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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清穿之五福晋日常>83.一更
  既然要把孩子送到宫里去读书,那就必然要有所准备,一来是宫里的安排,二来也是要让弘晶做足准备,这孩子在府里活泛惯了,住到宫里去恐怕不适应那里的规矩。

  再者,弘晶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离开过额娘,突然搬到宫里去住,十天才能回来一次呢,小孩子难免会想家,一想到儿子到时候可怜巴巴的模样,毓秀就已经觉得心疼的不得了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她也没指望自家孩子能有多大的出息,自然也就不想这孩子从小受这么大的罪,胤祺在上书房读过书,那里面的规矩有多严苛,她也是知道的,凌晨五点钟开始上课,但是四点钟的时候就要到上书房复习前天的功课了。

  夏天虽然天气热,但是皇子读书的时候是不允许用扇子驱暑的,而且每学一个字,就要写一百遍遍,每学一篇文章就要朗诵一百二十遍,听着就让毓秀这个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不寒而栗。

  刚开始只是学习汉文经典,12岁之后就要学习满文,14岁之后开始学习骑马射箭,除此之外还要学习拳法、鸟枪、刀剑、火器,总之课程的科目繁杂的很,确实是冲着全面发展的方向去的,也是这个时代的精英教育。

  不得不说,在这种高压政策下,教育出来的孩子确实够出色,不然的话,康熙年间的夺嫡斗争也不会这么激烈。

  弘晶今年只有五岁,去上书房读书还不需要学习骑马射箭,大部分的课程还是识字、写字、学习汉文经典。

  众多皇孙里年龄最大的就是太子爷的二阿哥弘皙,不过现在也只有十岁而已,剩下的皇孙一个比一个小,年纪最小的是七贝勒府的弘?牵?衲瓴潘乃辍

  不光是毓秀和胤祺对自家孩子不放心,这些皇子阿哥和福晋们谁都不放心自家的孩子,一个个都是府里头的小霸王,说句不太恰当的话,在府里头几乎是要星星有星星,要月亮有月亮,这猛不丁去了宫里,地位可就不像在府中那么超然了。

  毓秀同七福晋关系相当好,跟三福晋和四福晋的关系也不错,她们的孩子虽然没有同岁的,但平时也有往来,既然四家的孩子都要去宫里,干脆在入宫之前就放到一块教育,进了宫之后也好互相有个照应。

  上书房自然有着全大清最好的师傅,不过这师傅是用来传道授业解惑的,不是用来教规矩的,临进宫之前,那些小阿哥们要学的就是规矩,什么时候该行什么礼,该做什么事,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这些都是要一一点出来的。

  别看他们每年都去宫里参加宫宴,每个月还要进宫请安,但那才多久的时间,而且都有阿玛或者额娘带着,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宫里头住十天,才能回家呆一天,不把规矩学好了怎么成。

  要说她们几家最讲规矩的应该是四贝勒府了,不管是四贝勒,还是四福晋,都是出了名的重规矩,所以几个人商量着,最终决定教几个孩子规矩这事儿,还是放在四贝勒府进行。

  当然,具体的事情不是交给四福晋,而是交给四贝勒负责,作为在上书房读了那么多年书的皇阿哥,四贝勒比四福晋更适合做这件事情。

  自己儿子能被未来的雍正帝教导,哪怕只有几天的功夫,毓秀也觉得荣幸的很。

  要不是弘晶不久后就要进宫读书了,她都想直接给儿子收拾行李,去四贝勒府住一段时间。

  不过打发弘晶去了四贝勒府之后,毓秀也没有闲着,弘晶的几个哈哈珠子也是需要教规矩的,只不过他们要学的规矩跟皇孙们不一样,而且按照身份也不适合四贝勒亲自教导。

  毓秀直接让胤祺安排了人在自家府上教育,千万别自家孩子教好了,带进去的哈哈珠子反倒惹了祸。

  除此之外,毓秀还特意去了一次翊坤宫,虽然知道额娘一定会提前做安排的,但她也是做额娘的人,不亲自过去说一说,这心里头实在是放心不下。

  毓秀一直都是翊坤宫的常客,而且每次来基本上都不空着手,不是拿一些小点心进宫,就是拿自制的茶叶、青梅干,甚至是腊八蒜,反正都是一些简单的吃食,里面或多或少的都加了一些灵泉水。

  对自家婆婆,毓秀向来都大方的很,嫡亲的额娘那里用的灵泉水都不如婆婆这边多。

  宜妃也不嫌这些吃食简单粗糙,相反喜欢的很,不过每次都不会用很多,作为一个要保持优雅身段的宫妃,再好的东西,她也不会贪嘴,德妃发福的体态就是她的前车之鉴。

  当然她也知道,德妃之所以会发福,完全是因为人家走的是解语花的路子,皇上喜欢吃什么,永和宫里就上什么,重油重盐重荤,除非是二八年华的小姑娘,不然的话,换做谁都会发福的。

  宜妃实在是不能够理解她这位老对头的想法,都年纪一大把的人了,何必再去争恩宠,比起失宠,她其实更害怕容颜老去,头些年的时候,眼角多一道细纹,她都能闷闷不乐好几天。

  不过可能是这几年生活顺遂了,心情也好了,身体也跟着康健了,比起同龄的德妃,光看面容和体态的话,她真的是要年轻上十几岁。

  这世上除了自己仍旧容颜艳丽这件事情之外,还有一件让人特别舒心的事情,那就是老对头容颜逝去,两个人走在一起,像是两辈人,长辈和晚辈,在这方面,宜妃还真挺乐意低一辈的。

