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闲着没事,就独自跑去商场逛逛。
京都给她感觉最大的不同就是车多。不但两个轮的自行车多,四个轮子的也比哈市大街上多很多。这可能就是首都吧,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中心,最繁荣的城市。
上辈子孙英群也不是没来过京都,但是都是走马观花地旅游或是出差。但是这辈子不同,她要在这座城市生活至少四年。
商场很大,东西也比哈市要齐全。不过对于见过后世的孙英群来说,东西还是少的可怜。可能是审美不同频,反正孙英群看到女装后一点想买的欲望都没有。ωωω.χΙυΜЬ.Cǒm
孙妈妈当然不会亏待闺女,走的时候给孙英群带了好几百块钱。其实,孙英群上的是军校,每个人都有津贴。而且孙英群还是带薪干部,津贴更高。
但是,逛商场是女人骨血里的天性。即便是现代,传统的零售业已经近乎是夕阳产业,商场中仍然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女性的身影。
而且,网购中女人也同样扛起大半边天。要不怎么都说,消费的百分之八十都是我们女性同胞所缔造的呢
“不买就让开,别在这占着地方妨碍他人”一个稍微尖利的女声从后方响起。
孙英群回头一看,一个高挑的年轻女子正不耐烦地站在她身后。女子的旁边还有一个闺蜜式的矮个女人,此时她正挽着高挑的女子,扬着脖子,对孙英群说。
柜台前的人并不是很多,最起码孙英群的右边就没人。
但是,孙英群的壳子里毕竟装着一个成熟的灵魂,跟两小孩子一般计较既没意义,也没意思。孙英群向右边靠了靠。
那个高挑的年轻女子就挤了进来,不但是她,连一旁的闺蜜女也一起挤进了不大的空隙。
“文文你看,这件红色的大衣最配你了。你这么白就应该穿红色的,映得脸色好看”矮个女人声音尖细地指着刚刚孙英群正对面的红色呢子大衣说道。
显然高挑女子也是很中意这件红大衣的。但是,看到价钱后笑容有些变干。
“文文,现在这种款式的大衣正时髦呢昨天,我还看到高娟穿了一件。不过她的那条是浅棕色的,远没有这件红色的好看。
你看,这颜色多鲜亮,你穿上之后,肯定能把高娟压下去”尖细的声音再次响起。
其实孙英群逛商场也是带着任务来的。她想给孙大嫂买一件衣服作为礼物。在哈市,孙妈妈给孙大嫂准备的都是红肠,大列巴一种特产酸面包之类的特产美食。
但是,孙英群还是想给大嫂买件衣服。以后要在京都混四年,虽然可以住校,但是跟当地的大嫂打好关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孙大嫂虽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了,身材并没有走样,人也年轻,才三十岁。刚刚孙英群还在犹豫到底要买什么,现在看来,这件红色呢子大衣真的不错呢。
而且从身旁两个女子谈话中,还可以看出这红大衣的款式正是时下流行的。买回去给大嫂,想来她会喜欢吧
“服务员,请把那件红色的呢子大衣拿过来,我看看”孙英群把服务员叫过来。
“唉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呀明明是我们先看到的”那个阴魂不散的尖细声音又一次响起。
孙英群的脾气再好,也有些生气了。这俩女人都在这看了半天了,难道你们不买还拦着不让别人买不成。
这次孙英群没跟她们客气,直接对服务员说道,“不用看了,你直接给我包起来吧。开票,我去哪付钱”
“喂你看价钱了吗你有钱吗可别到时候付不出,让人家服务员白忙活一场。”尖细女声刻薄地说道。
服务员打包的手也停了停。说实话,这件红大衣确实好看,又时髦。但是就是因为价钱太贵,一直挂在店了无人问津。
这穿着朴实的小姑娘,不会是为了跟旁边的女子抬杠,而逗我吧
孙英群今天因为是去帮文芳安顿,所以并没有穿什么特殊的,普通的棉袄棉裤而已,连军装都没穿。
“我买不买得起是我的事,倒是你们。既然是你们先看上的,那好,我就给你们一个机会。现在,你们买吧”孙英群讽刺地说道。
这件大衣标价一百块,对孙英群来说价格一般。但是在那个几毛钱就能吃饱一餐的年代,花一百块钱买一件衣服,确实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
一旁高挑女子的脸色明显也不好看。但是她倒是没有任何言语的表达。
“文文,你不要吗这大衣真的很适合你”尖细女声还在试图说服高挑女子。
但是刘文插在衣服口兜里的手紧紧地攥着今天她所有带出来的五十块钱,脸色变的越来越青。按理说,在那个年代,能带着五十块钱逛街的女孩真心不多。
一个成熟工人一个月都未必能挣五十块钱。但是,今天刘文手里的五十块钱却是那么的烫手。
“你们不要吗如果不要的话,就不要在打扰人家服务员工作了。服务员,票开好了吗”孙英群已经转过头来,不再理她们了。
然后拿着服务员开的票,往收款台走去。
“这丫头肯定是装的,就看她那穿着,能买得起一百块钱的衣服。别逗我开心了。不信你看着,她一会儿肯定偷偷跑掉。”尖细的声音在孙英群身后恨恨地响起。
孙英群并没有回头跟她理论,根本没有意义。不多时,孙英群拿着付过钱的票据回到了柜台。出示给服务员看。
连服务员都有些吃惊,还真买了。挂着更加甜蜜的笑容,把包好的呢子大衣递给孙英群。
孙英群道谢之后,提着新买的大衣,转头看向已经脸色铁青的高挑女和矮个女,“以后看衣服可得先看好价钱,否则,把真正能买得起的顾客挤走了,就是你们的不对了。是不是呀,服务员同志”
服务员一脸尴尬地赶紧称是。
矮个女气鼓鼓地瞪着孙英群,高挑女子已经铁青的脸蛋更加铁青了两分。她从牙齿缝里挤出了一个,“你”字后,就没有下文了,匆匆地转身逃走了。
矮个女狠狠地剜了孙英群一眼,赶紧转身追她的好闺蜜去了。
晚上孙大嫂看到孙英群给她买的礼物,虽然嘴上一直再说你看你这孩子,随便花什么钱。还这么贵,我又不是没有衣服穿
但是眼睛里的笑却是骗不了人的。
孙英群推着她赶紧换上试试,还特别合身。孙大嫂站在镜子前面照了又照。要不是还得下厨做饭,都不舍得脱下来。
当晚,孙大嫂饭后,就提点了孙英群很多她要去拜访的人家的禁忌。孙大嫂也是在部队大院里长大的,对大院里的老人还是知道的。
孙英群感觉孙大嫂的提点很有用,毕竟去拜访是想结好,而不是想去结仇的。如果说话能说到主人家的心坎里,才能留下个好印象不是吗
最先拜访的当然是孙大嫂的娘家。孙大嫂姓吴,名叫吴颖。吴家是老牌的红三代。跟人家比起来,孙家的根基就略显单薄了。
孙大嫂的爷爷是京都军区的政治部主任,军衔应该跟军区副司令同级。她爸爸原来是跟孙爸爸同级的,也是个师长。好像还有个叔叔,还是伯伯的,但是不再京都军区。
在地方军区,应该也是位高权重的存在。最后,大嫂还有一个小姑,结婚之后就转业了。现在在市政府里工作,管着一个部门。平时不在部队大院里住。
孙大嫂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哥哥不在京都军区服役,至于弟弟,孙大嫂很少提起,可能不在部队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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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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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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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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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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