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婚宴他请了京中绝大多数的豪门贵族,虽然全京城的人都觉得祁菀静嫁给易仲晟十分不值得而气愤。但同时也有幸灾乐祸的,想想,太师现在在大御是什么地位,怎么还养得起这样一位美娇娘?一场婚宴搞这么隆重,他就坐等这太师府一家上下吃土吧。
的确,易仲晟也真是大手笔。定好的是祁菀静在涟漪亭中等易仲晟的撵轿,而从太师府到涟漪亭一共五里路,已经全铺满了盛开的鲜花,满京城弥漫着香气。让人沉醉。
而对于怎么大一番动作,和祁菀静得到的如此宠爱,谢韫夕没有作人和动作,也没有任何的不满,就跟个没事人一样,仿佛这件事和她一点干系都没有。这不免让人有些怀疑!可没人去多想,谢韫夕既然没有反应,便随了她去了。
而谢韫夕果然坐在屋中悠闲地同易朝姝喝着茶。而她的神情虽没有喜庆之色,却也无怒颜。瞧着悠然自得的很。易朝姝的双眼蒙上了纱布,但看着却比以前精神了些,她拿着茶盏轻轻抿一口:“母亲,那易怀萧真的会来?”
谢韫夕点点头,摸了摸女儿的头,宠溺道:“那是自然我的姝姐儿。”她的眸中快速闪过一丝阴狠,“易怀萧嘛,想她这样的,必定会来凑这个热闹的。”
易朝姝点点头,忽然又想道:“那,大哥呢?”她的记忆中已经好久都没出现过易文瑄的名字了,他每年回来一次,她也才记起来自己原来还有这么个哥哥。而他忽然消失的半个月中,她竟全然没有发觉。就半月前的他忽然出现,易朝姝对他的印象才变得深刻起来。但只不过局限于好奇他到底去了哪里。
但她自己也奇怪,为什么会觉得易文瑄那么的碍眼?明明都是一个母亲生的啊。
“瑄哥儿还在屋里头,不愿意出来。”谢韫夕平平淡淡地回答道。易朝姝便也接着追问下去:“莫不过是不满父亲的做法?”她皱了皱眉,等待着谢韫夕的回答。
而谢韫夕却弯唇一笑,语气毫不在乎:“谁晓得?他也不会有不满的。”易朝姝听着便觉得有些奇怪,但还不容她多想,外面便传来了轻轻的叩门声。xǐυmь.℃òm
“母亲,朝姝,可在屋中?”是易文瑄的声音。易朝姝微微愣神。谢韫夕起身前去开了厢门,外面站着身着一袭素衣的易文瑄。她上下打量着他的着一束装扮,不免轻笑:“府中大喜,瑄哥儿怎的穿着如此素雅?”
易文瑄缓缓扯出一抹浅笑:“府中办喜,与儿何关?”他说着,探脑看向后面眼前绑着白纱的女子,咬了咬下唇,轻声唤道:“姝儿?”
易文瑄搀扶着易朝姝在苑中小径上漫步。他时不时地看看她的侧颜,终还是忍不住开口了:“姝儿……看得见我吧。”
易朝姝自嘲一般扬嘴笑笑,嘴唇微白:“兄长希望一下便好了。”
易文瑄垂眸不语,握着易朝姝手臂的手骨节发白:“姝儿,兄长为你讲个故事吧。”
“嗯?”易朝姝诧异,但易文瑄却不等她发话,便自顾自地讲了起来。
“从前啊,有一个小男孩,死了爹。他和他的娘在一起生活。但他们十分贫穷,常常吃了上顿没了下顿,母子两个生活十分艰辛,但他们很幸福。
但是后来,由于他们常常受冻挨饿。娘终于忍受不了了,带着儿子再嫁给了城里的一个读书人。这个读书人会赚钱,他们终于可以衣食无忧,他们感觉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幸福了,男孩的继爷也对他很好。
他娘在这种幸福的生活下很快与他的继爷也有了孩子,他们……都十分开心。生出来是个女孩,但他们却没有因此而嫌弃那个女孩,反而更加疼爱她。”
“他……愿意为她付出一切。”易文瑄的眼眸有些湿润,可易朝姝却看不到,他停顿了好一会儿,她着急地追问:“后来呢?后来如何了?”
“后来……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啊。”他笑得十分灿烂,可易朝姝却皱了皱眉角,显然对这个结局不是特别满意:“这算什么?你给我讲这些用意何在?”
