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头一回发现自己的脑洞不够用。
沈稚手指搅着帕子,不太自信:“偶然听闻,再过几日便是白都尉的生辰,所以……”
“过几天是少玄生辰?”
沈棠还真不知道。琇書網
不止白素,其他人她也不知道。这群人也没有过生日请客的习惯,她送礼都不知道啥时候送。当然,也或许是知道她囊中羞涩,大家伙儿不好意思喊沈棠,干脆不办?
也不是没这个可能。
沈稚轻轻点头:“嗯。”
“少玄喜欢蜂蜡和花种?”沈棠不知道这事儿还好,既然知道了,出于礼节也要准备点儿什么,可她仔细回忆白素的喜好,却发现后者除了修炼就只剩下切磋练兵。
沈稚忙解释:“不是不是,是、是白都尉平日太素净,便想做点胭脂花露送她……”
其实她一开始想投其所好,寻几块稀有的矿石或者抄撰几本稀有的兵书,奈何理想丰满,现实骨感——不论是矿石还是稀有兵书都不是容易搞到的,让她很是发愁。
绣张帕子?
做件衣裳?
制个钱囊?
奈何她此前已经送过了。
再送,不就显得她不用心?
思来想去将主意打到胭脂花露上。没谁规定武胆武者就得整天灰头土脸、素面朝天、不修边幅。用胭脂花露又不会降低自身实力或者英气尽失,不过是为了悦己。
退一步说,不少男性文心文士或者武胆武者也很注意外貌,簪花敷粉,精修须眉。
搁女性武胆武者身上如何不行?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拘男女。
沈棠:“少玄应该会喜欢。”
内心有些一言难尽。
她记得沈稚一直误会白素是男子,为表仰慕,帕子、衣裳、钱囊这样贴身物件没少送,白素也不觉得哪里不妥——只当沈稚是为了表达此前的救命之恩和之后的照拂。
顾池这厮吃够了瓜,私下还跟沈棠酸溜溜地道:【咱这白都尉可真招人稀罕。】
沈棠那会儿觉得顾池这话有问题。
【少玄可是宝贝,不稀罕才怪。】
顾池忍笑:【不是这個稀罕,只是说白都尉桃花运未免过于旺盛,一朵接一朵。】
沈棠:【???】
顾池分享八卦:【那位沈稚娘子怕是暗慕白都尉许久,不然怎么送东西送这么勤快?主公以为女红不费时间吗?】
正因为喜欢才愿意投入精力。
英雄救美果真是俘获佳人芳心的利器,哪怕桥段都写烂了,市井话本仍乐此不疲。
沈棠:【……可,少玄是女子啊……】
顾池反问:【那位沈稚娘子知道?】
哪怕白素没刻意隐瞒自身性别,破绽不少,但在“女子不可能是武胆武者”的惯性思维下,沈稚一直没往认错性别这方面猜测。
哪怕发现蛛丝马迹,也会自圆其说。
这就好比祈善几人起初不信沈棠是女子一样,因为积年累月的固有认知太难打破。
沈棠:【……】
她思忖三秒,做了个决定。
不顾沈稚身子重,将她提前塞入学院,当了回插班生,剩下的靠她自己去领悟。
沈稚是领悟了。
但送礼只消停几天又开始了。
或许是因为性别相同,再加上她年纪比白素还大点,沈稚反而没了此前的羞涩和拘束,熟悉后,又以“阿姊”自居,待知道白素身世可怜,更是母爱泛滥,愈发热情。
一有空就嘘寒问暖。
沈棠暗中观察她俩许久。
若非她旁敲侧击,确信沈稚不是那个意思,这情形真心算得上——【橘势大好】。
蜂蜡和花种都不难找,沈棠来之前,宁燕已经答应了。沈稚心满意足地行礼退下。
沈稚走后,宁燕见沈棠表情还有些恍惚:“主公可是不喜她接触白都尉?”
怕担心耽误白都尉修行?
沈棠忙摇头:“只要不影响公事,私下跟谁交好,关系多好,我哪管得着?胭脂花露这东西,我虽不会做,但也见过长什么样。蜂蜡还好说,这花种能起什么作用?”
她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宁燕揭晓答案。
“自是为了方便催生百花。”
沈棠步伐一顿。
“催生百花?”
宁燕略带遗憾地道:“说来可惜,她年纪偏大,又自小囿于内宅,天赋灵气消磨大半,与寻常言灵毫无共鸣,多半走不了策士这条路。倒是与一些风花雪月的言灵契合。”
为何同样的言灵在不同人手中能发挥不同效果?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偏好不一样。
年纪越小,越容易塑形。
而沈稚已经成年。
庶女出身的她,自小面对的便是内宅的尔虞我诈,与人争宠是日常,其次便是学习闺阁女儿需要掌控的技能,例如掌中馈,管理下人。每年春来赏花,冬日赏雪……
琴棋书画也只是陶冶情操。
日积月累,早已固定。
不曾见识何谓金戈铁马,心中亦无雄心壮志,如何与军阵智谋言灵共鸣?
沈棠倒是不遗憾:“我此前就说过,不指望她们都有能力出将入相,只要能找准自己的定位,发挥一技之长,便算成功了。既然她的文气能令花卉生长,待日后凝聚文心,安安心心养殖花卉,不也挺好?”
宁燕半晌憋出一句。
“花匠?”
沈棠捏着下巴想了想:“唔,也未必一定要是花匠,兴许日后有与她志同道合的,一块儿将这个盘子做大了,还能让胭脂花露形成商业链呢,再开辟染坊第二产业?局势越平稳,经济越富裕,庶民温饱之后还有闲钱,自然会追求其他的需求。”
宁燕:“……”
这个思路是她未曾想到的。
又听主公道:“我记得谁说过来着,女人和小孩儿的钱最好赚,也最暴利。以上好的胭脂花露举例,能卖到几百甚至上千文。”
“就这么小小一盒……”
沈棠用手指比划“一盒”大小。
末了还摇头感慨。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论男女,不论贫富。现在庶民们还穷,但总有一天能富裕起来。咱们便将贵的胭脂花露卖给有钱人,平价的卖给普通人。还能从颜色,包装下手,搞节日限量,系列限量……倘若不论贵贱贫富都能买得起心仪的胭脂花露……”
沈棠仿佛看到无数的金银往自己的口袋飞来,她拦都拦不住啊。
轻拍宁燕肩膀:“女人的梳妆台,岂能少了这样的利器?这沈稚很有钱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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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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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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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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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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