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被翻浪,魏先生的动作是前所未有的狂野,横冲直撞,肆意娟邪,周洲感觉自己像大海上的一只小木船,被突如起来的12级级暴风雨突然困住,她在这场征伐中早早败场,只知道醒来时一切已经恢复平静,可到底是不一样了。
她倚在巨大的落地窗前,仰看窗外那烂漫阳光,如此美好又绚烂,可是终究是留不住啊。
她无数次问自己,后悔吗?不,不后悔,她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她自甘自愿,她不会后悔。
宋家别墅。
宋雪在自己这边试衣间里打量着这件礼服,她的母亲宋夫人在一旁站着,脸上是遮掩不住的欣喜,看着梳妆台上琳琅满目的炫目首饰,直说宋雪嫁的有福气,有了那么阔绰的老公,以后一定是会过得很滋润。
宋雪被她说中心事,撒娇着让她不要再说
但她心里却是认可的,她宋雪就是天生的千金小姐,合该高人一等,辛家和宋家不相上下,两家联姻,她倒也是亏。
她手摸上裙服,指尖下的料子细腻又光滑,再看看款式,层层叠叠的流苏繁复瑰丽,漂亮的叫她舍不得移开眼,她沉浸其中不能自拔,笑弯了眉眼。
而另一边,宋家书房大门紧锁,不时有乒乒乓乓的撞击声和闷哼传出来,路过的佣人都下意识的放轻脚步,匆匆走过去,主人家的事,他们可管不着。
紧闭的门后,宋安臣双膝跪地,背脊却挺得笔直,像一棵挺拔的松树。
书房里有看不见的硝烟弥漫,他们都拉进了身体里的弦,两个人更像是仇人,而不是父子。
宋简礼恨铁不成钢看着自己的大儿子,什么好心情都没了。
“你这个孽障,惹谁不好,偏要招惹魏家那小子的女人,竟然还被她迷的忘了正事,我真是恨不得没有你这么个儿子,你说你做错了没有?!”
宋安臣抬头看向他,宋简礼脸上净是狰狞的表情,他竟然还笑了起来,反唇相讥道::我知道是什么错?我何错之有?是魏徽泽他自己守不住,被我挖了墙角,怪得了谁?周洲是我喜欢的女孩儿,是我的真爱,我没错!”
宋简礼听了他这么一番话,简直要气炸了,他怎么生出来这么个混账,真是恨不得一出生就把他掐死了。
“你,你这个混账,非要把我气死才罢休,什么真爱,谁给你锦衣玉食的生活,你的一切都是我的,没有我,你不过比路边的乞丐高贵多少?你到底还认不认错?”
他反手一推桌子上的东西一应而落,玻璃杯摔的四分五裂,而雪白的文件则哗啦啦铺满一地,刺目的白,肆无忌惮,肆意舒展,像满天尘埃里陡然开出的一朵朵无色的花。
他看着那个恼怒的男人,他早已鬓生华发,脸上也有了皱纹,他忽然想起了那张照片,?忽的就笑了。
他什么也不说,只是朗声大笑。
随后他站起来跑出家门,发动车子行驶在公路上,他想,这真是一个笑话,他好像疯了。
不是疯了,又怎么能半夜离家,他穿梭在大街小巷,他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也无处栖身。
那个男人一向言出必行,他现在身无分文,到真和路边的乞丐没什么区别了。
他把车停在一处路口,风铃叮叮咚咚,夹在中间的精致镂空小相框随风旋转,碰撞着发出低沉的铃声,一声声,像是敲击在他心坎上,重重的。
他看着照片中眉目淡然的女子,那双总是含着清淡雾气的眸子里第一次有了郑重的情绪。
妈妈,我该长大了。
从少年到男人的转变,不是抽烟喝酒,也不是穿西装打领带,是心,是由一颗柔软稚嫩的心蜕变成一颗坚强的心,可以打碎无数次,也可以拼凑无数次,累累伤痕堆砌成的盔甲终将让他强大到无所畏惧。
他突然有了倾诉的欲望,可是到底是年少冲动,只要想到只要想到他立马拨了过去。
已经是半夜,周洲独自一人拥着柔软的床被,肌肤摩擦面料的滑腻触感在手心久久不散,天再冷却也冷不过她的心。
