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
徐诠只是迟疑三秒就答应了。
沈棠:“???”
节操呢???
刚刚是谁嚷嚷“男儿身”的???
其实吧,沈棠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当下这些男人,特别是出身越好越富贵的,生活就越精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这年头当官出仕还要看脸,人均颜狗!
美丽是需要通过精心保养、仔细打扮维持的,光靠天生丽质还不够,还需要后天手段。诸如衣裳配饰、敷粉簪花。典型例子便是目前绒花市场,消费者过半是男性。
例如“插花走马醉千钟”。
诸如此类的言灵不胜枚举。
女式衣裳花样又普遍比男装好看,有不少追求美丽的文士就喜欢女装!
作为徐氏用钱养出来的子弟,徐诠日常生活虽无“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那般风流,但也不是啥都不懂。武胆武者,不意味着整天穿着甲胄只知道撸铁。
所以——
接受程度其实还好。
沈棠:“……但我不是很能接受!”
当她看到新鲜出炉的“女性武胆武者徐诠”,那一瞬间,强烈的冲击力让她内心狂拍桌。祈不善这厮内心是不是藏着个变态?
为什么徐诠这厮身材会这么辣!
原来的徐诠神采飞扬、剑眉星目。除了一言难尽的穿搭风格,将自己弄得像是一座行走的彩虹外,徐诠那张脸绝对是校园言情中校霸男主本尊了。但沈棠一点儿不羡慕,因为徐诠相较于其他武胆武者,体型偏精瘦,没有她梦寐以求的爆炸型肌肉!
可、可是——
伪装成女性之后这身材也太……隔着衣裳也能看到些许肌肉轮廓,露出的手臂一看就蕴藏着爆炸性力量,身材匀称有力。
不苦修撸铁三五年没这成果!
沈棠目光幽怨看着徐诠的起伏。
徐诠无法解读她目光的深意。
被沈棠的眼神看得浑身不自在,莫非是他这会儿丑得出奇?他虽不在意容貌美丑,但能漂亮,谁希望自己丑?
顾池内心忍着笑:“可有不适?”
徐诠摇头,看着自己紧握又松开的掌心,赞道:“并无不适,主簿的文士之道果真厉害,若非清楚记得自己当了十多年男儿,还真以为自己就是货真价实的女子,丹府一如既往,武气流转通畅。除了视线矮了点儿不适应,可能身形还比平日更敏锐……”
他本来也不是走刚猛路线。
灵巧多变、见机行事才是他的风格。
祈善提醒他:“伪装毕竟是假的,寻常文士武者看不出来,但你露出破绽太多也会引起警觉。这两日最好多观察其他女子言谈举止,尽可能改掉往日习惯。”
他为何套马甲这么多都没被发现?
还不是因为他注重细节。
不同的性别、不同的出身、不同的地位、不同的年纪、不同的地域……各有各的言谈习惯和行为举止特点。一切细节都要符合当下的身份,方能天衣无缝。
徐诠一脸受教的认真表情。
准备回头多观察观察白贼曹。
_(:з)∠❀)_
沈棠预备这次带两千人马,明面上只有一千精锐部曲,这些人由鲜于坚统帅。被点名的少年受宠若惊,年轻面庞染上浅红。wWW.ΧìǔΜЬ.CǒΜ
“蒙主公信任,坚不胜欣喜。可事关重大,末将担心……”虽说他下山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期间就当过几次行侠仗义的游侠,为阿姊一家报仇出头还被流放了一回,正经八百的统兵打仗也就驰援鲁下郡那次,临时被赶鸭子上架,便再无其他经验了。
相较于他,明显是共叔武更合适。
后者身份成迷,但鲜于坚也看得出来对方是正统兵家路子出身,没少上战场的猛人。此次去十乌,任用他一个新人太冒险。
鲜于坚也担心自己无法服众……
但,沈棠的理由很充分。
她道:“半步需要镇守陇舞郡。”
又道:“此次去十乌,也不是很正式作战,唯一的要求就是机警灵便、见机行事,疾行作战,杀一波就走。双方真正摆开阵势打仗,咱们这点人够十乌那头塞牙缝?子固不用担心,你得相信自己可以做到。”
一番宽慰倒是让鲜于坚定下心来。
鲜于坚:“末将必不负主公期许!”
沈棠又道:“文士方面的话,先登与望潮同去。元良与季寿共守陇舞,无晦负责牵制永固关那边——虽说那帮人跟咱们暂时没直接的利益冲突,但保不齐哪天又变卦了。微恒既然是那位虞主簿的孙辈,便好好‘孝顺’人家,能抠多少消息算多少消息……”
为什么又让姜胜和顾池出差?
理由也跟以前一样。
姜胜的文士之道能望气,又是几个文士之中综合实力拔尖儿的,年纪大、阅历多、经验老辣,此行能发挥更多的作用。而顾池的文士之道能窥心,一路上可以避免不少明枪暗箭,挖出十乌更多的情报。当然,顾池这厮干架能力也不弱,带着正好。
当然——
这些人员安排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最重要的是——
“让令德随军!”
褚曜道:“唯。”
想要深入十乌,并自由活动在各处搞伏击,正常的粮草供应便是重中之重,重要性甚至超过之前的人员安排。林风的文士之道便能很好解决“孤军深入作战最大的难题”,这是敌人无法预料判断的一张【王牌】!
当然,作为文心文士,林风也才刚刚走上正轨,仅凭一人之力供应以“千”为单位的作战群体,属实不现实,其他人还是要自带一部分干粮,还不够——就粮于敌!
取之于敌,以战养战。
为了做做样子,沈棠是压着时间,在传旨宦官一催在催下,才“艰难”凑齐一千名妙龄女子。年纪普遍不大,相貌水准偏中上,即便有不咋好看的,可人气血红润、健康朝气,身材高大,看着就健壮好生养……十乌接亲使者随便一扫,哈喇子都要流下来。
唯一不爽的是,沈棠并未将这一千女子交予他们处置,更别说进一步占便宜,眉宇间还带着几分对他们的嫌恶和鄙夷。接亲的十乌使者也不气,只是内心少不了翻白眼——咒骂两句类似“又当又立”的粗话。
在他们看来,这些女人都是沈棠搜罗过来讨好十乌的,早晚都是。
现在装什么里廉洁父母官?
“沈君,何时能动身?”
沈棠道:“随时可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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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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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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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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