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退下,让朕来沈棠>569:满脑子的生意
  “要这两样东西作甚?”

  她头一回发现自己的脑洞不够用。

  沈稚手指搅着帕子,不太自信:“偶然听闻,再过几日便是白都尉的生辰,所以……”

  “过几天是少玄生辰?”

  沈棠还真不知道。琇書網

  不止白素,其他人她也不知道。这群人也没有过生日请客的习惯,她送礼都不知道啥时候送。当然,也或许是知道她囊中羞涩,大家伙儿不好意思喊沈棠,干脆不办?

  也不是没这个可能。

  沈稚轻轻点头:“嗯。”

  “少玄喜欢蜂蜡和花种?”沈棠不知道这事儿还好,既然知道了,出于礼节也要准备点儿什么,可她仔细回忆白素的喜好,却发现后者除了修炼就只剩下切磋练兵。

  沈稚忙解释:“不是不是,是、是白都尉平日太素净,便想做点胭脂花露送她……”

  其实她一开始想投其所好,寻几块稀有的矿石或者抄撰几本稀有的兵书,奈何理想丰满,现实骨感——不论是矿石还是稀有兵书都不是容易搞到的,让她很是发愁。

  绣张帕子?

  做件衣裳?

  制个钱囊?

  奈何她此前已经送过了。

  再送,不就显得她不用心?

  思来想去将主意打到胭脂花露上。没谁规定武胆武者就得整天灰头土脸、素面朝天、不修边幅。用胭脂花露又不会降低自身实力或者英气尽失,不过是为了悦己。

  退一步说,不少男性文心文士或者武胆武者也很注意外貌,簪花敷粉,精修须眉。

  搁女性武胆武者身上如何不行?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拘男女。

  沈棠:“少玄应该会喜欢。”

  内心有些一言难尽。

  她记得沈稚一直误会白素是男子,为表仰慕,帕子、衣裳、钱囊这样贴身物件没少送,白素也不觉得哪里不妥——只当沈稚是为了表达此前的救命之恩和之后的照拂。

  顾池这厮吃够了瓜,私下还跟沈棠酸溜溜地道:【咱这白都尉可真招人稀罕。】

  沈棠那会儿觉得顾池这话有问题。

  【少玄可是宝贝,不稀罕才怪。】

  顾池忍笑:【不是这個稀罕,只是说白都尉桃花运未免过于旺盛,一朵接一朵。】

  沈棠:【???】

  顾池分享八卦:【那位沈稚娘子怕是暗慕白都尉许久,不然怎么送东西送这么勤快?主公以为女红不费时间吗?】

  正因为喜欢才愿意投入精力。

  英雄救美果真是俘获佳人芳心的利器,哪怕桥段都写烂了,市井话本仍乐此不疲。

  沈棠:【……可,少玄是女子啊……】

  顾池反问:【那位沈稚娘子知道?】

  哪怕白素没刻意隐瞒自身性别,破绽不少,但在“女子不可能是武胆武者”的惯性思维下,沈稚一直没往认错性别这方面猜测。

  哪怕发现蛛丝马迹,也会自圆其说。

  这就好比祈善几人起初不信沈棠是女子一样,因为积年累月的固有认知太难打破。

  沈棠:【……】

  她思忖三秒,做了个决定。

  不顾沈稚身子重,将她提前塞入学院,当了回插班生,剩下的靠她自己去领悟。

  沈稚是领悟了。

  但送礼只消停几天又开始了。

  或许是因为性别相同,再加上她年纪比白素还大点,沈稚反而没了此前的羞涩和拘束,熟悉后,又以“阿姊”自居,待知道白素身世可怜,更是母爱泛滥,愈发热情。

  一有空就嘘寒问暖。

  沈棠暗中观察她俩许久。

  若非她旁敲侧击,确信沈稚不是那个意思,这情形真心算得上——【橘势大好】。

  蜂蜡和花种都不难找,沈棠来之前,宁燕已经答应了。沈稚心满意足地行礼退下。

  沈稚走后,宁燕见沈棠表情还有些恍惚:“主公可是不喜她接触白都尉?”

  怕担心耽误白都尉修行?

  沈棠忙摇头:“只要不影响公事,私下跟谁交好,关系多好,我哪管得着?胭脂花露这东西,我虽不会做,但也见过长什么样。蜂蜡还好说,这花种能起什么作用?”

  她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宁燕揭晓答案。

  “自是为了方便催生百花。”

  沈棠步伐一顿。

  “催生百花?”

  宁燕略带遗憾地道:“说来可惜,她年纪偏大,又自小囿于内宅,天赋灵气消磨大半,与寻常言灵毫无共鸣,多半走不了策士这条路。倒是与一些风花雪月的言灵契合。”

  为何同样的言灵在不同人手中能发挥不同效果?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偏好不一样。

  年纪越小,越容易塑形。

  而沈稚已经成年。

  庶女出身的她,自小面对的便是内宅的尔虞我诈,与人争宠是日常,其次便是学习闺阁女儿需要掌控的技能,例如掌中馈,管理下人。每年春来赏花,冬日赏雪……

  琴棋书画也只是陶冶情操。

  日积月累,早已固定。

  不曾见识何谓金戈铁马,心中亦无雄心壮志,如何与军阵智谋言灵共鸣?

  沈棠倒是不遗憾:“我此前就说过,不指望她们都有能力出将入相,只要能找准自己的定位,发挥一技之长,便算成功了。既然她的文气能令花卉生长,待日后凝聚文心,安安心心养殖花卉,不也挺好?”

  宁燕半晌憋出一句。

  “花匠?”

  沈棠捏着下巴想了想:“唔,也未必一定要是花匠,兴许日后有与她志同道合的,一块儿将这个盘子做大了,还能让胭脂花露形成商业链呢,再开辟染坊第二产业?局势越平稳,经济越富裕,庶民温饱之后还有闲钱,自然会追求其他的需求。”

  宁燕:“……”

  这个思路是她未曾想到的。

  又听主公道:“我记得谁说过来着,女人和小孩儿的钱最好赚,也最暴利。以上好的胭脂花露举例,能卖到几百甚至上千文。”

  “就这么小小一盒……”

  沈棠用手指比划“一盒”大小。

  末了还摇头感慨。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论男女,不论贫富。现在庶民们还穷,但总有一天能富裕起来。咱们便将贵的胭脂花露卖给有钱人,平价的卖给普通人。还能从颜色,包装下手,搞节日限量,系列限量……倘若不论贵贱贫富都能买得起心仪的胭脂花露……”

  沈棠仿佛看到无数的金银往自己的口袋飞来,她拦都拦不住啊。

  轻拍宁燕肩膀:“女人的梳妆台,岂能少了这样的利器?这沈稚很有钱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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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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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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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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