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珊珊回来了?”
都还没进村呢,下了车,拖着行李往村口走去的张珊珊,就被一个背着竹篓的妇人认了出来。
“秦婶婶,您上山呢?对,我刚回来。”
张珊珊拖着行李箱和电视,还挺费劲的,听到声音才抬起头来。
“怎么没听阿公说?拿那么多东西也没叫人去接你。”
妇人停下脚步,要过来帮忙。
阿公就是张珊珊的外公郑国魁。
他因为早年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即便是没做出什么比较大的成绩,但凭着识字、阅历这些能耐,还是在小小的庙湾村,有着很高的威望。谁见到了,都要恭恭敬敬地喊一声阿公。
可以说,虽然他不愿意当村长,但村里要是有什么重要的事要拍板做决定,那还是得请他出来!
“我还没跟他讲呢,秦婶婶,您去忙吧,我自己能行,不重的。”
张珊珊连忙跟她笑道。
张珊珊的家不算远。
村口进去没几十米,一栋两层高的砖瓦楼便出现在了一排小平房中间,有些突兀,但这就是张珊珊的家。
别看是两层高的砖瓦楼,但它的外墙看起来已经是比较老旧了,跟周围那些贴了光滑瓷砖的平房比起来,明显有了不少的年代感。
因为,这栋砖瓦楼,还是张珊珊外公二十多年前盖的!
那个时候,郑国魁还算有钱,因为一直在外学艺、唱戏,他可以说是整个村里最有头脑、最有眼光的人。
虽然唱戏赚不了多少钱,但老爷子在戏班子发不出工资、选择解散的时候,就选择南下打工、做生意,挣了一些钱,也把这栋砖瓦楼攒了出来。
别看现在的小楼土了吧唧的,岁月在上面也留下了痕迹,但三十年前建成的时候,它可是相当的气派!
只是可惜,老爷子还是舍不得自己一生挚爱的华阴老腔。
听朋友一忽悠,他又跑回来搭戏班子,还自己掏腰包给老搭档们发工资,十年打工、做生意挣的血汗钱,后来又全都填了进去。m.χIùmЬ.CǒM
幸好,房子还在。
后来便是张珊珊的出生。
她出生没多久,对父亲都没什么印象的时候,父母便离婚了。
母亲常年在外打工,经常连着几年都不回家,后来也在外面重组了家庭,基本上没管过她。
张珊珊爹不疼妈不爱,全靠外公照看。
郑国魁一开始还带着张珊珊在戏班子里厮混,让老搭档的媳妇照顾,没戏唱的时候,他们就唱给张珊珊听。
后来戏班子实在是熬不下去了,再次解散,郑国魁便也回到了老家,一边耕田,一边将张珊珊拉扯长大......
事实证明,打工还是比唱戏挣钱的。
村里的年轻人们,都跟张珊珊的妈妈差不多,全部都跑到南方去打工了。
挣的钱,有的在家里盖了新房,有的则是在城里买了新房。
但不管怎么样,庙湾村的春节,一年比一年冷清,渐渐的,一年到头,剩下的也都是一些老人、妇孺留守了。
“外(wei第四声)爷(ye第四声),我回来了。”
张珊珊家的门没锁,她推开门就进去了。
不过,外公并没有在屋里。
她把行李箱、电视靠着柜子搁下来,重重的书包也放到椅子上,然后顺着采光不好、黝黑漫长的过道,走向后面的院子。
出了门,又变得亮堂起来。
她们家不只是那两层砖瓦楼而已,后面的大院子起码有一亩地那么宽敞!
不过,也仅仅是宽敞而已,没有晒稻谷的院子看起来空空荡荡的,让人有些心慌慌的。
张珊珊远远的,视线便穿过了几棵矮小的果树,看到了一個人坐在那红砖长凳上的外公。
老爷子的腰似乎更加佝偻了,缩水后愈发瘦削的身躯,给人一种厚厚的棉袄都要将他吞噬掉的感觉!
他呆呆地坐在能晒得到太阳的长凳上,一动不动,仿佛化作了一座雕塑,脸上黝黑的皮肤,深刻的皱纹,真的跟以前美术课本上面的大师作品一样,都是用刻刀一点点凿出来的。
当然,更让张珊珊难以控制自己情绪的,是外公孤单的身影。
自己读了高中,都已经是很少回家了。
现在去了魔都,更是半年没有回来。
要知道,以前外公再怎么沉默,他的身边,都是有着自己快乐地奔跑的身影,他的耳边都是响彻着自己银铃一般的笑声啊!
“外爷......”
张珊珊鼻子一酸,快步走过去,抱住了晒太阳晒得快要睡着了的外公。
“囡囡,你怎么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
郑国魁猛然惊醒,看着她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我刚刚回到,没跟您说呢,想给您一个惊喜。”
张珊珊抹了抹眼泪,跟外公笑道。
“回来就好,还要什么惊喜?”
郑国魁看到外孙女回来,心里肯定是高兴大过于一切的,重新站起身,原本看上去有些佝偻的身躯才慢慢绷直,精气神也回来了。
“这时候回来,午饭没吃吧?”
“没来得及呢,一大早就让潘老师送我去车站,赶车回来。”
张珊珊还转了两次车,一次是从市里回县里的大巴车转到从县里回镇上的小巴士,然后再转普通的三轮摩托车回村。
“外爷给你做饭,做你最爱吃的荷包蛋!”
郑国魁的厨艺其实一般,在外面吃过各种美食的张珊珊,已经清楚自己外公的水平仅仅是把饭菜弄熟那么简单了。
“嗯嗯,外公,我去给你打下手!”
但张珊珊并没有表示不喜欢,她还跟以前一样,依赖地抱着外公的胳膊,兴高采烈地跟着他往厨房走去。
“你这个是什么?”
“电视,外公,我前天晚上,公司年会抽奖中的,伱说我幸运吧?”
“这么幸运?我还以为你买的电视。”
“不是,真的抽奖中的。不过电视也才是三等奖,一等奖就厉害了,一辆四十多万的四环车!可惜我没有抽中。”
“你能抽中电视也已经很不错了,人要懂得知足,知足才常乐。”
“嗯嗯,好!外公,我这两天把电视给你装上,然后再叫人过来弄网线,这样咱们在家里就能看春晚了。你以后也可以在家里看电视,不用去小卖部了!”
“不用装在家里,你平时不在家,装网线干什么?装你二叔公那里,他们家有网,还有什么外发。”
“是wifi。嘻嘻,装二叔公那里也行,平时您都去那里坐,那里也热闹。”
张珊珊其实不在意电视装在哪里,她现在想的只有一个。
那就是努力赚钱、努力攒钱,争取早点能在大城市买房,然后接外公过去养老。
她作为一名歌手,以后肯定都是在大城市,尤其是在魔都发展了,也不可能经常回家。
虽然也会听杨谦说的,有机会多多帮助老家发展,但外公等不了那么久,等不到自己变得这么厉害的时候。
现在张珊珊只想能让外公晚年过得开心,能有自己在身边照顾着。
就好像外公照顾自己长大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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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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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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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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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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