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月却是没有继续说下去。她猜测,罗信之所以会在短短月余时间里衰老得连腰杆都直不起来,定然和龙玉有着脱不开的干系。
罗信没有了龙玉,也就没有办法再拿别人的生机来延续自己的寿命。再加上他身患痼疾,若是没有龙玉强行续命,怕是他早就化作了一捧尘土。
是以如今他失去了龙玉傍身,之前占据的旁人的生机渐渐流逝,让他的身体再次走向衰败。
不过这些猜测,涉及到龙玉的真正秘密。沈月曾和李荣约定好,不会再让第三个人知晓这些,所以即便是天宝,沈月也没有多言。
“这个罗信还真是烦人!都变成这副尊容了,依然阴魂不散。你等着,我去给你报仇!”
沈月没说话,天宝还以为她是被吓着了,交代了一句,就要追上去给沈月出气,不料却被沈月一把拉住衣角。
“不必了。他已时日无多。眼睁睁的看着报应落到自己身上,这已经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
等到沈月脖子上被罗信掐出来的那一圈儿骇人的青紫痕迹终于消失,幽州城的天气也渐渐转凉。
道路两旁堆积着金黄的落叶,让负责清扫城内卫生的人可是好一阵苦恼。
自上次有惊无险之后,沈月和天宝再没有见过罗信。
随着龙玉的热度渐渐消散,沈月的生活也逐步归于平静。倒是有不少人冲着她这“幽州第一女状师”的名号来找她断案,只不过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今儿是张家的菜被人偷了,明个儿又是李家的人怀疑锄头被邻居盗了,甚至还有人丢了私房钱,也跑来向沈月求助。
总的来说,幽州城内一片平静,再没有什么大案发生。
在一个再平常不过的秋日早晨,李荣收到了京中来信。
上头那位不知又想到了什么,召他即刻起程回京。
李荣坐在桌案前,手里捏着薄薄的一页信纸,紧皱的眉头就没有松散过。
天宝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李荣,紧张兮兮的问道:“公子,可是召您回京的?”
李荣点头,神色淡淡。他觉得这封信来得太不是时候,原本他还想在幽州多逗留一段时间。
可是如今……圣名难违啊!
见李荣点头,天宝顿时就咧开了嘴。如果不是李荣表情实在算不得好,天宝此刻早已激动得一蹦三尺高,还要欢呼一声。
天知道,他老早就想回京了。幽州这破地方有什么好的?连京城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
可是李荣不发话,他一个小小的贴身侍卫,心里再怎么着急也没有用,只能耐着性子等着。
至于李荣不愿意回京城的原因……天宝用膝盖想都能想出来——除了沈月,还能是因为什么?
不过这也是天宝纳闷的地方。沈姑娘有什么好的?长相清秀,可是放在京中一众贵女里比一比,只能算是中上。
京中哪家贵女不是自幼便被家中精心培养?诗词书画,琴棋歌舞,厨艺女红,起码有一两样精通的。可是再看沈姑娘呢?xǐυmь.℃òm
相处了这么久,天宝确实不知道,沈月除了会破案,还会什么。
至于出身嘛,就更是没法儿比了。什么国公府的嫡小姐,侯府的嫡长女,哪一个的身份,不把沈月甩出八条街开外?
更要命的是,沈月还“嫁”过一次。尽管新郎当天夜里就死于非命,可是这也改变不了她嫁过人的事实。
沈月唯一能胜出那些京中贵女的地方,似乎就只剩下一个性子爽朗大方了。
想他家公子身份尊贵,是京中文武百官都要敬着三分的小郡王,想娶个什么身份的女子不行?
偏偏却喜欢上了一个平民女子!
天宝收拾包袱收拾到一半,抬起头来,偷偷打量着李荣的神色。就见李荣眉头仍旧紧皱,甚至连坐姿都没有变动分毫。
天宝心里便悄悄的叹了一口气——万一小郡王为了沈姑娘而不肯回去怎么办?那可是抗旨啊!
唉,他这个贴身侍卫真是操碎了心!
沈月端着一盘子瓜果过来的时候,瞧见的就是这样一幕。
李荣端坐于桌前,正拧眉沉思着什么,而天宝则像个小媳妇似的,在房里东奔西走的收拾着行李。
沈月见状,心下了然,“你们这是要回去了?”
“是啊,沈姑娘。上头命我们公子即日起程。这段时间,承蒙姑娘照拂。这一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见面。”
天宝的语气是藏不住的欢快,沈月又怎么看不出来他的兴奋。
倒是李荣愁眉不展,甚至在天宝向沈月道别的时候,他还不满地瞪了天宝一眼。
天宝浑身一凛,顿时不敢再乱说话了。
沈月早就想到了这一天的到来,或者可以说,她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场离别。
不管这段日子里,两人相处得多么融洽,沈月心中始终清楚地知道,她和李荣,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就像是两条相交的线,在某一点有过交集之后,便渐行渐远。
在一切尚未发生时,沈月就已经接受了这份命中注定。她是一个聪明的姑娘,所以心中从未有过不可能的奢想。
在她的刻意控制之下,一切情绪和感觉,都像是一壶味道极淡的清茶。
李荣在时,她不会有多欢喜,同样地,李荣离开了,她也不会有多难过。
沈月把自己的心守得很好。
见沈月来了,李荣一直拧着的眉头终于松开了些许,他深深地看着沈月,似乎想把她的面容刻在脑海里。
她是这么好的一个姑娘,京中那些所谓的名门贵女,连她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这样的她,若是一直留在幽州,就如同明珠蒙尘,暴殄天物。
当然,李荣也承认,最主要的是,他不想和沈月分开。
这段时间以来,他已经习惯了像这样朝夕相处的日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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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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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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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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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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