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爷对此很是坦然,他本来就是一个公心相当重的人,而且跟八爷不同,这时候的四爷并没有觊觎大位的心,当然也并非是一心一意的辅佐太子,毕竟龙位上坐的是他的皇阿玛,而非太子,就算他想要做贤王,如今要做的也是皇阿玛的贤王,而非太子的贤王。
但是跟太子比起来,上蹿下跳的直郡王、八贝勒这些人未免就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了,所以比起这些人来,四爷更偏向于太子。
至于五弟,这是个相当老实而且淡泊的皇子阿哥,有能力、也有态度,就是进取心不足,而且耽于享受,跟他不是一路人,但也绝对不会敌对。
四爷对自己足够狠,对自己兄弟也是一样,他不能限制五弟吃什么、用什么,但是自己废寝忘食的时候,五弟总得陪着,不可能两个人的差事一个人办。
所以哪怕每日好吃好喝,回去的路上也是呆在马车里吃喝睡,但胤祺仍然比出发前瘦了、黑了,只不过这变化跟四贝勒比起来还是小,对方得瘦了有将近十斤,皮肤被晒得那叫一个黑呀,而且还特别的粗糙,看起来不像皇子阿哥,倒像是个将军、侍卫,整日风吹日晒的糙汉子,一点儿都不精致。
这年头,贵人都活得精致,没享受精致生活的人就更追求精致了,毓秀就是这方面的代表。
就像是穷人乍富,毓秀上辈子过得粗糙,这辈子就追求享受了,而且心眼全都用到如何享受上去了,让人收罗了三十几本话本子,全都摆在书房里头,有时间就看着解闷儿,府里头还养了两个说书的女先生,时不时听一听,如果不是对戏剧没有兴趣,府里可能连戏班子都养上了。
胤祺回家的时候,府里的女人全都在后院门口等着了,许是男主子不在府里,没了斗争的乐趣,所以不管是侧福晋刘佳氏,而是几个格格、侍妾全都有些憔悴,有个别的还瘦了不少,也就福晋气色好到光彩照人的地步,好像胤祺走了之后,她过得比以前还好。
不过也对,俗话说的好,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放在五贝勒府也是同样,他出去办差,福晋可不就成了府里头最大的那个,自然是逍遥自在,气色哪里能不好。
不得不说,胤祺对此事有些气闷的,脸色自然不会很好看。
“爷辛苦了,厨房已经备好了饭菜,随时可以开席。”毓秀很是板正的行了个礼,说话也同样板正的很,从字眼儿到语气都规规矩矩的,仿佛不带一丝情意。
有福晋在前,莫说是格格、侍妾了,就算是侧福晋刘佳氏也没有开口的资格,毕竟她已经不再受宠,不管是身份,还是恩宠,都比不得福晋,自然要夹起尾巴来做人。
“你们都回去吧,爷去正院。”胤祺抬了抬下巴,很是疲惫的样子,坐马车虽然比在外头骑马容易,但也算不上享受,马车摇摇晃晃,一开始坐上去的时候还好,时间久了实在是……硌屁股,如今刚下马车,他的屁股还僵着呢,哪有心思跟一大家子人坐在一块用膳,还是去正院,福晋向来随意,他在正院也不需要端着,躺在榻上吃东西都行。
在五贝勒府,没人会忤逆五爷的意思,众女眷本来是打算在前厅陪着也用膳的,所以在打扮上也用了心,既不能让自己光彩照人,还得保证足够好看,最好的效果就是楚楚可怜,只可惜精心打扮的妆容没有机会发挥更大的作用,算是便宜福晋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明明已经进了后院了,去正院的话也就是四五十步的距离,但饶是这样,夫妻俩仍然是一人一台软轿让人抬着走。
等胤祺换上常服,伺候的太监已经按照他的吩咐,将饭菜全都摆在炕桌上,胤祺半倚半躺在炕上,也不用旁人伺候,非要福晋给他亲自夹菜,夹什么菜就吃什么菜,只不过不是放在他面前的菜碟里,而是直接放进他嘴巴里。
毓秀也算是开了眼界了,跟自己这种半路出家的富贵人不同,人家这才是土生土长的富贵人,比她会享受,也比她会使唤人,20多岁的大小伙子还要人喂,真是活见鬼了。
好在因为之前不知道她们家这位爷什么时候才能到,所以毓秀之前吃了不少糕点垫肚子,这会儿并不饿,不至于饥肠辘辘的喂人家吃饭,那才是活受罪呢。
不过,大概是这具身子养尊处优惯了,饭喂到一半,毓秀觉得手酸了、手腕累了,轻悄悄的放下筷子,慢条斯理的揉了揉手腕,这才不紧不慢的道,“还望爷见谅,我这手腕实在疼的很。”
胤祺闷笑,也不用人伺候了,自己拿起筷子夹菜,“原是如此,是爷考虑的不周,福晋坐下来一起吃吧。”
不管是给别人夹菜,还是给自己夹菜,虽然力道、方向不同,但用的终究都是自个的手,毓秀可没有心思让自己受苦,也不习惯别人喂到嘴里,索性端起碗来捧着喝粥,既不用筷子,也不用汤匙,虽说不雅了点儿,但房间里头又没有外人,无需介怀。
胤祺心里头更乐了,岳父虽然官职不高,但福晋自幼也是娇养着长大的,可能是没想着会成为皇子福晋,所以教养上并不怎么严苛,日子长了,倒是让他发现了福晋性子里天真烂漫的一面,煞是可爱。
毓秀并不关心她们家这位爷差事办得如何,自然不会主动问起,胤祺也没有跟自家福晋讨论差事的心思和习惯,所以关于皇阿玛给的差事,两个人是只字未提。