从昨天开始,他们就一直维持着表面上的平静,他再也没碰过她,一张床,被生生分成两半,像是楚河汉界那么分明。
她最喜欢又最害怕的莫过于夜晚,欢喜的是,她还可以听到魏先生的呼吸声,害怕的是,明明他们之间不过咫尺,却是天涯海角那么遥不可及。
他缩手缩脚蜷缩在被子下面,睁着眼什么都看不见,没有他的怀抱,自己竟然连睡也睡不安稳。
陡然间,甜蜜的歌声响起,空气中似乎有无形的波纹微微荡漾着。
她坐起身体,一头如锦缎般的长发便披散滑下,幽兰的光镀染上她黑色的发,黑暗里,她没有开灯。
“你睡了吗?”是宋安臣的声音。
“没,才刚躺下。”
她回答。
如果说在床上躺了四个小时零30秒才算刚刚躺下的话。
“那你要不要出来,楼下有惊喜哦。”
“好啊,我出来。””
手机屏幕一黑,眼前失去了唯一的光源,卧室里静的能听见他们浅浅的呼吸声,周洲轻轻打开床头小灯,橘黄色的暖光撒了她一身,她转转过头瞬间忘了呼吸。
灯光下她清楚的看见魏先生那一双眼睛,布满了红色的血丝,看着他侧脸在灯光下苍白的几近透明,周洲好半响才扭过头,不敢再看他。
心头蓦地一阵窒息。
他们谁也没说话,衣服????的声音在落针可听的房间里响起,不到片刻,她就已经换好衣服准备出门。
周洲弯腰关灯,黑暗中伸手不见五指,她终于看不见他,而他也终于看不见她。
她走近门扉时,突然响起来魏先生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就是太冷了,冻得她骨髓都痛了。连血管里的血液都凝固了,那声音像一层冰沙,凉薄又寒冷。
她听见他说:“我们分手吧。”
他也听见自己的声音:“好。”
周洲关门转身,身体里撕心裂肺的痛,像一道闪电,要把她撕裂成粉末尘埃,她几乎站不起来,可她还是站起来了,怎么那么疼呢?她想,怎么能那么疼呢?
后来她知道了,原来她是他的一个肋骨,现在这个肋骨要脱离,最疼的不是魏先生,反而是她这个肋骨。因为这意味着她要失去所有,放弃一切。
脱离开他,肋骨活不了,他脱离了肋骨,反而能活得更好。
因为她这根肋骨有毒啊。
爱情是一朵红瑰玫瑰,我原为你拔光所有的刺,祝你幸福。
……
周洲套上两件大衣,跑下楼才发现自己还不是低估了琛城的冬天,这简直是一场灾难,她一个人站在路边,冻得瑟瑟发抖,什么惊喜,连只鬼都没有!
在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宋大少爷的车刚好开过来,鲜艳又醒目的骚包红,简直像冬天里的一把火,火火火火火……
她看见这颜色,或许是心理作用,感觉整个人都有了一点温度,是一点点,至少不像刚才那样呆板阴郁。
看一下亮眼的颜色,心情也会变好吧。
车子一个流畅的滑行旋到周洲身边,还有迅疾的冷风,叫她不由的打了一个寒颤。
红色的车门从里往外打开,此时的宋安臣是很少有的沉稳,对她说:“进来吧,外边儿冷。”
“你还知道冷?”
周洲透过车窗看他,也不客气,直接坐到了副驾驶上。
车子里开着空调,很暖和,周洲穿着两件大衣,竟然感觉有点儿热,她脱下一件放在怀里。
夜半无人,如果是不是知道他的为人,她还是真有点害怕,可她就是知道,宋安臣这个琛城的第一花花大少到现在还是一只童子鸡。
他做事堪称放浪大胆,可骨子里却十分谨慎保守,走一步算十步大概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人吧,可是今天……
周洲不由得侧目,宋少爷今天状态不太妙啊。
眼见车子越开越偏,越开越荒凉,周洲心里渐渐打起小鼓,她开始问他:“你的惊喜呢?不会就是把我拉到荒无人烟的地方,任我自生自灭吧?”
