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可以真正揣测到康熙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有时候他对太子这个儿子大方的很,有时候心眼还不比那针尖儿大呢,一件错事就可以记一辈子。
当帝王的,尤其是执政后期,大概都有些喜怒无常。
不过,这些跟胤祺一家人就没什么关系了,弘晶除了头一次被叫到前面之外,后边就没他什么事儿了,至于胤祺,不管是告假,还是开溜,对他来说都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其他人也都已经习以为常。
所以哪怕是告假带福晋和孩子出去玩儿,皇上也照样给了假,反正老五就算是呆在前面,也说不了几句话,心思早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江南不愧是水乡,跟京城比起来少了一分大气,却多了一份雅致,粉墙黛瓦、飞檐翘角、小桥流水、长街曲巷,真的是如诗如画,如果皇子阿哥可以离京的话,比起京城,毓秀倒是更喜欢在这里生活。
不只是风景好,江南人杰地灵,自古人才辈出,文化气息厚重,哪怕是逛街的时候,都随处可见穿长衫的书生,有的也是出来闲逛买东西的,还有是支了摊子给人写书信的。
不过也并非全都是优点,跟京城比起来,不管是卖东西的,还是买东西的,女子都要更少一些,即便是出来买东西的女子,如若不是老妪,一般都会戴着面纱。
像毓秀这样大大咧咧的穿着旗装,面上没有任何遮挡物的年轻女子,还真不多见。
不过能够身着旗装,后边又跟着好几个身高体壮的健仆,还真没几个人会对着她指指点点,多数人便是走道都是要绕开的,一点儿都没有拥挤的感觉。
毓秀并不觉得扫兴,上辈子她没少经历过人挤人的场面,这辈子是一点儿都不向往,也不怀念,反而更喜欢特权带来的便捷。
就像她作为一个现代人,可以接受这里的等级制度一样,这里的生活所给予她的东西,比从她身上剥夺的要多,比起上辈子,她更喜欢这辈子,有吃有喝有闲,不需要为生存奔波,更不需要看那么多人的脸色。
弘晶体力比他阿玛和额娘还要好,所以一路上也不需要人抱着,自己迈着小碎步走的也挺快,就是弘?y这孩子,真心是遗传了他阿玛和额娘,太懒了,虽说年纪还小,体力肯定是赶不上哥哥,但一步路也不愿意走也是醉了。
而且为了不走路,这小子也是花招百出,先是撒娇,额娘、阿玛、哥哥轮着喊,声音软软糯糯,模样俊俏可爱,能狠心拒绝的人还真不多。
好不容易扛过了这一关,紧跟着就是尖锐的哭闹声,以前哭的厉害了,虽然也是声嘶力竭,但脸上是有眼泪的,现在好了,声音足够尖锐,就跟后世的海豚音一样,但脸上一滴泪都没有。
要是打算好好教育熊孩子的家长,肯定就这么拗上了,但毓秀和胤祺并不是这样的家长,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孩子,弘晶完全是天赋异禀,相比之下,弘?y这孩子倒更像是他们两口子养出来的,一样的好吃懒做。
虽说平时还会带着弘?y一起踢蹴鞠、打拳,但是如今好不容易来一次江南,还不知道能在这儿呆多久呢,自然不能跟熊孩子就这么耗上了,下次南巡还不知道是几年,还是十几年之后的事情呢,当然要好好把握这次的时机了。
先是由毓秀抱着,毓秀抱不动了,胤祺再抱,最后两个人都抱不动了则是由侍卫顶上,弘晶虽然主动提出来要抱着弟弟,但让一个五岁多的小孩子抱一个三岁多的小孩,哪怕天生神力,做家长的也不能允许。
一家四口就这么整日出去溜达,谁也没在意政事,谁没有闲心和余力来关注皇上的心情。
一直到三月十八日,御驾停留在了苏州府,而这一日正好是康熙五十二岁的诞辰,朝廷的筵席自然不能从京城大老远送过来。
苏州当地的父母官,带着苏州百姓进献的食品来拜见皇上,“今日是万寿节,百姓有感于皇上的仁慈,自发准备了食物聚集在官衙门口,祝愿皇上万寿无疆、龙体安康。”
“朕已经知道了百姓们的这份心意,也就算是领受了,至于食物还是让他们拿回去吧,百姓生活不易,为政者也应当体恤。”康熙情绪不高。
若是以往,还有兴致来一次君民同乐,哪怕知道这些不过是下边官员的主意,百姓整日为生计奔波,哪有功夫想这些东西,不过也可以君民同乐,做给天下人看。
但是如今他实在是没有这个兴致了,太子频频和京城联系,前段时间居然在曹寅的牵头下,同江南的士子们吟诗作对、讨论朝廷的重要政令,而且同江南有名的几位士子来往密切。
江南文风昌盛,同时,大清的财政收入也主要来自于江南,正是因为江南的重要性,他才会把曹寅和李煦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心腹放在江南,太子在朝堂上跟直郡王相争是他刻意放任的结果,但江南这个地方,太子是不能插手的。
所以这次寿宴他不愿意交给太子去准备,同时也不想交给曹寅,也算是警告这两个人了,不能动江南的主意。
十三是□□的人,交给十三去办理寿宴,跟交给太子是差不多的,所以数来数去,唯一能用的也就是老五了,虽然时间是紧急了点,但寿宴办成什么样,他也不嫌弃,这又不是在京城,没必要把场面弄的特别大。m.χIùmЬ.CǒM
胤祺哪里办过寿宴,入朝参政之后他就去了两个地方,一个工部,一个户部,都是跟举办寿宴没什么关系的部门,在府里,不管是他和福晋的寿宴,还是两个儿子的生辰宴,也全部都是由福晋来办,他是从来都没有关心过的,更何况苏州府人生地不熟的,上哪儿找好厨子,上哪儿弄好食材。
皇阿玛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有太子,有十三弟,再不济还有曹寅呢,或者让当地的地方官来准备也行,何苦让他这个什么都不懂的人安排寿宴,而且时间还这么赶,十八日过生日,十八日早上才跟他说这事儿,但凡能早一天,也不至于慌乱成这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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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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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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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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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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