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不怕。”沈元桀笑了笑,笑意没达眼底:“总归就是那两家,到时候,想别的办法让他们露马脚也一样。”
沈元桀向来有成算,慕初跟他相处的时间不长,却也理解,不过她也不急,101的能力恢复,想查什么都能查得出来。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
“我有预感,那个人,会露出马脚的。”
慕初的话让墨琛侧目,他执起她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记。
“老婆,我就喜欢你这么自信的样子。”
因为沈元桀在,他把姐姐改口叫老婆。
他自己不觉得,沈元桀却被肉麻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看着这个他怎么看都不顺眼的妹夫,沈元桀觉得眼不见为净。
“小妹你要是累就在这休息。还有你——”目光扫过“墨柏渊”身上:“你们墨氏的业务毕竟还没到荣城,所以你现在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照顾好小妹。不然,你就给我等着。”
“大哥放心。”墨琛笑得格外灿烂:“在我心里,慕初就是最重要的。我肯定会好好照顾她的。”
他拿起一旁和蛋糕,送到了慕初嘴边:“老婆,你说对吧?”
沈元桀听到老婆两个字就头晕,直接往旁边走了。
慕初看了墨琛一眼:“你说,你酸不酸啊?”
“不酸。”墨琛贴近了慕初的脸颊:“姐姐,我这么多天没见你。你就不想我吗?”
“你有什么好想的?”
“姐姐这样说,我真的好伤心。”墨琛喂慕初把点心吃完,脸上一副受伤的模样:“姐姐都不知道,为了能来陪你,我可是加班加点把手上的工作忙完了,还要忙着去给姐姐找人。我这么辛苦,姐姐却说不想我,还真是知道怎么伤我的心啊。”
慕初看着墨琛脸上一半撒娇一半委屈还杂着几分邀功的劲,突然有点理解,为什么墨柏渊总看这个家伙不顺眼了。
“小墨琛——”
慕初很久不这样称呼墨琛了:“你加班加点?是墨柏渊加班加点吧?还有找人,也是他去找的吧?既然是这样,那功劳都是他的,跟你有什么关系呢?”
墨琛没想到慕初会这样讲,忍不住就为自己辩驳。
“怎么会没关系?关系大了。你看,我要是捣乱,占据身体,不让他去,他不就没有这么顺利了吗?我就知道他有正事要忙,所以一直没出现,乖乖的让他把事情办好。我这么做不也是为了帮你,我为了帮你,都不惜不出现,这难道不是我的功劳?”
慕初也算是见多识广,喜欢讲歪理的人,她也见识过不少了。像墨琛这样,把歪理说得这么清新脱俗的,还真的是见得少了。
“你不出现是懒吧?”让墨柏渊出面把要做的事都做完,然后他再出来摘果子。
“谁说的?”墨琛明显生气了,抓过了慕初的手,不轻不重的咬了一口。
慕初抽回手,完全不想理会这人,眼角的余光却看到远处的沈元桀,他似乎被人缠住。
季心诺,正和沈元桀说着什么。她脸上的表情明显是开心愉悦,外加带着几分羞涩的。
不过和她比起来,沈元桀明显是客套而疏离的模样。明明在笑,耐心和风度也很好,但是慕初分明感觉得出来,沈元桀内心的敷衍。
回沈家这么久,她对这个大哥有大致的了解,对方似乎无意男女之事,对身边靠近的女性,却都是客套而疏离。
眼下看,季心诺明显喜欢沈元桀,可沈元桀对她不但无意,甚至没有丝毫好感。
眼前,当年的事季家也有嫌疑。如果不是季家,是陈家的话还好。如果当年拐走沈瑶的人真的是季家的人,那么季心诺和沈元桀,只怕再无可能。
“姐姐——”
指尖吃痛,她转过身,发现墨琛正瞪着自己。
“姐姐,我跟你说话,你还有心思看别人?”
“你刚才有说什么吗?”
墨琛哼了一声,往后坐了半个身体的位置:“姐姐,我生气了。”
他一副,我很气,气得要发疯。你要是不想我发疯,就快来哄我的模样。
慕初:毛病,我惯得你。
起身,想也不想的往会场中间走。她看到几个上次自家开宴会时唐曼琳介绍给她的熟人。
男宾那边有沈经年父子,女宾那边嘛,还是自己来好了。
不管怎么样,今天她一定要让全部的人都知道,当年绑架沈瑶的人,已经抓到了,不消很久,就会供出幕后主使。
墨琛:“姐姐,我说我我生气了,我真的生气了。”
然后慕初头也不回,直接把他扔——下——了。
墨琛:好气。
……
“小初,累不累?”
