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是调集了整个新田城的兵马,将王宫守得严严实实,飞鸟难进,这才派了两个千人队,配合离锋手下的狼卫,将成功新田城区如篦梳理而过,就差掘地三尺,可孙奕之和青青两人,却如同水滴入海,飞鸟归林,连一点影子都没留下,消失得干干净净。
到第三天上,孙奕之收到了消息,李聃和扁鹊一行人,终于也到了新田。这几日新田城许进不许出,城中大街小巷皆有人巡查搜捕,城中人心惶惶,可外面来的人,却是一拨接一拨的不见少。
赵鞅从先前告病回乡之后,至今已有近半年,这一次居然赶在这当口回来,晋王就算再怕死,也不得不打开宫门,迎接这位执政上卿入宫议事。
一入宫,赵鞅看到宫中戒备森严,如临大敌之势,大为不满,若非这宫中禁卫统领亦是赵氏之人,他连进都不会进去一步。毕竟,当初的下宫之变,便是赵氏一族最为惨痛的教训。
此次乃是赵无忧随他前来新田,赵毋恤留守邯郸,经营邯郸晋阳一线的赵氏领地,方一抵达新田,便有赵氏族人前来向他禀报了这几日发生之事,他方知孙奕之逃出邯郸之后,竟赶来新田拦截离锋一行人,却被离锋联合晋王设伏,险些中计身死,全凭一身本事脱困而出,还毁了明光殿,惊得整个晋王宫上下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
不但如此,就连秦国驿馆那边,离锋身边带着近百狼卫,居然都没能拦下此人,让他一人独闯驿馆,火烧马厩,毁了一半驿馆不算,还真的救走了青青。
赵鞅初闻此事之时,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孙武用兵之神,天下皆知,可大多数人都认定乃是兵法之功,只要手下有精兵强将,手中有神兵利器,便可所向披靡。对于孙奕之,大多数人并未看在眼里,毕竟,孙家已在诸国间客联合之下毁于一旦,就剩这么一个人,还被夫差驱逐出国,流浪四方。
就算他继承了孙氏的兵法武功,可他也继承了孙家的血海深仇,诸国之中,但凡参与此事之人,皆无人敢用他,如此骁勇善战之将,就这样无处可去。
赵鞅不是没想过留下他,原本以他与青青的关系,化解昔日仇怨也不是不可能,可偏偏离锋来插了一脚,让赵毋恤不顾一切地做下那些事,彻底断了和好的可能。这次动用越国蛊虫之事,他也是事后方知,深恨赵毋恤一时糊涂,毁了自家最出色的剑术天才,这才匆匆赶回新田,不想孙奕之竟跑到了他的前面,还当真拦截下了离锋一行人。
只是他们都很清楚,就算他救走了青青,也无法离开此地。
青青身上的离心蛊一日不除,就无法逃出离锋身边。可区区方圆十里之地,又能经得起几次筛查?
翻遍了驿馆周围十里之内,都没找到那两人的踪影,离锋这才意识到,自己忽略了最明显的地方,立刻让人又搜查了一边驿馆,果然发现其中一个杂物房中,有不少食物残渣,墙上还用木炭草草地写了“多谢”二字,显然有人在此逗留过几日,不用想,除了那两人之外,别无他人。
一想到这几日他们就在自己身边,看着他如没头蝇虫般到处搜寻他们的下落,还不知如何嘲讽取笑,离锋一怒之下,挥剑将墙上的字劈得粉碎,不料那面墙上忽地弹出一物,冒出一股青烟,他猝不及防,吸入了几口,顿时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江十三和秦易等人大吃一惊,没想到这墙上草字之后竟有如此恶毒的机关,急忙将离锋抬回房去,先灌了些水,然后又喂了几粒解毒药下去,折腾了大半日,方才见他气色渐稳,终于安下心来,不由暗暗庆幸,还好那毒烟的毒性不算强,顶多让公子睡上一两日……
心念及此,两人不由都面面相觑,这个时候,离锋若是昏迷不醒,就凭他们两个,如何能指挥得动晋国军士去搜捕孙奕之和青青?
