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迈步从头越>第1111章  铮宇要炒菜
  对铮宇和晴岚,龙建华还是很放心的。他们大学毕业后,各自按照自己最初的规划往下走,现在已经初步成功。

  刚进大学不久,铮宇就立下壮语,言称30岁以前要做一个年产值超过50亿美刀的企业。几年间,通过把软件公司不断兼并做大,一步步迈向他当初的目标。

  不过,在外人看来发展很快的速度,还是没让他达到目的,没能在他30岁的时候达到50亿美刀的年产值,直到31岁多达成。

  倒是晴岚,因为这笔投资,赚得盆满钵满,被金融界评为最成功的投资,没有之一。

  在大四的时候,她成立了一家风投公司,对有前途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然后进行投资。

  近5年时间,她投资的项目有19个,其中包括铮宇的公司,取得了不菲的成绩。

  她的投资对象包括米国硅谷、香岛硅谷,还有特区,这段时间对十八家网络公司或实体企业进行了投资,总额近5亿港币。

  截止去年年底,有四成已经成功大幅升值,两成还在保本,两成明显没什么前途,还有两成已经破产;但总的说来,她的投资回报率是很高的,接近35倍,算是比较成功的。当然,最成功的还是铮宇那笔,回报率实在太高了。

  因为有这么多投资,她的一些投资项目被米国几所大学搬上MBA案例,她也成为米国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最知名的人物之一。

  毕业后,她和铮宇一样,把公司总部搬到香岛,全年在内地和欧美跑个不停,看起来比龙建华还忙……

  铮宇在硕士快毕业的时候,在一次活动中,遇上临校一个公派留学的女孩知凡,她读的生物工程专业,比他小四岁。两人马上对上了眼,他读博士后,知凡也继续读了博士。

  铮宇博士毕业后,知凡刚刚读博,于是铮宇又在米国呆了几年,等知凡毕业后,他把公司总部搬到香岛,知凡也和他一起回到香岛,在香岛大学任教。

  两人都很低调,每周见四次面,每月一起看一场电影。其余时间,知凡在香岛大学老老实实教书、搞科研;铮宇老老实实办企业,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

  直到前年,在刘芷菲的命令下,铮宇把知凡带到七号院过元旦,她才知道铮宇原来是龙建华的儿子,而她也在父亲那里听过刘芷菲的名字。

  自那次见面后,他们两个每周末都一起去七号院吃顿饭,其余时间还是呆在各自的住所。

  龙建华早就对她的家庭有过调查了解,父亲是低层高官,母亲是大学教授。他不是不关心孩子,只是在背后默默地关注他们。

  对于他而言,人生有几个点很关键,他一直都在关注,在做他自己能做的。

  第一个是兴趣爱好的培养。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人才会过得轻松;没有不良的兴趣爱好,人才会不走偏。

  第二个是性格的培养,性格不说决定一切,至少决定了人生的六成;十全十美的完美性格,那是不存在的,但胸襟是可以引导出来的。

  这两点,龙建华从他们小时候就开始培养,开始引导,他们不会出偏差。

  第三是结婚,称心如意的对象,会让生活轻松愉快。家里整天乌烟瘴气,哪能全心全意投入工作?哪有亲情的温馨?哪能享受宁静的港湾、让精神放松?

  一个家族的崛起可能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但衰败一个家族,可能只要一代人就够了。

  他和别人不同,纯靠截胡让龙家快速发达,三十年就从很普通的家庭发展成为世界首富,并且一直霸榜20多年;看起来很容易,但他还是尽量避免家庭内部产生矛盾,减少硝烟的产生,他可不想在铮宇他们手里不能继续发展壮大。

  虽然离离合合不是什么大事,已经是普罗大众见怪不怪的事情,但他“遇上过”刘红霞,不想那样的情况再次发生在龙家。

  可以说,筠研、月华、月荷的命运已经改变,他希望下一代也好好的过,不要有那些乱七八糟的纷争与困扰……

  回到七号院后,铮宇和知凡也在。临近春节,大学已经放假,知凡呆在香岛陪铮宇。

  龙建华问道,“你们的婚礼筹备准备得怎么样了?”

  铮宇的语速还是比较慢,“知凡不想奢华,方案一直在缩减。我估计,她的最终版本就是在家里做一顿,双方亲戚见个面。”

  龙建华看看知凡,刘芷菲则马上笑道,“那也不错啊。我们结婚的时候,即使在家里吃一顿,你爹还亲自动手呢。”

  铮宇撇撇嘴,“我爹现在是万亿富翁,总统级别都要巴结的人物,那样的场合,哪还敢请他亲自动手啊?”

  龙建华没吱声,刘芷菲却不满地拍他一巴掌,“吃一世忘一世。你哪次回家没吃到你爹炒的菜?要是在家里吃,你才是最应该亲自下厨的。你爹炒的菜这么好,可不能到你这里断了传承。”

  铮宇把头偏偏,委屈地说,“妈,这也算传承?我老嗲嗲和嗲嗲都不会炒菜,只是我爹被生活所逼才学会的。不能算是传承?”

  刘芷菲哼道,“亏你你还是办企业的!看你这么说,就知道你们的企业文化没有包容性。PDCA你知道不?成功的经验要进行标准化,作为今后的标准操作。”

  铮宇“哀嚎”一声,“妈,照您这么说,我爹会炒菜,要传承下去;我会鉴定古币,也要传承下去……这么说来,今后我们龙家的人不都是事事通?你对我们的要求也太高了,那该多没乐趣啊。”m.χIùmЬ.CǒM

  知凡坐在一旁,捂着嘴笑了一会,“不过,你炒的菜还是很好吃的,有龙叔的一些精髓。”

  铮宇瞪了她一眼,“别乱说啊。如果按你的想法在家吃,那可是要做大锅菜的。累人,你知道不?”

  知凡瞥了他一眼,“那我决定了,不到外面弄那些花哨的东西,就在家里吃。到时我家来的人也不会多,你学龙叔的亲自下厨,拿出几个特色菜。”

  铮宇盯着她看了一会,扭头看向刘芷菲,“妈,您真是我亲妈,哪有这么坑儿子的?”

  刘芷菲看都不看他,“30多年,我和你爹都吃过你炒的菜,你也该表现一下了。”

  于是,他们的婚礼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就在家里吃顿饭,然后他们两口子陪知凡的亲戚在香岛逛两天,再去欧洲酒庄住几天。

  龙建华对此无所谓,也没参与他们的讨论。

  结婚只是人生过程的一个节点,仪式很重要不假,但一个结婚仪式并不能代表双方的爱情长久,也不能代表是否重视。

  心中有爱,两人相互愉悦,没有浩大的仪式也能好好过;只图表面仪式感,不注重感情巩固与培养,再隆重的婚礼也不一定让两人白头偕老。

  只有铮宇一直唉声叹气,他要炒四个拿手菜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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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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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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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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