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南宋谍士>第1954章 回望辽东照散城、敌众我寡、胜败无凭
  此时的孛鲁,咬牙切齿的提着马鞭,转过头就去找那位东夏太子蒲鲜帖哥。却一眼看见那个家伙已经带着马,远远的离开了自己马鞭的作战半径……

  “真他娘的气死人了!”此时的孛鲁一腔怒火无处发泄,一把就将这根金柄嵌宝石的马鞭摔在了地上!

  ……

  其实沈墨心里非常清楚,这次战斗的获胜,并不代表着双方的实力有多大的差距。

  他能够取胜首先第一点的原因就是,对面是猝不及防,而自己这一方却是处心积虑。

  在沈墨早就预设好的战场上跟对方作战,他自然是具有极大优势的。

  其次,沈墨收获了今天这场胜利,跟他的山东军陡然用出钢臂弩这种大杀器有着直接的关系。

  如果要是对面的蒙古军,知道自己这支一万人的山东军装备了这么多钢臂弩。那他们的万人队就绝不会轻率的冲到自己二百五十米之内——当然,这种好事可一而不可再,在接下来的作战之中,蒙古人绝对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

  以蒙古人狡猾之极的战术思路,和他们极度强盛的单兵素质,沈墨估计接下来的战斗,绝不会像第一场这么容易!

  因为眼下沈墨占据的两个优势,不管是地利还是突然性,全都已经丧失殆尽。当他们这两支大军再次动手的时候,那时才是双方斗智斗勇的真正时刻!

  ……

  不过现在,这场仗虽然有些胜之不武之嫌,但是沈墨却必须这么打。因为他迫切的需要一场胜利,来积累自己军队心中的骄傲和自信。

  现在他这个目的,已经成功的达到了。此时山东军每一个战士的心中都会这样想:纵横天下的蒙古大军又怎么样?咱们还不是轻轻松松打了他一个七千比零?

  而当今天的这场战绩,传到通州其他各个部队时。当他们知道连山东军这样的冷兵器部队都能杀得蒙古军尸横遍野,其他的四大野战军再对上蒙古人的时候,就会占据更大的心理优势。

  而这种心理优势,往往在战争中具有巨大的作用。败的总是一败涂地,而胜利者觉得自己怎么打都能赢,这样的事例简直不要太多。

  所以在沈墨的精心准备、反复筹划之下了,他的第一场战斗以完胜结束,后面的作战还将继续下去。

  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任务之后,再接下来对蒙古人的作战将会更加艰巨,而沈墨也将迎来他此生,最艰难的一次挑战!

  ……

  而这个时候,远在东辽国那边,则是另一副景象。

  此时此刻在咸平府东南一百五十里外的照散城,交战的双方已经先后到达战场,在这里针锋相对起来。

  目前的情况是:王云峰这边的人马是一万名山地步兵,一万匹战马。

  他们装备的铠甲相对比较轻盈,所以运动速度极快。而且这支山地步兵军中也装备了大量的钢臂弩,他们具有的是远程射击和机动性方面的优势。

  而另一边,则是东夏和东辽加在一起,共计十六万联军。

  其中一方是东夏国三王子蒲鲜合哥,带领着自己麾下的四万东夏士兵。

  而另一方则是东辽国大将军耶律无极,他现在手里的兵力是十二万,其中包括四万的雷王军和四万武王军。

  ……

  照散城在现今的辽宁省清原县,在这个时代还是一座孤零零的小城,矗立在辽河平原的一座小山上。

  现在的蒲鲜合哥,在经过了这么长一段时间的紧张之后,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这位蒲鲜合哥今年十九岁,他的大哥蒲鲜帖哥两面三刀、狡猾奸诈。二哥蒲鲜宣哥性格坚毅,风风火火。而他作为老三则是显得稍稍有些软,但他的头脑却是很聪明。

  这一次东夏兵败,他父王蒲鲜万奴让他率军南去,而自己则是来了一招金蝉脱壳,朝着北方跑了。

  那个时候的蒲鲜合哥简直是心丧欲死,觉得自己的血都凉了!

  他这位老爹异常偏心,一见到国内的情况已经难以逆转,第一件事就是把最心爱的大儿子,太子帖哥派到了蒙古那边去。

  实际上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是最安全的一条路线。

  而自己作为小儿子,毕竟还是没有像他二哥那样,被留在会宁府守城。其实除了那个傻乎乎的二哥,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一件事,就是谁留下谁死。基本上当时的会宁府就是个无解的死地。

  但是作为蒲鲜万奴来说,要是全家一个不剩全都跑了。那么士气顿时就会落到最低点,就算会宁府里留下多少士兵都没用,大家连个最起码防守的样子都不会做出来。琇書網

  所以当时的蒲鲜万奴也是万般无奈,才把自己性子最傻最直的那个二王子,给顶到了会宁府城墙上。

  在这之后,蒲鲜合哥原本以为自己能跟在父亲的身边,说明老爹还是心爱自己这个小儿子的。

  可是没想到,当蒲鲜万奴来上那一招金蝉脱壳的时候,自己却成了那个壳!

  ……

  从那时起,蒲鲜合哥心里已经产生了变化。他咬着牙聚拢兵将,笼络士卒。即使身在异国带领着士兵到处流窜,他也是解衣推食、拼命施恩,封官许愿、到处拉人!

  那时在蒲鲜合哥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只要这支队伍不散,我就还能活着。只要活下去,手里攥着兵,就还有希望!

  到时候,蒙古大军被他大哥勾回来,在东夏国打境内打跑了山东军。他那个老爹就会立马跑回来。至于他……只要他能活到那个时候就行!

  到时自己要是能带着这四万人回到东夏国,不管怎么说也算是立了一功。他就还能继续当自己的太平王子。

  可是要是手里的兵散了……一旦发生那样的情况会产生什么的后果,这位蒲鲜合哥真是想都不敢想!

  于是他到了东辽国境内之后,一打听到现在东辽之主是耶律无极大将军,手里还有十二万强横的东辽军队。这位蒲鲜合哥就知道自己肯定是打也打不过,跑也没地方跑。

  于是,蒲鲜合哥立刻就使出了自己平生无往不利的一项绝技……

  如果我要是干不过你,我就果断加入你那一伙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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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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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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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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