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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盛廷回到家,已经九点多了。
副驾驶还有女孩留下来的淡淡清香。
停稳车子,他并没有立刻下车,而是点了一根香烟,安静的隐匿在黑暗之中,吐出或浓或淡的烟雾,遮盖掉了那缕香味,了无痕迹。
寂静的夜晚,露水从树叶上滴下来,落在前挡风玻璃上,发出声响。
一根烟抽完,到了下车的时候了。
陆盛廷犹豫了许久,才下决心推开车们。
其实,他挺不想回来的,不想看到父母,被他们逼婚逼得……神烦,有时候一不小心床上就会出现一个女人,让他很无奈。
但这里是他的家,如果不回来,这个家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他肩上有责任,卸不掉的那种责任。
陆盛廷走进别墅。
客厅的灯还亮着,父亲正在喝酒,此刻已经醉眼朦胧了。
见儿子回来,陆父把酒杯重重往桌子上一放,问道,“怎么样?那小姑娘有没有对你动心?”
“爸,你消停点吧。”陆盛廷疲惫的松了松袖口,工作了一天,很累,他只想洗个热水澡,睡觉。
不想谈论这个话题。
“消停点?我马上断子绝孙了,求着你结婚生孩子又不管用,我怎么消停?”陆父冷笑着说道,脸色很难看,眼神也带着几分仇视。
在他的眼里,传宗接代更重要,比金钱事业重要多了。
陆盛廷不去看父亲的脸色,抬步走向楼梯。
“你给我站住,老子的话还没说完!”陆父站了起来,愤怒的盯着儿子高大的背影。
陆盛廷抿了抿唇,加快脚步上了楼梯。
“砰——”陆父一个酒瓶子摔了过去,空气里酒香弥漫,可陆盛廷只觉得窒息。
“又怎么了,死老头?”陆浩然也住在二层,听到声音,他立刻窜了出来,从楼上瞪着父亲,“爸,您老三天两头发邪火,应该不仅仅因为我哥不想结婚吧?而是得了一种疯狗病,杀狗太多,得报应了。”
“小瘪犊子!我弄死你!”陆父勃然大怒,奔向楼梯。
“咩咩咩……”
陆浩然肯定不会等着给他揍的,抬起双手放在头上,比划了一个羊角的手势,然后跑进了哥哥的房间。
“气死老子了!”陆父追上来,狠狠踹了两脚门,把脚都踹疼了,“开门,开门!”
“就不开,气死你。”陆浩然挡在门后,一脸的顽劣。他为什么要对着父亲比划羊角呢,是为了羞辱父亲。
据说陆父年轻的时候,曾经搞过羊。
陆浩然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因为他没亲眼见过父亲和羊发生关系,但他们老家的人都知道这事。
三十多年前的一个冬天,夜深人静,寒冷刺骨,村里有一户人家聚在一起打牌,突然听到羊叫声,他们还以为有贼偷羊,就抄起家伙,悄悄的向羊圈围拢,然后就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
一个男人站在母羊后面。
那男人是陆盛廷的老爸。
于是大家都不声张,悄悄围观……从那以后,只要那母羊怀了小羊,村里人都会问陆父,是不是他的崽?
