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退下,让朕来沈棠>547:去陇舞
  已知,君子不夺人所好。

  又知,眼前这位青年文士非君子。

  所以得出结论——

  对方喜欢【夺人所好】???

  赵家小娘子下意识抱紧了手中的长枪,一脸防备盗贼的表情看着青年文士。后者被她的警惕逗笑,只是那笑容落赵家小娘子眼中愈发渗人,起不到丝毫安抚作用。

  “不要你这杆枪。”

  赵家小娘子又抱紧了包裹。

  这里面装着她仅有的一点家当。

  若是里面的盘缠没了,以当下这个世道的混乱程度,她完全能想象出自己处境会多可怜。怕是乞讨都乞讨不到吃的,大概率死在半路,更遑论平安回到阿父身边。

  青年文士失笑:“也不要你的钱。”

  赵家小娘子闻言才松了口气。

  转念一想,自己也确实过于紧张了。以文心文士的身份能力,随便投靠哪个豪强势力都能获得不错的薪俸,哪里瞧得上自己这点私房钱?此人方才还救了商队众人。

  若没有他的文气城墙拦截冷箭……

  商队怕是要伤亡十几条命。

  想通这层,她面露羞赧尴尬之色。

  试图解释又不知如何开口道歉。

  青年文士将她的表情反应看在眼中,倒没有介意——出门在外有警惕心是好事儿。

  若是傻乎乎的毫无戒备,坟头野草都能几丈高,到阎王殿连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

  “小郎是逃家出来的?”

  赵家小娘子:“你怎么知道?”

  “见得多了。”

  赵家小娘子瘪了瘪嘴,踢着溪边小石块,低声道:“因为阿父阿母想要给我议亲,我不情愿。才不想年纪轻轻就……娶媳妇……就、想出来两三年混出点名堂再回去……”

  “普通人想闯出名头可不容易,以你身手能力,即便上战场,几战下来幸运不死,至多混個百夫长。”这还是往高了说。他也是第一次碰到因逃婚而离家的小郎,对方虽有几分江湖经验,但只比愣头青好点儿。碰上棘手敌人,大概率会稀里糊涂丢掉小命。

  便劝她:“再者,成婚也没什么不好。”

  赵家小娘子睁着眼睛撒谎。

  “身无寸功,如何成家?”

  “哈哈,你倒是有志气。”

  青年文士被她逗笑。

  便问她:“那你打算去何处立功?”

  赵家小娘子懵了一下。

  这个问题她还真没想过,她离家出走单纯就是为了逃避议亲,至于“混点名堂回去”,不过是她随口胡诌的。青年这么一问,她顺着这思路就往下想,良久才摇摇头。

  她身边也没个随从打掩护。

  贸然参军与一众男兵同吃同住……

  暴露身份被丢出军营事小,怕就怕被人以违反军纪为由丢入妓营,那真就完蛋了。

  青年文士啧啧道:“你连自己要去何方都不知,谈什么建功立业、混出名堂呢?”

  赵家小娘子:“走一步算一步。”

  青年文士摩挲着下巴,思忖了片刻,出于好心,提了个建议:“小郎,你我投缘,不如结伴同行?反正你也没有具体要去的地方,与其跟着商队走一步算一步,倒不如跟在我身边一阵?一则安全,二则能静心思考何去何从……待你有了主意,你我再分开。”

  赵家小娘子略有些心动。

  但又不敢贸然答应。

  谁知对方是好是歹?

  陌生人对自己释放善意,要么是真正善良,要么是另有图谋,切不可掉以轻心。

  青年文士还真没啥恶意。

  这小郎年纪小小,毛都没长齐,在外能活几年?若能套出底细将人送回家中,也算自己日行一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了。当然,对方实在不想回去他也不勉强。

  人各有命,生死在天。

  赵家小娘子问:“先生打算去往何处?”

  青年文士:“陇舞郡。”

  她脑中浮现一词——沈君!是自家阿父为了报恩跑去白干两年活儿的救命恩人。

  “先生去那里作甚?”

  青年文士倏忽弯起眉眼,笑容比方才阴冷些许,看着愈发像个盯着小孩儿的拐子:“偶然得知有个旧交在那,去拜访。”

  赵家小娘子下意识握紧枪身。

  有杀气!!!

  听着不像是旧交,更像是旧仇。

  她也不敢说,她也不敢问。

  “听闻陇舞局势刚安定,百废待兴,正是用人之际。小郎不妨去那里碰碰运气?”

  他前阵子才进入庚国境内。

  专程拜访一位隐居名士。

  从对方口中听到一个熟悉的人名,还是他认识的,那名士道:【这厮写信来邀吾出仕,将那主公吹得天花乱坠,天上有地上无。只是,他的主公,哪个不薄命?】

  青年文士:【……】

  名士继续吐槽:【出仕八年死七个主公,想来这位沈君又能给他‘恶谋’名声添一笔。】

  青年文士:【……】

  隐居名士再道:【吾若应下,收拾行囊下山,怕是前脚刚到,后脚就能见到白幡。】

  青年文士:【……】

  祈善朋友圈拒绝他的出仕邀请,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主公命太短,自己下山干个两月再回来,还没来回路程时间长。

  青年文士问:【他在哪里?】

  隐居名士:【说是在陇舞。】

  青年文士辞别隐居名士,下山后直奔陇舞郡而来。路上顺便拜访拜访徐解,结果不凑巧,人不在家。他也不耽误时间,寻了个商队继续上路,遇见位有意思的女郎。

  嗯,是个女郎。

  只是赵家小娘子不大情愿。

  她再顽劣也知道因为自家阿父跟陇舞郡那位也不清不楚,导致阿父正经主公吴贤吃味。自己若是跑过去了,引起误会不好。便问:“天海也不错,为何要是陇舞?”m.xiumb.com

  青年反问:“你可是朱门出身?”

  赵家小娘子摇头:“算、出身寒门。”

  青年道:“来此之前,打听过各家情况。天海是最不适宜的,本地世家党同伐异,寒门出身想出头可不容易,更何况你还是个普通人。附近的上南谷仁倒是有仁名,帐下也没什么大矛盾,但人家兄弟多,都是自家人,你一个普通外人如何混得进去?”

  跟着又说了附近几个比较大的小势力的优劣,总之,不适合普通人发展。

  赵家小娘子不服气,赌气道:“莫非陇舞就有普通人一展拳脚的地方?”

  青年文士又露出人贩子笑。

  “跟以上几个相比,算是。”

  赵家小娘子心底动摇几分。

  说实话,去陇舞有利有弊。

  以阿父跟沈君的交情,自己真碰见麻烦,还能借对方庇护,不至于真阴沟翻船。

  她离家出走也只是一时赌气。

  可没想丢掉小命。

  “行,那就去瞧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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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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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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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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