从季家出来,唐曼琳第一时间关心慕初的身体情况。
“妈,我好着呢。”
“我让厨房炖了燕窝。回去记得喝一碗再睡。”
“好。谢谢妈。”
“谢什么?你这个孩子,总是这么客气。”
唐曼琳就是随口一说,毕竟女儿和她这段时间已经亲近了不少。
她知道不能急,也急不得。
慕初其实不是跟唐曼琳客气,其实哪怕是家人之间,对于另一方的付出,也还是不要过度挥霍的比较好。
懂得感恩的家人,总比白眼狼会更招人待见。
回到家,在唐曼琳的监督下,慕初喝完燕窝才上的楼。她心里有事,倒没注意墨琛一路都不高兴。
去浴室刚洗完澡,101就跳上了床。
——宿主,宿主,我查到了,有重大发现。
【什么?】
——宿主,当年因为你的失踪,让整个荣城都加大了打击人贩子和拐卖人口的力度。
——在你失踪的三个月后,荣城本地最大的一个人贩子集团被警方查实并抓捕。但是很奇怪的,那个人贩子的头目,却在警方抓人的前一天,得到消息直接逃了。
——我查了警方当年的卷宗。那些人贩子招认的拐卖人口里,并没有沈瑶。但其中一个人贩子的口供有说,那个人贩子的头目,叫清姐,这个清姐曾经在几个月前,亲自送了一趟货。
——她的手下有问清姐,为什么不让下面的人去送。清姐说,这趟货不一般,要自己送。
——有问清姐是什么货,可是没有人知道。我觉得,清姐当时送的,应该就是沈瑶。她帮忙参与了拐卖沈瑶的事,所以那个幕后人,才会在警方有所行动的时候,让清姐逃了。
——因为那个幕后人,肯定不敢让清姐落网。一旦清姐落网,就表示这人拐走沈瑶的事,藏不住了。
慕初抱起101放在自己的腿上。
【不错啊101。在家呆在了一天查出这么多信息?】
——这算什么?
101一脸骄傲。脸上的表情写满了邀功。
——我还知道了,这个清姐现在在哪呢。
【你说真的?】
——恩。她改名换姓,现在在浙省下面一个叫旗县的小县城。那里靠海,她在那生活,没半个人知道。
慕初的手无意识的抚过了101的后背。
这个清姐敢这么大张旗鼓的隐瞒身份在一个地方光明正大的定居,是笃定了不会有人找到她吗?
【101,你说,我们身为好市民,像清姐这样的人贩子,我们怎么能袖手旁观呢?】
——那必须不能啊。
【所以,麻烦你发一封举报信,找一下当地的警方,把这个人举报了吧。】
——好咧。
101直接兴奋了。
——我现在就去。
——放心,这次我会全程盯着,一定不会让这个人跑掉。
………………防盗。半小时换。
慕初很久不这样称呼墨琛了:“你加班加点?是墨柏渊加班加点吧?还有找人,也是他去找的吧?既然是这样,那功劳都是他的,跟你有什么关系呢?”
墨琛没想到慕初会这样讲,忍不住就为自己辩驳。
“怎么会没关系?关系大了。你看,我要是捣乱,占据身体,不让他去,他不就没有这么顺利了吗?我就知道他有正事要忙,所以一直没出现,乖乖的让他把事情办好。我这么做不也是为了帮你,我为了帮你,都不惜不出现,这难道不是我的功劳?”
