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旁,凤莘的手,悬在那里。

  他只是静静地站着,慢慢放下了自己的手。

  “她倒是个有心人,凤王,她待你如此,你还要和她在一起?你会害了她。”天尊的声音从身后飘来。

  “天尊,你一定没爱过人。若是爱过,你会发现,在爱一个人时,你会变得很自私,你会舍不得,把她交给其他人,那个人只能是我。”凤莘回过头来,淡然一笑。

  马车里的对话还在继续着。

  天尊那双看破了世事的眼中,第一次有了波动。

  他又怎会没爱过,若是不爱,他怎么会心甘情愿,守着她十余年。

  有一种爱,叫做执子之手。

  还有一种爱,叫做两两相望。

  凤莘是自私的,所以他宁死也要拉着叶凌月的手。

  而天尊自认也是自私的,所以在知道青枫和凤澜没有好结果时,他假装松开了手,却最后,用他自己的法子,将青枫留在了他视线所及的地方。

  从雇佣兵城到帝阙城,叶凌月和地尊的关系相处得很是融洽。

  叶凌月也认识到了地尊不同的一面,她心思细腻,总觉得地尊对凤莘似乎很关心。

  可在面对凤莘时,地尊又恢复了哑巴模样,一语不发。

  辗转了十几天,叶凌月和凤莘抵达了帝阙城。

  这是叶凌月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第二次到帝阙城。

  因为上一次的不愉快经历,叶凌月对帝阙城的印象很一般,更不用说,这座古老而又强大的城池里,有着很多她不喜欢的人,和不喜欢的记忆。

  上一次来时,北青还是金秋,依稀可见满大街的秋色,这次来,却已经是岁末隆冬。

  北青比大夏冷许多,北方常见的高大乔木,叶已经落得寂寥寥的,光秃秃的。

  衬上马车后闪动着寒光的青石堆砌而成的巍峨城墙,更让人肌骨生寒。

  北青帝的这一次登基纪念大典召开的日子,只有数日了,城门口,各国来的使节的马车,络绎不绝,愈发显得叶凌月和凤莘的马车不起眼。

  才到帝阙城城门外,天尊就来辞行了,他们是北青帝的贵客,城门外,已经有宫廷内侍前来迎接了。

  看得出,北青帝和天尊的交情很是不错。

  叶凌月不知道,天尊是否会将自己的事,告诉北青帝。

  不过即便是告诉了,她也不怕。

  天尊辞别之前,意味深长地望了眼叶凌月。

  “月侯,你是个聪明人,希望你在北青这一趟,能有所收获。”

  说罢天尊就一副前辈高人的模样,扬长而去,倒是地尊看了眼叶凌月,将这阵子一直被她抱在了怀里的小吱哟递给了叶凌月,什么也没说,也登上了皇宫的车辇。

  “老神棍。”叶凌月愤愤着。

  一旁的凤莘,侧头看着叶凌月的模样,取过了一件银白色的狐裘,拢在了叶凌月的身上,细细地替她整理好了。

  蓬松的狐毛,衬得叶凌月的小脸愈发生动。

  随即,凤莘才慢腾腾地穿上了刀奴给他递上的黑色裘披,再将叶凌月那双被手冻得指尖发凉的手,塞进了自己的怀里。

  两人男俊女靓,站在街头,本就是一道极醒目的风景线。

  已经有人认出了凤莘来,见他身边站着名漂亮的不似凡人的美貌女子,都止不住轻声议论了起来。

  见了凤莘判若无人的亲昵动作,叶凌月有些不好意思了,象征性地挣扎了几下,可摸到了凤莘怀里暖融融的触感时,叶凌月轻咦了声。

  “你的身子怎么这么暖?可别是路上发烧了?”

  凤莘因为寒症的缘故,体温一直比常人低,即便是穿了再多,也是如此。

  可他今日,身上却暖融融的,像是塞了个暖炉似的。

  “咳咳,月侯,少爷见你不喜欢用手炉,就自己抱了手炉一两个时辰了,硬生生捂热的。”一旁的刀奴插嘴道。

  叶凌月是女子,虽然练过武,可体质终究比不上男人。

  尤其是到了北青境内,气候一下子适应不过来,少爷就命人准备了的暖手炉,可偏叶凌月嫌抱着手炉不方便,死活不肯用。

  凤莘只能是自己抱着,捂热了,再给叶凌月当“人肉暖手炉”了。

  叶凌月心中一暖,却是被凤莘的贴心之举给甜到了,凤莘顺势,将她搂在了怀里,暖的她眼窝里都要掉眼泪了。

  叶凌月想道,罢了罢了,趁着这个机会,用鼎息帮凤莘看看体内的寒症,与她在一起的这阵子,凤莘的病好像一直没有发作。

  叶凌月将手贴在了凤莘的身上,将鼎息悄然渗进了凤莘的体内。

  好在,这阵子,寒气没有严重,早前叶凌月碰触到的,那一股强大的能量,也像是一下子蛰伏了。

  叶凌月放心了些,将鼎息收了回来。

  这时,叶凌月能听到,凤莘的心跳声。

  一下两下,忽然间,凤莘的心跳加速了许多。

  手被倏然抓住了,凤莘握着她的手,凝视着她,眼中有一种什么东西,像是要满出来一样。

  自打她答应了凤莘的求亲后,凤莘对她,更是宠得一发不可收拾了。

  “松开,让人看见了都不好意思。”叶凌月支吾着,假装推了推凤莘。

  “对自己的女人好,有什么好害臊的。”凤莘笑得一口白牙都露出来了,他本就俊美,玉白的脸下,黑色的狐裘,那叫一个妖孽。

  刀奴在一旁,看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少爷以前还是个特一本正经的人,可怎么一遇上月侯爷,不对,该改口叫少夫人之后,就变得特别不要脸了。

  对,就是特别不要脸!

  不知不觉中,两人已经漫步行走到了北青的使馆外,从城门口到使馆,有段不短的路,两人一路走来,却是半点感觉都没有。

  至于礼车,早已经被看不下去的刀奴,先行送到了北青使馆外。

  “我进驿站了,使馆人多口杂,我可不想被人惦记上了,这阵子,我们还是先不要碰面的好。”叶凌月费了好大的气力,才从凤莘温暖的怀抱里钻了出来。

  “不碰面,不成,至少一天也得见一次。”凤莘一日不见叶凌月,就心中难受,他恨不得,就将她拐到了凤府,天天对着,****看着。

  “不成,你我各为其主,天天见,传到了外人耳里,像什么。说好不见就不见。”叶凌月说着,推着凤莘上了马车,叮嘱着刀奴,快点送凤妖孽回凤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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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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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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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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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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