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锋皱着眉,隐隐听到混乱的哭喊声中,夹杂着叮叮当当的敲击声,似乎有人喊着“天狗食日”,来来去去的那些人,似乎根本已经忘记了,他们的大王,尚在内室之中,卧床不起。
执政三十四年,他歼灭西戎,踏平义渠,征战无数,威名赫赫,想不到也会有如此无力的一天。
想当初,他听史官说起齐桓公称霸一世,临终之前,却因五子争位,生生饿死后宫之中,虫出于尸而无人过问时,还曾嗤之以鼻,认为齐桓公那是年老眼花,误信奸佞,才会落得那般下场,去没想到,自己也有无人理会的这一刻。
纵使他当年能一剑无敌,纵横沙场,连西戎义渠的蛮族都对他闻风丧胆,如今却连起身喊人的力气都没了。
窗外变得一片漆黑,内室无人照看,自然也无人点灯,看着周围的一切被黑暗吞噬,离锋心中莫名地有些恐惧,生老病死,哪怕一国之君也无法躲过,只是总有那么一点点不甘心,那么一点点难以言状的疑惑。
他这一生,见惯生死,哪怕在义渠一战中身负大大小小二十九处刀剑之伤,如同一个血人般,也不曾怕过分毫,反倒将那些素来凶残的蛮人都骇得闻风而逃。
驯过最烈的马,杀过最凶的人,掌万千兵马,横行无忌,天下诸国间,更无一能应之敌。
如此畅快的人生,本当再无遗憾,可偏偏当他午夜梦醒之时,总会被梦中那莫名的人和事揪扯得心痛。
唯有在梦中,他才能感觉到那种被掏空的心肺般的痛苦,像是有什么东西硬生生地从他身体里切去了一块。
可一旦醒来后,就怎么也想不起失去的到底是什么。
唯有此时此刻,连生命都要随着呼吸流逝的时候,他方才隐隐地抓住了一点儿记忆的影子。
那是一抹绿色的影子。
轻灵、俏皮、任性,一双月牙儿般的眉眼弯弯,算不得什么绝色,甚至过于坚定的眼神大大有悖于礼道中所推崇女子应有的贞静温婉。
那女子的模样让他感觉十分熟悉,却偏偏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她。
窗外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他能看到的地方,都已沦入黑暗之中,甚至没有一个人来看看他,为他点燃一盏灯。
膝下的那些子女,不知是怕了那食日的天狗,还是怕误了争夺继位的权力。
那些宫人臣子们,只怕也在忙着追随新主,根本无人关心他这个已经动弹不得、垂垂等死的老人。
黑暗中,他仿佛又看到那个绿色的身影,背着个人,微微弓着腰,声音清脆如黄莺儿一般。
“我上山打猎的时候,豹子和野猪都扛过,你也不比他们沉!”
“离锋,你真的喜欢我吗?”
“我已是孙家妇,决不可能再嫁于你……”
他心头猛地一跳,那声音,那面孔,仿佛近在眼前,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要伸手触摸。
一伸手,那画面便如泡沫般破碎消失,可脑海中却如潮涌一般,喷涌出无数既熟悉又陌生的画面。
熟悉的是,因为全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
陌生的是,已经有数十年,都不曾想起过这些曾被他视为生命的记忆。
“离心蛊……原来如此……”
离锋的唇角忍不住露出一抹微笑来。
原以为自己根本不曾有情,后宫的女人们,也不过是为了联姻结盟,传宗接代。征战天下,所向披靡才是他的宿命战场。
现在才知道,他不是天生无情,而是因多情而忘情。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心不知。
哪怕心里已经忘记那段情那个人,可本能却让他无法再接受新的人新的感情,连自己都不知不明,这么多年的无情,是源自心底被封存的记忆
“青青……青青……你可记得我?”
“若是能够重来一次,我不要当什么秦国公子,也不要你再去孙家,会不会……一切都不一样了呢?”
窗外的天空慢慢明亮起来,日食已过,惊乱的人们终于恢复了冷静,方有人想起来,病重的大王竟被他们忘在了脑后。
虎老余威在,纵使如今的大王已老,可昔日大杀四方纵横无敌的煞气,已然足以让他们退避三尺。
只是没想到大家都退避的结果,竟是无人服侍。
太子和几个兄弟战战兢兢地在秦王寝宫外跪拜请见,连喊了数声,都无人回应,内侍方推开房门,便见里面扑棱棱飞出一只青色的大鸟,冲过人群,笔直地飞向天际。
众人大惊之下,再回头望去,却见秦王离锋静静地平躺在榻上,一只手放在心口处,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似在沉睡之中,不知做得什么好梦,连这么多人都无法将他唤醒。
“父王!父王——”
太子喊了几声,终于还是忍不住膝行向前,凑到离锋身前,伸手在他鼻翼前试了试,跟着手一颤,又摸了摸他的心口,握住他放在心口的那只手腕脉一试,终于放声大哭了起来。
“父王!父王薨了!——”
“父王!”
“大王!——”
秦厉共公三十四年,日食现,白昼见群星,有大星坠于西方。
秦厉共公薨,葬于人力,在位三十四年。其间,伐大荔、义渠,使西戎不得进。晋乱,助赵伐智,杀智伯瑶,助赵魏韩三家分晋。
其剑法卓绝,武力超群,人皆畏其勇武,然杀戮过重,终谥号为厉。ωωω.χΙυΜЬ.Cǒm
后人对他的评价如何,继位的长子能否继续扩张大秦疆域,慑服诸国,离锋都已经不在乎。
因为他醒来之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艘摇摇晃晃的小船中,后背上疼得一阵阵抽搐,可眼前那熟悉的面孔,却让他又惊又喜,如在梦中。
“青青?”
青青抱歉地看着他,“既是我连累了公子,此番试剑大会,不如由我代公子出手?”
离锋怔怔地望着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眼前的青青,不过十五六岁年纪,正是豆蔻年华最亮丽娇俏的时候,眼神明亮清透,哪怕微微皱着眉带着几分不安,亦让人挪不开眼去。
当初他受伤后,青青就曾提过代他参加试剑大会,他当初一口拒绝,她便自行去了,不知怎地便与孙奕之走到了一起,却与他渐行渐远。
这一次,他绝不能再这样轻易放过机会,当初不知自己一时心动便错过一世,如今苍天可怜,又给他一次机会,让他重新来过,不论是真是幻,他都绝不放手。
“好!”离锋点点头,握紧了手,仿佛抓住了曾经从掌心滑过的那抹绿色。
青青愕然地望着他,原以为他碍于面子,决然不肯,没想到他真的答应,肯让她代为比剑。
不知是因为受伤失血过多,还是因为其他变故,他的脸色格外苍白,眼睛却格外的亮,那般亮晶晶地凝望着她,其中包含着狂喜、惊诧、珍惜、深情……她看不懂,也想不通,只是莫名地有些脸上发热,心跳加速。
既然如此,那就——留下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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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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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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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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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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