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怜了小吱哟,一听到会遇到瘴气,吓得小身板直打哆嗦,只能是硬着头皮往前冲。
好在一整天下来,那枚小铃铛都没有变色。
到了傍晚前后,两方人马驻扎营地。
虽说一起合作了,但是“帝煞”和“血饮”的人,还是互看不顺眼。
就连扎营都扎在了东西两侧。
到了晚饭前后,就各自分头去寻找干柴和食物去了。
只可惜,荒山野林的,也找不到什么好的食材,“血饮”的一帮人只能啃起了干粮了。
“帝队长,你要不要吃我的干粮,是城里买来的野猪肉干,味道还算不错。”夏家三姐妹中的大姐夏梦,掏出了一个油纸包,眼底含春,走到了“帝”的旁边。
“帝煞”那一边,叶凌月屁股还没坐热,就被副队长给踢出去找食物去了,至于蓝彩儿也没好多少,正苦手地在扎营。
阎九则是去找干柴火去了,只有“帝”一个人抱着臂,坐在了营帐旁。
“我不习惯吃别人的食物。”意料之中的,冷冰冰的回答。
夏梦僵着手,手中的油纸包悻悻然地收了回去,“帝”个性很冷淡,除了副队长“煞”稍微和气一点,对那个黑月和蓝蓝,也没多热情,想到了这里,夏梦稍微款了些心,暗想着当初“帝”选中黑月,十之八九,也是因为她的医术。
没多久,阎九都回来了,可叶凌月却迟迟未归。
直到这边的营火都升起来了,那小黑妞还是不见踪影。
“我说,小黑子别被狼叼了吧?”阎九稍稍有些小担心。
你才被狼叼走了,全家都被狼叼走了,我家二妹是什么狼都能叼走的嘛。
蓝彩儿听着恼火,手下拨动着篝火的动作大了些,一颗大大的火星,跳上了阎九的衣服,瞬间将他那件做工上乘的衣服,烧成了个大洞。
“小蓝子,你要死是不是,把本大爷的衣服烧坏了,你赔得起嘛,这次任务,分给你的积分,一半归我。”阎九跳脚着。
“你是不是男人啊,衣服破了个洞就哇哇叫!不就是个洞嘛,本姑娘给你补还不成嘛!”蓝彩儿也恼了,这个死男人,把最苦最累的活都给自己和二妹干了,自己叼着根牙签在一旁,她看着就满肚子的火。
类似的吵架,自打蓝彩儿遇上了阎九后,就没停止过。
到了最后,还是阎九把衣服脱了下来,丢给了蓝彩儿。
蓝彩儿那张长了胎记的小脸,狠狠地瞅了下,怒气冲冲地找出了针线包,缝起了衣服来。
“哎哎,这线的颜色不对,本少的衣服是白色的,你弄个黑线缝像什么样。”
“哎哎,我说你是不是女人啊,这手工这么差,将来谁敢娶你,看你缝的真口,比老大脸上的疤还粗。”
“闭嘴,你信不信我用针把你的嘴巴缝上!”
阎九和蓝彩儿的声音,就跟鸟叫声一样,在整个营地里,盘旋来盘旋去。
“血饮”的营地里,刀戈将手中的包子烤了烤,体贴地拿给了宋净云。
听到了那一边,阎九和蓝彩儿的对骂声时,落到了他的耳边。
他下意识地看了过去。
因为恼怒,蓝彩儿狠狠地扎着手中阎九的衣服,一张小脸上异常生动。
可笑至极,蓝彩儿哪里会针线活。
她是武将之女,动刀动枪远过于针线活。
几年过去了,她还是老样子。
刀戈看到蓝彩儿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她来。
和几年前相比,她已经从一个少女,彻底蜕变成了一个女子,说话依旧是咄咄逼人,明艳的容貌,哪怕是那块胎记,也没让她失色太多。
她伪装成这副模样,到雇佣兵城来做什么?
是因为知道,他也在雇佣兵城,还是……刀戈认识的蓝彩儿,一直是主动热情的。
在他混入军营的那阵子里,她就喜欢追着他跑,哪怕军营里的兵士们都笑话她,她依旧不掩饰,自己对他的爱慕。
那样主动的女人,是刀戈最反感的。
他喜欢的女人,是像宋净云那样,安静睿智,如同白莲般的女子,而蓝彩儿,是另一个极端,如果宋净云是白莲,那蓝彩儿就是一枝带刺的野蔷薇。
她,注定不适合他。
他以为,几年前,在他差点害死了她们父女俩后,她再也不会出现在他面前。
可是,她居然又出现了。
虽然,她换了一副面孔,可她看到自己时,那副神情,刀戈看得一清二楚。
她,还在乎他。
想到了这里时,刀戈没有意识到,他心底涌起了一种喜悦感,可那喜悦感,太淡了,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
那又如何,他不喜欢她,无论几年都是如此。
“刀大哥,我吃不下了。”宋净云吃了一半的,将余下的一半,塞到了他的手中,也同时将刀戈从回忆中,
若是蓝彩儿的话,只怕会把一个都吃光,还缠着他撒娇,让他热第二个吧。
刀戈冷笑,心中更加肯定,宋净云是最适合他的那个人。
“大哥哥大姐姐,你们是不是在谈恋爱啊?我爷说了,谈恋爱时,连人都喜欢床头打架床尾和的。”
就在蓝彩儿和阎九互看不顺眼时,一个突兀的小声音,打断了阎九和蓝彩儿。
龙包包小少爷,正一副小大人模样,蹲在了一旁,瞅着他俩。
蓝彩儿和阎九的嘴角很是默契地打了个哆嗦。
“死小孩,你胡说些什么!”
两人同时脱口而出。
“看吧,我就说你们在谈恋爱,都说了谈恋爱久了,吃东西和说话都会一样一样的。”
龙包包小少爷继续充当“恋爱专家。”
刀戈的眼神微微一暗,握在手中的干粮,不知何时,已经被捏成了渣滓。
“咦,帝那家伙去哪里了。”被龙包包这么一说,一向脸皮很厚的阎九有点不好意思了,他四下瞅了瞅,发现巫重竟然不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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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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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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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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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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