不过这一路上的许多见闻,却是可以拿出来聊一聊的,只不过有意思的事情不多,让人无可奈何的事情却多的很。
“有一次去检查工程的时候,正好赶上民夫们吃饭,里头一点荤腥都没有,除了菠菜,就是萝卜,胡萝卜、水萝卜、白萝卜炒在一块,看着就让人觉得好笑,也不知道口感如何,但瞧着那些民夫们吃得都挺开心的,私底下还跟爷说,他们在这吃的比在家吃的要好,油水足,关键是管饱。”胤祺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头难免有些怅然,他自幼没有尝过饿肚子的滋味,但是几种胡萝卜炒在一块,五花八门的算是一道菜,听起来就让人觉得荒唐,但是高高大大的壮汉在家里头吃不饱饭,就更让人觉得荒唐了,也不知道大清还有多少百姓依然食不果腹。
毓秀上辈子确确实实是饿过肚子的,而且还没少被饿过肚子,孤儿院缺钱的时候,她上学根本就没有生活费可带,中午饭只能硬挨过去,早饭和晚饭虽然可以在孤儿院里吃,但是粥稀的和水一样,菜也都是市场上最便宜的,甚至是人家不要的,这些也只能让她吃个半饱,前世她的身高只有1米58,多多少少也和青春期的时候经常饿肚子有关系,影响了骨骼发育。
现在她虽然衣食无忧,甚至有人伺候,有的是银子挥霍,但是饿肚子的滋味儿想起来还让她心有余悸,不过200多年以后,尚且还有饿肚子的人,现在就更不用说了,如果能让全天底下的人都吃得上饭,那康熙才能真正称得上是千古一帝。
只可惜,在她看来,康熙这个千古一帝名不副实,温饱问题尚且不说,其他的方面也并不突出,尽管康熙晚年对自己一生的评价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是他的政绩,不管是平定三藩,还是整治漕运,还是治理河道,这些功绩加起来,可以算得上是明君,但是千古一帝,还是不够格的。
所谓的千古一帝,不过是吹嘘而已。
毓秀倒不是看不起康熙帝,不过作为后人,看待历史人物都要更理性一些,不像康熙、雍正、乾隆时期的满人,眼前加了滤镜,将功绩放大,将缺点缩小,以至于连千古一帝这种话都出来了。
不过,这个想法毓秀可不敢跟任何人说,毕竟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对于皇权,她也有了更多的认知,如果非要她这个现代人来形容的话,那就只能用一个成语——胆战心惊,皇权之下,人命、自由、尊严这一切都是虚无的,都是可以被打碎的。
幸好,这辈子她的身份不低,若是穿成宫女、丫鬟,便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了,更别说享受这些东西了,甚至很有可能还会被饿肚子,这可是天底下最最残酷的刑罚了。
“前日我去给额娘请安,正好九爷也在那里,还问起爷了呢,说等爷回来以后,接他出宫玩两天。”毓秀不爱听烦心的事儿,她无力改变什么,听了也只是平添烦恼而已,干脆把话题岔了过去,也省得影响心情,上辈子遭罪遭惯了,好不容易老天爷让她想一辈子的福,她得好好惜福才是。
胤?还在上书房读书,轻易出不了宫,除非皇阿玛准许,否则的话就只能老老实实在宫里呆着,胤祺若是想要接胤?出宫的话,必须得问过皇阿玛才行。
“不在宫里好好读书,出来玩什么,不必理会。”胤祺很是冷漠的道,好事儿想着老八,出力讨好的事儿就找到他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情,亲兄弟也不成。
他们兄弟之间的事情,毓秀不是特别清楚,也懒得管,又不是她亲弟弟,再说了,历史上老九这个八爷党的中坚人物,确实下场不怎么好,但是可没跟她们家爷扯上关系,依然不会被拖下水,那她何苦操心这些,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看个话本呢,最起码可以愉悦心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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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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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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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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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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