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晓晓有些沾沾自喜,那还愁啥,跟着身体本能走就是了。于是她满怀自信的领着众人,一抖缰绳。
“祁连,你放心跟着吧,我还能走错方向?哈哈哈——”
众人不以为意,只留下祁连,眉头拧成一个疙瘩,眼睁睁的看着柳晓晓绕了一个大圈子,带着众人一路西行而去。
终于,随着天色渐渐转暗,连傻子都能发现不对劲了。因为前头的草原不见了,出现在众人面前的,赫然是一片荒凉的戈壁滩,视线尽头处,依稀还能看见一道耸立的巍峨城墙。
“我干!呼延的人什么时候盖了这样高的城墙?这得回去上报营里,胡人肯定有大动作!”
韩俊震惊。
众人震惊的看着韩俊,章嘉怒喝道:
“你他妈是不是傻了?睁开你的狗眼看看清楚,那是我们大夏的长城!”
韩俊倒吸一口冷气,众人屏息,转头,看向柳晓晓。
柳晓晓瞠目结舌,她反应过来,瞬间感觉一股血从脚底冲到脑门,在众人的注视下,那张蜜色的脸难得的露出两团红晕。
“我——这不可能,我都是跟着本能走的,怎么会弄错呢。”Χiυmъ.cοΜ
我的路痴本能战胜了顾明月?这么强大吗?柳晓晓欲哭无泪。
“哎,明月啊,你真是枉费我们的信任,总共就几日时间,你看你这白白浪费两天!”
韩俊唉声叹气,走了一日回到边界,明天还得再走一日才能到达兰扎。这他娘的,要不是顾明月带的路,哪怕是他自己带的,他都得怀疑自个儿是奸细。
“算了算了,找个背风的地方,安营扎寨,埋灶做饭。”
章嘉也无奈,天都要黑了,夜晚降临以后,在草原上赶路是极其不明智的行为。动物们饿了一整个冬天,如今春季到来,水草肥美,野兔、山羊和马鹿都出来吃草,狼群便跟着蜂拥而至。
草原上的野狼群,数量通常在5-12只之间,但有时候为了追捕大堆猎物,也会形成数量四五十头的大型狼群。若是遇见这样的狼群,连营里好手组成的十人小队也不一定能全身而退。
不过狼群畏火,众人扎起营地,将篝火燃上一整夜,想来也不会出什么事。
众人下了马,秀才和大茶壶三两下就把帐篷给扎好了。几人出行时,为了减轻负重,只戴了一顶军用帐篷,帐篷用粗布所制,表面涂满桐油,既防风又防雨。
点起火堆,煮上羊肉汤,天幕彻底黑了下来。
“还是老规矩,两人一队放哨,一个半时辰一换。”
章嘉伸手朝柳晓晓一指。
“明月和祁连,我和秀才,韩俊、大茶壶和罗哲,有意见没有?”
“我有意见,大茶壶和罗哲两个人放哨还不够,就不能让我一个人睡个囫囵觉?”
章嘉皱眉。
“别捣乱,他们两个那点战斗力,真出了什么事扛不住,必须得配一个武艺好一些的。就这么定了,韩俊第一班,我守第二班,明月第三班。”
韩俊不甘心的嘟哝几声,不敢再说话了。
众人吃饱喝足,又各自寻了遮蔽视野的小山坡解决了生理问题。等要进帐篷睡觉时,柳晓晓犯难了。
当初她在自个院子里同祁连睡过一个炕,可是那炕宽大,两人各占一头,中间还隔着枕头被褥。再看看眼前这个帐篷,也就七尺左右宽,堪堪能躺齐五个人。
而且躺进去,必然是要互相挨着的,若是睡姿不雅一些,这胳膊腿碰来碰去,柳晓晓简直不敢想。
章嘉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他把自己的外袍脱下叠成枕头,往角落里一放,只在最左边留了一块空间出来。而后章嘉坐到自己的位置上,伸手往左边拍了拍。
“明月,你睡这。”
众人不置可否,纷纷脱了外袍,自己找地方躺下了。顾明月和章嘉素来关系交好,他两个又是平级的校尉,在外行军若遇到像这样避免不了的意外情况时,都是章嘉睡顾明月身旁的。
可是柳晓晓却不愿意了,视线从章嘉那张俊朗刚毅的脸上扫过,她只感觉自己的耳根一点一点红了起来。
不行的,这怎么能行呢,若一定要在这些人里选一个躺自己身边,只能是祁连啊。祁连年纪比顾明月小,在她眼中还算个半大少年,他们又同在一个炕上睡过,心里头的别扭也少了几分。
“我——要不,你跟祁连换个位置吧。”
柳晓晓别别扭扭,用极小的声音说道,仿佛蚊子哼哼似的,章嘉的脸色变了。
“哦哟——明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一路上对这个小白脸这么好是不安好心。要不哥哥单独给你俩扎个帐篷?”
韩俊在外拍掌大笑,罗哲几人配合着调笑起来,柳晓晓面红耳赤,手足无措的捏紧了衣袖。索性在夜色中,柳晓晓背着篝火站立,众人瞧不清她的脸色。
章嘉不乐意了。
“爷不比那小子俊?明月,你喜欢这个调调的?”
柳晓晓没法接话了,眼珠一转,她学着顾明月的口气说道:
“放你妈的屁,你瞧瞧你那一身臭汗,祁连闻起来比你们几个都干净多了。”
这倒是,祁连这小白脸,这样冷的天气,出行前还特意去净房打冷水冲了澡。而且他好似也不爱出汗,众人跑了一日,都汗渍渍的,就他,那张玉白色的脸上还是一副清逸明净的模样,看着就来气。
“哼,老子没嫌你,你还嫌起我了。”
章嘉嘴上不满,却还是老老实实把自己的枕头挪到祁连那边去了。
“小白脸,滚过去。”
“祁连,晚上若是顾校尉要对你不轨,你喊一声,哥几个冲进来救你。”
韩俊从帐外探头进来,对着柳晓晓挤眉弄眼。
回应他的,是章嘉的一脚。
柳晓晓松口气,爬到最左边,抱膝坐了一会,慢慢的把外袍脱了下来。
此时天色已经黑透,帐篷外燃了篝火,不过篷布很厚,又是藏青色的,不易透光,里头只能看见隐隐的光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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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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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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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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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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