“怎么会,我是那种没良心的人吗?估计还有一个小时,你要困了就先眯会儿。”
“哦。”周洲嘴里应着,脑子飞速旋转小转盘打的却打得噼里啪啦的响。他们已经开了一个半小时,还有一个小时的车程,估计已经出了市郊,又想实在是想不出目的地。
她百无聊赖的看着窗外一成不变的婆娑树影,森郁浓稠的绿色,黛青色的山峰连绵起伏,白雾蒸腾或深或浅,他们这是要进山吗?
可是车子又太平稳了,这样平坦又宽阔的道路又怎么会通往人迹罕至的山岭,连盘山公路也不是这样的呀。
好烦,有谁在拍她的脸,好痒,还让不让人好好睡觉啦!
周洲气鼓鼓地睁开眼,正要轻拍她的脸的宋安臣也被逮个正着,悻悻的放下的手,见她已经醒来,说道:“周洲,我们到了。”
什么到了?脑子里这会儿黏黏糊糊的周洲有点儿摸不着头脑,恍惚了好一会儿才彻底清醒。
她穿上大衣,才从车里爬出来,登时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
那黑绒布似的天幕上繁星璀璨,宛如一颗颗宝石镶嵌其上,清晰又明亮,熠熠流光的星辰漂亮的令她不敢眨眼,唯有小心翼翼的呼吸,睁开双眼看着眼前这个瑰丽美妙又绝伦的星空。
清风拂过,白雾渺渺,忽的一朵袅娜的从眼前飘过,挟裹着草木寒霜。
她这才发现自己正置身山峦之巅,那白雾正是云海山林的云雾,林海浩渺,黛色的山体隐匿在夜色之下,隐约露出绰约的影子,这是只有身临其境才能体会到的心情,原谅她学海泛舟20年,此时竟然想不到一首应景的诗句。
心脏仿佛感到她的情绪,胸口处砰砰跳动,格外有力的激动,她看到这一切的时候,双眼发亮,只有一点太冷了,零下十几摄氏度的低温,即使是一阵小风也能带给人刮骨割皮的撕裂感。
周洲紧了紧身上的大衣,问他:“你怎么想到来这儿的,挺好,就是太冷啦。”
宋安臣得意的笑,并不回答她,在车厢里翻捡几下,扒出出一条黄色毛毯,绒绒软软的,他也忘了是什么时候拿准备的,没转身就扔给了周洲。
自己却坐在了悬崖边上,双腿悬空,下面是深不见底的深渊,说句话连回声都传不上来,特别是夜里往下一看,黑漆漆的像一张张开的血盆大口,真是特别考验人胆量的地方呢。
看一眼就能让人心惊胆战,魂不附体,一想到这下面是几千米的深谷,摔下去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平常人怕是早就远远地避开了。
可他倒好,竟然直接坐下了,那姿势就像在河边垂钓的渔翁,特别的装13,周洲只想到这个。
可周洲也不是好惹的,她有什么好怕的,抱着毛毯就径直走到他旁边,也寻个地方一并坐下了。
坐下来的那一瞬间,她才发现自己手已经被汗水洇湿了,原来她也是害怕的,特别是越看越怕。
忽然想起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的一句话,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
她不敢再看下面,扭头去看胆大无比的宋安辰,他依旧还是那副淡定的让人想揍他的样子。压下心里的冲动,她咽了一口唾液,才开口问他:“你不怕吗?”ωωω.χΙυΜЬ.Cǒm
宋安臣微微一笑,“怕。怕着怕着就没感觉了。”
一瞬间,周洲看他的眼神都变了,那里明晃晃的写着三个大字,神经病!woc!她怎么交了这么一个神经病。
半夜带人去爬山,她还脑子也抽筋去了,现在坐在这悬崖边上,不上不下孤立无援的样子,真是自作自受。
又是一阵冷风,她赶紧用僵硬的的手臂给自己围上毛毯,这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了,看他脸色发白的样子,她不由得冷笑连连,少年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哈哈哈!她内心小人狂笑三声,真是大快人心。
“你带我来这儿是殉情吗?”周洲突然幽幽出声,声音缥缈的有些失真。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带你来聊天的,你看有谁有本少爷这么聪明,他能找到这么一个能看星星,又能看月亮,还可以陪你畅谈到天明的地方,姑娘感动了吧,那就——呃!”
