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夏天多变时,中午还是艳阳高照,傍晚就是黑云压城,浓重的像是泼墨一样的乌云离地面极近,让人喘不过气来。
这样的天气,配合着残阳如血,总感觉像是有惨事会发生。
果不其然,随着一阵哗啦啦的飞扑,成片的鸟儿从山的那边飞出,依稀可见点点红光在远处闪烁,那是火焰与鲜血的颜色。
铸剑山庄,本是江湖中小有名气的名门正派。
虽然门下弟子武功不是多么高强,但胜在拥有一手厉害的锻剑之术,锻造出来的刀枪棍棒深受武林人士的喜爱。
加上庄主善于经营,面对各路豪杰从不吝啬,在江湖上颇有侠名,等闲的宵小根本不敢来闹事,一般的武林人士也会给一个面子,因此经营的倒也是有声有色。
想不到,这样的一个势力,如今却遭受了灭门之祸。
无数的蒙面黑衣人从屋内、井内、地下破洞而出,手持着利刃见人就杀。
这伙人实力强大且心狠手辣,进退有度的同时又有备而来,几乎几个正面就把铸剑山庄的门人弟子杀得血流成河!
“你们是谁?为何为难我铸剑山庄?!”
如此声势,自然惊动了在里屋休息的庄主厉啸天,他几个闪身就来到前院,见到此番景象目眦欲裂。
只不过,与他“啸天”之名相反,他的生性比较谨慎,说白了就是有些怂,就算被人这样欺上头来,第一时间想的也是会不会是误会,而不是报仇。
“哈哈哈!久闻啸天庄主之名,今日一见,果然不愧是二郎神的好伙伴啊!”
一名身份较高的黑衣人哈哈大笑。
他是在说厉啸天就像是一条狗,只敢龟缩起来。
身为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势力的主人,被人这样侮辱,就算是厉啸天也无法忍受,他大喝一声:“找死!”就抬掌迎上。
作为在武林中混口饭吃的人,身上怎么会没有武功呢?厉庄主一手摧心掌已有数十年功力,在方圆百里内也是响当当的存在。
但是,受到攻击的那名黑衣人却是冷眼看着这一切,连躲都没有躲。
当!
厉庄主只觉得自己打在了一块铁板上,还是那种天外陨铁,被反震之力震裂了虎口,并有一股磅礴巨力反噬回来,让他腾腾的后退好几步,嘴角渗血。
“金刚不坏神功!”
他惊怒的喊道,然后猛然回头大喝:“你们快跑!”
身为不大不小的武林人士,他知道金刚不坏神功意味着什么,光凭那一位黑衣人,就已经超过了他,如果施展开来,能轻松的杀掉他背后的数百号人。
“哼!阿大和阿二,杀掉里面所有人!”
黑衣人的首领看了一眼口吐鲜血的厉庄主,冷漠的下令道。
“不,不!你们到底是谁?我们铸剑山庄何曾有过得罪你们!”
厉庄主闻言,脸色惨白,一边挡在黑衣人的身前,一边颤抖着问道。
“你们这样如同蚂蚁一样的势力,怎么可能得罪主上!怪只怪你们看到了不该看的,拿走了不该拿的!”
黑衣人的语气冷漠的就像冬天的石头,让心听了整颗心都开始结冰。
他话音刚落,就有两个黑衣人蹿了出去,直奔后院,那里是厉庄主家人的所在地。
“休想!”
厉啸天疯狂咆哮,摧心掌被他发挥到了极致,甚至有一层微弱的光芒在掌心浮现。
这是内气外放,一流高手的境界。
在愤怒之下,他终于突破了束缚,成为一个一流的高手!
但,这,毫无用处!
那个拥有金刚之身的黑衣人掌心向上,劈头就是一个大力金刚掌,两掌对撞,激发出白色的气浪,把地面的树叶小石子等物推开。
黑衣人毫发无伤,但厉啸天却是倒飞出去,噗的吐出一口鲜血,大力金刚掌的掌力破坏了他的心脏,眼看他就要活不成了。
恰在此时,后院传出一阵阵惨嚎,每一道声音就代表着厉啸天的一位亲友死亡。
回想起昔日与亲人朋友快乐的时光,再想到他们正在遭受屠戮,而自己无能为力,厉啸天的眼眶里滴淌出热泪。
咻咻两声!
进入后院的两名黑衣人阿大和阿二回到前院,他们身上带有斑斑血迹,像是地狱中出来的修罗。
其中一人拿着一个黑色的包裹,他把包裹恭敬的递给黑衣人首领,声音没有起伏:“头,东西找到了。”
首领随意看了几眼,满意的点点头,随后瞥了一眼阿二,只见在他的胳膊下夹着一个小男孩。
这小男孩大约十一二岁左右,长得很是清秀,从身上的衣着来看,应该就是铸剑山庄的大少爷。
“你怎么留了一个活口?”
首领皱着眉头问道。
“圣女殿下要修炼邪帝圣典,需要十个特殊日子出生的童男童女的心脏,他刚好合适。”xǐυmь.℃òm
阿二木讷的回答道。
首领眼中怒色一闪,自己的手下,凭什么要听圣女的命令?
但圣女的地位比他高,他不好说什么。只是眼珠子一转,说道:“圣女要求的是童男,但我看他阳气已泄,已经不是童男了,不能成为练功的材料。”
“是吗?”
阿二看了胳膊下的男童一眼,不疑有他,直接一掌印在他的心脏上,把他随意的丢在地上,随后一行人就此离去,连收拾掩盖的意思都没有。
实际上,他们只不过顺便过来拿一样东西,否则对付铸剑山庄这样的势力,只要来一两个人差不多了。
空旷的山庄内,有几只乌鸦嗅到了死人的气味,一窝蜂的涌过来,除了山庄内的畜生外,别无活物。
这个江湖太乱,里面最多的不是豪情万丈的侠客,而是杀人如麻的修罗,听到最多的也不是可歌可泣的爱恨情仇,而是家破人亡的痛苦嘶喊。
或许,该有人出来收拾收拾这刀与血交织的江湖了。
距离铸剑山庄全庄被杀已有半天时间,此时正值深夜,天上乌云依旧,但半天都憋不出一滴雨水来,反而雷鸣阵阵,如天兵演武。
突然,轰隆一声,一道旱雷打在铸剑山庄的地址上,打出一个黝黑的深渊,一道略微透明的身影在深渊中出现。
他是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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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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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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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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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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