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春风入我怀>第 46 章 爱而不得
  宋平安第一天上班,姜长乐特意比往常早起两小时,七点半钟下楼排队,买了双人份的香菇肉馅小笼包和小米稀饭。

  他比姜长乐爱吃包子,从前季晓芸给对门送包子,张听兰的反馈通常以宋平安的饭量为主体,说她儿子早上只吃两口饭,一吃包子却能搭配着再咽下一碗粥。姜长乐虽然早吃够了季晓芸制作的包子,但是家包不如野包香,外面买的着实别有一番风味,也就可以和宋平安同食一样早餐。

  她去的包子铺和马记面包房开在一趟街上,这时段是上班高峰期,马路上塞得水泄不通,住在附近的上班族和大爷大妈是排在早餐店门口的主力军。

  姜长乐买好东西往家走,至拐角处朝隔壁小区的方向瞥了眼。那小区门口走出三五人,其中一个女人把黑发挽在脑后,侧脸显出一抹英气的高鼻梁。这娇小的女人身后跟着一男的,他戴一副银框眼镜,步频低,但是长腿大步能轻易赶上前人。

  他们逐渐并排走,男的揽过女人的肩膀,似乎与她耳语。女人转脸仰头瞪着对方,嘴巴紧抿,不一会儿甩开他的胳膊,迈开生风的步子穿越马路。

  目睹这一场哑剧,姜长乐陷入连心语都沉默的状态。

  季长善与彭朗相识已是让人讶异,看他们那亲密的样子,房东变姐夫这事儿似乎板上钉钉。巨大的信息量让姜长乐迫切需要一物品搀扶,四周空旷,她收回晃动的眼光,不知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

  进了门,宋平安不在客厅。姜长乐把早饭搁在餐桌上,双手撑在桌子上好一会儿,听见他房门开启的声音。

  宋平安衣冠楚楚,米白衬衫配卡其色西裤,姜长乐没心思称赞他的职业装,只问他是否知道房东的婚姻状况。

  他挑起长眉,不明白姜长乐何出此言。她拉开椅子入座,手上解着塑料袋,把温热的小米粥插了吸管递给宋平安,嘴里讲述着方才在街上偶遇季长善和彭朗的事。

  姜长乐顺便提了一嘴,之前季晓芸过生日,季长善回家要户口本,左手无名指上戴了钻戒。宋平安吃着包子,脑海中在描绘彭朗和季长善站在一起的样子,莫名觉得相配。姜长乐吸了一口小米粥,原本若有所思的目光倏尔发亮,“你记不记得呀?上次出海钓鱼,房东说他隔壁住着一个海城女孩儿,很漂亮。”

  经她提醒,确有其事,宋平安点了点头,说季长善和彭朗也许是近水楼台,日久生情了。姜长乐对姐姐的生活十分关心,想给季长善发条微信询问真相,但是她们一年到头甚少联系。

  她们姐妹俩一母同胞,面孔上无半分相像,性格迥异得像出自两个家庭,可是姜长乐很拿季长善当姐姐,逢年过节都会给季长善发送问候,偶尔还会问一问姐姐在绛城过得怎么样。每一条发过去的消息,季长善皆回复,只不过间隔时间五小时起步,且寥寥数语显出冷淡。

  姜长乐怕叨扰姐姐,最终放下手机老实吃饭。宋平安在她对面坐着,能清晰望见这人攒起的眉头。

  她可以和宋平安讲任何事,却绝口不提和姐姐的过去。每个人都有保留秘密的权利,宋平安尊重姜长乐的秘密,于是转移话题,跟她聊了会儿闲话,到点出门上班,让姜长乐在家好好准备短片剧本。

  他走出小区,选择步行方式去往青松,路过隔壁小区的时候,他瞥了眼大门口,一栋栋公寓楼林立。宋平安觉着他房东蛮有个性,出租七十平的两室一厅,自己倒蜗居狭小的单间公寓。

  快端午节了,说不定可以借假日的由头请彭朗出去钓鱼,到时候帮姜长乐问一问他和季长善的关系,而更好的情况是他们四人一起吃顿饭。

  这么想着,十分钟的路程在不经意间落在身后。眼前一栋棕色为主体的建筑像松树干,宋平安走入旋转门,第一次刷了卡牌入闸门,汇入青松上百号员工之列。

  电梯间铺设暖棕调大理石,地面光滑如镜,可以映出人影。宋平安站在几个陌生员工之间,他们的目光充满审视,仿佛谁都知道他宋平安是何许人也。

  旁人的打量并未动摇宋平安的镇定,人生下来难免被各种人瞧来瞧去,他从小到大习惯了站上高台被人注视,前些天那场沸沸扬扬的街头暴力事件更让宋平安发现人世间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每个人都要进入社会评价,或好或坏,都是别人眼中的宋平安,和他本人毫无关系。

