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走出茅屋,向山谷广场缓缓走去。
阿豹悄声对杨啸说道:
“杨公子,你的运气真好啊,以后你不能忘记了我啊!”
“我怎么感觉掉到坑里了?”
“哈哈.....”
野人王出现,山谷内聚集了上千人,一片欢呼,大家纷纷跪拜。
“大首领!”
“大首领!”
......
最近数年,野人王平日里都是待在森林中的那座茅屋内,比较少参加群众性的活动,大家平时要见一面野人王并不太容易。
当大家看到了野人王身边的杨啸时,都是莫名地惊愕,这座山谷是不允许外人进来的,杨啸的相貌和穿着打扮明显不同于野人。
野人王对周围跪拜的野人挥挥手,
“起来,都起来吧,今天是阿蕊的婚礼,大家欢乐点,等会开心跳舞,嗯,那位漂亮的美女愿意和我跳舞的?”
立即就有十几个中年妇女从人群中站起来,大声喊道:
“我,”
“我,”
“大首领,我愿意陪你跳舞,”
“晚上睡觉需不需要给你按摩啊?”
.....
人群中一阵哄笑。
杨啸:“......”
真是人老心不老啊,这画风怎么不像是一代野人王,倒是像一代风流情种。
一旁的阿豹笑道:
“我们野人王平日里对大家都很随和的。”
“是随便吧?”
“臭小子,少说老子的坏话,小心晚上我孙女替我报仇呢。”
杨啸:“......”
尼玛,这野人的风格就是不一样啊,似乎对男女之间的事情看得很普通平淡。
不过转念一想,野人平时在一起衣服就穿得少,很多时候都是男女同浴,彼此袒胸露背,男女之间对对方的身体并没有太多的神秘感。
换句话来说,如果地球上所有的人都不穿衣服了,时间长了,审美疲劳,对异性身体的神秘感自然就消失了。
性,在野人之间并不神秘。
野人王在大家在簇拥下了,来到店里广场中央的婚礼台上,整个广场上一千多人,对着野人王跪拜下来。
唯独只有杨啸一人站在了人群中。
杨啸感觉有些尴尬,拜也不是,不拜也不是。
野人王看了杨啸一眼,也没说话,内心却想,
“臭小子,等会你和我孙女结婚之后,我看你还拜不拜?嘿嘿!”
众人起身,有些人惊愕地看着杨啸,不知道这个家伙为什么如此牛逼,居然面对野人王可以不跪拜。
野人王轻咳一声,大声说道:
“各位兄弟姐妹,今天把大家召集在一起,是有一件大喜事告诉大家,想必大家已经知道了,那就是我孙女阿蕊今天要结婚了,阿蕊呢?”
“爷爷!”
阿蕊在两个女伴的陪同下,慢慢走到了野人王身边。
众人看到今天打扮得格外漂亮性感的阿蕊,都是一阵惊叹。
“阿蕊姑娘真是越来越美了。”
“可是我家那小子没有这个福气。”
“新郎到底是谁啊?是阿狼吗?”
“我怎么看到阿狼刚才在后山谷大吼大叫,一副痛苦的样子?”
“这情况有些复杂啊。”
“急啥,大首领马上就要宣布新郎了。”琇書網
......
有人喊道:
“大首领,新郎是谁啊?赶快公布啊,否则,我都以为我是新郎人选呢。”
大首领哈哈一笑,
“我呸,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哪一点陪得上阿蕊了?”
杨啸向身边的阿豹悄声问道:
“你们的的野人王难道一贯的都是这幅德行?”
阿豹低声说道:
“大首领平日里平易近人,但是,一旦发怒,却又是人人害怕,你以后慢慢就知道了。”
“我又不是你们野人,他管不到我吧?”
“等你结婚了,就是了。”
杨啸:“......”
台上的野人王哈哈大笑,说道:
“别急,别急,我知道,你们都想知道今天的新郎是谁,很快我就会告诉你们的,好,我来宣布,今天的新郎就是,”
野人王说道这里,故意停顿一下。
整个广场鸦雀无声,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野人王和他身边的阿蕊。
阿蕊突然感觉心跳加速,自己都能听到“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杨啸发现,这个野人王就是个逗比,所以人急切地等着他宣布答案,他就是不宣布,眼神还将周围的人群扫了一圈,然后爆出一句,
“嗯,阿狼呢,我怎么没有看到阿狼?”
“啊,原来新郎是阿狼!”
“我就猜是阿狼嘛。”
“果然是阿狼。”
阿蕊:“@#¥%”
杨啸:“@#¥%”
青木:“@#¥%”
阿豹:“@#¥%”
杨啸几个知道实情的人,眼珠都要调出来了。
这个野人王真是个大逗比啊,这个关键时刻,还要玩人。
杨啸的内心开始默默替自己的“情敌”阿狼默哀了,虽然他也是从大家恍然大悟的话语中猜测,但是估计也差不多,阿狼应该是众多喜欢阿蕊的野人之一。
阿狼并没有在人群中,准确地说,他现在坐在一处篝火堆旁,正在大碗喝这野人自己酿的果酒,他已经微微有些醉了。
在他心目中,野人我给你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充满着敬意。
但是今天,他对野人王很失望,对阿蕊很失望,对自己很失望。
所有人都跑到附近的广场上跪拜野人王,庆祝阿蕊的婚礼了,他独自再次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他要利用醉酒来麻痹自己,发泄内心的不满。
当野人王在询问“阿狼在哪儿”的时候,他已经有些醉了,只是依稀听到有人喊“阿狼,阿狼。”
阿狼扭头一看,是自己平日的好友,小蘑菇。
“小蘑菇,你不去祝贺阿蕊的婚礼,来找我干嘛?”
“阿狼,你喝这多酒干嘛?你就是新郎啊,大首领正在四处找你呢?”
“去,被TM的那我开心,我知道不是我。”
“哎呀,谁说不是你了?大首领站在主席台当初宣布新郎的名字,大家都在四处找你呢,你怎么躲这儿喝酒了?
青木不是说了吗,保持神秘感,到婚礼最后一刻才宣布新郎呢,你快去啊!”
“嗡!”
阿狼的醉意立即醒来。
其实,那点酒并不能将阿狼灌醉,只不过他自己失意伤心,加上果酒的酒精,感觉有些醉了。
“真,真的?”
“我骗你干嘛?这是大首领考验你的时刻,你快点啊,你也知道,那么多人喜欢阿蕊,阿蕊对你最好了。”
伙伴小蘑菇解释着。
阿狼一听,真的好有道理啊。
“啪!”
阿狼给了自己一巴掌,醉意完全消失了。
我真TM蠢啊,阿蕊今天说的那些话,就是故意气我的,考验我的,我怎么这么蠢呢,整个野人部落中,除了我,还有谁配得上阿蕊?
阿狼这样想着,一个机灵从地上挑起来,向附近广场飞奔而来,口中高叫:
“我在这里,大首领,我在这里,阿蕊,我来了。”
(晚上还有2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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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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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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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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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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