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沉鱼记>第十六章 不惭世上英(6)
  孙奕之不记得自己有多少年没见过阿爹的这个结义兄弟,只记得自己八九岁时,阿爹战死沙场,乾辰就再未回过姑苏城。虽然年年都曾派人送回节礼,连他的生日都不曾落下过礼物,但人一直固守边疆,征战无数,从一个英姿纷发的少年,变成如今这个粗豪威猛的武将,若非他认得坎字营旗号,今日当面也未必认得出他来。

   乾辰上一次看到孙奕之时,他还是个稚龄儿童,一晃十多年过去,面前的男子竟与义兄有八九分相似,那个曾经带着他一起血战沙场的义兄,仿佛一下子穿越时光,又回到他面前。只是他一回姑苏就收到了消息,知道孙家出事的经过,刚回宫请罪,本想求大王允他带兵为孙家报仇,不料却得知大王命人追杀孙奕之。他一时情急之下,怒骂伯嚭陷害忠良,大王识人不明……

   夫差原本就忌讳着这些统兵将领与孙家的关系,他不受君命私自回城本就是大罪,居然还敢为孙奕之说话……刚被孙奕之差点掀翻了王宫的夫差当即勃然大怒,立刻就让人将他拿下问罪,甚至连审也不审,直接交到了辟邪手中。

   辟邪当日被孙奕之如拖狗般拖过宫中,后来又被降职待用,对孙奕之早已恨之入骨,乾辰一落入他手中,他便打定了主意,绝不给他翻身的机会,当即就挑断了他的手脚经脉,彻底废了他的武功,施遍酷刑后,才丢进这黑狱水牢中任由蚂蟥吸血。

   他原以为自己就这样死定了,熬刑之时,满心灰败,只恨自己这些年为吴王卖命,都不曾替义兄尽孝,眼看着孙家尽没,也无法出一分力。却没想到,此刻一睁眼,还能看到这样一张熟悉的年轻的面孔,一时之间,乾辰死死的盯着孙奕之,连手脚被废之时都不曾落泪的铁汉,一双虎目中终于滚落下两行热泪。

   “奕之!奕之!”

   孙奕之感觉到他激动得浑身发抖,心下一恸,点点头,轻声说道:“乾叔,是我。奕之来迟,累及乾叔,实在是罪该万死!”

   “蠢货!”乾辰咧嘴一笑,他的一副美髯在用刑之时,被烧得七零八落,连下巴和嘴角都是燎起的水泡,一笑牵动伤口,疼得整张脸都扭曲了,却还是抬手想要敲一下他的脑袋,可手筋被断,抬抬手,连动都没法动一下,只能摇头叹道:“我已是个废人,你又何必来管我?孙家只剩下你一人,若是有什么差池,我又哪里有脸下去见你阿爹?”

   孙奕之苦笑一声,说道:“阿爹若是知道我连累了乾叔,我才没脸见他和阿爷呢!莫说这些,先离开此地要紧,若是晚了,只怕辟邪那奸贼会再来。”

   乾辰也是个痛快的汉子,事已至此,也不多说废话,忍着痛让他从水牢栅栏中拆下几根铁棍,绑在双脚上,勉强支应着走了几步,孙奕之用斗篷给他盖住头脸,如来时挟持着炎亭一般,推着华元朝外走去。

   华元本就与乾辰相识,只是他素来明哲保身,今日却被卷入这劫狱案中,眼见辟邪如此酷刑虐杀,又听闻炎亭坑杀三百亲兵,从一开始的被迫带路,到这会儿,已变成了主动配合,不用孙奕之再催促威胁,便已主动去叫开牢门,冲着牢头呵斥了几句,让他们看好里面的囚犯,不得擅自用刑,等候大王之命……

   如此这般教训了一顿之后,牢头和狱卒们看到里面的囚犯依然在,甚至看起来还多了些血痕,心中暗暗吐槽,只怕是他们方才用过大刑,怕人死了,才让他们小心伺候。这些人谨慎有余,却也不曾想过,堂堂大司寇,也会带着逆贼乱党前来偷龙换柱地劫走死囚。

   等出了黑狱之后,孙奕之先扶着乾辰上了马,然后又扶着华元上面,靠近他低声说道:“令孙就在你卧房的衣橱之中,我点了他的睡穴,四个时辰自然解开,你自行回家,他醒来便无事了。”

   华元眼神复杂地看着他,虽是被他绑架挟持而来,可今夜之事,他说不出是非黑白,久掌刑狱,自然知道夫差王命已下,孙奕之已彻底被打为叛逆,再无翻身之机,可怜孙武一世英名,到如今,连个能继承他衣钵的儿孙都没了。再看看乾辰,他更是感伤不已,冲着两人抱拳道:“就此别过,二位——保重!”

