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迈步从头越>第174章 守桥待菲
  马友澜来回的速度确实很快。不到十分钟,就把赵刚等四人叫了过来,还提着四瓶白酒。

  龙建华一看,都是茅台,便把二锅头拿到一旁,又拿了四瓶茅台出来。

  喝酒不能喝杂了,不然容易醉。

  刘浩宇摇摇头,“这酒味道不对,我喜欢喝二锅头。”

  和赵刚同来的单战也拿了一瓶二锅头,“我也不喜欢。”

  龙建华很干脆地问他们喜欢喝哪种,自己报上名来。

  彭启华看着龙建华,“五粮液,有么?”

  龙建华点点头,见没人再提,他抱了两瓶五粮液和两瓶茅台进来,“我开始了,每人一瓶,自己包干。”

  王世清惊讶地问,“那你搬这么多来干什么?”

  张晟笑道,“他今要把这些菜全部吃完,不然不能走。谁走谁把剩菜带走。”

  单战嚷嚷,“把这些菜吃完还不简单?只要酒管够,本爷就是一个无底洞。”

  马友澜呵呵笑道,“你就是一个大坑,什么都能装进去。”

  龙建华看到每人都给自己酒杯里倒满酒。

  “今我们也不要劝酒,自己喝自己的;喝完的喝完,喝不完的带走。如果觉得菜不够,我再弄一个腊味。”

  单战拍了一下掌,“那感情好,弄一个膘厚点的;没有肥肉,看着都不过瘾。”

  龙建华心中一乐。

  胖人爱肥肉,一点都不假啊。

  一米七多一点的身高,不下二百斤的体重,也够膘了。

  想劝劝他吧,这是第一次见面,还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接受呢。

  端起酒杯,“行,我们先喝一口。”

  喝完一口后,他吃了一块牛肉,起身去弄菜。

  腊味合蒸是最简单的。

  腊肉已经洗干净,只要剁巴剁巴、切巴切巴就可以;干鱼就更简单了,切成块即可。

  想了想,又剁了四只干麻雀放在最下面。

  海陆空一起蒸,神仙都要把脖子伸。

  等他弄完这一切再回到餐厅时,他们的酒已经下了近三两,正聊得热火朝的。

  龙建华笑问,“聊什么,这么带劲的?”

  马友澜嘿嘿笑道,“还不是讲你,害得刚子两个多月没和我们来往,把他憋坏了。”

  张晟“潜了一声,“没脑子,还不是自找的?把大教官的名声都搞臭了。”

  指指他的酒杯,“建华,现在就你落后了。追上来?”

  龙建华端起酒杯喝一口,“我只能匀速前进,不适合变速跑。我,你们不能太快,腊味合蒸至少要一个时。”

  十来分钟干掉三两,菜还没下去一成,这速度不匹配。

  单战抓着一块猪蹄在那里猛啃,嘟嘟道,“他们就是不想让我吃猪蹄,所以老是要我喝酒。他们不知道猪蹄的味道多么美妙,尤其是你做的这个麻辣味。”

  龙建华步快跑,终于在他们第二杯喝掉一半的时候撵上进度。

  此时,八个人已经全都光着膀子。

  七月中旬,吃的都是热菜,还喝着高度白酒,不热才怪。

  如果刘浩宇和马友澜开始还偶尔一两句话,到现在已经是一言不发;人家喊喝酒,他们就喝酒,不然就一直不停地吃菜,配合着其他人笑一两声。

  第二杯酒干下去的时候,开始不大话的赵刚拍着桌子,“龙建华,我这辈子佩服的人不多,你算一个!”

  这辈子?你现在才二十来岁,就能这辈子?

  单战、彭启华和王世清嘻嘻哈哈刚子从没被老爷子发那么大的火,把他吓得差点尿裤子。

  仇已经报不了,只能转化为佩服。

  这佩服还能这么形成的?

  佩服!

  赵刚摇摇头,闷声闷气地,“龙建华不仅打架厉害,读书也很厉害。他是我们学校的特招研究生,前段时间搞出了一个什么重大项目,那可是为国争了大光……”m.χIùmЬ.CǒM

  龙建华摇摇头,“喝酒就喝酒,扯淡就扯淡,喝酒的时候只扯淡,不扯别的……对了,腊味合蒸应该可以了,我去端过来。”

  端着一大盆菜进来一看,他们的杯中酒已满。

  张晟笑道,“架不住你这好酒好菜,他们要干完第二瓶才罢休。”

  单战看到上面油汪汪的肥肉,哈哈大笑,“这才是我的菜!”

  看到他伸出筷子夹向一块肥肉,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嘴里,嘴角马上流出油,他忽然觉得这和齐劲松、秦文博等人在一起喝酒吃饭没两样。

  随心所欲,畅所欲言,闹哄哄的。

  挺好!

  喝到一瓶半的时候,王世清想站起来夹菜,却嗖地滑到地上,呵呵傻笑着慢慢地爬起来,窝在靠椅里,头一偏,呼噜噜打起鼾来。

  单战哈哈笑道,“每次喝酒,他都是第一个战败的。今不错,能喝到一斤半才这样,进步很大。”

  转头看向彭启华,“你还不倒?”

