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有吸血鬼?”
“被杀女孩的脖子上有吸血鬼留下的两个窟窿。还有,棺材不就是吸血鬼的标配么。”
他们正说着话,突然哐啷一声,眼前的窗户被撞碎了,碎玻璃碴崩了一地。
从碎裂的玻璃里伸出一只胳膊,一把抓住了余知乐的手腕。
“卧槽!”吓得余知乐差点心脏病犯了。
那只胳膊又白又细,被碎掉的玻璃划出长长的口子,还淌着血,然后余知乐手里被塞入一个纸条,摊开纸条,上面写着:救救我。
“你是谁?你怎么了?”余知乐刚想抓住对方的手腕问个明白,身后突然响起女管家的嗓音:“贵客们,你们在这儿做什么呢?”
那只手很快从余知乐的手腕上抽回去。
余知乐道:“我们听见玻璃碎了,就过来看看情况。”
娜莎冷冷道:“哦,地下室另一边可以听见一楼这一边的动静,你们耳朵可够好使的了。”
路子男见不惯女管家的态度,双手一叉腰:“我们饿得肚子难受,出来排解饥饿的时候听见的,不行吗!”
娜莎夫人拍了拍手,一个男仆端着两个盘子走了过来,她说道:“你们的晚餐都在这里——”
“不了,娜莎夫人,我改变主意了,让三位贵客和我一起进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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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烛灯,太美了,每个烛台托盘都是用水晶做成的,而上面是由无数个水晶连接而成,它们垂下来,宛如少女戴在脖子上的项链坠,每当有清风拂过,都会发出叮叮当当的铃声。
吃饭的大厅,可以容纳五十多人都没有问题,宽敞的吓人,说话都不敢大声,生怕回音会震到自己的耳膜。
一张长桌子,可以坐下三十多人,但现在只坐了四个人,有点浪费,不过更浪费的是菜肴过多,摆了几十样。
他们和伯爵一样,每个人身后都站着一个男仆,会时不时的帮他铺好餐布,为他夹开剥掉的虾壳,杯子永远不会空。
余知乐被这样周到的服务弄得浑身不自在,相比于他,老蚊子倒是没什么反应,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被人伺候的日子。
而路子男和他一样,经常会向他投来求助的目光。
他注意到明明只有四个人,却在坎贝尔伯爵的左手边放着一套餐具,那个座位按理来说应该是妻子的位置,现在是空着的。
这位伯爵岁数不大,也就二十岁出头的样子,也到了娶妻的年纪。
就在他诧异的时候,传来一阵哗啦哗啦的响声,随后一个女人走了进来,余知乐转过头,立即被那女子的美貌震惊得嘴巴大张着,差点掉下来。
连同为女性的路子男也吃惊不已。
她太美了!
比这个吊灯还要美!
深棕色的卷发,迷人的翠绿眼眸,浓浓的眉毛,鼻子和嘴巴都小巧精致,尤其是她散发出的忧郁气质更是让人移不开眼睛。
嗯,对,真的移不开,余知乐就那么瞧着人家看了半天,直到老蚊子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少爷,别太失礼了。”
男仆为她拉开了椅子,她坐好后,并未拿起刀叉,而是默默地看了看对面的余知乐。
余知乐控制不住自己目光又看向了她。
虽然她很完美,不过伯爵夫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平胸。
所以她并没有像其他女性一样穿着低领裙,而是穿了一件高领的绿色长裙,绿色把她的皮肤衬托得更雪白。
突然一把餐刀直接插在余知乐跟前的桌面上,吓得余知乐差点跌出椅子,老蚊子抛了个白眼:“对不起少爷,我手滑了。”
余知乐再也不敢看人家的老婆,赶忙低头和法棍混战去了。
“我还没有介绍,这位是我的未婚妻——莫尔小姐。”
“你好。”余知乐伸出手,被老蚊子一个瞪眼给吓得缩回去了。
她没有回话,甚至也没有抬头,只是低垂着眼眸,静静地坐在那里,好似一个失去了生气的洋娃娃。
“她嗓子受了伤,说话暂时会有些困难,失礼的地方望见谅。”
“亲爱的,吃点什么吧。”坎贝尔伯爵说道。
莫尔小姐这才拿起刀叉,在眼前的牛排上切了几刀,余知乐看见她的袖子底下露出了绑着绷带的手腕。
吃完饭,男仆领着余知乐和路子男他们往房间走,这个男仆年纪不大,看来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瘦小干瘦的,白白净净的脸。
余知乐见他岁数小,于是开口问道:“一楼左边最尽头的那间铁皮门里住着谁?”
小男仆手一抖,差点把蜡烛甩在地上:“不,不知道。”
“那这位莫尔小姐是什么时候和伯爵订婚的?”
“这个我不清楚,不过伯爵在后天会和小姐在白祭司院完婚,这件事对于整个城堡的人来说都是一件喜讯。”
余知乐继续追问道:“莫尔小姐也是贵族吗?”
“当然!坎贝尔伯爵是伯爵!怎么可能娶平民的女子为妻?”
他们回到房间,余知乐抱着膀子左思右想的,老蚊子问道:“少爷,您为什么问这些?”
“我总觉得这个莫尔小姐不对劲。”
路子男道:“哪不对劲?多漂亮的美人儿啊!”
老蚊子欣慰道:“少爷,我以为您一个劲儿盯着人家瞧是□□熏心了呢!”
“切!看低我!我怎么可能为一个女人而忘了正事儿。”
“你觉得她哪里不对劲?”
“你听见哗啦哗啦的声音了吗?”
