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威势甚重、不苟言笑的摄政王,据说也是这览雾山庄的常客,览雾山庄中的披霞院就是常年为摄政王留着的。
早年,这些话也只是传说,近两年来却经常会有人看到摄政王。
摄政王几乎每月都要到览雾山庄待几天,有人说览雾山庄里有个美人是摄政王的心上人,也有人说摄政每月来这里是抄佛经的,后来有人看到道士进出过这里,便又有说摄政王是在跟道士学习炼丹。
不管怎么说吧,览雾山庄的名声如今在整个大周都是响当当的。
有个说法是,来京城不去览雾山庄,那就枉来一趟。
览雾山庄附近是没有人敢停车或者设摊儿卖吃食的,但是在进入览雾山庄之前的整整一条路上,都被各种小店铺小摊位占满了。
卖熟食的,鸡鸭鹅、蔬菜、水果的,甚至还有卖鞋的,简直就是一个集市。
览雾山庄不得不在旁边另外开一个专供客人走的车马道,倒也没有去官衙反应说这里有人扰乱他们的买卖。
因此,览雾山庄外面这一路,越来越热闹。
溪田扛着一包皮货,走在这条充满了叫卖声、讨价还价声的街道上,面上一片淡定,心里却更加茫然。
自己来这里做什么?他完全想不清楚,但是本能的,就往这里来了。
一副络腮胡子、肩膊肌肉明显而又流畅的溪田看起来很凶,走过去几乎是人人提前躲避。
有个皮货铺子门前站着个小老头,朝溪田喊了一声,“兄弟,我看你包袱里是兔毛,五文钱一件卖不卖?”
溪田根本不理会,扛着包袱一直往前走,前面有一个拐向南边的小巷子,也是这两年此处热闹,才吸引一些做小生意的人买地在这里建房居住。
走到这里,溪田停住脚步,正要拐进去,里面走出来一个白胡子白头发的老头儿,看见溪田,他差点跳起来。
“你怎么回来了?”
老头四下看看,赶紧拉住溪田,“先跟我去家里,刚才没有人看到你吧?”
溪田把老头的手挥开,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这个老头有些亲切,反正就是跟着他一起来到一个挂着金鹅庐牌匾、茅草结顶的院子。
老头已经习惯这小子不爱说话的性子,念念叨叨进了院子,对迎出来的僮仆道:“把他背上这包袱拿到后院好好清洗一下。”
僮仆也不说话,接过包袱就往后院去了。
老头对溪田道:“去屋里,再把把脉。”
溪田道:“你是谁?我们是什么关系?”
老头刚才就看出来这小子还处于不认识他的状态,心中闪过一阵担忧,面上却好笑道:“我是你外公,进去。”
外公?
溪田没有说什么,跟着进了一间充满药香味的屋子,这屋里四面墙都立着差不多到屋顶的药柜,一看就是医者居所。
“坐下”,老头拿出一个脉枕,转身对他说道。
溪田察觉不到这老者的恶意,便依言坐了下来。
按了半天脉,老头又瞅瞅这小子的面色,真可谓是好到壮能博虎,但这也让老头更担忧了。
七年前,这小子十九岁,就因为幼时的经历有了点嗜血的苗头,那时候老皇帝去世,几王乱斗,他进去掺了一脚,最后差点把那些上窜下跳不消停的杀个绝种。
他看出不对,就让他找个别的、真心喜欢的爱好去折腾。ωωω.χΙυΜЬ.Cǒm
那时候,他是真怕奚家这唯一一根苗成了杀人狂魔。
没想到的是,这小子的理想是做一个山野村夫,奚墨成一想觉得挺好,这理想多远大啊。但当时的他怎么都没想到,一开始还好,这小子他出去外面的山里放松没两年,又添了一个毛病。
他竟然在离开那几天,完全会不记得自个儿的身世来源。
奚墨成当即就回到祖宅,把家里的医书一一查了个遍,才看到一个比较沾边的记载。
当一个人极度厌憎自己或生活时,就会完全把自己当成另外一个人。
然而经过研究,奚墨成又发现,自家这小子的情况和那书上的还不同,他不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只是简单地完全地抛却了现时的记忆。
他本来的性格,这一身的功夫,却并没有丢失。
要不是如此,奚墨成是不会再让他去那外面的山村的。
但现在,又是怎么个情况?怎么会没有记忆就摸回来?
奚墨成心里想了很多,沉思着问道:“小岩,你对我,对这里,对后面的览雾山庄,都半点印象也没有?”
溪田摇了摇头。
“那你头疼不?”奚墨成又问。
溪田依然摇头。
“那你怎么找回来的?”
“感觉。”
奚墨成顿了好一会儿,问道:“那你回来有什么事?”
什么事?
我看中了一个少女,想抢,最好能陪我一辈子。
溪田直觉自己的想法不对,便没有开口。
他不想说的,奚墨成也问不出来,摆手道:“那就别再回去了,在这儿住两天。”
溪田没有异议。
这时候,那个抱着包袱去后院清洗兔皮的僮仆过来了,见老太爷和那个经常会来这里一趟的人都在外面,便过来回禀道:“皮子已经清理好了,总共八十五件,都没有销制过,就这么拿出去卖吗?”
溪田说道:“哪里的皮货价格比较公道?”
奚墨成问道:“小岩啊,你这是差钱儿了?”
对于自己不想听的溪田一向的做法就是听而不闻,僮仆看看老太爷,见他点头,便把外面那条街上比较好的皮货商介绍了两个。
溪田出去一趟,把八十五件兔毛卖了五两银子。
他打算买一支钗送给那个少女,但第二天早晨醒来时,这个想法就深深沉入到脑海深处。
阳光透过青纱窗,洒在挽着两边的帐子上,宿岩睁开眼,深邃的眸光在屋内扫了一圈,便坐起身来。
每个月他都会去远离京城的一个叫月牙村的小地方,去过一过真正的山林生活,但一般都会有回来的记忆。
这次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宿岩抬手用大拇指在眉心狠狠摁了下,没有动那身猎户衣服,穿上一件纯白色绸缎里衣随意捞起玄色外套披上,便打开门走出来。
奚墨成正在院子里的躺椅上吹着晨风看书,听到脚步声,一抬头,呦呵一声,问道:“想起来了?要不要吃了饭再回去?”
宿岩在一旁的小凳子上坐下来,但整个人的威势还是重的让奚墨成有压力,摆手道:“不吃饭就快回去,被人瞧出端倪又是事儿。”
宿岩道:“我怎么回来的?”
有记忆和没记忆的外孙,除了身上的威势,还真是没大差别,说话都这么欠扁。
奚墨成道:“你说凭感觉找回来的,问你什么事儿,也不说。”
宿岩皱眉,问道:“那我这样,是不是又严重了?”
说起这个,奚墨成手里的医书也看不下去了,“再观察观察吧。”
“嗯”,宿岩沉沉道,“若是我有分离成另一个人的苗头,请外公帮我消除记忆。”
奚墨成早就有这个方案,一个人之所以会分离成另一个人,正是因为对现在的憎恶或是无力,若能封住记忆,自然无虞。
但宿岩掌控着整个大周的运行,如非得已,不可能要把这么多年的磨砺抛开。
“我走了”,宿岩起身,回到房间后就再没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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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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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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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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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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