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晓晓快哭了,她心跳如鼓,机械的往前迈了几步,怎么也不敢去看地上那颗滚落的人头。
察觉到背后探究的视线,柳晓晓深吸一口气,闭上了眼睛,摸索着蹲下身来。
视线陷入一片黑暗中,大脑反而异常活跃起来。眼前闪过阵阵画面,边境线上,被胡人劫掠过的村舍,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更有许多被长枪穿透的孩童,挂在房梁上的赤裸女人尸体,柳晓晓一怔,颤抖的手慢慢稳了下来。
国仇家恨,容不下柔心弱骨。xǐυmь.℃òm
她飞快的抽刀割下左耳,向后一抛,丢到秀才手中。
“拿着装袋子里吧,记得放些石灰。”
“得令!”
“行了,动作快点,把这都收拾一下,咱们看能不能趁天黑到达兰扎。”
达兰扎草原是一大片占地极广的茂密绿地,龙勒河从此处蜿蜒而过,岸旁水草丰美。一进达兰扎,就是呼延部落的地盘了。呼延是胡国第二大部落,部落的中心在赤塔城,离达兰扎约莫百里距离。他们的首领如今是呼延玄泰,在胡国又被称为逐日大人。
此刻,达兰扎边缘的不远处,扎着几顶帐篷。帐篷外,站着的不是普通牧民,而是乌泱泱一队胡人军队。
帐篷内,一名年约二十的青年正坐在一张虎皮椅上。他颧骨高耸,脸阔额高,上唇留着浓密的胡须,一双杏眼倒是又大又明亮。他左耳上穿了孔,挂着一只硕大的虎骨耳环,此时,他正一手撑着下巴,拇指和食指在耳环上微微摩挲。
“桑格,你在何处看见那几个汉人的,再说清楚一些。”
“是,日逐大人,他们有七个人,在离野狐岭百里的地方。其中有个面貌黑丑的胖子,便是他,一刀砍了我阿兄的头,我到死都记得他的模样!”
桑格俯身趴在地上,她握紧拳头,漂亮的大眼中闪着仇恨的光芒。
呼延玄泰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桑格,你阿兄不会白死,他的灵魂会在长生天得到安息。你再仔细想想,那几个汉人里,可有女人?”
女人?桑格凝神想了片刻,摇了摇头。
“他们都穿着胡服,我看不出来,不过他们有一口大铁锅,煮的东西非常香。中原会做饭的,是不是女人?”
呼延玄泰一顿,有些无语的看着桑格的发顶。
“人数倒是对上了,桑格,下去领两斤盐巴,五斤茶叶吧,你的情报对部落很重要。”
等桑格走了,呼延玄泰伸手拿起桌上的信封,嘴角弯起,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大夏啊,这些两脚羊,给他们一些银子,什么都可以卖。
“勇士们,为老族长报仇的机会来了。左右各三百骑,就地埋伏,绝对不能放走一个大夏人。”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草原上的夜空格外辽阔。头顶的星辰明亮,离地面格外的近,好像随时要落下来一般。
呼延玄泰带着人埋伏在草丛中,附近水草茂密,几乎有半人高。
他伸手按着身旁的马匹,马儿四蹄弯起,呈跪姿趴在地上。周围的草丛中,数百骑都保持了这个姿势。如此多的马匹,在寂静的夜空中悄无声息,可见胡人御马之术的厉害。
便在此时,前方铁蹄声响,有两骑速度极快的朝这个方向冲了过来。当先的马匹冲到近前时,发出一声凄烈的悲鸣,那马儿前蹄仿佛遇上了什么阻碍物,猛的一顿,整个身体凌空翻起,而后带着马上之人重重的摔落在地。
“哈哈哈哈——顾明月!你可算来了!”
呼延玄泰兴奋的从草丛里一跃而起,身旁黑色的俊马也跟着起身。随着他话音落下,旁边的草丛里陆陆续续有人站起身。
天知道,他等这一天等了多久,阿大被一个女人生擒,整个呼延部落的勇士都抬不起头。五百多个日日夜夜,他日思夜想,无时无刻不在盼望抓到顾明月的那一日啊。
血的耻辱,只有鲜血才能洗净。
彼时月明如水,星斗满天,六百精兵手握长弓,黑黝黝的箭头指向中间,照亮了身前那一人一骑。
呼延玄泰浑身沸腾的热血刹那间凝固。
“怎么是你?顾明月呢?”
“日逐大人,我们在周围骑巡了几十里,都找不到那几个中原人的踪迹,他们一定是跑了!”
一名身穿胡服,头戴尖顶风帽的探哨单膝跪在地上,满脸的挫败。
“跑?这不可能?他们怎么可能会发现!给本首领追,翻遍达兰扎的每一寸土地,我都要将顾明月找出来!”
呼延玄泰面色扭曲,气急败坏的大吼。
顾明月,莫非他们部落里有顾明月的人?这该死的狡猾的中原女子,到底去了哪里!
另一边,柳晓晓跨坐马上,落在队伍最后,一脸尴尬的向众人解释。
“这个,我明明记得是这边的啊,怎么会弄错呢?”
时间倒退回两个时辰之前。
众人修整完毕,翻身上马朝呼延部落的方向而去。达兰扎是呼延部落的最外缘地带,往常只有零散的数个牧民会在此放牧。直到再往前数十里,到达兰扎草原的深处,那儿有一座小型的集市,会有一两队呼延的军队驻守,但人数也绝不会超过三十人,正适合众人完成任务。
柳晓晓一马当先,几人跟着走了一小段路,祁连突然疑惑的出声。
“明月,你是不是搞错了?呼延部落是在北方,你这是往西边去了。”
“哈哈哈,胡人小子,你装什么能呢?顾校尉是我们营里的活地图,你便是将她一个人丢在荒无人烟的乌兰布戈壁和库布齐沙漠,她都能靠着星星的方位找到回城的路。”
罗哲不屑的出言讥讽,韩俊几人也在一旁点头。
“是啊祁连,你瞎操啥心,放心跟着我们明月走就是了,你就是把她眼睛蒙起来,她那狗鼻子都不会辨错方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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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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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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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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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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