慕初也算是见多识广,喜欢讲歪理的人,她也见识过不少了。像墨琛这样,把歪理说得这么清新脱俗的,还真的是见得少了。
“你不出现是懒吧?”让墨柏渊出面把要做的事都做完,然后他再出来摘果子。
“谁说的?”墨琛明显生气了,抓过了慕初的手,不轻不重的咬了一口。
慕初抽回手,完全不想理会这人,眼角的余光却看到远处的沈元桀,他似乎被人缠住。
季心诺,正和沈元桀说着什么。她脸上的表情明显是开心愉悦,外加带着几分羞涩的。
不过和她比起来,沈元桀明显是客套而疏离的模样。明明在笑,耐心和风度也很好,但是慕初分明感觉得出来,沈元桀内心的敷衍。
回沈家这么久,她对这个大哥有大致的了解,对方似乎无意男女之事,对身边靠近的女性,却都是客套而疏离。
眼下看,季心诺明显喜欢沈元桀,可沈元桀对她不但无意,甚至没有丝毫好感。
眼前,当年的事季家也有嫌疑。如果不是季家,是陈家的话还好。如果当年拐走沈瑶的人真的是季家的人,那么季心诺和沈元桀,只怕再无可能。
“姐姐——”
指尖吃痛,她转过身,发现墨琛正瞪着自己。
“姐姐,我跟你说话,你还有心思看别人?”
“你刚才有说什么吗?”
墨琛哼了一声,往后坐了半个身体的位置:“姐姐,我生气了。”
他一副,我很气,气得要发疯。你要是不想我发疯,就快来哄我的模样。
慕初:毛病,我惯得你。
起身,想也不想的往会场中间走。她看到几个上次自家开宴会时唐曼琳介绍给她的熟人。
男宾那边有沈经年父子,女宾那边嘛,还是自己来好了。
不管怎么样,今天她一定要让全部的人都知道,当年绑架沈瑶的人,已经抓到了,不消很久,就会供出幕后主使。
墨琛:“姐姐,我说我我生气了,我真的生气了。”
然后慕初头也不回,直接把他扔——下——了。
墨琛:好气。
……
“小初,累不累?”
从季家出来,唐曼琳第一时间关心慕初的身体情况。
“妈,我好着呢。”
“我让厨房炖了燕窝。回去记得喝一碗再睡。”
“好。谢谢妈。”
“谢什么?你这个孩子,总是这么客气。”
唐曼琳就是随口一说,毕竟女儿和她这段时间已经亲近了不少。
她知道不能急,也急不得。
慕初其实不是跟唐曼琳客气,其实哪怕是家人之间,对于另一方的付出,也还是不要过度挥霍的比较好。
懂得感恩的家人,总比白眼狼会更招人待见。
回到家,在唐曼琳的监督下,慕初喝完燕窝才上的楼。她心里有事,倒没注意墨琛一路都不高兴。
去浴室刚洗完澡,101就跳上了床。
——宿主,宿主,我查到了,有重大发现。
【什么?】
——宿主,当年因为你的失踪,让整个荣城都加大了打击人贩子和拐卖人口的力度。
——在你失踪的三个月后,荣城本地最大的一个人贩子集团被警方查实并抓捕。但是很奇怪的,那个人贩子的头目,却在警方抓人的前一天,得到消息直接逃了。
——我查了警方当年的卷宗。那些人贩子招认的拐卖人口里,并没有沈瑶。但其中一个人贩子的口供有说,那个人贩子的头目,叫清姐,这个清姐曾经在几个月前,亲自送了一趟货。
——她的手下有问清姐,为什么不让下面的人去送。清姐说,这趟货不一般,要自己送。
——有问清姐是什么货,可是没有人知道。我觉得,清姐当时送的,应该就是沈瑶。她帮忙参与了拐卖沈瑶的事,所以那个幕后人,才会在警方有所行动的时候,让清姐逃了。
——因为那个幕后人,肯定不敢让清姐落网。一旦清姐落网,就表示这人拐走沈瑶的事,藏不住了。wWW.ΧìǔΜЬ.CǒΜ
慕初抱起101放在自己的腿上。
【不错啊101。在家呆在了一天查出这么多信息?】
——这算什么?
101一脸骄傲。脸上的表情写满了邀功。
——我还知道了,这个清姐现在在哪呢。
【你说真的?】
——恩。她改名换姓,现在在浙省下面一个叫旗县的小县城。那里靠海,她在那生活,没半个人知道。
慕初的手无意识的抚过了101的后背。
这个清姐敢这么大张旗鼓的隐瞒身份在一个地方光明正大的定居,是笃定了不会有人找到她吗?
【101,你说,我们身为好市民,像清姐这样的人贩子,我们怎么能袖手旁观呢?】
——那必须不能啊。
【所以,麻烦你发一封举报信,找一下当地的警方,把这个人举报了吧。】
——好咧。
101直接兴奋了。
——我现在就去。
——放心,这次我会全程盯着,一定不会让这个人跑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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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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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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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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