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退下,让朕来沈棠>110:食不言
  沈棠这几天过得很不快乐。

  各种意义上的不快乐。

  先前在孝城,无聊了还能出门摆个摊、卖个酒、逛个街,但深山老林除了一帮土匪,啥也没有。人生寂寞如雪,她感觉自己再这样咸鱼下去,绝对会闲到发霉。

  “五郎真无聊,不如帮半步操练民兵。”

  沈棠想也不想就拒绝:“才不要,大老远就能嗅到一股冲天的汗臭味。一天的运动量就大大超出一个阿宅一年的总量……”

  她不是没跑去围观共叔武练兵。

  看了一回就让阿宅“瑟瑟发抖”。

  说是练兵,实在是抬举,那个规模连小区楼下老爷子老太太的广场舞团都能碾压——简单来说就是稀稀疏疏几十号人,在共叔武指令操控下学习劈砍刺之类的基础动作。琇書蛧

  同一个动作重复数百遍是常事。

  上午技巧,下午体能。

  第二天早上回来继续循环。

  这个强度,普通人根本吃不消。

  不是没人跑出来反对,结果就是被共叔武两指捏断喉咙,直接杀鸡儆猴,直言他们之中有谁受不住都可以选择自尽,他们都是俘虏,俘虏还跟他谈条件,活得不耐烦了?

  死了两只鸡后,剩下的猴儿安静如鸡。

  这些猴儿逐渐意识到训练他们的人很冷血,他们若是不听从命令,共叔武根本不会在意他们死一个还是死两个,还是全部死了。若他们服从命令,绝对能吃得饱饱的。

  一天两顿正餐,朝食和飧食供应充足,额外三顿加餐补充体能,应对高强度训练。他们自我安慰这是给地主打工,训练便是工作内容。获得食物越多越累不是理所当然?

  当土匪/混混还饥两顿饱一顿呢,碰上硬茬勒紧裤腰带更是常事,现在天天吃饱很好了。

  一番自我洗脑,居然慢慢适应下来。

  甚至用这番言论给身边的人洗脑。

  那些不安分的,见无人站出来迎合自己,自己一人孤立无援,自然也怂了。好死不如赖活着,他们一点儿也不想尝尝共叔武那两根手指硬,还是他们的脖子硬……

  褚曜道:“那五郎去东厨帮忙,储粮不够,祈善那厮还不知道要在孝城墨迹几天。”

  变大饼!

  这是沈棠的强项。

  她负责变大饼,林风负责将变出来的大饼放入干净的竹筐,整整齐齐码好,统计数字。第一次看到这项绝技,林风着实吃惊许久:“文心言灵还能变出食物?”

  沈棠变到一半饿了,将手中大饼嘴里一塞。

  一边叼着一边含糊道:“是能啊,但一句言灵才一个大饼。供应几十号上百号人没问题,再多就不行。且不说文气消耗,光念言灵就能让我喉咙冒火。”

  正如祈善说的很鸡肋。

  林风道:“但能吃饱就很好了。”

  饥荒的时候,草根树皮都不够分。

  饿极了泥巴都能往嘴里塞,或是易子而食。

  自家这位郎君真的很神奇。

  沈棠哈哈笑道:“我也这么觉得。”

  一个竹筐大概能放五十个大饼。

  林风清点一遍没问题,往竹筐盖上一层干净的粗糙白纱布,用以防尘,再送去东厨。这些饼切成块,混入汤水中煮饼汤。因为没菜,厨娘准备将青梅果肉替代……

  不管滋味如何,总比清汤寡水强。

  “不知道山里有没有野猪,抓几头猪崽子回来养着,养大了就有肉吃了……还能熬油。”

  喝着微酸的饼汤,沈棠突然想到了猪,又由猪想到了红烧排骨、红烧猪蹄、糖醋里脊、梅菜扣肉……一系列的菜肴。馋得她舔舔唇,被自己想象中的菜搞得涎水分泌。

  要是这些都没有……

  她记得猪油拌饭滋味也蛮好的。

  林风道:“豕?听闻滋味很是腥臊……”

  她听家中仆从说过,那都是普通穷人百姓才会吃的,稍微有点钱也不会选择它,羊鸡犬都比豕好。据说它们的肉有一股说不出的腥臊,熬出来的油也带着异味。

  林风长这么大就没吃过。

  不,她府上伺候的下人都不吃。

  刚说完,她就想起自己现在的情况,想尝尝猪肉都未必有资格,于是默默止口不言。沈棠贴心转了话题:“可我听说猪肉腥臊是因为没有阉。若将它们阉掉再养大,滋味非常非常香。”

  林风又问:“那得养多久才能吃上?”

  “阉掉应该养几个月就行?”沈棠不太确定。

  “几个月是几个月?”

  “不知道,有机会养养就知道了。”

  林风:“时间这么短,能长多大?”

  沈棠若有所思:“听说阉掉的猪会很懒,没有性激素刺激嘛,不爱动也不爱打架,整天懒散不动可不就很快就胖起来了?”

  嗯,其实人也一样。

  林风好奇:“郎君从哪儿听说这些道理?”

  若豕肉按照这法子养,滋味不再腥臊,那该多受百姓欢迎,这都能当做传家机密了,没有亲密交情,怎会轻易告诉旁人?郎君又怎么会和这种人打交道?

  沈棠也不知道自己从哪儿听说的,反正也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知道就行。去抓几头小猪仔,想来几个月后,红烧排骨、红烧猪蹄、糖醋里脊、梅菜扣肉……

  通通有希望端上她的食案!

  说养就养,沈棠准备下午去碰碰运气。

  喝了一口饼汤,她倏地道:“哦哦哦,还有,猪不能养在厕坑旁,要将猪和厕坑分开……好像是、好像是防止什么虫病?什么虫病来着让我想想,对!对了!绦虫病!”

  林风:“绦虫病是什么病?”

  沈棠:“身体长了绦虫的病。”

  “……那豕为什么要吃人粪?”

  吃人粪长大的豕,再进人口,四舍五入,人吃人粪?林风看着碗中的饼汤,脸色变了又变,喉咙滚动,仿佛鼻尖已经嗅到异味。

  沈棠猜测:“大概是为了节省饲料?不过这种养殖不太卫生,猪若吃了人粪中的虫卵,会生出囊尾蚴,这种猪再被人吃了就会长出好长好长好长好长的白虫子,很可怕!”

  林风眨巴眨巴眼:“有多可怕?”

  沈棠双手比划:“我想想,你见过曲蟮吗?那玩意儿跟曲蟮差不多样子,比曲蟮瘦,最短的就一根指节,最长的能有五六丈,这么长的东西长在你身体里,到处乱爬,从五脏六腑顺着往脖颈、喉咙,最后爬到你脑子……”

  林风光是想想就惨白了脸。

  惊呼一声“啊”!

  一侧无奈停下筷子的褚曜和共叔武。

  “五郎……”

  食不言,吃饭的时候能不说话吗?

  说话,能不说这么恶心的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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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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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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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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