子哥,我没有给他们报消息啊,我没有!”
雷公看到傻坤,眉头皱了一下。
随即,太子走到傻坤的跟前,指着他的胸口说:“你跟着我,我给你吃好的,穿好的!你他妈就这样对我是吗!”
傻坤赶紧摇头说:“没有啊,太子哥,我真没有,你相信我,我一直都在山庄,哪也没去,我也没给大闯报信啊,真的,你相信我!”
“艹!”太子瞪着眼,就要抬手。
“太子!”雷公喊了一声。
太子转过身问道,“干爹,怎么了?”
“这个人是谁啊?”雷公问道。
“哦,他啊,他就是刘家闯以前的兄弟,现在是在我的云海山庄里跟着我干的!”太子指着傻坤解释说。
“哦?他以前是皇朝那个刘家闯的兄弟?这有点意思啊……”随后,雷公看着傻坤,问道:“刘家闯现在混得风生水起,你为什么不跟着他干,倒投奔了太子?”
太子一把拽着傻坤的领口,对雷公说:“我就说嘛,他是有问题的!他混进我这里来,玩儿的就是他妈苦肉计,明着是为了个跟着我赚钱,实际上在他妈偷偷的监视着我,要不,今晚上的事情怎么解释?!”
“太子哥,真的不是我啊,你相信我!你让我帮你办事,你给我钱花,我怎么可能背叛你啊,除非我傻……再说,我也不敢啊!”傻坤此时脸色已经非常难看了。
“你不敢?你刘家闯的人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小豪今晚上就是让刘家闯的人干死的!这笔账你说我要不要跟你算啊!”太子拍着傻坤的脸蛋子说。
“太子!”这时,身后的雷公喊了一声。
“干爹,我这次来之前,特意把这小子给带来的,好在他还没能跑掉!你就看着处置吧!”太子说完,放开了揪着傻坤的手,自己掏出烟点上了一根。
“不……我真没有啊,这没有。”傻坤瞪大了眼睛,惊恐的喊道。
“你叫什么名字?”雷公虚着眼睛,看着傻坤问道。
“他们都叫我坤子!”傻坤一听雷公问他,赶紧回了句。
雷公点了点头,“我看你还很年轻嘛,如果现在就把你废了的话,那也是可惜了。”
“您就是雷公吧,雷老爷子,我坤子一向跟太子都是忠心耿耿的啊,这次的事情绝对是一个误会,是误会啊!”傻坤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一双眼睛紧紧盯着雷公看,像是看到了救星一般。
“这他妈就是在满口胡言,你听到了吗,干爹!他才跟我多久,就跟我提他妈忠心,你说内鬼不是他还能是谁?”太子问道。
雷公冲太子一摆手,随后又看向傻坤,问道:“你说你没有二心?”
“是,是!”傻坤赶紧点头。
“那,我让你去做个事情,你肯不肯去做啊?”雷公再次问道。
“……啥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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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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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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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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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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