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求情也没用,皇上还能为了一个沈凝霜,置江山社稷于不顾?”
“沈凝霜杀了官差,砍头是应该的,没什么好同情的。”
“就是!身份尊贵又怎么样?王子犯法还要与庶民同罪呢,难不成她沈凝霜比王子还要高贵?”
“倒也不是同情她。只是觉得,她那么幸福,为什么还要杀人呢?她就不能和和气气过好这一生?她一出生就是人生赢家,本应该好好珍惜才是,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呢?”
“是啊,谁能料到,她的结局,竟还不如我们这些小老百姓。”
“想要更多,所以连最基本的都失去了。这都是不知足惹的祸啊。”
。。。。。。
没有几个人,能坦然面对死亡。
直到这一刻,沈凝霜终于意识到了死亡的恐怖。
刽子手拿着冰冷的大刀,面无表情地站在她身后。
马上,他就会挥舞起大刀,砍向她的脖子。
她的脑袋,将会滚落在这脏兮兮的地上。
鲜血飞溅,身首异处。
“我不要死,我不要——”
沈凝霜泪流满面,声嘶力竭地大声吼叫。
沈家人全部到场,就连沈皇后也在。
每个人的眼圈都是红红的,面容憔悴。
每一个沈家人,都想要阻止悲剧发生。
可最后,却又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去死。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
想要毁掉一个人,把他宠坏就好。
沈凝霜就是被宠得无法无天了,最后,就连权势滔天的沈家也兜不住了,只能去死。
“啊,我不要死——”
沈凝霜喊得嗓子都哑了,根本就没心情吃断头饭。Χiυmъ.cοΜ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人群中突然响起一道颤巍巍的声音:
“你不想死,难道我儿就想死?”
那声音,充满绝望,仿佛来自地狱,令闻者落泪。
随着那道声音落下,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步履蹒跚地从人群中走出。
她很老。
不但头发全白了,而且脸皮像树皮似的,皱皱巴巴没点肉,又黑又暗没有一点光泽。
她一身孝服,眼中一片死寂。
然而,在看到沈凝霜的那一刻,她原本死寂的双目瞬间迸射出熊熊烈火,仿佛要将沈凝霜活活烧死。
这个老妇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被沈凝霜随手杀死的衙役的母亲。
老妇人年轻时,嫁给丈夫才几个月,丈夫就上战场去了,然后就再也没回来。
据说是敌军用了火攻,丈夫为了拖延时间,掩护大部队逃离,被大火活活烧死,尸骨无存。
消息传来,她刚好发现自己怀了身孕,想将这天大的喜讯写信告诉丈夫,可丈夫却永远没有机会知道了。
当时带兵出征的是梁元帅。
梁元帅凯旋后,亲自为她丈夫建了一个衣冠冢。
他还将朝廷的封赏,全都分给了战死沙场的将士们的家眷,自己一个铜板也没留。
得知她怀有身孕,梁元帅很高兴,叫她安心生下孩子,钱的问题不用担心,他养,就当自己多了一个儿子。
梁元帅是个守信之人,把她儿子当亲儿子一般照顾,还说要把静烟小姐许配给她儿子。
她吓得连忙拒绝。
她和儿子得了梁元帅莫大的恩惠,哪里敢奢望那些?
在她的坚持下,梁元帅终于放弃了将静烟小姐下嫁给她儿子的想法,她也才松了一口气。
可惜,这世上,好人不长命。
梁家,最后落了一个满门抄斩的下场。
静烟小姐至今下落不明,只怕也早已不在人世。
而她儿子,也去了那边,与他们团聚去了。
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活在世上有什么意思?
倒不如一起走了干净。
沈凝霜被老妇人眼中的仇恨吓到了:
“你,你谁啊?”
老妇人收起脸上的怒容,面无表情地道:
“你杀了我儿子,我当然得亲眼看着你掉脑袋,我得盯紧点,以防掉包。还好,还好没有掉包,否则,我还得告御状,也不知道我这把老骨头还撑不撑得住。真要掉包了,就算是死,我也是一定要告御状的,也算是死得其所。”
告御状是要吃很多苦头的,一个不小心就会没命。
为了给儿子报仇,老妇人早就抱了必死的决心。
如今见人没掉包,她终于安下心来。
沈家,她是不怕的。
有什么好怕的呢?
她已经一无所有了。
还能失去什么呢?
至于这条命,自从儿子死后,她也无所谓了。
活着跟死了,没啥区别。
活着,就给父子俩多烧些纸钱。
死了,则能与父子俩团圆了。
各有利弊,是死是活都行。
沈凝霜这才猛地意识到,原来,那个被她杀死的衙役,也是有娘的。
这个老妇人好老啊。
怎么会这么老呢?
沈凝霜不知道的是,老妇人曾经也是满头青丝。
在得知丈夫死讯时,满头青丝白了一半。
就在前不久,还剩一半青丝的她,在得知儿子死讯时,一下子全都变白了。
老妇人望着沈凝霜,问:
“沈凝霜,你后悔吗?”
后不后悔?
当然后悔!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她一定敬畏生命,绝不滥杀无辜。
因为她终于知道,原来杀人是要偿命的。
这世上,谁也不比谁高贵。
她也终于明白,那些看似蝼蚁一般的小老百姓,也是有父母的,他们的父母,也像眼珠子一般爱着他们。
可惜,她悔悟得太晚了。
人生无法回头。
那个承载着母亲所有希望的衙役死了。
而她,自认为高人一等,也终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唰——”
鲜血喷涌。
“砰——”
人头滚落。
沈凝霜高贵的一生,就此结束。
苏婳坐在不远处的屋顶上,手持酒壶,时不时喝上一口,默默地陪沈凝霜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拓跋樾坐在她身侧,夺走她手中的酒壶,偏头望着她:
“别喝了,又不是什么至亲好友,有必要喝成这样吗?”
苏婳双手抱膝:“我难过,不是因为我对沈凝霜有什么深厚感情,而是,事情原本不必如此糟糕。那个老妇人原本不用失去儿子,而沈凝霜,原本可以拥有一个人人艳羡的人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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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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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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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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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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