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退下,让朕来沈棠>117:集市(上)
  沈棠忍不住低声嘀咕。

  “这也难怪了……”

  祈善耳尖,他问:“什么‘难怪了’?”

  翟乐也闻声看过来,沈棠道:“你说五等大夫就能开始筹备组建自己的私属部曲,也难怪会瓜分出百余个国家,天下七零八落。只要武胆武者有野心,不是很容易搞事情?”

  翟乐忍不住给武胆武者正名。

  “如今这个局面跟武者关系还真不大。”

  祈善亦是不忍直视。

  他好笑道:“你真当武者有多厉害?拉一支私属部曲就能割据一方?哪有这么容易!若真这样,这天下就不止百国而是千国万国,一镇一村皆可为国了。再者,私属部曲哪是那么好培养的?多少武者连自己都养不活……”

  沈棠:“……这么惨?”

  祈善道:“嗯,很惨。”

  沈棠却道:“不信。”

  “既然沈小郎君不信,在下给你算笔账。”

  武胆武者想割据一方?

  私兵部曲得练起来吧?

  第一道门槛就是自己习武淬体的开销,不说大鱼大肉,但荤腥是必不可少的,奢侈一些还要辅以药材,最大限度挖掘潜能。

  第二道门槛是数百人吃喝拉撒的开销,练兵习武最耗费体力,碗里没点油水,不吃肉怎么能养出力气?没力气打仗怎么赢?

  光吃就能将人吃穷。

  以为这样就结束了?

  不不不,后边儿的门槛还多着呢。

  第三道门槛,私属部曲得学习各种军阵,能随着主将号令进行策应变化,这就不是一两日能练起来的,需要长年累月的苦练磨合。

  第四道门槛,言灵助阵,不止是主将的武胆军阵言灵,还需要文士的文心言灵辅佐。

  二者结合才能扬长补短。

  这样都搞定了,能上战场了?

  不不不,还有最后一道最重要的。

  沈棠听得认真,到这里忍不住出声:“还有最重要的?练兵练好了,这都不够?”

  “自然不够。”

  “最重要的是什么?”

  “国玺!”

  前面几道门槛还能用钱解决,最后一道门槛就能让人傻眼,再怎么氪金都搞不定。

  “国玺……真有这么重要?”

  沈棠不止一次听祈善提起国玺,不过她对此物始终没太大的兴趣,一直没怎么深入了解,趁着这个机会干脆弄个清楚。

  祈善这回也没故意藏头露尾、避之不谈。

  国玺对一个势力而言有多重要呢?

  重要到,假使主将上战场,要么主将有国玺,要么主将效忠的主君有国玺,不然上战场就等同于给敌人送温暖。它不止关乎“诸侯之道”,还关乎御外敌、镇国运。

  如何御外敌?

  以国气国运为基底,凝聚国境屏障。

  国运越强,国境屏障越强盛。

  这都打不破还想攻城掠地?

  趁早洗洗睡吧。

  如何镇国运?

  这个倒是没有太实质性的表述,属于玄之又玄的范畴。例如,冥冥之中减少境内各类天灾的频率……当然,也仅限于自然情况。

  人家管得了天灾管不了人祸。

  如果上游的孙子故意在雨季前截断河流,令下游干旱,雨季一来又放水泄洪,令下游被洪水冲刷,国运再强也拿骚操作没辙。

  通俗来讲,有了国玺就有了最基础的完整的增益BUFF。没有国玺就没有这部分增益,跟别人相差一大截呢。光溜溜上战场跟人打仗,哪怕是二十等彻侯也会被打出屎。

  想占个山头就竖旗为王?

  做梦!

  听完描述的沈棠:“……”

  脑中只剩一个念头——好家伙,这TM就是块“建城令”或者“建帮令”的玩意儿???

  以上种种,充分阐述武者割据的难度。

  翟乐也补充说:“武胆武者真正的强大在战场而非单打独斗,只是单打独斗,本质与游侠差不多。至多比寻常游侠能打了点,能以一敌十、以一敌百,甚至是以一敌千……”

  听着很恐怖对吧?

  但自贼星降世,两百余年,二十等彻侯才出了三人!十五等或以上有名有姓者,仅千余人。这个数字跟大陆这两百多年的人口相比,仅是沧海一粟,哪里能左右整个大局?

  若非祈善在身侧,他甚至想甩锅——

  如今的天下,明显文心文士的责任更大。

  沈棠感慨:“那也很可怕了。”

  低等的武胆武者还好说,至多是个有点武力值的武人,中高等级的武胆武者,力量完全超出了普通人的范畴,奔着高武去了。

  普通人生存可真艰难。

  大概是聊天太专注,直到快下山,祈善才注意到耳边还有吭哧吭哧的叫唤。脸色一黑,低头看到熊孩子手里还牵着那两头黑猪——ωωω.χΙυΜЬ.Cǒm

  居然一路牵着黑猪下山了!!!

  他眼神甩向沈棠,皮笑肉不笑。

  “沈小郎君?”

  真要牵着大黑猪去招人?

  沈棠摇头如拨浪鼓:“不要!好歹也是一百多斤两百斤的肉,我绝对不会抛下它的!”

  祈善:“……”

  他连沈棠都管不住,哪里管得了翟乐?

  祈善只得憋屈地咽下火气,带着两个熊孩子和两头黑面郎,直奔孝城附近的小镇。

  说是小镇,其实就是二十来个零散分布的贫穷村落组成的,统共加起来也不过千户。

  今日正好是一月一度的“大集市”。

  说是“大集市”,贩卖的正经商品却不多。

  最多的商品是人。

  简陋扬灰的泥巴路两侧,低矮的土墙房下,或站或坐或躺着年龄不一的“商品”,发间插着稻草。一部分是牙行拉过来的,一部分是自卖自身,还有一部分就是“家庭小作坊”。

  所谓的“家庭小作坊”,不是父母卖儿鬻女,便是丈夫卖妻卖子,还有是儿女卖父卖母的……人间百态在这片小小地方演绎得淋漓尽致。他们卖亲人,也不都是丧心病狂为了钱。

  沈棠便看到有个削瘦到两颊、眼眶严重凹陷的母亲,紧紧抱着儿子,恳求往来行人能将他买走,任打任骂都行,只求给口饭吃。

  那孩子衣衫褴褛,明明已经饿得瘦骨嶙峋,胸肋骨根根可见,胳膊大腿细瘦得能看出骨骼轮廓,肚子却大得像是妊娠六七月妇人。

  她不忍地收回目光:“元良……他是……”

  祈善道:“人已经没救了。”

  翟乐也是不忍,叹道:“应该是吃多了泥土,堆积肠胃,于后不利,硬生生就……”

  沈棠三人穿着打扮与此地百姓格格不入,那两头肥硕又不好惹的黑面郎,更是惹来无数注目,连行人都不由自主给他们让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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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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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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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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