他们却不知,在离锋倒下的那一刻,青青同样感到一阵眩晕,头痛欲裂,险些一头栽倒在地。孙奕之急忙将她扶住,送到了扁鹊面前,急切地问道:“这蛊毒又开始发作了,还请神医救救青青!”
扁鹊握住青青的腕脉,几乎能感觉到她手腕又瘦了一圈,简直如同皮包骨头一般,整个人憔悴消瘦得让人看着就害怕,生怕稍一松手,她便会倒下,再也无法起来。
“别担心,这才不要紧。应该是蛊母那边出了状况,子蛊有所感应,才会躁动不安。我先给她扎几针,封住她的血脉运行,让那蛊虫不敢乱动,以免伤到她的内腑。”
孙奕之连连点头,看着他给青青施针,心知定然是离锋已经发现他们的藏身之处,毁了他的留言,中了机关毒烟,才会有所异常。只可惜他如今投鼠忌器,还不敢对离锋痛下杀手,以免那蛊虫发作,当真拖累了青青。只是一想到他们两人之间,因这该死的蛊虫被牢牢系在一起,离不开走不得,他心中就说不出的难受。
若是他当初早些发现越人的恶毒之处,又怎会累得她受此痛苦,这几日两人朝夕相处,他已看到了青青手臂上的齿痕,自是知道她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才能支撑着坚持到今时今日。
扁鹊下针的速度很快,十几枚银针封住了青青的周身要穴,让她出于沉睡状态,血脉运行减缓,若非仔细观察,几乎看不到她活着的迹象。
“神医,若是那子母蛊之间互有感应,那如何能解除蛊虫而不被蛊母发现呢?”
扁鹊瞥了他一眼,轻哼道:“你也说了,子母蛊之间互有感应,若是我现在动了子蛊,那边立刻就能发现她的方位,如今我用银针将子蛊逼至她肩头,以龟甲锁住,先隔绝了他们之间的感应,再设法除了这鬼东西。”
“神医已找到解药?那青青有救了!”孙奕之闻言大喜过望,差点就想抱住他狠狠拍几下,方能表达此时此刻的激动和感激之情。
“你可别乱动!”扁鹊抬手就一针朝他扎过去,见他赶紧收手,老老实实地坐好,这才摇头说道:“这蛊虫虽是毒虫,却是以蛊师心血培育,并非寻常毒物,也没有什么解药。除去它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它逼出体外,那东西只要一离开人身,就不过是个虫子罢了,我一龟甲就能把它给拍成泥!”
孙奕之闻言苦笑不已,叹道:“若是能将它逼出体外,青青也不至于吃这么多苦头了。”
扁鹊点点头,说道:“说的不错。这蛊虫早在一年之前被人植入她体内,当时若是发作,也不过寻常。可它生生隐藏了一年,就连我当初给她治病之时,都不曾发觉。可见这东西已融入她血脉之中,想要驱除,当真是难上加难。”
孙奕之心一沉,可忽地灵光一闪,急忙问道:“神医说得是难上加难,并未说无法可解,莫非神医已有办法?”
扁鹊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说道:“我这一路上也不敢歇,一直在翻查大巫的记载和《神农本草经》,总算找到点东西,只是能不能成,却未有把握。”
“只要能救青青,你尽管说,就算是再难找的药材,我上天入地也要找回来。”孙奕之果断应下,生怕他反悔,“就请神医尽快救人,让她少受些苦痛。”
“这药材倒不成问题,”扁鹊却摇了摇头,说道:“问题是,这蛊虫子母相连,逼不得杀不得,若想驱离出去,怕是只能用“引蛊”之术。”
“引蛊之术?”孙奕之闻所未闻,只是见他神色悲悯,心中亦是有些不安起来,“无论用什么办法,只要能救青青便可。有劳神医一施妙手,救救她吧!”