   孙奕之点点头,目送他策马离去,这才上了自己的马,顺手帮乾辰牵着马,朝着西市平民区缓缓而行。

   姑苏城在建造之时,就已划分各坊各区,坊市按经营分片,居住区却是按等级划分。除王宫之外,朝中重臣都住在距离王宫最近的区域,而世家人口众多,各自成坊。而这平民区,实则为城中底层,最为肮脏拥挤,人口混杂,却也最容易藏身隐匿。

   孙奕之带乾辰去的,还是上次青青所找的地方,只是孙雅之的尸体当日已被送回清风山庄安葬,这里依旧荒僻破败,根本无人收拾。他在收集消息时,也清理了一遍孙家在城中的产业,果不其然,夫差早就安插了人手,若非他当日让管家带人离开,只怕那些人也难以幸免。

   尽管如此,他昔日交游广阔,除了军中和世家子弟之外,还结交了不少市井之徒,这次全靠几个混迹市井的小混混,才找到了乾辰被囚之处,掳走了华元的孙子,逼他带路换人。

   在这个时候,他已不敢再去找那些世家好友,就算那些人敢冒违抗君命的风险帮他,他也不愿再连累他们,更不想去试探人心,考验他们是否会出卖自己。

   反倒是这些市井斗鸡屠狗之辈,不引人注目,就连辟邪,也未必能想到,昔日高高在上目下无尘的兵圣之孙,会与这些人往来。

   只是看到这空荡荡的院落和阴暗潮湿的茅屋,孙奕之忍不住又想起那日在此见到青青时的情形,不知此时此刻,她是走了多远。

   青青就站在馆娃宫的飞檐之上,将辟邪的头颅挂在檐角的兽头上,眺望着远处,心下亦是一片怅然。

   她知道孙奕之教她《采薇》的心思之后,便已知道,他要去做的事,已不需要她同行。他是兵圣的传人,就算吴国不能容他,以他的本事,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去?

   而她,终究要回越国的苎萝村中,陪着阿娘,在山中牧羊打猎,过属于她自己的生活。

   帮他引开辟邪,断了这个祸根,让他可以安然去做他要做的事,或许是她最后一次能帮他做的事了。

   辟邪的这颗头颅,就留给夫差,也算她留下的一点纪念。

   “青青?”

   下面传来一把轻柔动听的声音,青青一听,低头一看,遍看到施夷光独自一人,站在宫前的石阶上,仰望着她。

   月光如水,洒在她的身上,她只穿了一身素色的纱裙,在夜风中翩然若飞,那张绝美的面旁上,黛眉轻蹙,秋波流转,白得几乎近似透明的肌肤吹弹可破,只有那樱桃小口一点朱红,在月色下显得格外清灵飘逸,有若落入凡尘的天上仙子,让人一见之下,便难以转开视线,甚至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克制住,生怕动静一大,便会惊破这梦境一般的美景。

   夜已深,周围看不到一个宫女,青青双臂一振,从屋顶跳了下来,轻盈如飞鸟般落在施夷光身边,拉住她的手臂,轻笑一声。

   “夷光姐姐,我要回去了。”

   施夷光看看她,又抬头看了眼被她挂在飞檐兽头上的辟邪,轻轻叹息一声,“回去也好,不要再来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原本就不该连累到你,只是……青青,回去以后,小心一些,若有事,可去找范大夫……”

   “范大夫?”青青眨眨眼,又看了她一眼,“可是范蠡范大夫?他是大官儿,我不过是一介村姑,哪里能见得到他啊!夷光姐姐,我今晚就离开姑苏了,你可用我捎信回去?”

   “不用。”施夷光苦笑了一下,她的家人,此刻应该都由范蠡照看着,只不过,勾践的人肯定也不会少,她若有信,自可通过离火者的渠道送回,无需累及青青,更何况……她轻叹一声,“青青,对不起。”

   青青一怔,不解地望向她,“为什么对不起?”

   施夷光微微垂下头,面露凄容,“你在吴国的事,只怕已传回了越国……只怕以后,你都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平静度日了……”

   青青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她为何让自己去找范蠡了。她在吴国所为惊动了不少人,但除了离锋之外,大多数人都将她当成了孙奕之的人,她乐得轻快,自不会去解释。可欧钺和素锦,还有好几个离火者都知道她的身份来历,自然会传回越国。

   而如今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磨剑,正是求才若渴之时,知道她的存在之后,只怕不会轻易放过她。

   看到施夷光满面愧疚忧虑,青青忽而一笑,伸手揉了揉她的面颊,轻笑道:“这有什么好怕的!吴王夫差我都不怕,勾践难道还比他多个三头六臂不成?我回去是为了侍奉阿娘,可不是给他们做事,他们若是惹恼了我,我的剑,可不是吃素的!”

   她说得轻松,全然不以为意。施夷光心中却有忧虑重重,难以言表。青青根本不知道,越王虽不及吴王勇武,但心机深沉,手下又有文种范蠡这等人中之杰,若是真要算计于她,只怕她的剑再快再利,也劈不开那些无形的天罗地网。

   “你放心好了!我才不怕他们呢!”青青欢快地说道:“我是来向你辞行的,我刚学了首小曲,唱与你听可好?”

   不等施夷光点头,她已经轻声唱了起来,只是她的声音清脆明快,原本忧伤的曲调,被她一唱,竟也带上了几分夏日里的明媚阳光。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施夷光怔怔地站在月光之下,遥遥地望着青青离开的方向,耳畔似乎还萦绕着她的歌声。

   那是《采薇》,她入吴之前,曾在越王宫受教三年,那三年里,曾经有一个人,教会她这首歌,教她读懂每一段词,每一个字。

   那时他曾说,三年之后,便可打败吴国,接她回国。

   她在吴宫忍辱负重,积郁成疾,每每心痛之时,总是想着念着,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你在何方?

   三年又三年,她已成为吴宫最受宠的妃子,夫差对她言听计从,宠爱有加,可她依然忘不了,苎萝村河畔的青青薇草,忘不了那个曾经承诺带她回家的人。Χiυmъ.cοΜ

   这几年来,她已经不敢唱,不敢听这首小曲,却没想到,在这样一个时刻,突然听到一曲不一样的《采薇》。

   她抬头望月,瓷白的面容与月争辉,明眸中闪烁着比星光更灿烂的光芒。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何时,才能真的轮到她回家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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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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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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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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