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一起坐在车厢里的还有一个干巴瘦的小老头,个子不超过一米六,戴着一顶圆礼帽,白发蓝眼珠,一口流利的伦敦腔。
卧槽,外国副本吗?
他瞧了瞧老头又看了看自己,像是17世纪的穿着打扮。
夸张的大片翻领衬衫,套着皮革马甲,外面一件丝绒短款小礼服,颜色还是朱红色的。
有点帅哦!
打开衣襟,他看到胸口的红桃图案松了口气,还好,不是黑桃。
“少爷!少爷?”老头呼唤两声,余知乐才回过神。
听到老头的称呼,他精神一抖擞:“我是少爷吗?”
“是啊,您是少爷。”
啊!谢天谢地,总算给他安排一个像样点的身份了。
“那我叫什么?”
“大卫坎贝尔,您是悠久历史的坎贝尔家族的长子,拥有着高贵的血统。”说这段话的时候老头自带一股子骄傲劲儿,加上标准的伦敦腔,字正腔圆,更有贵族老管家那味了。
虽然但是——
大卫——
好像是个炮灰的名字啊。
这个名字在老外那里跟中国的常见名张伟一样,都自带炮灰属性。
“咱去哪儿?”
“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寂静谷连续发生几起少女被杀案件,您不是奉命去查案么。”
福尔摩斯探案本啊!
天啊噜啦!这是什么神仙设定!
他拿的还是警探的角色!
系统爸爸,这次我一定好好干!
他可是福尔摩斯骨灰级粉丝!
曾经还翻译过本格推理漫画。
这一次他要靠自己完成任务!不要再依赖任何人!
虐点转甜点,悲剧转喜剧,其实也没那么难。
他越想越激动,兴奋得差点要哼歌了。
可他哼的歌不是周杰伦就是林俊杰,怕惊到旁边的老管家,于是低调地闭紧了嘴。
马车跑得很快,两边的树木迅速往后撤退,像是长了脚向后狂奔似的。
掀开车帘,向外看去。
浓密的树林仿佛互相缠绕的电线,在夜色映衬下,更显压抑,每一根树枝弯弯绕绕着,似乎可以缠在脖子上让人窒息。
他有种喘不上气的感觉。
心头蓦地涌上一股不祥的预感,他探出脑袋向前望,却看见马车夫的脑袋不见了,断颈还在往外喷着血,而他的手还放在缰绳上,严格地执行着驾车任务。
敬业得令人感动——
他赶忙钻出车窗,在飞驰的马车上往马夫的座位爬去。
电影不都这么演的么,无论是飞驰的保时捷还是呼啸而过的列车,主角们都能稳稳的在上面蹦来跳去。
可惜,他忘了一点——
他不是主角,没有主角光环!
“啊——!”一阵大风刮过,他一个没抓稳,从车厢上甩了出去,在地上连打几个滚,掉进了草丛里。
“少爷——!”
他听见老管家的呼喊渐行渐远,那破了的音的伦敦腔失去了矜持和骄傲,只有惊慌失措。
幸好马车速度和汽车比起还差点意思,他站起身,小腿钻心的疼,被树枝刮破了皮。
小伤,无碍。
就是微疼。
瘸着腿,他沿着车轮印往前走。
现在已经入冬,道路两边的树木早已卸了绿叶,只留空荡荡的枝干,凌乱的树枝仿佛湿黏的黑色乱发彼此交错着。
漆黑的天空,只露出半边脸的月亮,宛如全世界都是黑白的,没有其它颜色。
寒风一点不留情面的往脖子里灌,他掀起衣领,缩着身子前行。
一边还要忍着腿的疼痛,这十里路真的不好走。
他看见了一片墓地,终于,这是到了有人家的地界儿了。
在墓地旁边树立着一块碑,碑文上写着:大祭司是最接近神的人。
这是一个不大的小镇,低矮的房屋一间挨着一间,墓地旁边的房子冒着白烟,那白烟飘飘忽忽地把整个小镇搂进了怀里,让这个不大的镇子如同在半梦半醒中孤独得矗立着。
跟了一路,车轮印在这个镇子断掉了。
老管家停车了?既然停车怎么没看到马车呢?
“迪莉娅爱吃糖。”
“你一块我一块。”
“糖化了糖化了。”
“迪莉娅爱吃糖。”
“拉一拉拽一拽。”
“扯掉了扯掉了。”
“圆的咸方的甜。”
“迪莉娅不吃糖。”
“迪莉娅不吃糖。”
“迪莉娅不吃糖。”
由远及近,他听见稚嫩的童声。
一个小女孩哼着歌谣,蹦蹦跶跶地从他身边跑过去。
“小姑娘!”他叫住小女孩。
“什么事?叔叔。”
那小女孩年纪不大,大约六七岁的样子,穿着一条红色羊绒裙,黄色麻花辫盘成一圈,碧蓝的眸子,看起来很是可爱。
“寂静谷在哪儿?”
“这儿就是寂静谷。”小女孩笑着跑开了。
余知乐走上街道,路上再也没遇到一个人,镇子出奇得安静,就连鸟鸣都没有。
寂静谷,这个名字还挺应景的。
一只乌鸦飞到屋顶,扑落扑落翅膀,死死地盯着他,仿佛在盘查这位异乡人。
当他走到小镇中央时,这才明白为什么马车没有车轮印了,因为车厢在这里翻倒了,而两匹马已经被开膛破肚,肠子流了一地。
它们的五脏器官不见了。
他立即走到车厢,扯开车帘,从里面喊:“喂!老头!你在吗?”
