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其琛看着那个女人的脸上带着明晃晃的炫耀,还娇滴滴地向大家介绍自己:“嗨,我是谢朝金屋藏娇的女朋友诺拉。”语气要多无耻就有多无耻。
震惊得无以复加的沈其琛把目光挪到谢朝身上,心里期盼着他给个回应,明确地表示这个女人只是在开玩笑而已。然而他什么也没有说,脸上幸福的笑容几乎晃花了他的眼睛,就连注视着女人的眼神也是脉脉含情。
沈其琛坐在包厢的角落里忍了又忍,嘴里有无数句话想问谢朝,这才几个月,你难道忘记了么?那天晚上,你躺在床上不是说爱我么?还哑着嗓子,软着声音,乖乖地喊我“老公”。
他怔了半响,不,这些话都是他逼着谢朝说的,那天他抓住人家的要害,下流无耻地强迫着人家说出任何自己想听的话。
到现在安格斯的脑海里还能勾勒出那副画面:谢朝躺在白色床单上,眼角泛红,泪眼朦胧,无措地摇着头,汗湿的头发贴在白玉般的脸颊,像撒娇一样哭着喊他老公。
所以这些话,沈其琛根本问不出口。而且他同为男人,十分清楚男人在床上说的话多么地不靠谱,再说那些话也不是谢朝的本愿……
那场聚会,沈其琛还是没能坚持到最后就退场了。他应该识趣点儿,谢朝叫了这么多人,还带了自己的女友,完全不想和他单独地共处一室,这摆明了是无言的拒绝。他要是再不看懂,就是个傻子了。
然而这么年午夜梦回之际,沈其琛总是梦见谢朝那副模样,那么可怜,那么乖。醒来之后,只剩下流于唇齿的叹息,还有不能说出口的……
安格斯立在沙发后头,目光锁着谢朝看视频时开怀大笑的侧脸,记忆透过现在,飘荡在过去。他情不自禁地想伸手抚摸谢朝的脸颊,是不是和那一晚一样带着高热的温度?如果朝朝一直和那天一样乖就好了,乖得让人想含在嘴里,揉在怀里,舍不得放手……
尽管七年之前,谢朝已经拒绝过一次了,但现在他身边不还是只有一个人么?这不就意味着自己还有追求的机会,安格斯沉着目光思忖道,谢朝曾经接受过他,那么以后他就有信心让他永远接受他。
安格斯强迫地把自己从回忆里□□,状似随意地开口问道:“你什么时候开始对混血儿感兴趣了?”
而且谢朝的前女友是个金发碧眼的女郎,难不成是因为喜欢混血儿,所以交往个外国人,想要生个混血小宝贝?
谢朝抬起头来,回道:“没啊,就是感觉很可爱。”
安格斯奇怪道:“你之前不是说喜欢黑发黑眼睛的亚洲人吗?”
谢朝挠挠头发,回忆了一会儿,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他回过头来看了安格斯一眼:“你是不是记错了,不是我和你说的吧?”
安格斯顿了顿,你明明就有说过。
大概那是在一次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说的,谢朝他们学校为了与国际接轨,收了不少留学生,这次活动就有很多国外留学生来一展歌喉。
还顶着沈其琛名字的他刚好和谢朝一起去看了这个比赛,旁边还有谢朝的三个室友。他们几个也是闲来无事,坐在观众席上对着舞台上的人评头论足。
沈其琛默默地在一旁听着,谢朝一个微胖的室友说:“有着异域风情的女孩子真好看,将来我就想找个这样的老婆,生个漂亮的混血儿,走在大马路上回头率都是别人的几倍。”
另外两个人都齐声吐糟:“就胖子你这样,还是算了吧,人家国外美女看不上你!”
只有谢朝当即反驳:“我觉得还是我们中国美女好看,黑头发黑眼睛,清纯得不行。”
他这话与其他人截然相反,所以沈其琛格外印象深刻,而且他本人还是个有着欧美面孔的混血儿。
随后话题便变得污起来了,重点完全从十佳歌手偏离到片子里的妹子怎么怎么清纯。
沈其琛有轻微的近视,150度左右,不戴眼镜也能看见,但不是那么清晰。他只有看书或者看文件的时候才戴眼镜,平时出门习惯性地不戴。
他和谢朝第一次见面的那天,不知怎么的,心血来潮地戴了双黑色美瞳。那是他第一次戴美瞳,以前都是戴框架眼镜,偶尔戴戴隐形眼镜。m.xiumb.com
出门前照了照镜子,沈其琛觉得黑色美瞳很衬乌黑的头发,索性便戴着它出门了。没想到一出门,便遇上了两个莽撞的新手司机,出了个不碍事的车祸。其中一个呆头鹅后来还不止一次地夸他眼睛好看,就是因为这个,他每次出门都“顺手”戴上了这款美瞳。
其实亚洲人的眼睛有点发深棕色,并不是那种纯黑色,而沈其琛买的隐形眼镜却是纯黑色的,只要细看便能看出差异。
安格斯淡淡地扫过浑然不知的谢朝,只可惜这只呆头鹅已经完全记不得了,估计他根本就没有仔细看过我的眼睛,当时只是随口一夸。正常人的眼睛怎么可能那么黑,黑得不正常。
罢了罢了,他觉得好看就行。
而且他现在就在我的面前,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只有现在的光阴是被实实在在地抓在手里的。
谢朝不知道又看见了什么,笑得前俯后仰,后牙槽都露出来了。
安格斯不由自主地帮他顺顺后脑勺那里翘起来的一缕头发,好笑地问:“这么搞笑?”
谢朝大笑着躲开他的手,擦擦眼角笑出来的泪花:“笑死我了。”
安格斯手一僵,随后便若无其事地放在了沙发扶手上。
谢朝根本没注意到他这细微的动作。
崽崽小时候真是太逗了,谢朝捂着笑疼的腮帮子说:“你要不要看看?”他把视频的进度往前调,“不过你大概听不懂,崽崽说的是中文。”
安格斯骤然字正腔圆地读出了谢朝的名字,口齿清晰,发音标准,毫无挑剔之处。
谢朝被吓了一跳,惊讶地用中文道:“学习能力贼好,这么快就能标准地说出我的中文名字了。”
“贼?”安格斯纳闷,虽然他大部分中文都会说,但是这种方言还是不了解的。
谢朝愣了愣:“你听懂了?”这句话他换成了英文。
“听得懂一点,因为要去中国做活动,所以学了中文。”
“那你也很厉害。”谢朝称赞道,刚刚那个“贼”和“谢朝”这三个字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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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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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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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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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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