  他身负整部电梯内的眼光,在右上角的电子板显示出十五层后从容离开这方块空间。

  初级设计师都被安排在这一层,没有单独办公室,平层中心聚集两块工位,左右各六张桌子,每两张并成一排,设计搭档坐同桌。

  来之前楼层领导已经跟他沟通过座位和搭档,宋平安的工位在左侧最后一排,和他搭档的是去年秋招进入公司的孙梦之。

  宋平安拉开转椅,他是第一个到岗的。

  青松九点钟上班,现下八点四十五,宋平安于是得出这办公室的规矩是踩点上班。他决定从明天起入乡随俗,如此一来可以按照原本的作息生活,早上也可以给姜长乐准备好早饭再走。

  他把黑色背包收进腿边柜子,自己的桌面上除却一台电脑空无一物。

  视线扫过旁边的桌子,孙梦之的桌面干净简约,左边堆着几本专业书籍,两盆多肉植物摆在右前方桌角,周围的桌挡板上贴着清雅色系的记事便利贴。

  宋平安和孙梦之总过说过十来句话,上次一起吃饭,孙梦之没给他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她是姜长乐的高中同学,听说当年玩得很好,宋平安未向姜长乐咨询一下新搭档的为人,反正不管是谁坐在旁边,宋平安只关心对方能否在工作中表现得相当出色。

  他独自坐了一会儿,去同层咖啡厅点了杯黑咖啡,再回工位时,办公室里已经来了三位同事。

  两男一女,女的是孙梦之。

  她今天穿了白色丝绸衬衫,领口缀两条飘带,休闲西裤是燕麦色。俩男同事打眼一瞅,不约而同说宋平安和孙梦之从着装就开了个好头,默契十足。

  孙梦之笑一笑,给宋平安介绍俩男同事的名字。他向同事们点头致意,刚想自我介绍,他们俩摆摆手,道宋平安是名人,这栋大楼里少有不认识他的。

  宋平安第一次发觉被全网人肉也有好处,省去了自我介绍的口舌,实在是一桩美事。

  孙梦之在他旁边落座,问宋平安吃过早饭没有。

  他答,吃了。

  从前上高中的时候,孙梦之就听说隔壁班的宋平安比当年泰坦尼克号撞上的冰山还冷,然而她见过宋平安和姜长乐嘚啵嘚的样子,这人并非话少,也时常眯着一双翘眼笑。

  孙梦之那时很羡慕姜长乐,于是把一头及腰发剪得和她一样短,姜长乐爱在校服里穿各种连帽衫,她也叫妈妈买带帽子的衣服,而再也不穿公主似的蕾丝领衬衫。宋平安并未因此多看她一眼,孙梦之认为自己只学到了姜长乐的皮毛,却没有掌握精髓。她逐渐开始模仿姜长乐的语气神态,连原本纤瘦的字体也改成了姜长乐那样的圆体。

  至今为止,她仍在写感叹号时下意识地画成空心圆体,随后又像骤然惊醒似的,把那感叹号涂抹得无法辨认。

  她掩盖一个感叹号,就像要把那段迷失自我的岁月从生命中抹去。二十四岁的孙梦之不再像高中时一样无知,她曾经在数百个夜里复盘年少时的暗恋,爱而不得的滋味宛若一杯黑咖啡,苦涩,却使人头脑清醒。

  宋平安当年在意的不是姜长乐留了何种发型,或者穿了什么衣服,姜长乐如何做表情如何讲话也在其次,她就算不写圆体,写了方体长体都无所谓,宋平安只是一看见姜长乐就不由自主地变成另外一个人。

  这些年,孙梦之也和别人谈过恋爱,却没有像宋平安喜欢姜长乐一样爱过别人。她不认为自己十几岁时的爱意会输给宋平安,否则何苦在高中的关卡从零学习他擅长的画画,又何必听说了宋平安选择室内设计方向,就千辛万苦地转专业。

  宋平安不知道孙梦之对他保有眷念,当初收到姜长乐送来的巧克力,他拆也没拆就把它混入一堆巧克力中,转手送了周围同学。至于那封情书,宋平安一贯的处理方式是攒齐一摞拿到学校的垃圾回收站丢掉。

  他对那些爱慕自己的女孩儿毫无怜惜,孙梦之位列其中,在距离高考一百天的那个傍晚,见识到宋平安的残忍。

  姜长乐同她说,宋平安收到她的礼物很高兴,一定会把巧克力吃完,信也会读十遍。

  如果真如姜长乐所说,那封淡蓝色的情书怎会被他亲手丢进垃圾桶?

  比起希望来临又离开,孙梦之宁愿姜长乐说些无情的真话,也不要像一个既得利益者居高临下地怜悯她。

  和姜长乐绝交,孙梦之没有后悔过。喜欢同一个宋平安的两个人,怎么做朋友?

  她把目光再度投向宋平安,从询问他早饭吃了什么开始,试图开启一个用了许多年才走到他身边的话匣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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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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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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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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