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比方,在老十四心里,众兄弟的排位是这样的:九哥,八哥,十哥……四哥。
在老九心里,众兄弟的排位是这样的:十弟,八哥,十四弟,五哥……
不养在一块,哪怕是亲兄弟,关系也不怎么亲近,甚至还不如普通兄弟呢。
胤祺虽然长了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但绝对没有受气的习惯,不会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哪怕那个人是亲弟弟也一样,而且心里的底线谁也不能动摇,说不掺和夺嫡的那些事儿,那就绝对不掺和。
也正是因为这样,胤祺才没有被自个儿轻易拉到老大、老八那边去,反正他自幼被太后抚养长大,虽说注定与大位无缘,但无论哪个兄弟上位,都会施恩于他,最差也会是个郡王,犯不着跳进那漩涡里去。xǐυmь.℃òm
安安稳稳的活着,处理好皇阿玛安排的差事,兄弟之间争权夺利的事情不掺和,日后可以庇佑母妃,可以护着府里头的家眷,这些就够了,既没想着大位,也没想着当什么铁帽子亲王,更没想着能有多大的权力,他要求的真不多。
这般不上进的想法,在皇阿哥里头还是挺少见的,也就能跟老七有些共同语言,不过老七那是因为天生有足疾,所以素来低调的很。
不过,老九显然很是不能够理解自家亲哥的想法,当然他也没有要让自己亲哥撸起袖子下场,给八哥摇旗呐喊的意思,只不过,有些事情,比如八哥大婚时那场面,必须要有人解围,别人可能不给他面子,但是亲哥能不给他面子。
说到底,还是年纪小,所以考虑的事情少,当然了这位对老八也是迷之自信,觉得就算是直郡王倒了,他八哥也不会倒。
兄弟俩现如今见面,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说话都阴阳怪气。
老九是心里头有埋怨,老五是不爱惯着人,这天底下除了皇阿玛以外,他能惯的人就只有他自己,当然了,皇阿玛也用不着他惯着。
宜妃对此没什么反应,压根儿就没想着要管,毓秀过来请安的时候,还有心思跟她吐槽八福晋。
“八福晋好歹也是在安亲王府长大的,按理来说教养应该不差,但是前日郭络罗氏去请安,只去了惠妃那里,连良贵人的面儿都没见。”惠妃是老八的养母,良贵人才是老八的生母,而且这二人就住在同一座宫殿里,不过一个住主殿,一个住偏殿罢了。
八福晋办的这事儿,满宫皆知,都快成一笑话了,毓秀自然也不可能不知道,不过,虽说她也觉得八福晋这事儿办的跟脑子抽了一样,但还是有一丢丢的同情,毕竟,她就一个婆婆,而且还是美若天仙的婆婆,但八福晋却是有两个婆婆,哪个被忽略了都不好。
“八弟妹刚进宫,大概还没怎么适应宫里的生活。”毓秀不能讽刺安亲王府的教养,只能找了一个不太能够说服人的理由,当然了,她也没想着要说服谁。
宜妃不知道被戳中了什么笑点,很是开怀的笑了笑,露出八颗牙齿的那种,皓齿明眉,美人的一颦一笑都能醉人心脾,反正毓秀是完全沉浸在婆婆的美貌当中,要说八福晋也算得上是美人了,但每人也能分得出一二,跟她婆婆比起来,八福晋绝对是落于下乘的。
“说的有道理。”宜妃边说着,边肯定的点了点头,当年安亲王府可是跋扈的很,明明是她郭络罗氏一族的孩子,哪怕郭络罗明尚死了,但她郭络罗氏又不是没人了,哪里轮得着安亲王府把人接过去教养。
再说了,当年明尚因诈赌孙五福2000余两而被判监斩候,皇上对臣下一向仁慈,2000两算得了什么,之所以拿明尚开刀,跟明尚娶了安亲王府的和硕格格不无关系,毕竟安亲王府一脉可谓是皇上的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拔之而后快。
不得不说,宜妃对八福晋的态度很是让毓秀松了口气,毕竟宜妃和八福晋都姓郭络罗,若是同气连枝的话,日后的夺嫡之争可能也要牵连到宜妃,还好还好,宜妃并不是很能够看得上八福晋。
至于一心跟八爷靠拢的九爷,人家是妥妥的八爷党,十多年的交情,非人力可抗,她一个女眷就更是束手无策了。
本来以为出了这事儿以后,众人都以为八爷和八福晋的关系势必会僵化,但事实却让人大跌眼镜,八爷非但没有因此冷落八福晋,两个人还频频秀恩爱,人家秀恩爱的方式跟诚郡王夫妻吟诗作对的方式不同,而是更为简单明了,出行的时候并肩行走,不到半个月就发落了侧福晋,罚其禁足抄佛经,连八贝勒府的堪舆图都是八福晋最终拍板的。
这头两件事,都是清清楚楚摆在明面上的,至于堪舆图的事情,则是八福晋自己拿出来显摆的,一副想要低调但又低调不起来的样子,狠狠的拉了一波仇恨值。
不过有一件事情,大家是预料着了,自从八福晋嫁进来之后,皇子福晋们确实是热闹多了,有人天生就是主角,天生就爱当主角,明明是最小的弟妹,但是谁的面子都不给,一副爽朗大方的样子,很是快言快语。
老八是旗帜鲜明的跟在直郡王后面,但是八福晋对大福晋却不在一条线上了,只要觉得大福晋跟八福晋的意见不一致,那就立马分开成为两个阵营,一点儿都不带迁就的,大福晋如此,太子妃亦是如此,当然剩下的皇子福晋也不例外,谁在八福晋那里都没有面子可言。
同样的,谁也不会惯着八福晋,像毓秀这样随遇而安的人,都不太甩八福晋面子,连最基本的面子情都维持不了,因为八福晋根本就不给人面子,也不知道是谁给的勇气,安亲王府吗。
全年最热的七月份,屋子里放着冰块都不觉得凉快,不过五贝勒府已经竣工,不管是胤祺,还是毓秀,都没有在宫里多呆的意思,顶着大太阳也要搬家。
好在作为特权阶级,她们连动嘴的必要都没有,要搬什么东西,搬东西的顺序,搬到哪里去,宫人们比她们要清楚的多,毓秀要做的就是坐在马车上,然后让宫女打着扇子,自己捧着个冰碗,慢悠悠的品尝美食。
走到半路,胤祺就掀帘子进来了,满头大汗,甚至衣服的前襟都已经被汗水浸透了,狼狈的很。
毓秀一手端着冰碗,一手拿着汤匙,嘴里嚼着葡萄干,脸上清爽的很,既没有胭脂水粉,也没有汗水,两只眼睛瞪得圆溜溜的,跟小孩子一样。
这境遇,差别太大了。
胤祺一把将冰碗和汤勺抢过来,然后下巴轻抬,示意福晋坐到一旁去,把首座给让出来。
毓秀磨了磨后槽牙,心不甘情不愿的挪了个座位,然后让人倒了杯凉茶,这些东西跟后世的王老吉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怎么说呢,茶叶的味道要更重一些,药的味道也要更重一些,而且甜度上要稍微低,总之口感要差出一大截来,不过这可是真正的纯手工制作,里面放的也都是好东西,既消暑又解渴,不比冰碗差,冰碗也就是多了点儿蜂蜜,多了点儿葡萄干,多了点儿杏仁,多了点儿莲子,还多了点白花藕、鲜菱角和鲜芡实,有什么了不起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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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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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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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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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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