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入了冬,外头树木都光秃秃的,来的人少了许多,环境越发清幽,实在是个闹中取静的好地方。
柳晓晓趴在床上,红着眼眶,呜呜地哭出了声。
魏大娘搬了个小马扎坐在旁边,看了眼柳晓晓的臀部,整张脸都皱了起来。
“嚯,这样标志的小娘子,怎生下得去手啊。”
魏大娘是对面烧饼铺的,今日柳晓晓被人送回寺庙,祁连就给了魏大娘一些银钱,叫她过来帮忙给柳晓晓上药。
魏大娘拿帕子沾了水,小心翼翼地把外头淤血擦拭一遍,又给她撒上金疮药。
药粉一落下,柳晓晓立刻弓起脊背,发出“嘶——”的一声。
“疼——”
柳晓晓又想哭了,掉了几滴眼泪,忽然又笑了起来。琇書蛧
“魏大娘,我挨这杖刑时,可是一声都没喊。”
她笑了几声,牵扯到伤口,只感觉伤口处疼得厉害,眼泪掉得更凶了,可嘴角的笑意却逐渐扩散,怎么都停不下来。
她进了宫,见到了皇上,还打败了锦衣卫指挥使。
皇上好威严,皇宫好气派,比她想象的更华丽。
可是那又如何,她在偏殿里,当着一群朱紫大员的面,打败了庞宁。
啊,她实在是太棒了!
那群大臣都有谁来着?阁老?尚书?以前只在戏文里听过的大官,现在都站在她面前,以一种极为敬佩赞赏的神情看着她。
她即便做梦,也从来都不曾梦到这样的画面。
上辈子她幻想过最神气的场景,也不过是谢京墨考上进士做官,给她讨了一个诰命。
现在呢?
她还记得她被杖责完,浑身痛得像被车子碾过,脑袋昏昏沉沉的。
两个小太监抬着她朝宫门外走。
许阁老忽然悄悄凑了过来。
“顾校尉,好样的!这是我的门贴,往后你进京里,若是有事可以来寻我。”
过一会,杜尚书也走了过来,同样塞给她一张帖子。
“顾校尉,往后前途不可限量啊。”
只有李御史,撇着嘴站在旁边,翻着白眼。
“哼,一个女子,真是不像话。”
可等她回到寺庙,第一个送金疮药来的,却也是他。
柳晓晓越想越开心,眼睛里闪烁着亮光,转头对魏大娘说道:“魏大娘,好像越有本事的男人,越不会随意瞧不起女子。”
魏大娘一顿,理所当然的点点头。
“那是自然,旁的不说,咱们皇上对庞太后那叫一个敬重,他小时候太后垂帘听政,可是能做半个朝廷的主呢。即便现在年纪大了,谁又能对她说个不字?”
“不过要我说,庞太后比起你来,还是差了点,听说小娘子是个武官,守卫边疆的?”
“嚯,可真是厉害啊!”
魏大娘收拾干净,给柳晓晓仔细地盖上被子,忽然神色有些羞赧地看了她一眼。
“小娘子,在你们西北,女子能做武官?那有做文官的不?能不能读书考科举?若是能的话,我就将我孙女送到西北去。”
柳晓晓大吃一惊。
“去西北?那儿都是荒漠,京城这样好,为何要去西北?”
“嗨,左不过是结婚生子,有什么好?”
魏大娘絮絮叨叨把自己的经历都说了一遍。
“我男人活着时候,整日喝酒赌钱,把家底都掏了个空。他一死,我自己摆了摊子挣钱卖烧饼,我特意将摊子支在宝华寺外,来往的都是外地官员,也没有泼皮无赖寻我的事,日子别提有多清净了。
我就想啊,这女人是不是非得嫁人生子呢?我姑娘若是不成婚,也挣银子,自己过日子,我寻思着过得也不会差。
可是在京城可不大行,亲戚朋友唾沫星子就能把你淹死。小娘子,要不你带我姑娘去西北?”
柳晓晓真的震惊了,她上上下下打量着魏大娘,只感觉眼前这个衣着朴素,其貌不扬的老妇人,活得实在是比自己通透多了。
“魏大娘,不成的,我能做武官,也是特例,是总兵大人特意开恩。而且我最多也只能做到校尉,校尉以下的官职由总兵直接任命,再往上要朝廷审批,是过不了御史那一关的。”
“这样啊,哎,我听说胡国就有女子做官的,还以为西北离得那样近,也能差不多呢。”
魏大娘叹口气,收拾好东西站起身。
“也不知我们大夏什么时候能学一学人家,即便不做官,能立个女户做生意,也是好的呀。”
大夏朝的风气同前朝比,已经开放了不少,女子守寡后支持改嫁,每年的花朝节和七夕元宵,女子也能肆意上街游玩。
但是按照律法,未婚女子是不能独立门户的。
必须要嫁人成为寡妇之后,才能立户,才能有资格拥有自己的财产。
魏大娘只是无意间的一番话,柳晓晓却深受触动。
她感觉自己仿佛触摸到了一层说不清的边缘,心灵去了一个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能到达的地方。
女子做生意?做女官?
是啊,顾明月可以做女官,那其他女子,为什么不可以?
是不是女人从头到尾,就只有嫁人生子这一条路?
柳晓晓想到了前世,自己困守内宅的十五年。
一辈子就是绕着灶台转,伺候谢京墨,讨好婆母,后来就是照顾李天赐,给他请夫子,督促他的功课。
幸福吗?
好像日子过得也算舒心,可总感觉是他们更幸福。李天赐娶了亲,考上秀才,成就是他自己的,开心也是他自己的。
那层幸福感,就像肥皂泡泡。看着五颜六色,随手一挥,便散了。
可是自己方才在大殿里打败了庞宁,所有大臣恭贺敬佩的嗓音就在耳边。
她的心口是滚烫的,热血是沸腾的,她屁股上的痛也是真切的,可是越疼,她就越欢喜。
这都是她自己的,痛也好,得意也罢,全跟她自己的前程有关,都是她切身的感受。
柳晓晓握紧拳头,眼神逐渐坚定起来。
“魏大娘,会有那么一天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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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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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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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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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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