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妥协了,也食言了。
秦阿宝上工的第一天,就是把李元珠的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又把李元珠洗的干干净净,还自己掏了钱给李元珠买了新的衣裳和珠花。
那是一件鹅黄色的裙子,是李元珠穿的第一件裙子。秦阿宝拿着一朵白色的珠花,插在李元珠刚梳好的头发上,笑道:“你看,头上有珠子才能叫阿珠嘛,看我们阿珠,多好看啊。”
看着笑容灿烂的秦阿宝,李元珠有些迷茫的伸手摸上自己头发上的珠花,跟着一起笑了起来。
秦阿宝知道,李元珠并不是脑子有问题,只是因为她从小到大生活在这样一个不见天日的地方,没有任何一个人陪她说话,她就没有学会说话,也不懂事情。可是只要能够慢慢教,一切都还来得及。这也在为什么她非留在别院里不可的原因,若是她没有日日在李元珠身边教她,那李元珠这辈子很有可能都只能这样了,明明不傻,却如同一个白痴一样生活下去。
秦阿宝捏了捏李元珠的脸,然后胳膊,腰,背,腿,然后苦着脸摇头。
“阿珠,你太瘦了,这骨头都硌得我手疼。我去给你做些好吃的,把你养成一个小胖子好不好啊?”
李元珠瞪着双眼点着头。
可是当秦阿宝一转身,李元珠就抓住了她的衣角。
秦阿宝又转过身,摸了摸李元珠的头发:“阿珠乖乖的好不好,就算阿珠不饿,姐姐肚子也饿了啊,那阿珠不想让姐姐吃东西吗?”
李元珠听懂了大半,低着头松了手。
“阿珠乖乖的,姐姐马上就回来好么?”
李元珠犹豫地点点头。
秦阿宝为了照顾李元珠,和荣姑姑商量,让她和李元珠一起住,荣姑姑犹豫了一会,还是答应了,只是她们还是只能住在那个屋子里,这是一开始上头就给出的旨意。至于其他,并没有刻意针对李元珠下达其他的命令,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李元珠在这里的存在一直是个迷惑又尴尬的境地。
距离那次兵变已经过了五年,只是时至今日,每当荣姑姑回想起那人心惶惶,血流成河的日子,依旧心惊胆战。那段时间,谁都不知道下一刻自己的脑袋还在不在自己的脖子上。荣姑姑这种孤家寡人就不说了,反正就这么一条命。可是朝堂上,那才是腥风血雨,动辄就是株连亲族,满门抄斩。
李元珠作为前朝唯一留下的血脉,不可谓不重要,在那些上位者之间,她肯定有自己的作用,虽然什么作用,荣姑姑并不知道,她也不想知道。可是作为在宫里长大的人,即便她不刻意去想,也能猜到一些。所以,对于李元珠的态度,她不能不谨慎。首先,活是肯定要活着的,至于别的,她不能,也不敢多做揣测。
这些她也不可能跟一个小姑娘说,只是她会尽全力保住李元珠的命,至少不能让她死在自己负责的地方。以前没有人去照顾李元珠是因为上面没有交代,既没有交代就没有人自愿去掺和,只能让她自顾自,如今有人自愿贴身照顾,荣姑姑自然也是欢喜的。
从此,一间屋子,一张小床,一张矮几,两个小人儿,相依为命。
时光飞逝,十年时间,两个小人儿都长成了16岁的大姑娘。
穿着一身素色布衣的高挑女孩,手里拿着一个食盒,从一个两尺高的小门儿钻进一间暗黑的小屋子。
屋子里坐在矮几边看书的黄衣女孩儿抬头看见进来的人,双眼一亮,灿烂的笑着。
“阿宝,今天吃什么啊?”
