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不是我做的”项凌风很想这样说,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在季柔的注视下他突然无法开口为自己辩解。
恍惚间,在他眼里的季柔还是那个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季柔,她的眸子清澈又明亮,还是那个有心思一眼就被人看穿的季柔。
过去美好的日子像放电影一样一一在项凌风的脑海里闪现。
“凌风,今天是小柔两周岁生日,今天我们去叔叔家里给她庆祝生日,一会儿你一定要祝她生日快乐哟。”项妈妈拉着项凌风的手说。那年季柔两岁,项凌风也不过才四岁多一些,但是他仍然记得那天发生的事情。
那天,他跟父母一起到季家参加季柔的生日宴会,也是那天季柔第一次开口用她软糯糯的小奶音喊了他一声“风哥哥”,所以他牢记至今,从未忘怀。
季柔开始说话比同龄孩子要稍微晚一些,都快两岁了才学会喊爸爸妈妈,四岁多的项凌风没有想到她学会喊的第三个人是“风哥哥”,其它人也没有想到。
就是她那声软糯糯的“风哥哥”拉近了他们两人的关系,从那以后只要有小小季柔的地方,基本都能看到小小项凌风的影子。
用当时大人们的话说,项凌风就像是守护在季柔身边的骑士,只要是她需要他,他准会出现在她的身边,为她扫除一切困难。
后来,他们慢慢长大,项凌风上小学时,季柔还在上幼儿园,但是项凌风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去季家陪季柔,陪她一起看一些幼儿园的小朋友看的智力书,陪她一起写字画画。
时间一年又一年,两年时间很快过去了,季柔也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季柔开学那天,身边除了爸爸妈妈的陪伴,还多了一个项凌风。
从那以后,已经上三年纪的项凌风每天上学放学都会等季柔一起,她不会做的作业,他教。她懒得不想看书,他陪。
小学是这样,初中是这样,高中是这样,到了大学还是这样。
季柔这丫头长得水灵,到初中时就有许多男生围绕在她的身边转了,可是她从来不不正眼瞧那些男生,除了她的风哥哥。当然王子和猴子二人另当别论,因为季柔可能从来没有拿他们二人当异性看待。
初中三年,他们一起经历过的事情不少,但让项凌风记得最清楚的是他脚扭伤不能走路那次。
那时候他已经初三了,而季柔不过是刚刚上初一的小女生,可是看到他扭伤的脚,她二话不说,往他身前一蹲“风哥哥,你上来,我背你去医务室。”
他已经发育成了大男孩,而她却很瘦,那么瘦小的她怎么可能背得动他,可是季柔坚持要背,项凌风也犟不过她的牛脾气,本想试着让她背一些,她背不动自然就会放弃。
他哪里知道,她瘦瘦的身体却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她背着他几乎是小跑着到了医务室,把他交给校医的那一刻,她也瘫倒在椅子上,半天没能缓过神。
同样的,项凌风上高三时,季柔才上高一,那一年他们都成熟了,渐渐懂得了男女感情,但是他们还是保持着最纯真的那份友谊。
他们家离学校不远,每天他会踩着单车载着她去学校,而她总是在他的身后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每一件细小的事情经过她的嘴里说出来,他都会觉得特别有意思。
如果哪天她突然不说了,他会觉得不习惯,便会主动追问,于是这样的日常,也成了他们相处当中的甜蜜方式。
高中过后,他顺利考入a大,a大与他们所上的高中不在同一个方向,但是他还是会每天送她去学校,放学接她回家。ωωω.χΙυΜЬ.Cǒm
那个时候,他每天最开心的时刻就是早上上学前和每天晚上放学后接到她时,她甜甜笑着软糯糯地喊他一声“风哥哥”。
只不过,那个时候的他已经年满十八岁考到了驾照,家里给他买了车,他开着车子送的季柔。他们的交通工具不一样了,但是他们之间的甜蜜相处却丝毫未变。
不,应该也有改变,上大学后的他天天都在盼着她快快长大,希望自己可以早点把她变成自己的女朋友,希望可以早些时日把她娶回家。
这个目标,又让他等了两三年才得已实现。
一年前的那天,当季柔终于点头愿意做他的女朋友,当他终于可以以她男朋友的身份自居时,他幸福得像是拥有了全世界一样,兴奋得有两个晚上没有睡好。
季柔那丫头胆子大,但是心思单纯,他因为她而失眠了,她却什么都不知道,看着他一脸疲倦时,心疼得都快哭了。
她哪里晓得,他那是因为她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他高兴的。
那个时候的季柔全心全意信赖他,相信他每做的一件事情,相信她每说过的一句话,他做什么事情她都无条件支持她。
有人问过他,他照顾了她这么多年难道不会累么
怎么会累
因为他的生活中已经习惯了有她,他的生命里早就为她预留了位置,他们都不知道能够让她如此信任和依赖,他能得满足和开心。
他喜欢看她笑,喜欢听她甜甜地软糯糯地喊他一声“风哥哥”,可是此刻他才真正意识到,他做过的事情对她的伤害有多大。
她还是喊他“风哥哥”,但是那音调和语气再也不是他熟悉的那声“风哥哥”了。这些日子,他都认为是她变了,现在才明白改变的人是他。
因为是他恨,他妒忌,他想和她在一起也不再单单是因为和她在一起很开心很快乐,只是不甘心她被别的男人抢走。
在他的认知里,季柔本来就该是他的,仿佛他已经早早地在她的世界里烙下了属于他的专属标签
就是因为他的妒忌,因为他的恨,因为他的不甘,让她失去了她生命中的第一个孩子,甚至可能让她今后都无法再做母亲。
这是他的本意么
不是
一直以来,他都是想把全世界的快乐给她,让她永永远远都幸福得像一个小公主一样,身边的人宠她爱她疼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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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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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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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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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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