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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清穿之五福晋日常>40.一更
  胤祺这会儿做梦都想回京城,早先他也没如今这么娇气,没搬出宫之前,每日都有骑射课,骑马射箭都是常事,算不得辛苦,但是自从搬出宫来以后,他连上朝都是坐着马车去,府里连演武场都没有,一开始就直接被他改成了蹴鞠场。

  久不骑马的后果就是大腿内侧被磨得生疼,而且这才不过是骑了几日,晚上就寝都觉得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疼,只能让身边的太监去找太医开点药抹上,想当初他刚刚学骑马的时候,差不多也是这个感觉,抹了太医院的药之后就好多。

  李德全把这事儿告诉康熙的时候,康熙爷正喝着茶呢,闻言差点儿把嘴巴里的茶水给吐出来,“都是当阿玛的人了,这点儿出息。”

  李德全弓着身子,不敢插言,要说这皇子阿哥也不好做,做的好了,让人忌惮,做的不好了,皇上也不乐意。

  “去,跟老五说一声,下次北巡带着他,让他给朕好好练练骑射,别在蒙古人面前丢朕的脸。”臭小子,别说十三、十四了,可能现在连十五的骑射都赶不上。

  李德全得了吩咐,立马就去找五贝勒,皇上的心思可真难猜,当年五贝勒九岁还没学汉文的时候,皇上都没着急,如今不过是疏于练习骑射,反倒是嘱咐上了。

  胤祺才是最吃惊的那一个,这样居然就可以捞一个北巡随驾的名额,也不知道是皇阿玛是不是一时冲动,不过比起辛辛苦苦北巡随驾,他还是更希望能够在府里头呆着,反正又不是没见过草原,要想狩猎的话,也没必要一定要到草原上去,更重要的是草原上的膳食和酒,真心比不上京城的,哪怕烤肉也一样。

  不过在李德全面前,胤祺面上还是一派的欣喜,“有劳李公公了,麻烦您回去告诉皇阿玛,我一定勤加练习。”拿出福晋减肥的劲头来练习骑射。

  晚上,胤祺洗过澡之后,把太医给的药膏抹在大腿内侧,跟小时候一样,药膏抹上去之后凉丝丝的,很是舒服,不过一想到明日还要坐在马鞍上骑马,胤祺又忍不住苦恼,皇阿玛这又是何必呢,他又没想着当将军,至于在蒙古人面前出风头的事儿,也向来跟他都没什么关系。

  胤祺让太监去找太医拿药的事儿,不光康熙知道,四贝勒和十三爷同样也知道,连同李德全传的话,因为没有刻意瞒着,所以这俩人也知道。

  三个人骑马并排走在一块儿的时候,十三爷还打趣道,“五哥学的还挺快,弟弟当年学骑马的时候,连缰绳都拉不住。”

  皇子一开始学骑射的时候只有五岁,小孩子臂力弱,自然拉不住缰绳,不过胤祺的长子都已经快五岁了,这怎么能放在一块相比。

  十三爷自幼就备受宠爱,哪怕额娘死后才被追封为敏妃,但性子跟老八截然不同,果敢自信,直率冲动,不然的话,也不会因为三贝勒孝期内剃头,便当众打人,由此可见其性情。

  胤祺扭过头来,“十三弟这是酒喝大了?”居然还嘲讽起兄长来了。

  十三爷单手握住缰绳,姿势帅气的很,若是年长的阿哥做起来,可能还称得上‘风流俊秀’四字,不过,放在只有十四岁的十三爷身上,着实跟这四个字搭不上关系。

  “弟弟今日不过才饮了几杯酒而已,等御驾停下,再好好敬五哥几杯。”小小的少年郎,酒量可不小,最起码能把他五哥给喝趴下。

  胤祺显然也是清楚这一点的,一口拒绝道,“还是算了,十三弟还是好好为皇阿玛办差吧。”他平日里也经常小酌几杯,有时候甚至会跟福晋对饮,不过都是点到为止,不会让自己喝大了,但是跟十三弟在一块饮酒的话,就算是跟着皇阿玛出来办差,也一样会被灌得醉醺醺的。xiumb.com

  四贝勒之前一直没有说话,这会儿却是开口了,“五弟说的对,还是给皇阿玛办差更重要,切莫因为饮酒误事。”十三弟哪儿都好,就是喜欢饮酒这一点需要多加控制,小喝怡情,大喝可就伤身了。