黄衣女孩就是李元珠,她一边收起书本,一边站起来接过秦阿宝手里的食盒。
秦阿宝绕过她:“别动,我来,先去把手洗了。”
李元珠看看自己的手,果然啊……练完字忘记洗手了,这一手的黑墨。惺惺的“哦”了一声,去到天窗下的木盆边洗手去了。
回到桌前,秦阿宝已经把饭菜整齐的放好了。
“哇!今天有东坡肉啊,好好吃点样子。”一边说,一边拿起筷子直接朝着一块肉发起进攻。一口塞进嘴里,李元珠满足的咀嚼着。
“肥而不腻,又香又糯……阿宝,你真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了,我要一辈子都吃你做的东坡肉。”
说完又往嘴里塞了一块肉,一脸幸福。
秦阿宝无奈的摇头,拿出手绢帮她擦拭着嘴。才吃两块肉,这整张嘴满是油汁。
“行,只要你乖乖的,我做一辈子东坡肉给你吃。”秦阿宝又想了一下,继续说:“可是吃那么多肉,以后阿珠就会变成一个大胖子,就是没人要,找不到婆家咯。”
李元珠咽下嘴里的饭菜,撇了秦阿宝一眼:“婆家是什么东西,能吃吗?哼,我就要一辈子赖着你,去哪儿都别想丢下我。”
话刚落音,几颗小小的珠子从李元珠头上滚落下来。李元珠连忙伸手一摸自己的头发,摘下一只白色珠花。只见串这珠花的丝线已经断裂,断裂处不见了几颗珠子,明显就是刚才掉落那几颗。
李元珠也顾不得吃饭,就开始满地的找珠子。
秦阿宝拉住她,“吃完饭再找,左右在这屋子里,丢不了。”
“不行,这是你第一次送我的珠花。”说完又开始找。
秦阿宝无法,也跟着她一起找。还好屋子不大,没一会就把珠子找齐了。
秦阿宝看着手里的珠子,早已经没有当初的光泽,外面的珠光漆也都掉得差不多了。
“不是给你买了新的珠花吗?我看你那小盒子里好几对呢,怎么不戴。”
李元珠把她手里的珠子接过来,又看看自己手中断掉的丝线。
“我就喜欢这个,阿宝,你明天去问问看能不能修。”
“好~,可以吃饭了吧!”
李元珠这才安心坐下。
吃完饭,李元珠又半卧在床上看书,一眼瞅见了秦阿宝正在给她整理衣柜。
“阿宝,你明日帮你自己买两件女孩子穿的衣裳吧,你看你就这么几件衣裳,还都是男装。”
“不、买。我就喜欢穿男装,又简单又自在。怎么?我穿这衣裳不好看吗?”
“好看,阿宝是最好看的人。嗯……就像书里写的,风度翩翩,斯文俊秀,好一个风流倜傥的……美公子。”
“好啊,打趣儿我?看我不收拾你……”
说着,伸出魔爪,快速得挠着阿珠的咯吱窝。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不,我不敢了,放过我,放过我……”李元珠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得求饶。
“真不敢了?”
“嗯,嗯,不敢了,真不敢了……”
秦阿宝这才停手:“好了,可是累着了?”
李元珠也不起来,躺着摇摇头。
秦阿宝在她身边躺下,整理着她揉乱的发丝。
李元珠格外瘦弱,硬生生比秦阿宝矮了大半个头,大概是常年不见阳光,也无法出门走动,皮肤也很苍白。
“阿珠,起来多走两步,吃饱了就躺着,会积食的。”秦阿宝轻声道。
李元珠摇摇头:“不行,我困了,想睡觉。”说完就闭上眼再也不睁开。
“你呀,就是懒的。”
“……”
装死,沉默。
十年间,两个女孩的生活过得很简单,相互依赖,日日夜夜形影不离。对于李元珠来说,最开始学习成长的日子很艰难,可是有秦阿宝在她身边,她似乎才可以这样活下来。
虽然秦阿宝很不愿意告诉李元珠有关于李元珠身份的事情,可是却不得不说。从李元珠真正开始懂事时,秦阿宝就告诉了她,关于她自己的身份,她的父母是谁。
秦阿宝毕竟是秦阿宝,不管过去多少年,她都是那个聪慧得不同常人的秦阿宝。分析来分析去,她自然也知道,李元珠的存在是很特殊的,也是刻意的。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秦阿宝一无所知,可是她很清楚,那些人是决定对不可能让李元珠就这么平平安安的过一生的,所以,她早早的告诉了李元珠前因后果。她想要保护李元珠一生,可是她并不能保证自己能做到,最终只有李元珠自己成长得足够好,足够聪明,足够到她能以自己的身份保全自身,这就是十岁时,她告诉自己和李元珠最重要的事。
次日,秦阿宝正拿着断裂的珠花准备出门,李元珠叫住了她。
“阿宝,这本‘足游记’我还有几页就看完了,你能不能顺便再帮我找几本类似的书?”李元珠拿着手上的书冲秦阿宝扬了扬。
“好,我去找夫子,看看他还能不能找到书。”秦阿宝应声后离开。
这十年,李元珠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变,可唯一不变的就是,她不能离开这间屋子。她所需要的,都是秦阿宝帮她带回来的,她所见所闻除了秦阿宝的口中,就只有书里了。她几乎每天都在看书,除了吃饭睡觉和秦阿宝聊天的时间,其他的时间全都耗在了书里。而她看到最多的,就是类似“足游记”的书。
“足游记”听起来像是一本记录旅行人的书籍,其实也的确是一名□□人所著,可是书中多写的却不是一路上的游山玩水,书中所见所闻,全都是著书人所经历或者听说过的兵法计谋,权谋智斗。
著书人是何人,他们不知道,也大概没有人在意。这种权谋阴私的书,在绝大部分读书人眼里,都是不入流的,更何况,这种杂书,谁知真假呢?