  彭启华眼睛一鼓,“我为什么要…要倒…倒?”

  站起来去夹腊麻雀,筷子老在麻雀块周边打转。

  “我就不信…信…信了,我还辑夹不住…你…你…”

  他的麻雀还没夹着,旁边的赵刚却往桌子上一趴,呼呼地睡起觉来。

  龙建华有些担心地问,“他们不会有事吧?”

  张晟摇摇头,“没多大事。一盆冷水解决不了,两盆就校今晚绝对会回家睡觉。”

  话音刚落,马友澜和刘浩宇就战起来,两人抬着王世清就走向内院,把他放在地上又回来把赵刚抬出去。

  彭启华还没夹起麻雀,他把筷子一丢,“我也出去冷静一下。”

  单战吃下一块肥肉后晃晃悠悠站起来,“我陪你。”

  龙建华懵了,这是什么路数?

  张晟呵呵笑道,“没见过吧?这四个就是奇葩。他们的酒量都在一斤二三两,每次都要暗中比拼一下。”

  忽然转移话题,“建华,我听你对刘芷菲有些意思?”

  龙建华一愣,这转换也太突兀了。

  我对谁过吗?

  我有那么明显吗?

  张晟叹了口气,自顾自地,“很困难。她刚刚高考完。李家一直在盯着呢,是让凯子等她到大学毕业,好像刘家也有那个意思。要不凯子去念什么大学?呵呵,李家好手段。”

  这信息量很大啊。

  难怪刘强国是那种态度,难怪李正凯很厌恶他和她话。

  从娃娃抓起……就一定能成功吗?

  龙建华心中竟然生出斗志。

  但马上心生无奈。

  这是交换、是联姻,胳膊拗得过大腿吗?

  都这把年纪了,不应该有花前月下,只有相濡以沫。

  张晟看到他神态的变化,摇摇头,“如果不出意外,你连她的面都见不着。见不着面,纵有千般手段都没用……”

  喝到最后,赵刚他们四个在内院躺着睡觉,张晟趴在桌子上睡,只有龙建华和刘浩宇、马友澜还清醒,也只有他们三个把两瓶酒喝完。

  龙建华都不知道自己竟然能喝下两瓶,看着空瓶,他有些发呆。

  刘浩宇站起来收拾碗筷,龙建华连忙阻止。

  马友澜愁苦,“这群家伙,酒量不行,酒胆不。得,又要找人把他们弄回去。刘哥,你一波,我一波。”

  刘浩宇嘴里喷着酒气,“行,我们去找人。”

  两人一前一后踉踉跄跄走出去。

  不到二十分钟,刘浩宇带来十人,架着赵刚四人就走。

  单战那么大一坯,只能让两个人架着,两个人跟着。

  他却很不老实,嘴里还在嚷嚷,“我的酒还没喝完,还有好多肉呢……太特么香了。”

  几分钟后,马友澜也叫来三人,把张晟架走,把车也开了回去。

  临别前,马友澜伸出大拇指,“龙建华,你是这个。”

  龙建华呵呵一笑,看着他们离开后,把大门栓好。

  仰头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吁出酒气,吁出内心的郁闷。

  喝了这么多,怎么就没喝醉呢?

  如果喝醉,就不要想这些事情了。

  酒不醉人,人也没醉,这就痛苦了。

  把铁人桩组装起来,对着其就是一掌。

  铁人桩转十五度,马上迅速弹回。

  他想快速躲闪,结果没能来得及,被铁管打在背上,接着被弹回的铁臂砸在胸膛。

  连续掌击、肘击、拳击、脚踹,连续被铁管打中背部、腹部。

  人愈加晕……

  终于,他吐了起来。

  吐完了喝水,喝完了再吐……

  第二早晨,他睁开眼睛看看表,九点二十。

  翻身坐起,“怎么睡到这个时候?”

  来到餐厅,发现一片狼藉;数数酒瓶,十六个。

  哇靠,喝了这么多酒?

  断片了……

  把碗筷洗完再进入餐厅,刚进去就退了出来里面的酒味太浓了。

  他风扇都不敢开,生怕引发爆炸,只敢心翼翼地把窗户全部打开。

  来到卧室,还是一样,酒气熏。

  “今后不能这么喝了,会死饶。”

  拿出一个红薯削去皮、切成丁,放在锅里煮,待薯丁熟后加入一点猪油和盐,再加一些葱花。

  清香!

  不但闻着清香,吃起来也清香。

  吃完后,他把门一锁,走到什刹海公园到处转悠,眼观六路……

  快十一点,他终于泄气,不再漫无目的地行走,而是坐在银锭桥上扫描视线内的一个个游客。

  快下午五点时,两个老太太走到他身前,“龙建华,怎么在这里坐一?不怕晒啊。”

  朝阳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龙建华苦笑,“心里长霉了,想把它们晒死呢。”

  两个老太太是街道上的,虽然没直接打过交道,但还是很面熟的。

  实话,还真有些晕了。

  老太太呵呵笑道,“别霉没晒死,先把皮晒脱了。”

  他站起来往桥下走,“差不多晒灭了,这就回家。”

  刘芷菲现在只十七岁,时间还有一大把,没必要在这里守桥待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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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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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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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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