喊了半天无人应答。
拉开车门,一个人都没有。
突然他听到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猛一转身,一个端着枪的男子站在他身后。
长管□□,还是双`头的。
他立即举起双手:“大哥!大哥!有话好好说,枪先放下。”
这人男生女相,一脸络腮胡,气势上凶神恶煞,但是气质总觉得有点过于阴柔了。
“什么人?”嗓音也有点尖细。
“警探,大卫坎贝尔。”
“哦,是你啊。”男子收起了枪,上下打量一番余知乐才一摆头,“跟我走吧。”
“你叫什么?”
“丹。”
“是这儿的治安官?”
“不,我是猎户,治安官让我在镇门口等你。”
“能跟我说说案情吗?”
“托尼家的小女儿出去采花,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死者是兰迪上校的大女儿——梅尼。”
“尸体在哪儿?”
“兰迪家的院子里。”
“现场有人动过吗?”
“额——小镇已经很久没有发生凶杀案了,所以好奇的居民都去凑热闹了——”丹露出为难的窘色。
余知乐摸了摸头发,强颜欢笑道:“没关系,不重要。”
他们绕过一个农场,然后在一个独门大院前停下,刚走到门口,丹突然大叫一声:“趴下!”
余知乐赶紧卧倒在地。
随着一声枪响,随后一个中年男人骂骂咧咧的跑出来了,手里还拎着一把□□。
“丹!是你!”
中年男人虽然上了年纪,但是精神头十足,腰杆也挺拔,一看就是参过军的人,身上还穿着军队的制服,肩章都没摘。
“这位就是兰迪上尉了吧?我是大卫坎贝尔,负责这次案件的警探。”余知乐伸出了手,第一次当警探说不紧张是假的,几乎每个指头都在轻颤。ωωω.χΙυΜЬ.Cǒm
兰迪瞥了眼余知乐,并未伸手:“什么吗!纽约就派这么一个毛头小子?我女儿岂不死得很冤!”
余知乐说道:“您小女儿的死我很抱歉——”
“大女儿。”
“您大女儿的死我很抱歉,阿门,哈利路亚,阿弥陀佛。”
兰迪和丹面面相觑,兰迪在丹耳边低声道:“这小子不是英国贵族后裔——坎贝尔伯爵的远方亲戚吗?这是什么路子?”
野路子——
还是半路出家的推理爱好者。
推理能力为零的警探。
丹回复道:“要不咱向苏格兰场那边借个警官?”
苏格兰场……
你怕是不了解大英帝国的探案水平!
除了福尔摩斯,都是渣渣!
“算了,先凑合吧。”
“两位,悄悄话能小点声说吗?这是对我起码的尊重。”余知乐说道,他俩闭上了嘴巴,他继续开口,“能让我看看令爱吗?”
兰迪看了看丹,见对方冲自己点了点头,他这才松口:“来吧。”
绕过院子,跟着兰迪,余知乐来到了后院,尸体还没入殓,身上盖着一张白布。
余知乐正要走过去掀开白布,丹拉住了他:“做好心理准备。”
掀开白布,苍蝇嗡一下齐飞、
他看到了一具——啊不,准确的说是一块一块的碎尸。
少女的尸体被撕得七零八落,根本辨别不出面部,脑袋已经被啃得只剩头盖骨。
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余知乐立即捂住了眼睛,然后蹲到草丛边呕吐起来。
淦!今天晚饭省了,他肯定什么都吃不下。
莫名心疼起了法医。
法医真不是人干得活啊!
“警探你没事吧?”
“我没事——啊!呕!”他把早饭都吐出来了,胃直往上反酸水。
兰迪和丹皱眉盯着他,那个表情很糟糕。
他想在两人面前树立的威严勇敢警探人设是立不住了,还他妈崩了。
抹了抹嘴,深吸一口气,然后憋住,他重返战场,再一次蹲下身查看尸体。
尸体布满了牙齿印,而且这些咬痕不像是人类留下的,他注意到了在尸体的颈项处有两个洞眼,那个洞眼上面的血渍已经发黑,血早已经干巴在一起,看起来这个伤口最早。
“林子里有野兽吗?”
“有狼和熊。”
他摸了摸下巴,装模作样地作出认真思考的架势。
娘了个腿的,这里要是有一缕胡子就好了,可以给他这个动作增加更多的说服力。
这个大卫为啥不留胡子?!
“有什么思路吗?”
卧槽!不要问我啊!
现在他大脑一片空白,根本不会思考,脑子里的空间全被尸臭和少女的惨状挤占了。
“嗯,这个么——”
“是女巫!”兰迪惊叫一声,“是女巫杀了我的女儿!”
“哎哎!咱能用科学的思想武装自己么,别搞这些封建迷信——”余知乐话还没说完,只感到胸口一凉,好像是什么东西透过胸口穿过了心脏。
低下头,他看见一只手竟然在他胸部掏了个窟窿。
随后他听见了混乱的枪声。
砰砰砰!一通乱响。
谁开得枪?
兰迪?还是丹?
已经不重要了。
他死了。
妈的,刚进入游戏就死翘翘的玩家他是第一人吧?
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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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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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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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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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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