可偏偏李元珠和秦阿宝都看了许多这样的书,只要秦阿宝听说的,见过的,都会想办法找回来,就算自己不知道,她也会向各个人打听有哪些书是写有谋权斗的书。这种书里有人间善恶,阴谋阳谋,有阴私龌龊的手段,也有光明正大的计谋。而这些,是她们两个不见天日的女子能够学习的唯一手段,这就是六年前,秦阿宝唯一想出来的办法。
通过古人的智慧来赌一赌,阴私也好,计谋也好,手段也罢,只要最终能保住李元珠的性命,她也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李元珠似乎比秦阿宝更加用心研究这些书里的内容,不论真假。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不像秦阿宝是个天生奇才,便只能以勤补拙。可是秦阿宝知道,李元珠虽然启蒙很晚,但是她确确实实头脑更比别人灵光,她每日每夜在这一方小屋里,见得最多的也就是窗外的那片天空,和偶尔飞过的鸟儿,所以,她更渴望外面的世界,读的每一本书,都会在她脑子形成许许多多的画面,那都是她自己想象出来的,所以论用脑子,李元珠更比秦阿宝多了些小聪明。
方寸学堂是秦阿宝的老师李先生早几年在城里开设的一家学堂,凭着他过往的名声,办起这件学堂也不是什么难事。李先生放弃了郊外的生活,搬到城里,只是为了方便照看秦阿宝,用他的话来说:故人之托,不敢食言。
秦阿宝出了别苑,先去了天工坊,想先把李元珠的珠花修好。
老师傅一看,连连摇头。
秦阿宝有些着急的问:“是修不好了吗?”
老师傅抬眼:“倒也不是修不好,只是这珠花珠漆都掉了,就是重新修好了,旧成这样,谁还带啊。”然后指了指面前柜台上的首饰:“我这儿什么珠花都有,干脆买个新的吧。”
秦阿宝干笑一下:“师傅,这个是我妹妹的东西,别的她都不要,就喜欢这朵珠花,还是麻烦您给修修吧。”
“行吧行吧,可是我这儿手工费可不便宜啊。”
“无妨的,工艺坊是京里数一数二的首饰铺子,贵一点也是应该的。”
“那姑娘先等会,我这就给你修。”
说完师傅就拿出丝线开始编珠花。
秦阿宝看了一会,有些无聊,便在店铺里转了会,看看有什么好看的珠花。其实她自己本身既不爱珠宝华服,也不爱金银首饰。这些年她的工钱大多都买了吃的喂李元珠,还有一些就是给李元珠置办好看的衣裳和珠花。她自己一向都是几套素色的长衫,再将头发束成发髻,簪上一根木簪,轻松又自在。
正在秦阿宝想着要不要再给李元珠买一直珠花时,一群人张张扬扬的进了工艺坊。
这一群人,男男女女共有六人,四男两女,看样子两男一女是主子,另外两男一女是随从。
一进门,那穿着粉白色流沙广袖做小姐装扮的女孩就大声说:“老板,把闲杂人等都赶出去,今儿本小姐要包场,慢慢挑。”说着,又拿眼睛撇了一眼真正闲逛的秦阿宝。
秦阿宝“……?”这闲杂人等是在说她吗?秦阿宝左右看看,店里好像确实就她一个客人。
正在修珠花的老师傅一见,放下手里的珠花从柜台里出来,先陪了一个笑脸。
“吴小姐,您看,今儿这店里没别的人,您呐就慢慢挑。”
“她呢?”吴小姐挑着眉,朝秦阿宝那边扬了一下。
“这位姑娘是来修东西的,立马就好了,不会耽误您的。”
“可是……”
“好了。”她身边一位白衣的男子打断了她的话。“不是说等会好要去醉仙楼吃酥烙,再晚下去,可别怪你三表哥不给你留位置。”
白衣男子说完微微向秦阿宝点头,好似在表达歉意,却又格外隐晦。
秦阿宝轻轻回以一个点头。
姓吴的小姐左右转了一圈,好像看中了一对珠釵,便叫着:“哥哥,表哥,来帮我看看这对簪子,是不是很好看啊。”
这时,老师傅拿着修好的珠花跟秦阿宝说修好了,秦阿宝付过钱,道了谢,有些着急的离开。
之所以有些着急,是因为她完全不想跟那几位扯上任何关系,甚至不想让他们注意到她。
聪慧如秦阿宝,又怎么猜不到那几位的来历?