扁鹊叹息一声,说道:“不是我不救她,而是这引蛊之术,本非正道,乃是以精血为饵诱得那蛊虫从一人之身,转入另一人之身,如此一来,等同以命换命,救一人而杀一人,如何能为?”
孙奕之闻言一怔,脑中闪过无数个念头,最后方才问道:“神医的慈悲心肠,在下自是明白。然这世上多得是恶贯满盈之辈,若是以他们的性命,来换得青青之命,又有何不可?”
“此计不通,”扁鹊摇头说道:“这引蛊之术本就千难万难,需用人心头精血相诱,又要肌肤相接,若是那人心有杂念,并非诚心相助,失之毫厘,那蛊虫非但不会离体,反而会立刻发作,那种噬心穿肠之痛,绝非她能够忍受得了啊!”
孙奕之顿时明白过来,为何他的神色那般古怪,这引蛊之术的关键之处,便在于受蛊之人需心甘情愿不说,还会肌肤相亲,那能够给青青解蛊之人,除了他自己,还能有谁?
一命换一命,想要救她,就要用他的命来换,扁鹊自然以为,此事绝无可能。
“若是引蛊成功……”孙奕之缓缓问道:“我还能活多久?”琇書蛧
扁鹊愕然地看着他,神色渐渐凝重起来,“你……你难道真想将那蛊虫引入自身?”
孙奕之笑了笑,从成亲之日青青出事后,他还是第一次如此轻松地笑出来,如释重负一般,满不在乎地说道:“你不是也说了,除了我之外,还有谁能将那鬼虫子给引出来?只要她好好活着,我……若是不在了,就请神医日后多加照拂于她,切不可告诉她引蛊之事。”
“这……”扁鹊修眉紧锁,看着他轻松的笑容,心中却如同被压上一块巨石一般,沉甸甸得几乎无法让人呼吸,“我也只是从大巫昔日的手记中看到这种蛊术,可若是真正施行,我也并无十全的把握,或许在引蛊之时,便会出现排斥,到底能不能成,尚未可知。就算成了,这蛊虫经过刺激之后,何时爆发,我也无法估计。”
“明白了。”
孙奕之的神色平静至极,这些日子以来的担忧、紧张、焦虑,看到她如此受苦时的心痛,到此刻知道结局后,却豁然开朗,做出决定后,所有那些不良情绪统统烟消云散,整个人似乎都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哪怕只有一成把握,也好过这般等死。神医尽管放心,我这条命硬着呢,在她没事之前,我没那么容易会死。更何况,那离心蛊不过是个子母蛊罢了,只要不离开离锋,也没什么大不了……说不得他发觉要跟我绑在一起之后,自己先受不了,就此毁了蛊母也不一定。”
他说得轻松,说到离锋之时,更是戏谑嘲讽,似乎不过是要去玩个极有趣的游戏,而不是在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扁鹊见他这般洒脱,心下亦是佩服不已,他自幼跟随师父一起游历天下,见过无数奇难杂症,治病对他而言并非难事,可他见过太多因病而分崩离析的人家,或是因为久病拖累,或是因为后宅倾轧,大多数男子身边妻妾如云,莫说专情一人,妻妾若患上这等奇难杂症,男子多数休妻另娶,或是冷眼旁观,生生熬死了原配再娶。
不论是男女之别,还是以命换命,这引蛊之术之所以失传,只怕就是因为这里面的手段太过血腥,也很难找到一人肯心甘情愿地将别人身上的蛊虫移至自己身上,所以扁鹊才会那般难受,随口便让青青顺其自然,听天由命。可没想到,这一转头,孙奕之竟有此心,而且毫不犹豫地应下此事,若能成功,这将是他亲手做的第一个病例,能够从中汲取到的经验,当真是无比宝贵。
思前想后,见他如此认真,扁鹊终于还是点了点头,说道:“好!既然你有此心,事不宜迟,你去安排一下,我便尽快给你和青青引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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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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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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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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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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