易文瑄注视着她的鼻尖,哑声:“想让你开心些。”
“可这一点也不有趣。”易朝姝冷声道,叹了口气,对于她的这个哥哥,她真的没有多少感触,可有可无的存在罢了,也或许他们以前很要好,只不过她忘记了儿时的记忆罢了,“大哥,你送我回去吧。”
易文瑄笑得游戏伤痛:“好。”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死了爹,他和他娘生活在一起,他们很贫穷,却很幸福。但是娘还是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她带着男孩,嫁给了京中的读书人,并有了属于他们的孩子,是个女孩。读书人很会赚钱,给了他们想要的生活。女孩一天天长大,男孩也一天天长大。他很喜欢他的这个妹妹,每天陪着她玩耍。
然而有一天,他必须要到其他地方去求学,临走前,她抱着他说,不管发生什么,不管过去多久,她都一定不会忘记他的。
这一走就是七年,七年后他回来时,她已然长成了倾国倾城的婷婷少女。不过啊,有些可惜的是,她再次见到他的第一句话便是:“你是何人?”
她忘记了他,她完完全全地忘记了他,他告诉她自己是他的哥哥,她最好的哥哥。她愣了半晌才将信将疑地:“原来如此?”
他反省自己,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她之所以没能记住他,是因为他对她还不够好,还不够好到让她想忘也忘不掉。所以以后的日子,他要对她更好,要越来越好。哪怕对于他的娘来说,他已经不重要了。哪怕让他费劲了一切心机去为她创造她想要的生活。他讨好世子,总是阴差阳错地会与世子邂逅,并于他成为同窗,再是致死的好友。因为她说过,她将来一定要嫁给世子,这样她就能拥有辉煌的人生,成为人上之人。
他努力满足她的报复。
他费劲一切手段去让世人知道,有一个女子,她倾国倾城,她知书达理,她温文儒雅,她善解人意,她是京城最有才华的女子。
他为她创造了一切的一切。
她不喜欢他了,她讨厌这个哥哥了,她看他就心烦了,他挡住了她的前途了。他刻苦读书,当上了里家遥远的延安知州,一年回来一次。她在这儿,他便只好在那儿。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为她做过多少,她也不需要知道。
易文瑄望着易朝姝的背影,望着望着,眼前就模糊了。
他在延安为她建了一座宅子,哪天她若是累了,便来吧。但不用担心,到时候,他一定会躲得远远的,不会让她看见。
他们开始也会有吃不上饭的时候,她还小,她吃不了多少,于是,他就能多吃一点了,他就不会挨饿了。
他们过上好日子了,她便给予着他些许的快乐。
易文瑄拉住了易朝姝的手腕,她疑惑地转过头来,他从袖中拿出一支小巧的银环,轻轻待在她的耳垂上。本该三年前就给你的,不过好像那时候不太合适,虽然现在也不太合适……
“嗯。”他轻抚她的小耳垂,她只感觉到了丝丝凉意,在易朝姝还未察觉之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拍拍她的肩膀,轻笑着,“快回去吧,一会儿记得来大堂。”说罢将她向前推了推,易朝姝回头却看不清他。
“你可会去?”她有些着急,总感觉若是她一转身,易文瑄就会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来一样。
“会会,会的。”他回答道,扬着唇角向她招招手。易朝姝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有一个黑影在晃来晃去,她失笑地叹了口气,向易文瑄摆摆手。
“你……去了作甚?”易怀萧怀抱着思归,看着站在面前不动声色的何落木,不觉有些好笑,“你干嘛呢?”
对方眯了眯眼,目光只在她怀中的那只兔子身上打转:“那你?带只兔子作甚?参加婚宴还自带食材?”何落木话里带刺,居然让易怀萧给气笑了。
“冤誓会跟它打起来的。”易怀萧解释道,这么些天,好几次她一进这一鸟一兔的小窝就会看见一地的鸟毛兔毛,还有两团撕扭在一起的不明物体。
看得她就冷汗涔涔,要要让着两只在她不在家的情况下给待一起,天知道会给闹出什么幺蛾子。
何落木眯眯眼:“为什么带它不带冤誓?”易怀萧这会儿已经没有耐心了,却还是好脾气地扯着嘴角笑盈盈:“你咋这么事多?要不你别去。”
说罢她转头就走,谁料直接让人抓着衣领子给活生生地拽回来了,他板着一张脸,从侧面盯着她,看得她浑身一个激灵。
“去去去,别总突然就靠过来行?”她对于何落木的这一动作总是反感得很,怎么反感,她没错都全身不舒服,就自我理解成“看何落木不爽”
她转眸瞟一眼何落木,碎碎念:“真的是真的是……怎么比我还幼稚,还不能惹……真的是真的是……到底谁才是主子?”
怎么老以下犯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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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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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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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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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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