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是霍靖南派来跟着宁檬的。
这里毕竟是山区,而就算对宁檬再不待见,霍靖南也不希望她在这里发生意外。于是霍家的保镖们一到,他就拨了大半的人跟着宁檬,确保她的安全。
“宁小姐,天色不早了,还是快点回去吧!”
“哎!”宁檬喊住他们。
几人站住,互相望了望,只听宁檬吩咐道:“虽然天色晚了,但我还有几张照片没拍。”
“宁小姐还要拍什么,我们陪您一起。”
“你们开车了吗?”
保镖指了指校园外,车子停在那条土路上。
“好,我要去山那头拍照片,你们开车去吧!”
*
夜幕四合,山路极不好走,司机打起万分精神,压住速度一路向前。
“跟紧了没有?”宁檬玩了一会儿手机,没有信号,烦躁的往旁边座位上一扔。
“一直跟着呢。”司机回答,“宁小姐,这种山路不适合开车,步行会更快,所以那个孩子比我们快多了……”
“闭嘴!”宁檬瞪他一眼,“打起精神跟好!要是敢把人跟丢了,我要你好看!”
“是,是!”司机苦笑,“可是宁小姐,您倒是让我把车灯打开啊,这样实在危险……”
“打开车灯不就被他发现了吗?”
“不开灯,我们只能远远落在他身后!”
“闭嘴!”
忽然一个颠簸,宁檬差点从座位上摔下来。
好不容易到了邻村,已经将近晚上十点了。
几个人高马大的保镖都脸色惨白——这段山路凶险,宁檬竟然不让开车灯,他们又不熟悉地形,万一有什么闪失,跌下山谷将是万劫不复。xǐυmь.℃òm
村子里黑漆漆的一片,幸好月光明亮。
宁檬下了车,保镖们也跟着下了车,宁檬四处找丁承的踪迹,也逼着保镖们跟她一起找。
“宁小姐,那个男孩子应该往这个方向去了。”其中一个保镖低声告诉她,“我刚刚看到一个人影。”
宁檬二话不说,就往那边跑过去。
村子里安静的可怕,群山在夜幕之下更显的阴森。宁檬轻手轻脚走在村里的小路上,左右环顾,心里咚咚敲着小鼓。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搭上性命来这一趟,但她不把那个男孩子的来历弄明白,心里总有个疙瘩。
此时忽然传来一阵吼声,在这寂静的深夜,听的让人毛骨悚然。
“你现在本事大了,能去城里了?捡着高枝飞,就不要我这个爸爸了,是吗?!”
宁檬心头一紧,寻着声音快步跑过去。
那是一间低矮的瓦房,破了的瓦片用茅草盖住,院子的墙也塌了一半。
在夜幕下这里显得荒凉,要不是有声音传出来,宁檬打死也不相信这种地方竟然有人住。
“你说话!你说话!”怒吼声一阵接一阵,“你他妈哑巴了?老子问你话呢!”
一盏小灯摇摇晃晃,灯罩黑了半截,把一切都映得脏兮兮的。
宁檬定睛一看,站在小屋门口的正是丁承。
一个老男人手里拿把土扫帚,凶神恶煞的瞪着他。
“是不是那个小贱人?是不是真的?”
“我早听说了,那个村里来了个裴老师……呵,还是从央城来的!一开始我还没多想,可你自从去那上了一次课,就跟着了魔一样天天翻山越岭的跑过去!”
“是那个小贱人,对吧?你给老子说话,对不对!”
丁承一言不发,站成一尊雕塑。
丁大明抡起扫帚就打丁承,干枯的扫帚把狠狠拍在他身上,灰尘四溢。
宁檬瞪大了眼睛,屏住呼吸,仿佛只要她一出声,那扫帚把就能落在她身上。
“你够了没有!”丁承大喊一声,转过身恶狠狠盯住丁大明。
“我就是要去央城,我就是想念书,想上最好的学校,我有什么错!我唯一的错,就是投胎在这个家里,当你的儿子!”
“你……”
“你不光打我,你还打姐姐!”丁承歇斯底里,白眼球带着血丝,像一头行走在暗夜里的幼狼。
“别以为那时候我小,不懂事!你是怎么打姐姐的,我到现在都记得!”
“好啊……还真是那个丧门星挑拨的!”丁大明指着他鼻子,手微微颤抖,“一个人贩子的女儿,来败坏我家门!要不是看在裴虹每个月给我钱,我才不让那死丫头白吃我的粮食!”
“裴虹给你钱,你都赌光了,喝酒喝光了!你连供我念书的钱都没有,你不配当爸爸!”
“你他妈反了?!”
丁大明又是一顿痛打。
宁檬听着这声音心惊胆战,而丁承却一言不发,直直站在那,死死咬住嘴唇,目光中的戾气如迸裂的岩浆,有种毁灭的力量。
那眼神就像要把丁大明五马分尸,千刀万剐。
宁檬使劲儿憋住气,蹑手蹑脚往后退,直到退进一片阴影中,才慌忙转身逃走。
几个保镖在后面跟着,将她安全带上车。
宁檬一上车就喊道:“快回去,快点回去!”
此时她的心已经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大脑也一片空白。
“宁小姐,还不能开车灯吗?”
“随便。”宁檬颤抖着声音,“我只要快点离开这……快点离开!”
她心慌意乱,浑身不住的发抖,然后冷静下来后,她脑海中浮现出裴虹这个名字。
裴虹,裴念。
还有丁承口口声声喊着的“姐姐”。
难道……?
宁檬深吸一口气,后背紧贴在座位上,迫使自己镇定。
*
回央城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几辆大巴车将孩子们拉到距离山里最近的城市,又有专人带他们去机场,送他们上了霍家的飞机。
孩子们都是第一次坐飞机,难掩心中喜悦,更对这一切都充满了新奇感。他们像一群快乐的小麻雀在飞机上叽叽喳喳,讨论个不停。
裴念看着他们的笑脸,也从心底里感到幸福。
然而当她望向最后一排时,不经意间与丁承目光相对,她心头一紧,感到这个男孩子的眼神有些特别。
男孩长着一副凶狠相,眼底的光也泛着不属于这个年纪的锋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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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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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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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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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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