在京城,姓吴的大户不多,能排上号的就那么两三家。能在京城这卧虎藏龙的地界把这天工坊说包就包的人,怕是也只有那一家的小姐了。那前兵部尚书,今当朝右相吴世华,吴大人的女儿,吴悠。
若单单只是一个右相的千金倒也不会让秦阿宝紧张,可偏偏啊,这吴仕华还是半个国舅。他的妹妹是皇帝的贤妃,贤妃的儿子是皇四子周慕擎,按辈分来算,就正好是吴悠的表哥。
为了李元珠,秦阿宝将自己所见所闻所知的皇家秘史来来回回吃了个透,皇四子周长相清俊,气质优雅,很有贤妃年轻时的风范。恰巧,刚才的白衣男子跟吴悠也眉眼处也有三分相似,应当是她口中的表哥,也就是皇四子周慕擎。
而旁边一直淡漠,没怎么说话的墨衣男子,应该就是右相吴仕华的长子,吴所悠。据秦阿宝所知道的消息,吴所悠此人,年纪不大时就自己去了边关,跟随大将军刘韬上了沙场。刚才的墨衣男子,一身冷酷的气质,左右手上皆有不同大小的伤口,站姿笔直,不是从军之人又是什么。
若只是单单碰上这么几位贵人出游也就算了,可偏偏……唉!反正最好是不要打上任何交道。
思索间便走到了李先生的学堂门口,里面隐约传来了读书声,不禁让秦阿宝想起来她在学堂上学的那三年,有同学,有左邻右舍,有李老师,还有……娘亲。
轻轻地推开门,李先生正在听着一群孩童摇头晃脑的背诗。见到偷偷摸摸进门的人,李先生示意她先坐下等等。秦阿宝找个了凳子在门口坐下,没一会,李先生就放了堂,一群孩童高兴得飞奔出去,跟刚才在课堂上毫无精神的模样天差地别,看得秦阿宝也是偷摸着笑。
“啪!”一本书砸脑袋上。
“老师~您真不怕把我砸成傻子吗?”
“砸了这么些年都不见傻,可见这头有多硬了。”李先生收起书,理了理袖口。
“今儿过来何时?”
“我没事儿就不能来看看您啦?”
“你这丫头,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
“额”尴尬一笑“就是想问问老师,可还有足行记,吕子谋,一类的书。”
“你这丫头,这些年这些书你搜罗得都差不多了,我这儿也是被你刮干净了,哪儿还有别的?”
秦阿宝叹道“也是,那老师您这儿可有什么奇闻异录。”
“这倒是有几本,等着,我去给你取来。”李先生起身,理了理身上水蓝色布段的长袍,袍子裁剪得合身,洗得有些淡淡的发白,看起来却让人觉得格外素雅。
年近四十的李先生比起年轻时多了几分稳重,少了一些风流,可依旧相貌堂堂。
“给,就找着这几本,是拿回去给那位看的?”
“嗯。”秦阿宝接过书:“阿珠每天都在屋子里,也不能出来,就只能看看书,若是没新书给她看,会把她闷死的。”
“嗯,时候不早了,早点回去吧。”
“老师怕我在你这儿赖饭呢?啧啧啧啧……”
“鬼灵精,你若是放得下心在我这儿吃一顿饭,师父我能高兴得少活两年。”
“呵呵呵呵……那,老师,我先走啦。”
李先生轻轻点头。
秦阿宝抱着书的身影在夕阳下渐渐远去……逐渐在他眼里和另一个身影重叠着。
和他记忆里初见那个时一样,像极了她,她的美丽大方,她的清丽出尘,即使是在那样阴暗的地方长大,她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沾染到那些腌臜。
“阿珠,书我没找着,给你从夫子那儿拿了几本别的书,你先看看,珠花修好了,给!”秦阿宝钻进屋子,把手里的东西一道递给了还在看书的李元珠。
“哇~真修好啦。”李元珠拿起珠花宝贝的翻来覆去的瞧。
“好啦,今儿给你买了荣春街的肉饼,要不要吃啊……”秦阿宝拿出肉饼,逗小孩似的逗着李元珠。
李元珠撇了她一眼:“秦阿宝,那么大个人了,能不能别拿我当小孩子?”
“哟~~我们阿珠长大了,不喜欢吃肉饼啦?那只能我一个人吃咯……”说着拿出一个饼子就往嘴里塞。
“谁说我不吃的,我要全部吃光,一个都不给你留。哼”m.χIùmЬ.CǒM
秦阿宝笑着把手里的饼递给她,“唉,我家阿珠那么能吃,我已经快养不起咯!”
李元珠一听,停下了吃饼,有些担心的看着秦阿宝。
秦阿宝笑着:“逗你玩的呢!你姐我是什么人啊,就是养我家阿珠一辈子那是轻轻松松的事儿。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李元珠把一个饼分成了两半,一半递给秦阿宝。
“那不还有吗?”秦阿宝有些奇怪。
“就要一人一半,吃完了这个,下一个还一人一半。”
“好,都一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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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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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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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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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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