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被封了爵位之后,这两个人自然就不适合继续在上书房读书,而是要正式上朝参政了,九贝勒被安排进了工部,敦郡王则是被安排进了兵部,倒是很符合他们二人的特长,可见康熙对这两个儿子也并不是漠不关心。
敦郡王嫡长子的洗三礼可谓是相当盛大,虽然是在宫中办的宴席,很多人都没办法参加,不过皇室的宗亲可够多的,而且敦郡王的母族钮钴禄氏也来了不少人,可以说是给足了敦郡王的面子,不过这也难怪,这么多的皇子阿哥,如今有郡王之位的,除了十爷之外,就只有皇上的大阿哥直郡王。
这自古以来,子凭母贵,母凭子贵,十爷完全是因为出身贵重,所以才能压过这么多的兄长被封为郡王,而宫里的良妃娘娘虽然出身低,不过生了个争气的儿子,也因此可以位居妃位,哪怕半分宫权都摸不到,但对良妃而言这已经是殊荣了。
人有时候真的不得不信命,有的人机关算尽,但有可能终其一生,也比不上人家会投胎的。
京城又重新热闹了起来,许是被九贝勒和敦郡王的事情刺激到了,八爷显得有些急功近利,频频因为官员任用的事情跟直郡王起冲突,太子自从索额图死后,突然就安分下来了,既不去插手朝政,也没了往日淡定从容的模样,甚至整个人都消瘦了几分,看着还怪可怜人的。
大概暴怒之后,康熙的慈父心又回来了,开始安抚太子,从私库里拿了不少东西赏给太子,又重新给太子安排了属臣。
若是以往,胤祺还会羡慕太子,不过这一次,他却是有几分可怜太子了,太子上来同索图亲近,只不过皇阿玛定了索额图的罪,又说索额图是大清第一罪人,哪怕已经被饿死了,太子也不能为其哀悼,甚至还要强颜欢笑向皇阿玛谢恩。
他虽然不知道南巡的路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现在看来,皇阿玛待太子的慈父之心也不过如此。
当然了,这些话胤祺也就只能在心里头想想,不能够跟任何人说,哪怕福晋也是一样。
得亏没说,不然的话,毓秀肯定会对此嗤之以鼻,胤祺简直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他这个做阿玛的同样也不合格好不好,她要不是为色所迷,肯定早就……m.χIùmЬ.CǒM
当然了康熙也不算是什么好阿玛,更不是什么好祖父,眼瞅着福寿就要两周岁了,到现在都还没赐名呢,但是偏偏这事儿又不能让胤祺上折子去催,毕竟没有被赐名的皇孙可不止福寿一个人,还多着呢,也不知道皇上什么时候能想起这事儿来,她们这些做阿玛额娘的就只能等着了,半点劲儿都使不上。
毓秀为小儿子的名字犯愁,胤祺却是完全不当回事儿,反正早晚皇阿玛都会赐名,福寿一个连话都说不全的奶娃娃,有没有正式的名字一点都没有影响,倒是弘晶,马上就要四周岁了,虽然现在也认得几个字了,不过男儿不可长于妇人之手,也该去前院找个师傅正儿八经的开始上课。
“教书的先生爷已经安排好了,你给弘晶挑几个哈哈珠子,等过完生日以后,就让他去前院读书。”胤祺气喘吁吁的道,如今天气还热的很,出去走上一圈都会出汗,更别提他还跟侍卫们踢了一场蹴鞠赛。
弘晶去前院读书这事儿毓秀没什么意见,不过,“除了读书的时间以外,休息还是要回正院休息的。”
弘?N是侧福晋的儿子,所以弘?N住在前院她不管,但是弘晶不成,这个是她亲儿子,她有资格管自己儿子住在哪儿。
“那也行,反正两边都住的开,不过也就是现在,弘晶还小,等他大了以后,就得从正院搬出去了,你到时候可千万别婆婆妈妈的。”胤祺一边儿说着,一边接过自己的常服,去屏风后面把衣服换下来。
自己穿衣吃饭,不让下人伺候,这也是他在正院养成的习惯了,福晋向来不喜欢下人在房间里候着,很多事情也不喜欢让下人去做,他如今也是受福晋的影响颇深。
毓秀出门让下人端一碗薄荷茶上来,蹴鞠运动是个好习惯,必须要好好保持下去才行,现在胤祺还年轻,所以效果并不是特别明显,等再过个十年八年,经常运动的人,就是跟其他的同龄人不一样,身材上,精神状态上都不一样。
可能到时候三贝勒、七贝勒他们已经变成了大肚肥肠的中年人,而胤祺仍旧和现在一样精瘦,光是看着也让人觉得舒服。
福晋的‘深谋远虑’,胤祺并不知道,不过换上干净舒服的常服,喝着清凉解暑的薄荷茶,整个人窝在摇椅上,真的是美极了,福晋这几年越发妥贴会伺候人了,他也早就不去妾室房中了,侧福晋整天丧着一张脸,看着就不讨喜,马佳氏比他还大一岁呢,又小产过几次,瞧上去得有三十好几的样子,至于云氏和赵氏,唯唯诺诺的那副样子,就跟被吓破了胆的老鼠一样,也让他喜欢不起来。
所以在哪儿呆着都不如在福晋这儿呆着舒服,有事儿没事儿吃点美食,聊一聊京城里的八卦,逗逗两个孩子,什么烦心事儿都没有,他敢保证,皇阿玛的日子都没有他过得舒心。
不过胤祺这正卧在摇椅上惬意着呢,就听见小儿子尖锐的哭声,跟小姑娘似的,不过这在正院已经是常态了,要是哪天听不到小儿子哭,那才不正常呢。