他瞥见周洲一脸寒霜的样子,什么话都没了。
“我顶着零下十几度的低温,你跟我说来这里是看星星看月亮,那要不要我再和你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从人生哲学谈到暴力美学,让你好好切身体会一下啊?骚年!”
“别那么认(暴)真(燥)啊,我就是开个玩笑,其实今天是有个正事要跟你说,所以我才选了这个地方,清净。”
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吧,周洲在心里默默补充。
“周洲,”他面容一肃,脸上再也找不出刚才玩笑的影子。
“我给你讲个故事听吧。”他正经经的开始说起来,风在听,树在听,山在听,云在听,她也在听。
20年前,琛城还不是国际大都市,但它所拥有的财富却是全国都数一数二的。琛城有三大世家:顾,辛,宋。
那时候男人还是只是一个不受宠的私生子,他有才华又聪明,竟也引得别家千金投怀送抱,其中他最喜欢的却是一个小家族的女孩,那个女孩子漂亮又聪明,眉眼间有他最喜欢的活力,总是朝气蓬勃,光芒四射的样子,像个小太阳。
所以他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将那女孩子娶回家。
可是人呢,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
一开始他是十分喜欢的女孩子的,可是时间一久,再好看的花也看厌了,她的活力四射成了不守妇道,她的聪明能干成了巧于心计,而女孩子却没发觉丈夫的变化,仍旧是一心一意守着她的小家,她仍旧沉浸在幸福里,不可自拔。
男人开始夜不归宿,身上总会留下那么一两根长长的头发,妻子不相信,直到有一天她带着儿子去逛街,亲眼看见她的丈夫挽着另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走进一间高档珠宝店。
妻子忘了她五岁的孩子,疯了一样冲出去,然后她死了。
被路边过路的货车直接从身上碾过去,成了一摊肉泥,浓稠的血流了一地,红艳艳的。
她的儿子亲眼看着他的妈妈被黑漆漆的车轮压过腿,肩,最后是脑袋,砰!血水混合着白色的脑浆炸了一地,到处是白色和红色,像是刚出锅的豆腐脑,甚至还冒着热气。
“所以,那个男孩儿是你吗?”
“真聪明,你猜对了,可惜没有奖励。”
他突然举起手,最终也只是轻轻落到她肩膀上,替她拢紧了微微敞开的毛毯。
周洲抿起嘴唇,“谢谢。”
“不,你怎么能对我说谢谢呢?”宋安臣仰头看向星空,依旧是那么漂亮,空洞,谁也不知道刚才那一瞬间,他想到了一个多么疯狂又可爱的想法,并且就差一刻,他就将它付诸于行动。
可爱的周洲,我不能那么自私,尽管我很想和你一起留在这里,可是我不能这样做。
“周洲,你要幸福。”
“宋安臣,我可以叫你哥吗?”
“哥。”
她歪头枕上他的肩膀,固执的叫他。
他们眼前都是绝路,可她不想死在这里,太丑,太荒凉,她会寂寞的。
“哥,我想哭,可是我哭不出来。”
她的声音渐渐的染上了哭腔,岩口的冷风刮割着肌肤,痛一寸一寸在脸上蔓延,可是再冷再痛也抵不过她的心,那里空荡荡的,她早就已经把自己的心挖出来,捏成了粉末。
“哥,我不会幸福了。”
周洲闭上眼,一片黑暗,耳边响起她痛苦的声音,像是正忍受着莫大的痛楚,他说:“周洲,你不要这样。”
不要怎样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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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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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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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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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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