  “放心吧,我都安排好了,阿哥所和上书房那边我已经让人打过招呼了,也安排了几个人过去,肯定能把弘晶照顾好。”要是这点能耐都没有,她这些年也就白做这个娘娘了。

  宜妃对孙子进宫读书这事儿,并没有胤祺两口子那么担心,紫禁城又不是什么刀山火海,两个儿子都能平平安安长大,更何况是孙子,而且阿哥所和上书房这两个地方也多的是皇上的人,他们也会护着这些皇孙的,所以真没必要担心有人使什么歪手段。

  “我知道额娘会提前安排,就是总觉得不当面说一声,心里头不踏实。”毓秀老老实实的道。

  弘晶长这么大还从来都没离开过她,这孩子虽然天生神力,而且聪明伶俐、善解人意、心虔志诚……除了肤色黑一点儿,找不到别的缺点,但总归是个只有五岁的小孩子,突然离开父母到宫里读书,毓秀整颗心都是悬着的。

  宜妃这些年过得洒脱,大部分原因是因为两个儿子已经长成人了,见毓秀这般模样,倒是让她想起来,当年胤祺被抱到宁寿宫的时候,才那么大一点儿,还没过周岁呢,她也是整日忧心,夜深人静的时候还会流眼泪,不过当时不敢去宁寿宫去的太勤了,虽然太后心慈,但皇上和太皇太后可都不是心软的人。

  现在想起这些事儿了,宜妃都已经觉得有些恍惚了,真的已经过去太久了,胤祺最小的儿子如今都已经三岁了,当年威风凛凛的太皇太后也早已经故去,甚至皇上已经垂垂老矣,头上一半的头发都已经白了。

  反倒是她们母子,小日子越过越滋润。

  “天底下做额娘的都这样,你要是想儿子了,那就到翊坤宫来,阿哥所原本就不大,可能住不开那么多人,我去求求皇上让弘晶住在翊坤宫。”

  宜妃到底是心软了,原本她是没想这么做的,一来是因为这事儿有些不合规矩,二来也是自从老九跟老八掰扯清楚以后,这几年她在皇上那里真就无欲无求了,所以才能活得这么自在,所以不太想去求皇上。

  毓秀并不知道宜妃的这份为难,当然事先她也没有想到还有这种操作,立马高兴的站起来跟宜妃道谢,到弘晶去上书房读书以后,她完全可以日到翊坤宫来报道,把弘?y也带来,免得这兄弟俩感情生疏了。

  对女人而言,能不能把日子过得顺心,有些情况下婆婆比男人更重要。

  比如说现在,这几年宜妃几乎没有求过康熙什么事儿,但是这次却为弘晶的事情开了口,这种小事对康熙来说自然算不了什么,连考虑都不需要考虑就直接答应下来了。

  “你这几年倒是过得越发舒心了,一点儿都不显老,还跟当年刚刚进宫的时候一样。”准确的说是比之前更有风情了,有时候看着宜妃,他都会想起二十几年前的自己,年富力强、壮志凌云的自己,不过如今已经是一把老骨头了,底下的儿子虎视眈眈的盯着他的皇位,有时候他都会觉得寒心。

  宜妃如今是万般的风情,并非是那种刻意的卖弄,而是刻在骨子里的魅力和气质。

  “孩子们都长大了,不需要臣妾操心了,日子过得自然也就越发舒心。”要么说儿女都是父母的债呢,当年胤?生病的时候,她半条命都差点搭进去,后来老九又跟着老八瞎闹腾,她也得操心。

  不过如今好了,两个儿子都懂事的很,儿媳妇也都是贤内助,孙子们聪明伶俐,日子能过到她这份儿上的人还真不多。

  远的不说,就说坐在她旁边的这一位,一国之君,既要操心朝廷大事,又得为那么多的儿子操心,也难怪会老的那么快,她都不太想看了。

  康熙也不得不承认,他有这么多的阿哥,胤祺和胤?真的属于比较老实乖巧的了,要是个个都如此,他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烦恼了。

  活了大半辈子,康熙还真是头一次羡慕自己的宫妃,这小日子过的可真是够惬意,殿内随处可见精巧细致的玩意儿,宜妃的衣服和首饰更是新颖,看起来应该不是内务府所造,应当是孩子敬上来的。

  他可是听奴才说了,宜妃跟两个儿媳关系甚好,甚至跟老五媳妇亲如母女,额娘、婆婆做到这个份上,不得不说他的宜妃确实是个妙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温柔小意伺候惯了,康熙反倒是觉得宜妃这样话不多的,更让人舒服,而且这么多年了宜妃仍旧是那副直来直往的性子,有什么就说什么,想求什么就直截了当的求他,不会拐弯抹角试探他的心意。

  康熙打定主意,日后要多来翊坤宫坐一坐,也算是松一松脑子。

  宜妃尚且不知日后的悲惨生活,仍旧自在的很,哪怕皇上就坐在身边也是一样,无欲无求的人就是这么的……洒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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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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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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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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