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向前率领河西群豪,在中洲大酒店摆下英雄大宴。
当场,宣布了成立北盟的决定。
群雄热血沸腾,欢欣鼓舞。
一致推举唐吟为北盟盟主。
整个宴会,唐吟成了全场唯一的焦点。
潘筱辉等人躲在角落里,远远望着那个脱胎换骨般的男人,手挽向影心,立于河西群豪之间。
他们的三观,都被彻底颠覆了。
“看看人家,那才叫人生赢家呢。”三个女孩露出一脸花痴表情。
潘筱辉、胡海洋、印小天,再也不敢小看人家,眼里满满的都是佩服。
三个人异口同声的感叹:“大丈夫当如是也!”
唐吟和向影心又在中州住了三天。
期间,两人饱览了中州风物,品尝了当地美食,还解锁了一百零八种姿势。
在唐吟的“帮助”下,向影心已经完全放弃了蕾丝边的嗜好,彻底进化成了“女人”。
三天后,他们告别向前以及河西群雄,登上了飞往天海的班级。
当天,整个机场人山人海,完全被围观者包围。
大家议论猜测,那人到底是谁,居然能让河西群雄来送机?
尼玛!
他的气势,简直比省长还大!
突然,人群中一阵骚动。
三个老人,簇拥一位锦衣青年,分开人群匆匆赶来。
“唐公留步!”
唐吟回眸一看,那人正是花袭远!
经过几天来运功疗伤,他的伤已经好多了。
来到唐吟面前,花袭远深深下拜:“花某特来感谢恩公救命之恩。”
唐吟扶他起来,笑道:“举手之劳,花先生不必客气。”
“不,恩公不仅救了我的命,也挽救了花家百年清誉,你是我们花家的大恩人。”
他从怀里取下一个长条包裹,双手奉上:
“花某出来匆忙,并没带很多宝物。”
“此剑赤霄,乃上古神兵,我花家家传之宝。”
“小小礼物不足以报答唐公的恩情,姑且聊表我一片心意。”
“将来有缘再会,我们花家一定还要报答。”
当唐吟拔出宝剑时,整个机场仿佛闪过一道天河之光。
剑豪冯北川大惊一声:“赤霄,帝道之剑!”
远古的一个黎明。
天色黑白交际的一瞬间,一双手缓缓扬起。
双手合握之中是一截剑柄,只有剑柄不见长剑剑身。
但是在北面的墙壁上,却隐隐投下一个飘忽的剑影。
剑影只存片刻,就随着白昼的来临而消失。
直到黄昏,天色渐暗,就在白昼和黑夜交错的霎那。
那个飘忽的剑影又再次浮现出来。
扬起的双手划出一条优雅的弧线,挥向旁边一棵挺拔的古松。
耳廓中有轻轻的“嚓”的一声。
树身微微一震,不见变化。
然而,稍后不久。
翠茂的松盖,就在一阵温和掠过的南风中,悠悠倒下。
平展凸露的圈圈年轮,昭示着岁月的流逝。
天色愈暗,长剑又归于无形。
远古的暮色无声合拢,天地之间一片静穆。
这把有影无形的剑,就是上古名剑赤霄。
两千年前,有这样一个没有出息、浑身都是毛病的青年。
他懒,从来不干家里的农活。
他好酒,常常醉成一滩烂泥。
他好色,见着漂亮姑娘就迈不开腿。
他没有礼貌,对官对民都大大咧咧。
最可气的是他好撒谎,好吹牛。Χiυmъ.cοΜ
他经常让人看他左腿上的七十二个黑痣,不说这是皮肤病,而说是天相图。
他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根生锈的铁棍。
告诉乡里人说,这是一把从南山仙人那里得来的宝剑,名叫:赤霄。
他把它奉为至宝,整日“剑”不离身。
他还说自己不是人,而是天上的一条赤龙。
他的牛越吹越大。
他说他早就认识始皇帝,说皇帝是白龙,还说皇帝不如他。
因为他是法力更高的赤龙,将来要取而代之也做皇帝。
人们都把他的话当笑话大话,没有人相信。
可是,在一个晚上。
一切都变了。
这天晚上,几十个青年结伴到了丰西泽。
这个青年也在其中。
但不是去做工而是凑热闹。
一边走一边掏出酒壶喝酒。
这帮人走到丰西泽时,停住了脚步。
说来也怪,最近经常有人莫名其妙的消失在丰西泽附近。
所以,为保险起见,大家派了个身手敏捷的青年,前去打探。
过了会儿,探子吓得面无人色的逃了回来。
说他看见一条大白蛇挡在道路中间,象在等待什么。
人群大惊失色,再也不敢向前。
这时,那个青年分开众人向前走去。
说那条白蛇在等他,他要斩了它。
一边说一边拔出铁棍,脚步踉踉跄跄。
看来他喝了一路,到现在已经喝醉了。
人们屏住呼吸,看着他歪歪扭扭远去的背影,心里都在说:“这个傻小子……”
一夜过去,这个青年也没有回来。
人们知道他一定成了蛇的美餐。
云开雾散,大家继续前行。
走了一段路。
突然看见,一条大白蛇被斩为两截,扔在路边。
再向前走了几里地,发现那个青年正躺在路边呼呼大睡。
他的身体上方有一团云气笼罩,云中有条赤龙,正在懒懒洋洋的飞来飞去。
手中的那根铁棍不见了。
代之的是一把饰有七彩珠、九华玉的宝剑。
剑身上清晰镌刻着两个篆字:赤霄。
这一刻,人们都相信这个青年原来说的话都是真的。
这个青年后来果然做了帝王。
赤霄,是一把帝道之剑。
若干年后,赤霄传入晋州花家,成为花家的家传之宝。
出于对少公子花袭远的疼爱,花家将赤霄送他佩戴。
别人未必认的,可冯北川认的。
第一次见到梦想中的赤霄,他的口水都流了出来。
可惜,唐吟有话,一辈子不许他用剑。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唐吟摇了摇头。
“恩公要是不收,我就跪死在您面前!”花袭远心意决绝。
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
为了赶时间,唐吟只好收了宝剑。
花袭远终于露出释然的笑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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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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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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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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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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