  说来也奇怪,十三爷和十四爷都是在永和宫长大的,而且后者还是四贝勒的亲弟弟,但十四爷对四贝勒却是爱搭不理,甚至有好事的时候,不想着他亲哥,有坏事儿的时候,头一个想起来的就是他亲哥,反观十三爷,除了太子之外,最敬重的就是四贝勒了。

  所以在十三爷这儿,四贝勒说话远比五贝勒说话管用得多。

  如果说胤祺留给人的印象一直是忠厚老实,但相处的时间久了,或者交往密切了就会发现,除了表面上的忠厚老实之外,更为显著的特点是好吃懒做,显然,这四个字不管是放在男人身上,还是放在女人身上都不是什么褒义词,放在皇阿哥身上也是如此,不过这样一个人却是可以让兄弟们放心与之相交,放心借此来刷‘友爱兄弟’的名声。

  所以别看胤祺在皇子阿哥里头存在感不高,但是除了亲弟弟之外,其他的兄弟都乐意卖他一份面子,不过也仅此而已了。

  ****

  进了九月份之后,福源楼的生意就一天比一天好,下午的时候甚至座无虚席,不过利润远没有粮店赚的多,对于三福晋和七福晋而言,也就是赚些胭脂水粉的钱罢了。

  不过对于毓秀而言,这些银子全部都可以放到私库里攒起来,因为不管是她的胭脂水粉,还是其它的日常用度,全部都是从府里走公帐,反正是合理消费,她又没有刻意花很多的银子,再者,她如今也管理着整个五贝勒府,勉强也能算是个高级管理人员了,花胤祺的银子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不光是毓秀花的这么心安理得,府里的其他人也是如此,不过银子都有成例,对毓秀而言很是够花的,甚至绰绰有余,但是放到刘佳氏那里就远远不够了,每个月她都得从自己的私房里拿银子,买胭脂水粉、买首饰、买布匹,每个月实际的花费远比毓秀这个嫡福晋要高。

  以至于出宫两年多以来,刘佳氏不光花光了自己在宫里头攒下来的银子,而且还让家里人给她送了好几次,如今已经很难再从娘家那边拿到很多的银子了,上次送了200两,跟最近的这次隔了两个多月,但最近的这次也只送过来了100两,可能下次连100两都没有了。

  半个月过去了,100两银子已经花得七七八八了,刘佳氏不得不想别的法子。

  说起来京城的物价真没有贵到半个月花100两银子的程度,但是耐不住刘佳氏买的东西多,而且走的还不是府上采购的路子,而是让她院子里的下人出去采买,让人从中间扣了不少银子。

  如果是两年前,刘佳氏完全可以直接开口跟爷诉苦,但是如今红颜未老恩先断,所以她也就不指望爷了,府里头的银子都是福晋管着,想要拿银子就只能去求福晋。

  刘佳氏自然不会说自己银子不够使的,而是拿弘?N当借口,弘?N早就已经开始在前院读书了,连先生都是爷给亲自安排的,所以要一些笔墨纸砚是现成的理由。

  紫毫笔、徽墨、梅花玉版笺、罗纹砚,反正哪一样最贵就要哪样,像徽墨,胤祺平时都舍不得用,毓秀都不知道刘佳氏这是要干嘛,这么多的好东西给一个四岁的小孩子用,真的太浪费了,就算有一副慈母心肠,也没必要用在这个地方,更何况这未必是真的给小孩子用的。

  刘佳氏的开支有多大,毓秀是一清二楚,除了从宫里带出来的那二十几个人之外,府里现在上上下下都是从人牙子那里买过来的人,卖身契全都在她这儿,刘佳氏每个月支出多少银子,问娘家要了多少银子,又被下人从中抠走了多少银子,只有她不想知道的,没有她知道不了的。

  这要是马佳氏这么办,她有可能会提点几句,但是换成刘佳氏,她就只有搬好板凳、嗑着瓜子看好戏的念头了,换言之,刘佳氏怎么作都成,反正要的都是刘佳氏自己娘家的银子,她才不管这事儿呢。

  原以为刘佳氏把银子败光了之后会老实下来,要那么多胭脂水粉、首饰、布料有什么用,不顶吃不顶喝,而且大清朝穿衣打扮的潮流也是一阵一阵的,很多东西也就是用一季,就得压箱底儿了,所以根本就没必要买那么多,当然刘佳氏要是像三福晋和七福晋那么有钱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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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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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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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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