福寿性子娇,稍微有点不舒服就要哭闹,而且乳母嬷嬷也根本就哄不住他,毓秀起身去隔壁抱小儿子,不过就睡个午觉而已,怎么又哭起来了。
毓秀熟练的把小儿子抱在怀里,一边晃着,一边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不哭不哭,额娘在这儿,咱们福寿最棒了,不哭不哭~~”
福寿的哭声渐渐弱了,不过大概是之前哭得太投入了,所以虽然这会儿哭声小下去了,但是抽噎声却一点儿都不小,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孩子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呢。
就是因为福寿爱哭,而且哭的时间是毫无规律,所以毓秀并没有让两个孩子睡在同一间,不光晚上如此,中午睡觉的时候也是如此,省得这边福寿一哭,再把弘晶给吓醒了,还不到四岁的小孩子可是不经吓的。
不过就算是这样,弘晶还是被吵醒了,可见福寿的哭声到底有多响亮。
“弟弟不哭,要是坏人来了,我帮你打跑。”弘晶攥着小拳头,奶凶奶凶的,看上去很是能够戳中人的萌点。
不过可千万别小看了这个小豆丁,人虽然少但是力气可不小,刚出生那会儿就比普通的婴儿力气要大,随着年龄的增长,跟常人之间力量的悬殊也在慢慢变大,一个能够徒手将银制的小勺掰弯的三岁小孩,杀伤力真的有够大,成年男子一般都还没有这么大的力气呢。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现在府上最多的消耗品就是毛笔了,弘晶本来就是刚刚开始学习写字,每一次开始写字,都得先教他如何拿笔,稍稍一用力气,或者说是稍不留神儿,没把自己的力气控制住,一支毛笔也就报废了。
毓秀都想让人弄一只铁做的毛笔出来,也省得一天换好几支毛笔,不过小家伙就是力气再大,皮肤也娇嫩的很,本来刚开始练字的时候,手就不怎么舒服,若是再换上铁做的毛笔,沉一点无所谓,不过这东西容易磨伤皮肤。
毓秀是真舍不得,这要是府里头没有也就算了,但是不管是她,还是胤祺,都不差这么点儿东西,给弘晶用的也不是什么名贵的毛笔,就算这样浪费了一些,不太符合她的生活理念,也没必要让儿子遭罪。
“福寿要不要谢谢哥哥,哥哥可是要帮你打跑坏人的。”毓秀一只手抱住福寿,一只手用帕子给福寿擦眼泪,这脚还不能停下,得在房间里来来回回的走,不然的话,小祖宗又得哭起来。
福寿精致的小脸上根本就没什么表情,继续在额娘怀里抽噎,毓秀也是无奈,小儿子不光娇气,而且还很高冷,她现在算是知道了,人的性格真是天生的,一样养出来的孩子,弘晶勇武好斗,福寿却是娇气高冷,不过有一点跟他哥哥一样,那就是力气,也是个天生的大力士,而且这力气还在慢慢增长当中。
好不容易把福寿哄好了,毓秀带着两个儿子回去的时候,就发现胤祺已经在躺椅上睡着了,一样是做父母的,但人跟人之间还是有差距的。
弘晶直接跑过去,轻轻捏住了他阿玛的鼻子,一定要轻轻的,上次他就是忘了,所以一下子就把阿玛给捏疼了,还挨了顿训。
胤祺这回连眼睛都没睁,将弘晶的手扒拉开,“别吵,阿玛再睡一会儿。”
好吧,弘晶在阿玛面前还是很懂事的,毕竟跟额娘比起来,阿玛板着脸训斥他的次数更多,这个也不许,那个也不让,凶巴巴的。
毓秀根本就没管胤祺,先是让两个儿子一人喝了一杯白开水,然后就带着他们去演武场学习蹴鞠,当然了,福寿在那里也就是跟着玩蹴鞠而已,学不了太多东西。
不过对于弘晶而言,这项活动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一来是锻炼身体,二来也是练习对力量的控制,一个天生的大力士,也是有很多苦恼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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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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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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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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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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