“怎么了?”
“那个明显是脚链。她手臂受伤了,正好和刚才伸出窗外的胳膊对照上了,而且那个人给我纸条却不说话,莫尔也不能说话,我猜她应该就是关在铁门里的那个人。”
“可你为什么问她是不是贵族啊?”
“贵族小姐的手细皮嫩肉,光滑又白皙,她的手虽白皙,但是很粗糙,而且骨节分明不像是养尊处优的手,我猜她不是贵族。”
路子男惊喜道:“妈呀!余知乐!你不错么!还有点脑子可以用!”
“当然了,我也是翻译过推理小说的人!虽然是菜鸟级别,但也对推理小说很痴迷。”
老蚊子听了,微微一笑:“我以为你对推理悬疑类的小说不怎么感兴趣呢。”
“其实挺感兴趣的,就是有时候太烧脑,我脑子不够用,挫败感太强,承受力还差,就容易放弃。”
余知乐眼珠子一转:“为了验证我的想法,咱再去窗户那里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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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他们长了记性,让老蚊子放哨。
他和路子男摸到窗户前,不出所料的,窗户被封死了,被一根根木板钉得严严实实的,一点空隙都不留,根本看不到里面。
路子男无奈道:“完了,这伯爵可真够狡猾的!”
余知乐不死心,他用手指敲了敲窗户,低声道:“你在里面吗?如果你在就敲三下玻璃让我听到。”
随即他听到了敲击玻璃的三声。
余知乐大喜过望,继续追问道:“你是莫尔小姐吗?如果是就敲击三声,如果不是就敲击一声——”
那边沉默了很久,随后响起了一声。
路子男失望道:“害!不是!你猜错了!”
余知乐也很吃惊,挠了挠头:“嗯?我的推理有什么疏漏吗?”
“切!菜鸟!你还真是个菜鸟!”路子男拍了拍余知乐肩头。
这时他们听见不远处有布谷鸟的叫声,那是他们和老蚊子约定的暗号,只要有危险靠近就让他学布谷鸟叫。
“快走!”
路子男拉着余知乐就往外疾走。
“咱们这次的任务难道是救这个人出来?”余知乐问道。
路子男道:“没这么简单,肯定要比这个难,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坎贝尔伯爵应该是主角NPC。”
“小男仆说他们要在白祭司院完婚,那里应该有什么线索,咱去看看。”
正说着,突然从草丛里冒出两个僵尸,他们迅速朝路子男扑过来。
路子男举枪便射,一颗子弹打中两个僵尸,枪法可以说是化神级别的了。
“僵尸怎么动作变快了?”
“可能是天越黑他们越灵活吧。”
路子男拉着余知乐猛跑,余知乐就跟着她跑,跑了一半突然想起一件事——老子我也是僵尸啊!我躲僵尸干嘛?
他们跑到大街上,大街被满满的僵尸包围了,他们追着村民咬,一条街立即成为了人间炼狱。
余知乐看见东张西望的老蚊子,大喊:“过来!”
老蚊子好不容易挤到他俩跟前,骤然听见铜铃声,他们身体不受控制的跟着铃声走,余知乐和老蚊子随着声音而去,他朝路子男说道:“去白祭司院等我们,咱们在那儿汇合——”
僵尸们也停止了啃咬村民,都乖乖的听话朝着铃声走去。
他们又回到了铁笼子里,这一次队伍比上次壮大了些。m.xiumb.com
盖着面纱的女人走进笼中,手里举着铃铛,狠狠道:“杀了那个男人!你们有没有杀了那个男人?”
僵尸哪会回答,一个个呜呜的叫着,其中有一个僵尸嘴里咬着一个尸体,还在晃着脑袋,女人气急败坏的把尸块扯下来,扔在地上。
余知乐看见那个尸块只剩下半个身子,看身高不足一米一,只是个小孩子,然后他认出了那个被咬碎的红裙子,他记得那是唱歌谣女孩的裙子!
他大为震动,颤抖着手去抓那裙子,被老蚊子扣住了手腕:“别轻举妄动——”
这话他耳熟,正琢磨在哪里听到过,裙子被一只高跟鞋踩住了,女人冷冷道:“你没吃饱?”
余知乐怒不可遏,起身一把抢过女人手里的铃铛,愤怒道:“你别过来!你过来我就命令僵尸咬你!”
女人嘶叫着扯开盖在脸上的黑纱,露出一张被火烧过的容颜,如此狰狞可怖:“你让他们咬我啊!不杀了那个男人我不会善罢甘休的!”
余知乐更愤怒:“你要报仇就杀他一个好了!干嘛要让这么多僵尸去伤及无辜!”
“你懂什么!你懂什么!”女人愤怒的扑向了余知乐。
余知乐摇动铃铛,下达命令:“抓住她!”
僵尸立即扑向了女人,女人尖叫着冲出了铁笼,往荒原跑去。
在这风云突变的形势下,老蚊子都惊呆了,没想到情况竟朝着这样的方向发展,开口夸赞道:“不错么,你成了僵尸王。”
说完并没有听到余知乐的应和,扭过脸,看见他正抓着红裙子。
女孩裙子的口袋里滚落出一块糖,他看着那块糖发呆,随即那红裙子颜色有一小圈骤然变深,是余知乐的泪滴落在了那里。
老蚊子道:“你怎么又哭了?”
“又?”
余知乐缓缓抬头,猛地反应过来,端详老蚊子:“我只在李硕面前哭过一次,你不是周胖子,也不是老蚊子,你到底是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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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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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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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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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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