那时候陆父还没结婚,二三十岁,血气方刚,没去踢寡妇门,也没去逛窑子,弄弄羊不算大错,毕竟动物没有人权,大家都当个笑话,当个乐子。
坏就坏在,他后来结了婚,还生了个儿子。
于是,他的儿子就成了小孩子们嘲弄的对象,陆盛廷的绰号就叫羊崽儿。
陆盛廷也担得起这个绰号,他长得不像他爸那么黑,眉清目秀如同小绵羊宝宝,可爱的紧。
小孩子们都爱喊陆盛廷羊崽儿,若他胆敢回嘴的话,小伙伴们就会合起伙来排挤他,打骂他,用土坷垃砸他。
陆盛廷从会走路起,一直到八岁之前,只要出门,没有一次不是哭着回家的。
他不敢去学校,因为他是整座学校的笑柄,连老师都知道他为什么叫这个绰号。
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陆盛廷很绝望的。
直到现在,他有钱有势了,背地里还有人叫他的绰号,而且这个绰号瞬间风传了整个中州城。
陆盛廷郁闷之极,只有通过学习和工作,来缓解苦闷。
后来事业成功了,成了一方首富,父亲倒不满意了,声称宁愿他子承父业,杀狗为生,娶个村姑当妻子,也不愿意他有钱有势,却打一辈子光棍。
但父亲的意见,在陆盛廷这里没有一点力度。
他是不可能结婚的,更不会生小孩子,唯恐父亲的声名狼藉,给妻儿带来恶劣而难堪的影响。
他不要自己小时候受过的伤害,在自己的孩子身上重来一遍……
陆浩然没受过这些苦,因为他比哥哥小十岁,读初中的时候,哥哥就在当地算有钱人了,他跟着沾光,只要有钱,就有人巴结他。
加上陆浩然脾气桀骜不驯,拳头硬,能打,所以没人敢欺负他,也不敢在他面前说他父亲搞过羊。
但不代表陆浩然不知道父亲做过的丑事,他很同情哥哥,也理解哥哥的心情,所以讨厌男女之间的那点事,以及靠身体赚钱的那些人。
陆盛廷洗好澡出来,穿着黑色的真丝浴袍,一边擦头发,一边走向酒柜。
这个样子的他,愈发显得容颜俊美,风度翩翩,浴袍下的肌肉时隐时现,坚实有力,性感得要命。
陆浩然自认为颜值超高,但和哥哥比起来,自甘下风。
从小,哥哥就是他对玉树临风最好的理解和诠释。
哥哥太优秀了,无论是他扬在脸上的自信,长在心底的善良,充盈在大脑里的智慧,融进血液里的骨气,刻在生命里的坚强,还有那抹挂在唇角的微笑,无不影响着陆浩然的一生。
至于父亲,呵呵,什么都不是,只是个称呼。
如果父亲不作死,连累哥哥受伤害,也许哥哥会更优秀、更自信……
陆盛廷走到酒柜前,倒了两杯红酒,端来给弟弟一杯,然后在书桌前坐下。
陆浩然接过酒,一口闷了。
放下酒杯,他拉着一把椅子坐在哥哥斜对面,“你送那丫头走后,我听到爸妈的秘密谈话。”
“……哦?”陆盛廷缓缓摇晃着酒杯,静淡的声音,没有一丝情绪。琇書蛧
“他们觉得苏芙既然也是六趾,就极有可能是我的妹妹。”陆浩然忍不住笑起来,觉得荒诞,“哥,我们丢过妹妹吗?”
陆盛廷手一顿,过了几秒才说,“不要去招惹她。”
“是她先招惹我的啊,哥!”陆浩然下巴垫在椅背上,眯了眯眸子,“如果她是我们的妹妹就好了,我不可能让她流落在外的,要接她来享福,给她很多零花钱,买最漂亮的衣服给她穿。”
陆盛廷看了眼房门,安静的喝着红酒,没说什么。
陆浩然明白哥哥的意思。
父亲还在门外叫骂,这样的坏境,即便苏芙是亲妹妹,也不可能接回家的,太难堪了。
“不过,也许她来了,爸就收敛了呢?”陆浩然想起今晚父亲那么客气,跟正常人一样,就觉得这个家还有希望。
“再说吧。”
陆盛廷喝完酒,把两只杯子拿去洗了,用专用的擦布,擦干净,倒放在酒架上,然后走到床边,掀开了被子。
“你要睡了?”
“嗯,思绪很乱。”陆盛廷躺了下去,抬起一只手臂放在额上,英挺的眉宇间有着疲惫。
“那你好好休息。”陆浩然识趣的走人。
到了门外,见父亲醉倒在地,嘴里还念念有词的咒骂,他气不打一处来,左右看看没人,抬脚狠狠踹了父亲两脚,然后逃回了自己的房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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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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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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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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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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